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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 柳传志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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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3月19日,联想集团召开了第一期干部培训班,说是要思考“联想集团到底要办成一个什么样的公司”。事实上,柳传志最主要的目的,是要解决孙宏斌的问题。
“第一,企业部不能有自己的章程,只能有总裁室批准下的管理制度;第二,企业部利益高于一切的提法无疑是荒唐的;第三,李总代表总裁室就企业部授权的问题是这么说的,就是在企业部工作急需扩大时,人事部没有能力对他们的人员进行确定的时候,他们可以自己定人,然后到人事部办手续。另外,分公司经理的任命权是在总裁室,像这么大的问题要登在报上的话,一定要经总裁室的批准,但他们没有经过,这样做也是非常错误的;第四,一个部没有经过总裁室的同意,不能办自己的报纸。这是一件大事,因为下属的各个分公司只看《联想企业报》,不看《联想报》,只知道企业部,而不知道联想集团,对我们的事业是怎么发展的,我们的全局进展到什么程度,是一无所知。”
三天的干部培训班结束后,柳传志去企业部给孙宏斌和他的下属训话,孙宏斌碰巧不在,便演化为一场剧烈的吵闹。
柳传志依旧是干部培训班上的那套话,说孙宏斌还是干得挺好,但管理上有帮会成分;说企业部成绩很不错,但有“造小船”的潜在意识,而且还很明显。
他刚说到这里,底下便有几个人站起来说:“柳总,我们不是帮会。我们没有帮会成分。我们管理机制还是挺不错的。”一个人说完了,便有另外的人跟上,逐条逐字逐句地反驳。柳传志没怎么搭理他们,接着讲了下去。底下的人见柳传志颇为顽固,就不停地站起来解释和反驳。秩序一时混乱,会议也就无法持续,戛然而止。柳传志阴沉着脸离开会场,他已经确信他到了必须动手的时刻。
柳传志随即便与孙宏斌进行最后一次“交易”。在孙宏斌的记忆中,柳传志跟他谈过好几次,最后一次跟他谈的时候,柳传志说:“小孙,你是要我,还是要那几个‘青瓜蛋子’?”
孙宏斌沉默了半晌之后,说:“我要那几个‘青瓜蛋子’……柳总,我把他们开除以后,我在这个部门威信何在?我没法管了,我干不了。如果他们真有问题,我肯定会开除他们。我对他们评价不坏,你并不了解他们,都是因为他们给你提了点意见。现在不能因为这件事就要开除他们,这叫我以后怎么管?”
那时候,二十来岁的孙宏斌并不知道那是柳传志对他的暗示,最后一个暗示。多年以后,孙宏斌颇为感慨地说:“我性格还是比较刚,所以我跟柳总这种碰撞,其实很多地方现在看来是误会,很多地方是性格上的碰撞。”
他相信,正是他最后的选择,为他打通了通往监狱的道路。也只有到了那时候孙宏斌才终于才明白,他并不仅仅是为了几个“青瓜蛋子”做出了牺牲。事实上,他更多的是为自己的性格和文化的冲突做出了牺牲,为一个“联想局”做出了牺牲——为了大局,柳传志请他出局了。
自从1988年来到联想之后,孙宏斌确实干得不赖,这使他赢得了柳传志和李勤的信任,也使他的职位和权力迅速飚升。没有人怀疑,在柳传志布下的“联想局”中,他将扮演一个更为重要的角色。
孙宏斌权力的迅速膨胀至少让一些“创业者”不安,这个新的“入局者”使他们感到威胁。在很多人的记忆里,孙宏斌似乎很有一套手段来驾驭他的下属,这点令柳传志也佩服不已。在“孙宏斌事件”之后,柳传志给孙宏斌的下属们总结出三句话:“只听孙总的,假装听李总的,不知道有柳总。”
柳传志动手了。那段历史于是就变成了一段苍白的记录:“1990年5月28日,孙宏斌被北京海淀警方刑事拘留。10天后,被正式逮捕,案由是挪用公款。1992年8月22日,在海淀看守所经过漫长的27个月后,孙宏斌接到了刑事判决书,他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罪名是挪用公款13万元。1994年初,孙宏斌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1年零2个月,1994年3月27日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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