首页 -> 2008年第9期

600多年前的圣旨引发多场官司

作者:辛 祥

字体: 【




  公元1369年、1377年,明太祖朱元璋先后颁发两道圣旨,敕封大臣王美为忠武校尉,管军千户。600多年过去了,王美的后人已达数千人,当年的家传宝贝也成为了珍贵文物。为了一睹圣旨,王美的后人频起纷争。2007年12月5日,王仁柏、王仁林等九名王美后人将同为王美后人的王义兴、王义生等四兄弟告上法庭,请求行使王美后人对圣旨的共有权和观赏权,从而拉开了全国首例观赏权官司的序幕。
  九名王美后人走上法庭,还有数千名王美后人翘首期盼。那么,王美的后人对这两道圣旨是否享有共有权和观赏权呢?2008年5月下旬,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的判决给了人们一个清晰明确的答案。
  
  当年朱元璋的两道圣旨成了文物
  
  且说当年王美接到明太祖朱元璋的两道圣旨后,便将圣旨供奉珍藏。王美去世后,这两道圣旨如何流传人们便不得而知。当这两道圣旨再次引起人们广泛关注时,已经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
  1987年,会同县在全县开展文物普查,普查人员听到反映:金子岩乡品溪村王礼仁家存放有两道圣旨。经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王礼仁终于同意将两道圣旨借给县文化局作文物展览使用,期限为三个月。
  不久后,两道圣旨如期展出。圣旨质地均为黄绫绸布,长、宽分别为1.8米、0.33米,依然完好如新,字迹为毛笔所书的楷体,清晰工整。
  原来,王美与朱元璋同为安徽凤阳人,在元朝中央官居要职,曾任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的枢密院副使,归顺朱元璋后,因“勇而有智,任事公勤,历岁从戎,备谙于军务”,深受器重。公元1369年,明太祖下旨授予王美忠武校尉,管军千户,1377年,再次下旨授予王美上述世袭职务。后来,王美驻军于现在的靖州、会同一带,并卒于此地,两道圣旨也就在当地流传下来。
  没想到,这两道圣旨展览后没多久,就引发了一场官司。1988年6月28日,品溪村王义兴、王义生、王义龙、王义凤四名同胞兄弟将王礼仁推上了法庭被告席。
  王义兴等四兄弟诉称:他们是王美的第19代孙,朱元璋敕封王美的两道圣旨,是他们家世代相传的传家宝。“文革”期间,为防意外,他们将圣旨移放至老屋楼顶上。1971年其父去世。圣旨便由他们的母亲保管。1975年4月,他家对房屋进行更新改造,请王礼仁帮忙,王礼仁发现圣旨和族谱后,将圣旨借回家欣赏。后来,他们家多次要求王礼仁退还圣旨,王礼仁总是推辞。现王礼仁已将圣旨交至县文化局,他们要求将圣旨返还。
  王礼仁则辩称,从他记事起,圣旨就由他家保管。1946年,他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1957年退伍回乡。回乡后,才发现圣旨不见了。1975年4月他在原告家发现自家遗失多年的圣旨,才将它拿回家继续收藏。圣旨本来就是由他家收藏的,希望法院将圣旨判归他所有。
  会同县法院审理后认为,1975年4月,原告家更新房屋时请被告和另外两位村民帮忙,这两位村民均证明被告从原告家拿走圣旨属实。而被告无法举证证明在此之前圣旨曾由其家人长期保管,也不能举证证明后来圣旨系因何原因转由原告家保管,故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据此,该院于1989年8月9日判决:该两道圣旨所有权应属原告;但文化行政部门应予收购,对圣旨收藏人的奖赏办法由原告与收购部门商定。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文化行政部门因故没有收购这两份圣旨。王义生通过多方努力,于1992年4月22日从县文化局将两道圣旨取回自己家保管。王义兴、王义龙及王义凤获悉后,在十几年间,多次向王义生提出观看圣旨的要求,均被拒绝。于是,在第一场官司尘埃落定将近二十年后,又一场官司博弈在四兄弟间展开。
  2007年6月12日,会同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义兴、王义龙、王义凤诉王义生保管权纠纷案。经主审法官耐心细致调解,四兄弟念及手足情谊,主动摒弃前嫌,就圣旨的保管事项达成了由王义生继续无偿保管两道圣旨,王义兴、王义龙、王义凤一次性补偿给王义生1.05万元的调解协议。2007年7月12日,王义兴、王义龙、王义凤三兄弟观赏到了久违的圣旨后,将1.05万元补偿款交到了王义生手中。
  两场官司先后降下了帷幕,人们想不到的是,一场奇特的观赏权官司的序幕又悄然拉开……
  
  原告:前人留下的圣旨,后人有权观赏
  
  王义兴、王义生等四兄弟对圣旨保管权的诉争引起了一定的反响,《中国剪报》、《湖南科技报》等报刊对这一案件作了大幅报道。在四兄弟的保管权纠纷平息后不久,又有王美的后人盯上了这两道圣旨。
  “都是王美的后人,圣旨凭什么是王义兴、王义生四兄弟的,我们就没有份呢?难道我们要观赏圣旨,祭奠祖先还要他们四兄弟同意不成?”王美的第十八代后人,王义兴、王义生等四兄弟的叔父,年近九旬的王仁柏老人首先发难。
  “对啊,祖宗留下的圣旨,我们后人都应当有份。”王仁柏的儿子王义炳、胞弟王仁林以及侄儿王义荣等人纷纷表示赞同。
  王仁柏、王仁林、王义炳等人找到王义兴、王义生等四兄弟协商,希望和平取得对圣旨的观赏权和共有权。孰料,他们的要求一提出来,王义兴、王义生等四兄弟就一口回绝了。
  吃了闭门羹的王仁柏、王仁林没有放弃,他们聘请律师,准备用法律手段来讨回对圣旨的共有权和观赏权。2007年12月5日,王仁柏、王仁林和他们的儿子、侄儿共9名王美后人,以王义兴、王义生、王义龙、王义凤四兄弟为被告,向会同县法院提起诉讼。
  王仁柏、王仁林等9人诉称:原告与被告均系王美的第十八代、第十九代后人。明朝洪武年间,明太祖朱元璋敕封他们共同祖先王美官职的两道圣旨,在解放前流传到了第十七代后人王昌月家收藏。王昌月生有四子:王仁松(四被告的父亲,已去世)、王仁柏、王仁成(已去世)、王仁林。王昌月去世时,将上述两道圣旨交给长子王仁松保管。2007年7月,原告方从《中国剪报》得知,祖传的两道圣旨现由王仁松之子王义生保管,并归属四兄弟所有。原告方认为,圣旨并非被告四兄弟的私有财产,他们作为王美的后人。对于祖宗遗留下来的,世代相传的两道圣旨享有与被告同等的共有权、保管权和观赏权,请求法院予以确认。
  王美家族修有族谱,自明朝初年至今的600多年间,王美的后人已有数千人,其中不少人居住在会同县、靖州县一带。王仁柏、王仁林等9人状告王义兴、王义生四兄弟,讨要圣旨观赏权的纠纷一经提起诉讼,就引起了王美后人关注的目光。这个案子与他们息息相关,如果原告胜诉的话,作为王美后人的他们,也就理所当然地享有了圣旨观赏权。
  
  被告:我们是圣旨所有人,给谁观赏我们定
  
  会同县法院受理了这桩奇特的观赏权纠纷后。向四名被告送达了应诉材料。时隔半年,王义兴、王义生、王义龙、王义凤四兄弟再次因为圣旨而聚首,只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