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节 口水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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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儿子起的那些绰号,都是转念之间想到的,比如老肥子。其实不怎么高级,但读起来满心欢喜。检验的方法是,我大声地念出来,他妈妈哈哈大笑,笑过后,想想又笑,就算通过。但她同时嘲笑我说,你自己觉得有意思罢了,岂不知天下父母大抵如此。
孩子出生之前,会释放一种激素,刺激子宫收缩,使自己降生。还有,刚出生时,孩子比母亲还兴奋,肾上腺素是母亲的好多倍云云。这是科学家的说法。如此,儿子也是自己来到新世纪的。
刚生下来,儿子被裹在一块布里,我看不出科学家所说的这种兴奋,吃、睡、哭泣,尿片、奶瓶,如此而已。孩子的姥姥最早为儿子起了一个绰号,很是曼妙,小咩咩。这个称呼是用在小牛犊或者小羊羔身上的,是人对它们的昵称。所有的生命在幼年的时候都如此让人怜爱。
姥姥一边看着儿子,一边讲小牛犊和小羊羔出生时的样子:它们挣脱胞衣后,努力地站立,不断地重重地摔倒,我看过那样的情形,心中多是不忍。但多次摔倒后,它们就会站住了,然后学会迈出第一步,颤巍巍的。她说,它们在学习站立的过程里,不断地跪下,拜了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像完成了一个仪式。然后才能走。人在这件事儿上不如那些小咩咩。孩子是那么的软弱,翻身,坐,走,说话,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完成。因为我们的意识没有达到天人合一的状态,所以小咩咩这个绰号没有叫响。儿子满月时,姥姥也放弃了这一称谓,至于为什么,她没说。我们也没问。
儿子有着一个宽大的额头,在整个面孔上,突出极了。所以我给他的第一个绰号是,大脑壳子。在外面,我打电话回家,第一句问的是:大脑壳子干嘛呢?他妈妈说卖呆呢或者其它,顺理成章。
了解孩子,其实是一个很慢的过程,常常遇上的问题是,知道他有需要,但是要什么需要破译。所以开始的时候,在那么小的孩子身边,我们其实心怀胆怯。我常常躺在他小小的身边,看着他安静地睡觉,如果他忽然哭起来,满脸涨红,不管身边的东西准备得多么充足,我们一样手足无措。
起初,儿子是被横抱在怀里的。于是我发现,那么小的孩子其实已经知道,从床到大人的怀抱里,是他走出的重要一步,所以只要他没有睡觉,就坚持在那里。后来,我们尝试让他斜倚在腿上,或者被摞上,他就笑。他为任何一次小小的出发高兴。这是我了解他的开始。有一次,他想从床上到我的怀抱,我就做了一个实验,我只是俯身下去,我手伸到他的背后,做出抱的样子。但他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我很是惊奇。大脑壳子是一直持续的绰号之一,因为有一天他成功地把身体翻了过去,这就是趴着了。这个世界角度的突然变化让他害怕,也让他失去了自己的视野,原因是他的脸埋在了褥子里,他没有力量抬起自己的头。
有一天,我的儿子能够支起脑袋坐在那里时,转头时颤颤巍巍的。腮帮子上的肉向下坠,我于是看见了一个和躺着时有所不同的家伙。他的眼睛黑亮,对外界有所警觉。嘴唇嘟在一起,像两个鲜红的花瓣。在这个阶段里,他才获得自己第二个绰号。夏天脱光了这个家伙,给他洗澡的时候,看见坐在澡盆里的他胳膊和腿圆滚滚的,一节一节地挤在一起。温暖的阳光把身上的水珠照得晶亮。于是,他的绰号就有了:小肉丸子。
肉丸子先生能坐或扶着床沿站着以后,就拒绝把他横在胸前的抱法。他有些贪婪地要求我们,持续地这样抱着,他常常冷静地四处张望。他妈妈忽然问我,你说他在想什么?我想了想只好说,你还是问他吧。肉丸子的头常常扁扁地睡在我的肩上,只要我的胳膊稍微流露出放下的意思,他会忽然醒来,定定地看我,像目击了一起阴谋。他要求我们抱着他走,去房间的每一个角落,而他则四下张望着,像坐在马车上的战地将军。他妈妈说:他肯定以为是自己在走呢。
会走的时候,儿子则跌跌撞撞地亲自深入那些地方,一天里不知道有多少遍。后面紧紧跟随着姥姥、姥爷一干人马。我搞不懂,那么小的身体,每天不停地来往探询是不是也有万水千山的意味。与此同时,他得到了新绰号:臭小子。某日,他妈妈皱着眉头在房间里嗅着,怎么有一股臭味儿?旋即恍然大悟,是儿子的鞋袜。这么小的孩子,如此味道的脚!他因而得名。
臭小子忽然开始清楚地说话,很难想到,他说的既不是爸爸,也不是妈妈。我们一直灌输的两个概念,他只是含糊地吐出,以至于很难确认。他清楚说出的是:这——啥?他在提问?!此后,他笨乎乎的身后,像跟着一个秘书班子。
这——啥?臭小子约略地伸出食指。
姥姥张望着。然后确定地说:门。
这——啥?
表。姥姥果断地说。
这——啥?臭小子把手指向窗外,目标有些宏观。
沈阳?天?空气?姥姥觉得好像都不大对。是楼啊,宝宝。姥姥把目光落在对面的小区上才解决了这个问题。
有问必答,这是一个规矩,即使是一千次提问一个相同的问题。但如果认真起来,实在是难啊。
这——啥?儿子指着杯子壁问我。
杯子啊。儿子。
这——啥?儿子指着杯子口问我。
杯子口啊。儿子。
这——啥?儿子指着另外一侧杯子壁。
也是杯子啊。我心虚了。
儿子看着我,手指又晃晃悠悠回到了这一侧。我看出了他的疑惑和企图,还没有等他开口,干脆抱着他望风而逃。
日子一天天地过着,逐渐地,儿子确定了自己喜欢的事物。汽车、鸽子和风筝。风筝与鸽子在窗外并不常见,所以儿子专爱汽车。他喜欢看汽车的书,更喜欢站在窗台上,目送一辆汽车吐着尾气东来西往。他专注,若有所思,黑色的眼珠亮晶晶的,表面上仿佛有一层十分让人费解的思量或者别的什么。他在这个世界上,爱上一种东西,为他的神情,我心里掠过一阵悸动。
那一刻,在精神极其专注时,他爱流口水。
我说:儿子,看见没有,红汽车啊。
他说:哦。他流口水。
我说:儿子,又来一个啊。
他说:哦。还流口水。
我说:儿子。这个大啊。
他说:哦。口水。
儿子只有在看汽车的时候,才用简单的哦字回答我的话,而其他的时候,都是他在问。我为儿子起的这个绰号就和这个有关:口水王。我十分得意这个绰号,以至于思之再三,还是把这个绰号做成了这个小文的标题。
刚刚来到的这个春天里,口水王也找到了更好的漫步办法,即骑在我的脖子上。我偶尔的一次实验,被他确定为必选方式。现在只要看见了我,他会哈哈大笑地笨拙地跑过来,张开双臂。但他在我的脚下停住,随即转过身去,把后背给我,等我把双手伸到他的腋下。他妈妈说,等我把他举到头顶时,他笑得最满足。随后他让我走,去他常去的那些地方。
那时会有口水,落在我的头顶上。从那里看世界,情景肯定又不同了。
登高临远,大约是人共有的冲动,有那么一天儿子会呼啸着推门而出,和同伴们走进更大的世界里。我想像过那个情状,是走进他自己的风云里。对,是风云。我愿意用这个字眼儿。
上帝安排了很多事情,让孩子慢慢地长大是其中的一件。这样,对于我来说,飞快的时间就忽然慢下来,我们才能睁大眼睛看到每一刻的变化。并在这个过程里,建立一种也只有上帝才能全部说清楚的联系,那关系一言难尽。
我好久没有看见自己了,镜子中的自己像一个多年不见已经在他乡老去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