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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记者采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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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者有几个共同的特点
一、采访时不肯出示记者证,或出示的记者证是假的。你请他出示证件,他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拒不出示。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记者协会创办的中国记者网即将开通。把记者证上的编号输进去就可以立即查出其真伪。在这个网还没有开通的情况下,你如果对记者的真实性发生怀疑,最好的办法是与当地的宣传部联系,请他们帮助鉴别,他们常年跟记者打交道,对真假记者的识别富有经验。
二、假记者的口气都比较大。假记者一般都说自己的来头大,比如称自己是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央电视台记者;假记者一般都说自己职务高,是主任记者、主编、副主编等等;假记者一般都说与被采访对象所在地的头面人物相熟,有的确实认识当地的个别领导。
三、假记者和真记者混在一起。过去是真记者但单位被撤了、整顿掉了、注销了,但过去建立的关系还在,还有一帮新闻界的朋友,有打记者旗号的资本和条件;粘附在新闻单位的人,比如临时或长期聘用的、借调的、帮忙的人,经常和新闻单位记者混在一起,下去采访,与一些领导相识,便打着所在单位记者的旗号下去采访。
四、真单位假记者。一般是新闻单位的广告经营人员、发行人员,且多数是聘用身份的这类人员,以开展工作方便为借口,打着记者的牌子,或是被接待单位为了迎合其心理、抬高其身价,有意给其安上记者的高帽子。
五、打着香港、澳门等地新闻单位的旗号。一些期刊杂志在香港、澳门等地注册,在内地设立记者站。这种现象近几年特别多。原因是内地注册管理严格、比较规范,而港、澳等地注册比较容易。
六、假记者真捞钱的目的很明显。通常以抓问题、公开曝光、写内参来要挟,被采访单位或个人在消财免灾、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下,往往采取拿钱打发的方式来解决。
中国的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在正常情况下,在中国要成为一名记者,条件非常严格,中央级媒体甚至要进行政审。设记者站更是有严格规定。然而,如今,卖站名、社名及各种证件,已成为一些非法期刊和假记者敛财的主要途径之一。
据《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报道,山西省新闻出版局查获的非法杂志社、记者站,大都向北京或香港的“总部”交纳了5万元人民币,用来购买站名、社名,除此之外,每年还要上交数目不等的“管理费”。“总部”对设站或建社没有任何资质和布局要求,只要交钱就行,就给刻公章和匾牌。
省一级工作站从“总部”买回站名、社名后,如法炮制,再向地市一级出售,价码仍是5万元。中国新闻出版社《法制新闻》杂志(B)刊在短短4个月内就在山西9个市卖出分站。非法记者站或工作站设立后,便开始招募人员,每人只要交3000元~5000元,就可获发记者证,有的还发调查证或调研证。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曾以应聘者的身份致电非法刊物《百姓与法制》常务副社长张某,希望在陕西建一个工作站。张某称,陕西已有一个工作站,如果要再建也可以,交5万元到7万元的风险抵押金,如果要办记者证,交3050元的抵押金。
有的非法刊物在卖证时甚至采用要挟手段。
2004年10月中旬,山西省五台县石咀煤检站接到《红旗要参》“记者”的电话,说要到煤检站采访。“记者”次日一进煤检站就要求高规格招待。煤检站工作人员送上价值1000多元的香烟,哪知“记者”大怒,声称煤检站问题严重,要想解决事情,得出10.5万元派人当《红旗要参》的调研员,煤检站工作人员觉得事情蹊跷,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假记者的敲诈手段
——以采访问题相要挟。听到某地出现问题如煤矿发生安全事故,某人行贿受贿等,打电话或直接找上门,要求采访。一位私营企业主向《瞭望东方周刊》反映,有一名自称记者的人拿着摄像机在他的企业拍了半天,说企业问题严重,他便塞给这位“记者”两条烟、2000元钱,“记者”从车里扔出来,并说“你当打发要饭的呢”。当天下午,又来了一名“记者”,称可以摆平此事,向这位企业主开价2万元。
——以曝光相要挟。他们预先掌握到一些情况,随后向当事人发出曝光的要挟。2004年7月30日,山西省宁武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假记者白玉忠刑事拘留,白玉忠是忻府区矿产资源局的一名职工。警方此前接到群众举报,白玉忠在一个多月里,以记者名义,以曝光为由,先后在多个乡镇的私营煤矿索要钱物,涉案8起,总金额l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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