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的“软件”——市场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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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人:中国股市的欺诈、腐败、内幕交易甚嚣尘上,这似乎印证了你的分析:中国股市的正常伦理道德底线已经被突破甚至崩溃了。
作 者:中国内地A股市场是强势掠夺者的天堂,弱势投资人的深渊。丛林哲学在中国股市演绎得特别“精彩”,“狼道”在欺诈和腐败丛生的中国股市里发挥得淋漓尽致。只顾“圈钱”,不思回报,造假舞弊,内幕交易,内掏外挖上市公司,掠夺股民的腐败行径如入无人之境。
股市本是一个高智慧的市场,它的“软件”——正常的市场理念,是股市正常发展的灵魂中枢,也可以说是市场的命根子。然而,中国股市的这个“软件”系统,已经被“狼道”“黑”掉了,道德底线瓦解,上市公司不愿回报股民,打工的高管可以榨取“老板”——持股的投资人,大股东掏挖上市公司掠夺小股东,违规违法的内幕交易者耍弄守法的正当交易者,中小投资者利益得不到保护,腐败的权力只庇护掠夺者并与之共谋,利益共享。对于持有正常投资理念的人来说,股市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险恶的“地雷阵”。现在,中国股市这艘刚刚起航不久的新船,就因内蚀外侵而早已百孔千疮,耗能巨大而燃料将近,再不抢修就只有沉落海底了。
刘军宁在《中国经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股市是社会正义的测验场”的文章,说到了当今中国股市的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刘军宁有几段深刻的论述:
“……作为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市场,公平是股票市场的基石。而衡量公平的尺度就是对作为财产权的股权加以同等有效保护的程度。因此,股市以及对股权的保护,远不只是经济利益上的事情。股票市场是财产权、经济自由和社会正义的测验场。”
“在典型的市场中,交易的前提条件是存在平等交易的双方。但是,中国股市却是一个典型的单边市场。一股独大就像绝对权力一样,必然导致腐败,必然侵犯到流通股民,尤其是小股民的利益。在这样的单边市中,当事方、立法方和监督方角色混淆。所以,左手怎么能监督惩罚右手呢?有,也是象征性的。于是,权力的逻辑就取代了市场的逻辑和财产权的逻辑。
“拿近来议论纷纷的‘股权分置’来说,股权分置的最大危害在于它极其严重地侵犯了普通股民的财产权。股权分置,意味着国家有独立于股民之外的利益。股权分置,就是财产权的分置,就是国家股权与公民股权之间的差别待遇,完全破坏了对财产权应该加以同等保护的原则,导致流通股民的财产权必然受损。流通股股价高,非流通股股价低,两者收益权却相等。一旦中小投资者明白了其中的陷阱,他们不可能不全力抵制。由此,中国股市陷入了严重背离宏观经济的漫漫熊市。
“股权分置意味着一股独大的制度化,非流通股权与流通股权的不平等,造成了(对)流通股权的歧视和侵害。非流通的股权是以政治权力为依托的股权,其特权含量高于流通股权,价格低于流通股权,回报索取要与流通股权相等。这对流通股民就造成了严重的不公。不许流通的非流通股就像是计划经济时代副食商店橱窗中只能看不能买的名酒名烟。只有店主私下可以“协议转让”给关系户或朋友,普通百姓只能望‘货’兴叹……”
刘军宁先生是全流通改革的倡导者。他认为只有解决了股权分置,才能为股票市场创造应有的公平市场环境,“回到起点平等的出发点”。对这一点本人不能苟同。即使解决了全流通也不可能“回到起点平等的出发点。”当初流通股东以三十几倍、四十几倍的市盈率高价购买流通股,价格超过净资产的几倍甚至十几倍、几十倍,后来在瓜分国有资产的狂潮中,掌控非流通股的权力,以极其低廉甚至远低于净资产的低价将部分非流通股“转让”给关系户或亲朋好友,现在马上就要全流通,可以卖流通股的价格,这有什么公平可言?比如,10年前投资人以每股30元的高价中签买入新发行的清华同方,后来清华同方的非流通股部分协议转让,价格为每股5元钱,非流通股东买入价是非流通股协议转让价的6倍,现在全流通,即便清华同方的非流通股东能给流通股东20%左右的对价送股,流通股东的成本仍是非流通股东的4倍左右。这怎么谈得上“回到起点平等的出发点”?
我们不能否认,在中国已经形成一个“瓜分国有资产利益团体”。他们近几年以极低的价格乃至象征性地给点钱就占有了大量国企资产和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现在要搞全流通,这些人最拥护,一上市他们就可赚几倍。弄不好,全流通的草率登场,就有这个利益团体游说的作用。需要警惕的是,那些率先进行了全流通试点的上市公司的高管和大股东,一旦自己手中的非流通股变为流通股套现后,可能更不会好好经营公司,甚至原先就有财务黑洞的公司的大股东、高管套现后有可能溜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