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频动”出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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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做过分析,一个战士要想当上军长,需要走19个台阶。下个台阶到上个台阶之间,又有最低时间的规定。即使都不耽误,上到军长这个位置,也需要三十年时间。而50岁之后,又已很难被提拔了。因此,“动”的勤,是干部成长不可或缺的要素。在哪个台阶上呆的时间久了,都有可能贻误成长的机遇。
俗话说:“人挪活,树挪死”。无论是军队干部,还是地方干部,都需要“动”,不能老“窝”在一个地方。特别是对于那些准备委以重任的干部,更需要“小步快走”,快上“台阶”,也需要多换岗位,以开阔其视野,增长其才干 。
但是,“动”也要有“度”,不能太“勤”。这个“板凳”没坐热,又换另一个“板凳”,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不仅本人没有受到锻炼,于成长不利,而且工作受到影响,贻害一个地区和单位的发展和进步。
尝闻,一个干部两年换三个岗位,在一个单位人尚未认全,工作还不熟悉,就又拔寨起程了。这种“动”,既不是对本人负责,更不是对工作负责。
实际上,一个干部到一个新单位工作,第一年熟悉情况,第二年才能干点事情,而真正落实自己的工作思路,应该有三五年时间。所以中央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一个任期为五年,是有充分根据的。
有的干部频繁变动,循着一个固定的方向:即从小单位到大单位,从无权岗位向有权岗位,从一般部门到要害部门,怕是难免受到非议的。窃窃私语者一定说:“后面肯定有人,是谁呢?”
有的领导频繁地变动一个干部,目的并不是为了使其受到锻炼,而是要增加其资本,为提拔使用积累口实。而这样的干部一旦走上领导岗位,也会以同样的办法“运筹”干部,敷衍工作,这个地区和单位的前景也就可想而知了。
“响鼓也得重锤敲”。培养和锻炼一个干部,需要让他们到艰苦的环境挑重担,受磨炼,增知识,长才干。而且,确实应该落地生根,埋头苦干,做出成绩,创出政绩,造福于一方百姓。这样的干部才会有本事,有出息,有威信,担重任。
“动”能出干部,但“动”的目的,应该是培养、锻炼、造就出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