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孙宏斌事件(2)
点此返回管理励志系列书籍在线阅读 首页
“你说我们有帮会成分,能不能具体说一下?”
“我们直接归孙宏斌领导,孙宏斌骂我们爱听,与总裁何干?”
“企业部到底怎样开小船了?”
“什么叫大船结构?”
会议就这么不欢而散。“你们的表演,说明了你们只知道有企业部,不知道有联想集团!我希望你们不要做装睡的人,就是装睡我也有办法把你们叫醒。”柳传志说罢,拂袖而去,出门前又丢下一句话,“你们要知道,联想的老板是谁。”
“叫醒装睡者”的办法相当严厉,有点类似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开除“芍园发难”中表现最激烈的白、薛二人;封存分公司的账号;请公安机关派人来保卫公司的安全;柳传志自任企业部经理,李勤担任业务部经理,孙即刻离开原职,到业务部去给李勤当助手。
4月7日下午,柳传志再次集合企业部人员宣布新决定。会场气氛肃杀,个个正襟危坐,已经宣布被开除的两人仍在其中。柳走进房间的时候,这群人全都把胳膊抱在胸前,以一种姿势朝着他,接着孙宏斌进来,所有人当即把手垂下。室内香烟缭绕,柳不免皱眉。孙喝一声“把烟掐了”,大家一同灭烟。孙又喝一声“起立”,大家一同起立。柳带来的秘书应旗下意识地坐在柳的身边,孙再一声喝:“这不是你的位子。”柳认定孙在率领整个企业部向他示威。他对应旗说:“你就坐在这儿。”然后宣布企业部全体人员“必须服从我的一切决定”,又警告所有人“不许拉帮结派,不许恫吓任何人”,若有违背,无论是谁都将受到严厉处分,直至开除。
孙宏斌预感大势将去,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当晚把属下叫到畅春园商议对策,没想到这样一来就铸成了大错。年轻人群情激愤,口无遮拦。有些人要他坚决顶住,有些人要他知难而退,还有人在激怒中建议“卷款”走人。他们可没料到身边也有忠于柳传志的人。柳传志很快接到报告,当晚会议“最后的结论叫做‘明撤暗卷’”,也就是表面接受公司决定,暗中把分公司的钱转移他处。这成了导致孙身陷囹圄的直接原因。
孙宏斌后来只承认有人在气头上说了“卷款”的话,并没有一个“结论”,尤其没有这样的行动。但是当时种种迹象确已表明事情刻不容缓。一个会计当晚报告,企业部有人打算到外地提款。第二天是星期天,又有孙的五个下属前来揭发有人打算“卷款潜逃”,提醒公司防范。柳传志手上并无确凿事实证明这些揭发属实。不过,由他本人多年的经验来衡量,人事的纠纷不断激化,乃至发展成为你死我活的冲突,在整个国家都是一种普遍现象。从公司的立场上说,他也必须预防在先,因为孙领导的分公司掌握着至少1 700万元的资金,倘若“卷款而逃”的事情真的发生,必将置公司于巨大的财务危机和信誉危机中。我们只要想到这个人为了索回2万美元的债务,夜宿深圳小店流着眼泪奋笔疾书,弃重病的妻子于不顾;想到他曾为了300万元的货收不回来,蹲在人家墙根底下,恨不得拿着砖头去拼命;想到他为了100万美元的亏损,点着几个香港人的鼻子破口大骂,就可以知道,这个人为了公司的钱,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出来的。
这个周末孙宏斌和柳传志都没闲着,孙向远在香港的陈恒六请教对策。柳则向中国科学院保卫局报告,显然这件事已经不再是公司内部的纠纷,还有触犯刑律之嫌,所以他又向公安局和检察院报案。同时派出20人星夜兼程分赴各地查封分公司账目,还请了一个身材高大名叫王勇的小伙子做自己的保镖,时刻不离左右。
星期一早上继续开会,孙宏斌还在为自己辩解,但是柳传志已不打算再浪费时间。孙在听到一个“停职反省”的决定之后,当即被带出公司,来到京城北郊东北旺联想生产基地的一座公寓楼中,在至少两个人的监视下失去自由。关于这个情节,后来有人曾质询是否合法。柳传志周围的人都在维护他的决定,只有他本人坦率地承认,当日对孙宏斌的“控制”在法律方面并不是无懈可击:
凌志军:从法律角度来讲,你们控制他是被允许的吗?
柳传志:一出事马上把他控制了。按照道理,这是不允许的。
凌志军:我也问了别人,他们分析当时的情况,说这样做是合法的。
柳传志:那是向着我说话,实际上是不合适的。真要出了问题,人家反告我,肯定是我的责任。确实这个公司不是我的财产。国有企业经常被弄空了也没有人管,就是因为没人肯负责。所以说,我为了企业会玩命,就是这个道理。这件事完了以后,我汇报到院里。有人说这种事在中关村多了,没有人像我这么干。
凌志军:后来确实查出他挪用公款,要是查不出来,你就有问题了。
柳传志:是这样。我已经知道他的钱长期没有回来,违反了财务规定,实际上是有公家的钱在外面转了,所以我才敢这么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