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雇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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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员工也可能因为被指控犯有某项犯罪行为而在侦查期间或此后可能进行的诉讼期间而被无限期地停职。停职时间的长短要取决于侦查或者诉讼的持续时间。假如在停职开始后,法院最终支持了被控员工的辩护意见,而判决指控不成立,他/她就可以马上复职。
解雇
如果一个员工被解雇,院方只会支付解雇之前的工作报酬,但是院方保留从支付给员工的最后薪酬中扣除以下费用的权利:对于已经配发给员工、但已被损坏或员工没有归还的制服或其他物品,并扣除与重新购置相同物品所需成本相等或相当的费用;对于已经向员工提供的福利或服务,要扣除明显的与收支差额相等的费用。
如果在留职察看期间因为纪律处分的原因而被解雇,院方将会从支付的最终报酬中扣除病假期间的报酬。而在这种情况下,提前两个星期(或者四个星期)的通知也就被取消了。
离职访谈
无论什么原因,任何员工在终止雇佣关系后都需要接受一次最终问询调查,并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离职访谈。如果院方或者被解除雇佣关系的员工中任何一方提出要求的话,人事部门也会进行一次离职访谈。
管理部门十分有兴趣知道员工对于自己的工作单位会有怎样的看法。从离职访谈获得的信息将有助于评估目前医院的运行状况,并对今后工作条件的改善、及时发现人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降低员工更替率都会有所帮助。
表7纪律处分措施说明(包括相关辅助资料)
终止雇用合同
目的说明
对所有被终止雇用合同的员工采用公平而考虑周全的措施。
人员职责
经理:
1安排对员工采取终止雇用合同的措施。
2必要时建议采取解雇措施。
3与员工进行最终的离职访谈(完成终止雇用合同中的终止合同清单)。
人事主管:
为经理就终止合同的程序、涉及的法律问题等方面提供建议。
实际操作
1在与员工进行离职访谈的过程中,要审查他或她在福利计划中的权益、重新被雇用的条件或者任何有关的其他福利。
2终止雇用合同有以下五种:
a自愿离职。自愿离职的原因包括健康状况不佳、迁居、怀孕、对工作或报酬不满意或者希望加入其他公司。
b公司裁员。如果公司必须进行裁员的话,要综合考虑员工为公司工作时间的长短、工作表现以及工作要求等因素。
c解雇。
d死亡。经理应当通知人事主管,让其协助自己一起制定妥当的集体人寿保险的赔付及其他计划的处理措施。
e退休。
3解除雇用合同的日期一般被定为实际工作的最后一天,不应因为假期津贴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延长。
4自愿离职的员工只可以要求支付未使用的假期的补偿以及拖欠的薪酬。
5员工如果怀孕,可以选择辞职,或是在经理的同意下要求休产假。
6关于支付遣散费的事项要参考相关规定。
7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询问被终止雇用合同的员工的相关情况,应该直接向经理或者人事主管提出,不提倡发出那种“请转交有关人员”的信件,因为这毫无用处。
解雇
目的说明
只有在所有的相关事实表明一切合理的纠正措施都已经失败以后,才能解雇那些工作表现或者行为举止无法达到公司要求的员工。除非员工做出一些极为恶劣的行径,才可以立即将其解雇。
人员职责
经理:
1发现员工中表现不佳者以及具有此种倾向的人,尤其是在雇用的最初阶段要仔细观察。
2查看是否已经采取了所有合理的纠正努力,是否对员工提出过适当的警告。
3除非所有适当的纠正努力都已经失败,才向总经理提议解雇该名文职员工。
4与人事主管联系,通知他想解雇一名文职员工的打算。
5确定要解雇以后,通知员工个人并以恰当的态度向其解释解雇的原因。这一职责是不能授权给任何公司职员代为行使的。
6与被解雇的员工进行离职访谈,解释福利计划、保险金、救济金的申请,最终进行支付报酬支票、证明材料等相关事宜。
7为保证员工对相关情况的理解准确无误,必须告知员工任何他想了解的事项。
总经理:
批准与解雇一名员工有关的所有决定。
人事主管:
人事主管必须在通知员工以前进行相互磋商,以保证提供恰当的相关文件及其合理性,使之与政策规定、实践做法相符合。
实际操作
1当一名员工的工作表现或者行为举止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而他是否愿意并能在通告或者警告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加以改进,否则解雇应该作为解决问题的最终办法。
2因为大多数工作表现的问题不会突然发生在头一天晚上,所以经理至少要给出问题员工两次警告,并辅之以必要的心理咨询、劝说以帮助员工解决问题。首次警告和最终警告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列明所发现的问题、总结之前就该问题进行的讨论以及明确解决问题的方向、目标与时间表。
3向员工发出最终的书面警告后,应该与人事主管取得联系并通报有关情况。
4如果满足以下几项条件,经理、总经理或人事主管一般可以批准解雇一名文职员工的提议。
a该员工因为工作表现的缘故已经受到了两次书面警告。
b已告知该员工什么是公司所要求的工作表现和行为举止、他所犯的错误类型、应该采取的改进措施以及如果不加以改正的后果。上述所有事项都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告知该员工。
c员工没被要求去遵守有关工作表现和行为举止的不合理规定。
d员工有合理的机会并获得了足够的帮助来改正自己的错误。
e由于该员工没有达到责令改正的要求,解雇他是完全合理的措施。
5如果解雇员工的提议已经被批准,那么有关解雇所采取的所有其他措施都必须事先经过经理和人事主管的同意,针对于每一个员工的个别情况、工作时间的终止、遣散费的支付以及为员工重寻工作机会的帮助,都必须彻底加以考虑。
6对于在工作中存在的诸如欺骗、疏忽大意、拒不服从工作安排以及消极怠工、索要回扣等此类严重破坏公司规定和形象的员工,应立即予以解雇。某些员工的违纪行为甚至已经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因此完全有正当理由立刻将具有下列违纪行为的员工开除,但开除的举措必须得到总经理和人事主管的同意。示例(只具有示范作用,不针对任何具体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