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复习计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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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战司考到底需要多长时间?这不仅是令初次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所困惑的问题,也是老考生反复思考的问题。足够的时间是通过司法考试的重要保证!更为重要的是,对过程时间、阶段时间、每天时间、各科时间的切分,是制定复习计划的基础和核心所在。
第一节如何作复习计划
一、豫则立不豫则废
熊俊:《中庸》上说:“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订个学习计划,是自我加压的一种方式。笔者的感悟,制定计划应当遵循以下三个基本规则:一是因人而异。不求整齐划一,我也不赞成照葫芦画瓢。学习没有定势,各人都有自己的学习习惯,况且各人的法学基础、时间、精力、兴奋周期等都不尽相同,故学习计划首要的是适合自己。其中的要义只有一点,那就是,在计划中要充分体现自己的成功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方法。当然如果你考了几次都没有通过的话,就应该反思自己的方法是否合适有效了。二是略微拔高。所谓拔高,形象地说就是“跳起来摘桃子”。有高度才有难度,有高度才有压力。相反,没有压力则没有动力。古语曰“期乎其上,方及其中;期乎其中,方及其下;期乎其下,则不及矣!”,所以,学习计划一定要定得略高一些。三是要合理安排,计划有度。
王亮:“做任何事情都应该有计划”,这道理是小学课堂上听来的。道理虽浅显,但真正能做到的人并不多。我以为,计划要切合个人实际,也不能一成不变。要善于运用情势变更原则来处理调整计划。计划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复习阶段的规划,对知识掌握程度的规划;二是,自己各卷成绩的预期,即每卷的底线是多少。
周晓征:司考算得上一项系统工程,应该有一个比较细致的书面计划。很多同学复习很盲目,每天看书的时间不少,但是缺乏条理性、计划性。我认为,在整个司考复习开始前,就应该制定一个大概的周期框架,把自己的复习过程进行阶段性划分,并在随后的复习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短期计划,计划的细致程度可以达到每天每小时,只有这样才有助于高效率复习,杜绝“熬钟点”现象的发生。
调查表明,司考落榜者中有50%复习没有计划或计划未得到落实。计划是备考的司南和地图,“走错了路的人,是无法到达目的地的!”
二、最难的是认识自己
陈海燕:要充分考虑自己的情况,这对你选择何种备考方式、学习方法至关重要。这些情况包括:所学专业、层次、对法律的熟悉程度、自学能力与精力、工作现状、备考时间、是否参加辅导班、个人性格情绪对学习效率的影响程度等等。而在复习过程中,还要适时了解自己此时需要什么,然后及时推进或调整自己的计划或行动。
秦曲:要彻底地“剖析”自己,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这个环节非常重要而又容易被忽视。如果采访10个通过考试的人,没有10个不同的方法,也会有七八个。而方法之间的优劣其实很难评判,只能这么说:“没有最好的方法,只有最合适的方法。”自身的情况对于复习计划的制定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这次顺利通过司考,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在这个环节上下的功夫。当时,我将自己的优势、劣势详详细细地在心里列了出来。我的优势有四:
(1)在法学院1年的学习,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司考的主要科目大都进行过系统的课堂训练,并且间隔时间不长。但需要注意的是,课堂教学侧重理论,与司法考试的考查重点相差比较大。
(2)我有一个完整的暑假,可以排除干扰,专心复习。
(3)我比较能适应考前密集型的“练兵”方式,记忆力不错。
(4)十几年的学生“身经百战”,考试经验丰富。
而我的劣势是:
(1)非法律本科出身,不论在知识功底还是思维模式上,都有很大欠缺。
(2)欧洲杯、奥运会都将在这个暑假上演,对于我将是致命的诱惑。后来的事实证明,它们果然占据了我相当一部分时间,将这个因素预先考虑进去是明智的。
(3)对于重复性劳动缺乏耐力,因而战线不宜拉得太长。
综合以上信息,我将自己的备考期间定为3个月。由于时间有限,我挑选了最核心的复习书目。接着便是分析各书在整个作战中分别要扮演的角色,分配各科复习时间。结合师兄师姐的经验,且想到分值较高的科目在课堂上基本已经学过,理解方面不成问题,而司法考试又侧重于考法条,我便选择了以法条为主的复习方式。法理、法制史、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部分,由于法条较散,而教材比较系统也比较详尽,所以这部分我决定以第一卷教材为主。至于时间分配,主要与分值分布相匹配,适当考虑自己的基础。刑法、刑事诉讼法、民商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分值最高的科目,理所当然地要下大工夫。宪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内容较多,且相对琐碎,不少知识点易混淆,分值加总也相当可观,不可忽视。国际法、国际私法再次之。至于法理、法制史、法律职业道德,因为内容比较少,所以时间安排不必太多。根据艾宾浩斯记忆曲线所揭示的遗忘的规律,复习的进度切不可太慢,一来可避免看了后面忘了前面,获得的知识点过于零碎;二来可反复多次,使得那些信息能长期、牢固地保存在脑海中。
曾建辉:个人有个人的特点,在制定计划之前必须分析自身情况,将自己的优劣点逐一列出:有无法律基础、时间、强项与弱点、毅力、身体与心理素质、学习氛围等等,这样才能保证计划切实可行。计划还应周密严谨,既要有整体计划,分配好整个复习阶段的时间与任务,又要分解计划,安排每月、每周乃至每一天的复习任务与目标。最好能把自己希望的各卷的期望分数在计划中列出来。要给自己一个较高的分数标杆。我建议将期望分数设在380分以上,我当时给自己设置了400分的期望值。平时做题测试就以这个为底线,后期连续7天7套模拟试题高强度训练,每卷都在100分以上,那时我对考试充满了信心。
黄念:由于我是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刚开始复习也很茫然,不知道哪些书好,不知道重点要看什么,也不知道究竟要花多长时间复习才足够,一切都是自己慢慢摸索出来的。当看过一遍法条、做过一些习题之后,心里慢慢就有了些谱,知道了哪些法条是重要的,复习一个部门法究竟要多长时间,对以后的复习也有了大致的安排和计划。
初考可能茫然,初考允许茫然,但这并不可怕,怕的是不能自觉自悟。
黄念同学获得高分通过,凭的就是——自己体验出来的计划。
针对性、适合性是计划的灵魂。先自我分析,再作出计划,将计划建立在科学和理性之上,是计划得以实施和实现的前提。
三、有了“飞天蓝图”还不够
赵秀秀:计划是司考的地图。除了总体计划,还有分期计划。前期,中期和后期都应当再制定一个更详细的近期计划。前期,主要是熟悉全部法律规定,因为是首次接触某些部门法的内容,故进展速度会相对较慢。我用了4个月的时间完成。在这4个月中,各部门法所分得的时间并不是平均分配的,我是采用“X页/天”的方式,制定每天的学习计划。当然也不是每天都能完成计划的,若差几页可往后顺延,不要无限制地顺延即可。一周结束后,回头检查一下这一周的进度,若觉得原来定的计划可行就按原计划继续,若是发现原计划定得过高或过低,可即时地做相应地调整,这样反复几次就能最终找到适合自己的计划了。中、后期计划也可依此种方法制定。另外,计划并不非得写出个书面文字,然后把它贴在书桌上或墙壁上,我讨厌流于形式的东西。
计划不可少,调整更重要,形式可忽略,实质最重要。大体分阶段,每天X页,每周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