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狠狠地回击他一下



常言道“祸不单行”,这宗交易也恰恰应验了这句话。合同签署后的几小时,残骸竟发生死灰复燃,烧起第二场大火,把个地皮烧成了焦土,直教公司上下二度受惊。惟有地产部经理却在暗中高兴,不由庆幸合同条款令费雷德无路可退。此时,正在欢度周末的费雷德已匆匆赶回办公室,紧张地思索、选择对策:是设法拒绝这宗充满晦气的地产,还是利用第二场大火在谈判中再捞便宜?他最终选择了后者,于是急忙约请律师共进早餐,两人边吃边讨论谈判的细节。电话铃响了,地产部经理邀约费雷德星期二上午到华尔街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会晤。可见信托公司也没有闲着,既请了华尔街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当法律顾问,又做了充分的“场外准备”。

  会谈如期进行。信托公司的法律顾问热情地把费雷德及其律师引进自己的私人办公室,开宗明义地对费雷德的律师说:“我们在这里会面,不是为了讨论法学,仅仅是协商处理面临的非常棘手的局面。”费雷德的律师点头称是,而费雷德与地产部经理却像两只公鸡似的对视着。

  信托公司的法律顾问接着介绍了险情,并说明那宗地产周围的街道已被警方封闭,信托公司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希望脱手那宗地产。这番言谈,其实是正规谈判过程中的“概说”,其后便是“明示”亦即“交锋”。信托公司的法律顾问和地产部经理相继抢先发难,坚决要求费雷德“立即接管这片地产,排除险情。”眼见对方迎面击来,费雷德便使出了“四两拨千斤”的一手,说道:“我和律师还没有全面讨论目前的情况以及你们的要求,我们需要一点时间。”信托公司的法律顾问立即打开了一间大会议室,请费雷德和律师去私下磋商。费雷德和律师起身欲走,地产部经理忙把费雷德的律师拉到一边,胸有成竹地说:“别忘了,在这份合同中,你的当事人费雷德是自愿放弃一切法定索赔权的,他别想利用第二场火灾捞点什么!”这番话无疑也是说给费雷德听的,费雷德的律师谨慎地答道:“你说的很正确,我的当事人是放弃了所有的法定索赔权。但是,”为了让信托公司的法律顾问也听清楚,律师故意提高声音、放慢速度说:“你所说的,恰好意味着我的当事人在放弃权利之前,仍享有美国《习惯法》所承认的相关权利。”

  站在一旁的费雷德眼见交锋不能暂停,便用眼神向律师示意:“把要说的话干脆说完,狠狠地回击他一下!”律师接到暗示就一字一板地说:“按照习惯法,不动产在办理正式过户手续前,出售方有义务维护其安全,如果造成损失,就要全部承担。”律师接着说:“法院对此作了许多特殊规定,其中有一项正好适用于我的当事人。费雷德先生购买的是特殊财产,即地皮连同大楼,现在大楼已荡然无存。按特殊规定,出售方须严格按合同条款交出出售物,否则调整售价。”这番话虽是说给地产部经理听的,目的却是想封住信托公司法律顾问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