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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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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意识的觉醒程度,既是孤独的程度,也是拯救自己的程度。
——弗洛姆
婚姻没有固定的“模式”,正如恋爱没有固定程序一样。
婚姻在上帝的书里都写得十分完满,在人间却发生种种裂痕。
婚姻在低文化群体中,相对变得“稳定”,因为他们把婚姻看成是“过日子”或者“混日子”。男女双方虽时时发生磨擦,但他们都以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他们认为,婚姻是一种“必需品”。
而在高文化群体中,婚姻关系变得十分复杂与“脆弱”。他们并不在乎寻找一个“性伙伴”,而特在意寻找所谓的“终身伴侣”。但“经久耐用”又“光彩照人”的“冰箱”,确实不好购买。因此。他们在“婚姻市场”中寻觅良久最终双手空空。
他们把婚姻当作了一种“奢侈品”。
不幸婚姻
诗人雪莱说:
我从没有和伟大的宗教发生过关系,
因为按照宗教的教义:
谁都只能从人群中选出一男一女,
不论其余是何等的聪明和美丽。
雪莱述说一种男人心态。为什么婚姻的“老化程度”如此之快?为什么男人总以为“老婆是别人的漂亮,孩子是自己的乖”?为什么男人常“吃在碗里,看在锅里”?
男人们总是说:在不会恋爱的时候在恋爱,在懂恋爱的时候不能爱。
女人们总是说:男人都是白眼狼。恋爱时像普罗米修斯,结婚后,狐狸尾巴一尺长。
我们对100对夫妇作了一次问卷调查,结果确实令人震惊:13%的人认为自己的婚姻是美满幸福的。62%的人因为已经有了孩子,就“凑合着”过吧,有不满,但也无奈。15%对自己的婚姻不满意,准备摆脱这种婚姻关系。
面对这一婚姻状态,一个基本的轮廓已从厚厚的浮冰下显露出来,即自己的伴侣好像不是自己选择的对象,在意识或潜意识中排斥自己过去所作出的选择。
于是,法律与道德的力量都显得十分苍白。
人们抱怨“第三者”,许多婚姻的不幸确实是在已有“第三者”的情况下发生。但从“婚姻的链条”上看,即使当“第三者”成为“第二者”以后,仍然会出现另一个“第三者”。
自从人类成为“高级动物”以后,尤其是在“高文化背景”的群落中,“审美意识”压抑了低级的“求性意识”。婚姻就从“必需品”变成了“奢侈品”,从“物质消费”进入了“情感消费”。
英国人罗素在《婚姻革命》中对“高文化”的幸福婚姻开出了一个“条件”清单,当男女双方互相能满足这条件时,婚姻才进入“伊甸园”:
——双方必须对等。
对等才有平等。包括几个等式:即美貌(女)=才能(男)、青春(女)=财富(男)。
——留下相互自由空间。
打破“已婚妇女无友谊”的俗理。保留女人在交往中“受到赞赏”的权利,满足女性社交的“好奇心”与“求知欲”。
当然,婚姻具有排它性,嫉妒会成为婚姻的障碍,这是一种本能的情感。希腊人把它称为“人类道德与理性夹缝中长出的恶习之花”。
——社会价值观应相似。
这包括情趣爱好、道德评价以及行为标准等等。不然,“音乐对于非音乐的”耳朵是不起作用的。
——肉体应该亲密无间。
自然人的“性爱”,应成为连接婚姻链条两端的纽带。人类的原始本能从亚当与夏娃那里就遗传了下来。宗教说它“丑恶”,文人说它“美丽”,其实,它什么都不是,仅是本能。
如果我们把婚姻幸福的四个条件分一个类,那么,第一条是“经济”,第二、三条是“精神”,第四条是“肉体”。
婚姻是什么?婚姻是精神的“天使”与肉体的“魔鬼”在人间的结合。
走进芳草地
如果婚姻是一种生命,维持生命的核心是运动与平衡。
所谓运动,就是承认维系婚姻的阴阳两极都在不断的变化,尤其是外部环境变化而诱发了内心突变。
诸如,老同学聚会不免谈及职位晋升及收入多少,说者无意,听者有音。如果自己位不如人、钱不如人,老婆不免产生自己丈夫“窝囊”的感慨;或者,自己成天忙于官场、商场的应酬,房子虽然宽了,但夫妻交流“窄”了;衣橱中塞入的时装虽然多了,但夫妻坦然相对的时间少了;家庭小车使举家出游的速度虽然快了,但夫妻默契的速度慢了。
这种“生命运动”的节律如果不及时地调节,久而久之,将会有一场“月亮的风暴”。
所谓平衡,就是夫妻双方在运动中求得和谐,尤其是“频率”与“振幅”的和谐。重要的是要让对方进入自己的“领地”,要让对方了解你在做什么,要让对方分享你成功的快乐或分担你打拼的彷徨。
如果婚姻是一种生命,重要的是把握运动与平衡的技巧。
其一,婚姻不是财富的天秤。换句话说,婚姻是尊重、容忍及妥协的产物。相互尊重十分重要,千万别以为自己挣的钱多,就可以凌驾于女方的头上发号施令,家庭中不能用叫喊、拳头去解决问题;相互让步十分重要,千万别怨恨和抱怨,相互责怪是在伤口上撒盐。
其二,婚姻不要“单边主义”的家庭结构。男人应从“圆心”退到“对角线”的位置,以保持妻子、孩子、父母的沟通和交流。特别在处理岳父、母的关系时,男人更应持公正的态度。应该记住:女儿对于自己父母的血缘亲情总是胜于公公婆婆的,要允许合理的倾斜。诸如在节日孝敬礼物等小事上,不要斤斤计较,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要事事明察秋毫。
其三,女人应该摆脱琐碎。应该像独立生命个体那样活着,不能把“相夫教子”当成一生的终极目的。献给上帝越多,留给自己越少。
日本人鹿岛敬在《过劳死悲剧波及女性》中摘录了一个母亲的日记,这位母亲问道: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是什么?她答道:女性不应该像过去一样,把家庭与工作看做一种义务或者权利,应该在生活中辨悟到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社会舆论不要过多赞许妇女在家庭中的奉献,不要把为丈夫、为子女的发光而自己暗淡下来的油灯推崇到极致。我们没有权力剥夺一个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即使包裹在血缘的温情中。
尊重生命,即尊重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婚姻就走入了芳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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