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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结束了有钱不能发的局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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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和“奖金”都是员工在工资之外的收入,区别在于,后者是依据员工业绩的优劣,以现金支付,前者则是“集体使用”,而且以实物方式发放。比如“职工住房”、“医疗保健”、“托儿所”、“食堂”等等,都是“福利”的一部分。其弊端首先在于它的隐蔽性,令员工不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得到的利益;其次是它被建立在资历和职务的基础上,这就造成了无休无止的冲突。有些人对于并不急需的东西也是抱着一种“不要白不要”的心理,拼命索取,有些人仅仅因为年轻就无法得到应该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福利。这也证明集体主义的制度不论如何精巧周到,也不能抑制人的私欲。
政府现在把支配福利基金的权力交给企业,这就极大地调动了联想公司管理者的想像力。他们决定把福利基金分割开来,归属员工名下。到了年底,每个员工都能得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他有多少福利基金。员工不能支取现金,但可以用它来购买住宅、养老保险、通讯器材、子女的教育费用或者度假。“这是把福利基金人格化,”唐旭东在解释这一办法的时候说。他是有道理的,因为这样一来,员工第一次有可能按照自己的需要去使用这一部分收入,而且不必担心自己的钱被别人占有。
这一制度还让公司结束了“有钱不能发”的局面,员工的实际收入大幅度提高。1992年员工平均享有的福利基金大约1万元,相当于固定工资的两倍,所以它在公司的历史上被当做“低工资高福利”的年代。这再次引起政府的注意。几位税务征管人员来到公司,索要有关“福利基金”的全部文件,还宣称这种做法有偷逃“个人所得调节税”之嫌。我们一定还记得联想在1990年因为差不多同样“罪名”惊慌失措,以罚款9万元了结。这一回公司决定据理力争,接连好几个星期与政府的税务机关僵持不下。
唐旭东对财务人员宣称,“改革方案”属于公司机密,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将它泄露出去。他去找政府的税务人员,坦率地承认公司“是在试图打政策的擦边球,想要避开调节税”,同时又绘声绘色地讲述“72家房客”的故事,以此为例辩解道:“如果公司以集体名义买房无偿分给员工,或者办个托儿所让职工子女免费入托,这就不算职工收入,职工也没有缴税的义务。现在我们只不过是把福利分给每个员工,让他们自己去买需要的东西。这就是惟一的不同。”
税务征管人员承认他说的有道理,但他们又说,公司“福利分房”,产权是集体的;个人拿了“福利”去买房,产权是个人的。
“那就等他出卖住房得到利润之后,你再收他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好了,”唐旭东说,“你如果不肯放我一马,我就只好把这72套房子都办成企业的产权,以公司名义贷款还款,这对个人没有好处,对公司没有好处,对国家也没有什么好处。”
唐承认这是“有点狡辩了”,但他没有想到税务机关居然接受了他的“狡辩”,还说这是联想的“一个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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