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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鲜明的个人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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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成功,必须确立鲜明的个人风格。
英国人连袜子、手帕都要熨烫;法国人在非洲丛林里也一样铺着雪白桌布、摆齐全套餐具、穿小礼服用餐。听起来似乎有点可笑。可是总有人悠游地在海边读书,有人在拥挤的地铁里戴着耳机随音乐舞蹈。凯瑟琳•赫本以“穿裤子的女明星”而著称,这种形象也代表着她坚毅、高傲的气质。夏奈尔因为身体力行地宣扬舒适主义的新女装风格和对便宜的人造珠宝的戏剧化运用,从而创立了历史上最伟大的奢侈品牌。
这些就是所谓的“个人风格”。选美大赛得奖的、在电影里饰演女一号的总不是最漂亮的那位美女,而是最有性格的、或者说最有特色的。电影里时常惊鸿一瞥地看到不少大美女,却是只能做没有名字的配角,美则美矣,没有灵魂。成功的男人也是这样,多半是带着点缺点、但是个人风格极其鲜明的人。一开始人们也许会不适应这种风格,久之反而会觉得这是优点。而四平八稳什么都不突出的人,别人想把你摆在哪儿都不合适。
境界
王国维先生在《人间词话》里说:“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多么美丽的辞藻也比不上有“境界”。在讨论其他许多问题的时候,这个原则都适用。拿一个人留给别人的印象来说,别人看见的可能是他的具体的发型、衣服、表情、谈吐和行为,这些都不过是细枝末节的“辞藻”而已。但是总有一个概括的模糊的总的感觉,所谓气质这个东西真是有的。
鲜明的个人风格会抹掉不利的细节。就像一位传记作家这样描述一位具有战略家风格的女性总裁:“她可能对于整件事情没有一点头绪,但她说话的方式是那么自信,你根本就不觉得她没有头绪。在各种情况下她的策略就是尽早进入话题,而其他人则可能还在筹划总结阶段。别人从来察觉不到随着讨论的话题深入,她的声音就小得多了。”具有领袖气质的拿破伦挥剑指挥军队前进时,别人只看到一位伟大的军事家,根本注意不到他只有160厘米多一点的可怜身高。笑容如春天般明媚的美女使人根本注意不到她的裙子有点旧、鞋子不是今年最新的款式、甚至身材比例并不匀称。有人说名模Kate Moss瘦得像个鬼,不禁替她的丈夫担心。还有小眼睛、厚嘴唇却很走红的模特吕燕,一开始所有人都置疑这么“丑”的面貌怎么会红。请注意“风格”二字。同样的红色高跟鞋穿在王菲身上是非常时髦、非常波普;换一个人穿着就是恶俗不堪。还有蓬蓬纱的超短裙也是一样。“辞藻”本身无罪,关键是看谁来表现。
建立起个人风格的东西包括很多。总是应该具有坚定的原则,并将之贯彻到自身从内到外的始终。生活中每个人的活动内容大致相同,但感觉却是完全不同的。身在匆忙的都市,也要给自己找一个理想。或者只是一个外型、或符号的特征,游荡的城市猎人、古老电影里的“五朵金花”——那个少女被人们永远记住的回头时那一双勇敢而明亮的眼睛,只此一瞬也已足够。生活的调子应该是阳光的,又带着少许一点颓废。在一个领域里小有建树,众多职业各有自己的经典形象;同时顺应自然的喜好培养闲情逸致。总的来说是积极的,但不用每周例行公事地坚持脸部美容或健身。有环保观念,浪费钱没有关系,但是不要浪费资源,例如水。在众多的场合一般是应对得宜的,但是偶尔也会毫不客气地应付不想与之来往的人。较之一般人总是更为悠游,无论何时何地。当然,以上这种风格并不是人人喜欢。你还可以有别的选择。
个人风格应该具有连贯性。简单的说,如果你第一天穿蓝色衣服没有人注意,但是你一连七天都穿蓝色,这就成为了你的风格。当你成为一个名人的时候,哪怕粗鄙的口头禅也会变成经典的符号。
细节
简单、有型、随心不羁而又素净沉实、年轻有为还带一点禅味的衣服,就像我们想要的生活:随意而合身,又足够Smart(聪敏)去应对种种。
衣服是个人风格的细节之一。手腕强硬的公司女CEO(首席执行官),声称自己只穿昂贵而且夺目的衣服,绝对只要这种风格。代表性格的个人基础色是外型特色的关键,逛商场时吸引你的衣服往往色彩都差不多。一般来说,喜欢红色的人是精力充沛的行动派。对于艳丽不可方物的美人,红色最合适不过。但实在难以找到把太多的红穿好的女人,偶有红色小挎包、单件衣裳、首饰还算俏丽。喜欢绿色的人寻求心境的平静和安宁。绿色也是不能用太多的颜色,否则会显得像颗花椰菜;用好了则显得俏皮。喜欢黄色的人创造力丰富,好奇心强。除了关心身边的小问题,更关心社会上的大问题。还有强烈的追求高贵的理想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欲望。表面上喜欢黄色的人热爱交际,但是事实上心境孤独。有的人因为喜欢阳光而喜欢黄色。喜欢粉红色的人常怀有少年人的愿望。但是太CUTE(可爱),是过分的任性、卤莽和倚赖的颜色。喜好蓝色的人,能按常理冷静地考虑问题。表面上看,容易接近,实际上难和他人合得来。蓝色其实是最多人拥戴的颜色。不信召集二三十人做个调查,让喜欢蓝色的人站到一边,一般会站过十几个去,占百分之七八十。喜欢紫色的人,多有艺术气质,易形成排他性。紫色是琼瑶式言情小说女主角的颜色,和依依、菀云之类的名字相配,用一点是气质,用得多了有点过时的酸溜溜的感觉。喜欢褐色的人,做事保持良好的动机。相信自己的价值观,害怕做出大的变化。不过因与咖啡和巧克力的颜色相同,现在人也觉得是高雅的颜色。喜欢黑色的人,对事物抱积极的想法。在他人的眼中,不仅表现得有常识,而且在装扮、谈话、礼仪等方面都表现得较好。黑色的确是时下被认为在正式场合较得体的颜色。一柜子互不搭调的衣服最让人苦恼,解决的办法是最好只选一个色系的服饰、或者两种易搭配颜色的上装下装,这样衣服只需按季节分隔,早上随手拿出上衣下裳来,套上就能出门。为免单调,再另买一些七彩衣饰。最好买之前对用途有明确的计划,例如海边度假、圣诞晚会之类,连包和饰物都配套买,省却穿用时搭配的烦恼。
浓重的化装、和大嗓门及粗金链子一样过时了,显出江湖气来。每天从头到脚无懈可击、过分正式的着装很累,也并不讨好。出场时锣鼓齐鸣、让所有人眼光掉转方向,那一般是奇怪、扎眼,而不是真的美丽。也不要隔着整个场子高声招呼你的熟人,即便你自己不觉得也要为别人是否尴尬着想。现在讲求的是Smart Casual风格,轻便而讲究细节。行事不张扬、不刻意显现、不勉求大众趣味认同的。这种追求甚至是苛刻的。讲究低调,用“高级灰”形容白领、金领一族,偏灰的颜色被认为较有品位。家居产品、食品、洗衣粉之类的广告多用粉红、粉蓝配白色的衣着,也是比较讨好的一类打扮,予人幸福感。再有就是亦舒笔下的白衬衫、粗布裤,是潇洒而有艺术气息的打扮,需要长相配合。
我们的确是在穿着打扮上花费了太多的笔墨。无疑这是个人风格最直接的映射。这一点的要决抓住了,基本上一个人在谈吐、行为方面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随身携带“自己的世界”
《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的振保在经历了早期的晦暗生活之后,下决心给自己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在那袖珍世界里,做绝对的主人。例如一个轻薄的笔记本电脑可以盛装一个人几乎所有的精神生活内容,让你在任何地方也可以随时拥有自己的空间,例如回到父母的家中、或者在乏味的商务旅行时。最重要的还是精神上有原则,把平凡的生活活出有滋有味来。遇到不舒服的事情经过这么三两下调弄,也变得顺理成章起来。在自己的世界里做主人,不让任何人干涉。
拥有自己的世界是一件美妙的事情。并且记得随身带着。
离不认同的东西远一点。我们喜欢去那些提供恒定服务水平的地方,典型如麦当劳虽然只有“垃圾”食品,但也因为“提供恒定服务”这个原因成为想随便吃点东西时首先考虑的地方。这样破坏心情的几率会比较少。出入固定的地方,特殊的氛围会自动隔绝掉不相干的人。因为封面而买了内容糟糕的杂志,跟逛内容芜杂的百货商店一样的失望。看自己喜欢的作家的书,这样总归有保障一点。别勉强自己总是去应酬自己不喜欢的人。
我的一个朋友过着非常别致的生活,我一直都打算写一写她。她养了一条狗,小狗刚来的时候还像个面团,很快就长大得不能呆在城里了。于是她搬到乡下去,在香山脚下的村子里租了一个农家院子住。院里大得可以停下两辆车,大狗有足够的活动空间;为了安全的考虑,屋子里只有天花板上镶嵌几块玻璃权做窗户,白天阳光可以透进来,晚上也许可以看见星星。那里聚集着许多因为各种原因而租住农家小院的人,几家合股雇一个老头儿烧锅炉,这样大家可以用上热水和暖气。有阳光的周末,她会开车带着她的狗去参加奔跑比赛。
你也确定了自己的调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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