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趁人之危?!



地产商一笔交易赚了又赚

  俄亥俄州不动产巨商费雷德的日常功课就是拆阅各地经纪人寄来的大堆邮件,在比较他们开出的地产报价单中寻找赚钱机遇。一天早晨,一张明信片跃人眼帘,上面写着:“出售一宗地产,报价80万美元。”费雷德平生第一次遇上这种新异的报价方式,好奇心驱使他为进行这笔交易而着手准备。

  经调查得知,这宗地产归一家信托公司所有,不算地面建筑的价值,单单地皮就值80万美元。报价所以会平开,是因为一场大火把地面上的大楼烧成了空架,而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严责信托公司:“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障安全。”火光方息,惊魂未定的总经理认为“赶紧把它卖掉”是惟一可以采取的安全措施,于是指定公司地产部经理“迅速脱手这宗地产”。

  信托公司的危境厄遇正是费雷德狠杀售价的天赐良机。他一面热忱地向信托公司表示“愿意帮助贵公司摆脱困境”,一面冷酷无情地开出书面还盘:“或者分期付款,55万美元;或者现金交割,47.5万美元。”趁人之危?!信托公司地产部经理真是气得火冒三丈,压下还盘,对费雷德只给了两个字的回答:作罢!

  费雷德立即打电话给信托公司的地产部经理,约他当面商谈价格。地产部经理勉强同意,极不情愿地走进费雷德的办公室。谁知刚刚坐定,费雷德就给了他一个“下马威”,毫不客气地说:“这宗地产卖或不卖,最终是由信托公司的董事会做出决定。你作为地产部经理,只是董事会的代理人而已,如果你再拒绝商谈价格,我就越过你,直接向董事会报价。”这是公然的蔑视,也是威胁,地产部经理真想拍案而起、挺身而出,但考虑到要保住饭碗和位置,只得忍气吞声地答应:回去向董事会转呈以前的那份书面还盘。

  大火不仅烧掉了信托公司的一宗房产,还烧去了声誉,董事会正为此而忧心忡忡。他们定下的对策是:了结灾祸,接受任何一个切实的、使公司损失不太大的报价。费雷德的报价一呈上来,他们当即拍板:47.5万美元现金出售。地产部经理很不乐意地电话通知费雷德:“公司接受第二个还盘,合同将在三天以后的星期五准备好,你最好在那天下午五点整到信托公司签署合同。”受过凌辱的地产部经理为了报复,放下电话便煞费苦心地起草合同,他开列时条款字斟句酌,故意把火焚后的残骸写成“部分损毁的大楼”,还为了堵死漏洞、防止费雷德节外生枝,悄然在合同中写明:“买主自愿放弃一切法定索赔权。”

  星期五下午五点,费雷德准时到达,拿到了一份长达30页的合同文本。这回轮到地产部经理给费雷德白眼看了。他面带愠色,咄咄逼人地说:“想买就接受合同,不接受就拉倒,不必找合同的岔子!”费雷德只是浏览一遍合同文本便抽笔签名。他欣喜地走出信托公司,为自己成为这宗地产的所有人而高兴,恨不得马上就去办地契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