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突破利益底线的前提下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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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谈判中的谈判双方地位是平等的,但是由于经济实力、客观环境以及各自需要等因素的影响,经常存在谈判双方处于不同谈判地位的现象,比如有一方处于强势谈判地位,而另一方则处于弱势谈判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处于强势谈判地位的一方很可能会提出十分倾向于自身利益的条件,利用其种种优势使对方做出不得已的妥协,而处于弱势谈判地位的一方通常都会在无可奈何之下接受那些堪称极为苛刻的条件。但无论如何,在自由平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务谈判中任何一方的妥协程度都不会超过一定的利益底线。当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提出的条件过于苛刻,以至于弱势一方根本无利可图,甚至于要做一场明显的赔本生意时,谈判中的进一步妥协就无从提起了,而这场谈判也只能以失败告终。
在实际商务活动中,这种由于谈判一方突破另一方谈判底线而使对方没有妥协余地,从而最终导致谈判破裂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上演,其中尤以大卖场与供应商之间的谈判最为明显。在竞争激烈的零售行业中,大卖场往往不愿意承担更多的风险,又总是把眼光放在合作对方的支持与合作毛利空间上,因此就无休止地要求供应商提供各种费用和支持。在对方的紧紧相逼之下,大多数供应商为了实现与大卖场的长期合作,也为了扩大市场份额不得不一再做出让步。但是,当供应商们感到与大卖场的合作已经突破了自己的利益底线,甚至到了不仅无利可图而且还要面临赔本交易的时候,处于商务谈判过程中弱势地位的他们就不再继续妥协了。此时,如果大卖场依仗其强势地位也不肯做出一定程度的妥协的话,那么谈判就只能面临破裂。
在商务谈判的过程中,处于强势地位的谈判一方通常会在谈判桌上表现出如下态度或行为:对另一方的要求没有表情,态度冷淡,不愿意做出决定;怀疑对方的产品质量水平、政策完善程度或配套设施不全等;不断向对方强调“你们做得还不够,你们的支持太少了”;开出很多、很高甚至离谱的条件;形成一个谈判团队,互相搭配,使谈判对手每前进一小步都很困难,他们则从不轻易妥协,也很少对利益需求适可而止。
处于强势地位的谈判一方就这样把谈判的强势通过各种方式发挥得淋漓尽致。就在他们不断“乘胜追击”的同时,处于弱势地位的另一方则只能在谈判过程中被牵着鼻子走,常常处以且谈且退的尴尬处境,最后或者无可奈何地一再让步,或者在达到妥协极限之后退出谈判。
那么,在强弱势十分明显的商务谈判过程中,作为弱势的一方应该如何为自己争取合理利益,并与对方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呢?据谈判专家介绍,谈判中的弱势一方可以采取如下方式实现上述目的:
首先,设定谈判底线。在决定要和对方合作之后,一方面要认真地研究他们的政策、费用要求、促销支持等,另一方面要内部形成一致,整合内部资源,设定出可以接受的谈判底线。这个工作很重要,惟有设定出明确合理的谈判底线,并时刻记住这一底线,己方的最低利益才能在谈判过程中不被对方提出的种种尖锐攻击和不合理要求所突破。
其次, 坚持原则与目标。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要失去根本原则和目标,以公司的战略与原则为准绳,以谈判前设定的底线为依据。但是,坚持并不是顽固保守,而是要在坚持基本原则和争取实现既定目标的前提下寻求到一个与对方能够获得双赢的办法。这种办法的获得常常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共识,在妥协中平衡差距。当和谈判对手最大程度地达成共识、减少差距之后,谈判的成功也就很快会得到实现了。
最后,用最精确的事实和数据说话。越是面对地位强大的谈判对手就越要搜集更精确、更完备的行业数据、市场数据、竞争者数据,并且对行业、市场、竞争者进行详细的分析。己方掌握的数据越精确、信息越充分,在谈判过程中就越有实现自身最大利益的保证,否则只能让对方轻轻松松地牵着鼻子不断妥协。
在任何一次商务谈判中,任何一方都有一定的利益底线,如果双方都能在不突破对方利益底线的前提下互相要求让步,并且在保障自身合理利益能够得到实现的基础上向对方做出适度让步,那么谈判就会达到双方合作双赢的目的。反之,谈判只能走向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