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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与思科的侵权官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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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回合,一向低调封闭的华为在这场较量中为自己过去刻意地远离媒体和公众付出了代价,舆论对华为侵权做出了肯定性报道。
与崇尚低调和信息封闭的华为相比,思科一向注重和外界的联系和沟通,于是在这场诉讼开始时,思科不仅在美国得到了强大的舆论声援,而且还得到了中国许多知名媒体的支持。由此可见,这注定是一场力量悬殊的竞争,具有主场优势的思科完全表现出压倒性胜利。2003年正是华为拓展欧美市场的关键时刻,很多欧美客户因此暂停了与华为的项目。在法庭之外的第一次较量中,无论是政府,还是媒体,或者是业内人士,都把胜利的天平倾向于思科一方。
经过第一场较量之后,华为意识到了信息战略的重要意义,于是华为开始采取积极方式首先解决公关危机。此外,华为通过律师事务所和其他途径了解到自己完全可以在“私有协议”上下功夫,这使华为获得了一个重要的筹码。经过对一些重要信息的掌握,华为决定在中国针对思科利用“私有协议”搞垄断行为提出反诉讼,一旦华为提起诉讼,那么中国将成为华为与思科这场斗争的第二战场。但华为没有马上公开声明对思科进行反诉,华为通过各种途径集中攻击思科利用私有协议垄断市场并阻止竞争的作法。但这样做的目的并不是真正要提起反诉讼,而是想以此向思科传递一种信息:它寻衅的是一个有着坚强战斗意志、并能快速“以毒攻毒”的对手,它挑起的诉讼不但不能给自己带来胜利,反而会惹上麻烦。
华为这样做的用意很明显,因为打官司毕竟不能解决双方之间的本质问题。此后,华为和3COM的合资公司成立,3COM公司对华为的支持显然不利于思科的下一步行动,而思科更是清晰地认识到了这一点。3COM公司CEO克拉夫林出庭作证,克拉夫林的证词使战局发生了十分微妙的变化,事情正朝着向华为有利的方向迈进,以3COM在数据通信行业的品牌形象和地位来说,这些证词可以充分说明华为公司在产品、技术上的确有与众不同之处。
而最终的结果可谓是皆大欢喜,思科和华为都同意在独立专家完成审核程序的过程中中止诉讼,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而经历了这样一场跨国官司的华为,也开始认识到要想更多地参与到国际竞争当中,那就必须在信息流通和外界公关方面采取相应的开放政策,否则只能在遮遮掩掩的信息封闭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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