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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 信用卡消费是天使还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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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早几年,如何启动内需,如何拨动个人消费这一根社会经济增长动力之弦,政府推出了一个又一个措施,采取了一个又一个办法,内需启动就是启而不动。不过,信用消费一兴起,经济快速增长随之而来。可以说,即使碰上2003年的SARS,世界经济不景,但这两年来国内经济增长同样是上了一层又一层,何因?信用消费之功也。
而信用消费不仅在于商品房按揭和汽车贷款(其中商品房按揭从1998~2003年增长27倍,汽车贷款也是如此),信用卡也功不可没。真没有想到,早几年还是在欧美发达市场中风行一世的信用卡消费,就在短短的一两年时间里,也在国内风起云涌了。现代的年轻人,手上有几张银行卡已是十分普遍的事情了。但是,促使民众有效消费的信用卡迅速发展对国内未来经济发展会产生什么影响呢?特别是最近韩国所发生的信用卡危机不得不让理论界去思考国内信用卡的迅速发展所面临的风险究竟有多少?应该如何防患于未然,分散国内信用卡迅速发展之可能的风险。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为了快速恢复经济,韩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之政策,特别是通过税收优惠等各种政策鼓励消费者使用信用卡消费,使得各家发卡行大肆发放信用卡,消费者盲目举债消费,结果导致发卡行坏账堆积如山。韩国金融监管当局2003年12月2日透露,该国的8家主要信用卡公司在2003年前9个月严重亏损,包括最大的信用卡公司LG信用卡在内的8家信用卡公司总共亏损41万亿韩元(合346亿美元),而2002年同期这8家信用卡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1万亿韩元。在截止到2003年9月底的第三季度中,这8家信用卡公司共亏损155万亿韩元。
近年来,由于韩国经济停滞不前,消费者债务拖欠问题立即暴露出来。2003年9月底,债务拖欠比率达到创历史记录的112%。其中,Woori信用卡公司债务拖欠比率最高,达到2642%。据统计,韩国拖欠债务超过90天的信用卡持卡人已经占韩国劳动人口的16%。债务拖欠比率急速攀升使韩国的信用卡公司无一例外地在今年发生了流动性危机,其中LG信用卡公司最为严重。2003年11月21日,该公司由于缺乏流动资金,而被迫向持卡人停止了现金预付业务,11月23日,该公司获得了8家债权人2万亿韩元贷款的紧急援助,而得以避免宣布破产。
从韩国信用卡发展的历程来看,它在政府主导下迅速得到了发展,它来得快,去得也快;对韩国经济增长短期内作用明显,所导致负向效应也不可低估。韩国的信用卡市场为什么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会如此昙花一现呢?为什么会给社会经济带来如此之大的危机与风险呢?其根本原因在哪里?对我国信用卡市场的发展有什么启示?
一般来说,信用消费最为核心的两个方面就是:一是个人的诚信;二是个人消费资源在时间上重新配置。对个人的诚信,不仅在于个人在道义上如何履行自己的承诺,而且还包括通过何种方式来保证个人承诺履行,通过何种方式来监督个人的承诺是否得到履行,如果不履行这些承诺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也就是说,个人诚信包括了个人的道德底线或诚信的主观方面,包括了个人的履约能力及第三者对个人承诺的监管和不履约的处罚。
对于个人消费资源在时间上重新配置,主要是指个人在其生命周期中,由于个人的能力、所具有的人力资源的差别性,在不同时期所获得的财富或可支配的收入是不相同的。如何把个人生命周期中的财富拉平也是提高个人质量的有效途径。但是,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这种财富的拉平也是相当不确定的。
对于韩国信用卡危机,其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政府以其政策来替代个人的主观信用,以政府判断来确定未来经济的发展。实际上,政府与个人永远处于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政府是无法用其政策来判断个人的主观信用如何的。同时,政府既不能确定社会未来经济的发展如何,更不能确定个人的未来收入水平。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政府采取种种优惠政策来鼓励信用卡消费,基本上是一个非市场的行为。而这种非市场行为在市场运行中得以成功是不可能的。
目前,我国的信用卡发展尽管同样是相当迅速,竞争也十分激烈,但是并没有走上政府主导之路,而是商业银行各自的行为所为。在发达的市场体系下,信用卡业务早已成为各银行新的赢利增长点,这是不争之事实。因此,在一个短时期内,随着社会条件的成熟,随着民众的消费观念的改变,各商业银行如何加大营销力度、增加发行信用卡量、抢夺客户资源,各种各样的竞争肯定是不可避免。因此,为了保证个人信用卡消费竞争有序、有效地持续地展开,就得减少与分散个人信用卡消费的风险,银行就得在风险管理技术上下功夫,政府则要在建立社会诚信体系上有制度安排。
如在信用体系确立的基础上建立严格的客户资格制度,通过这种制度把不合格的客户排除在外。那些为完成指标,让银行员工随意找来一些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忽视了对客户的资信审查,那些银行以或明或暗地采用免年费、保证授信额度等方式吸引客户等行为必须制止。建立信用卡使用严格的监管制度,随时发现问题,随即处理。对于那些恶意透支的不法分子要严厉惩处。
总之,信用卡消费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如果不是政府来主导,按照市场法则而为,并制定信用卡消费的严格监管制度,那么它一定会是带动国内经济增长的有效工具,否则,其结果可能会南辕北辙了!
(2004年4月)
调升居民电价能缓解电力短缺吗
最近以来,限电、电力短缺、电荒等与电力紧张有关的概念频频在媒体上出现。面对这种情况,有些地方正在制定种种节能措施。如限制家电市场准入,让那些节能家电进入市场,而非节能家电则要提高进入市场门槛。也有些地方认为面对电力紧缺,应该把限电与居民电价的调升结合起来。更有人认为,要缓解电力空前紧缺矛盾,就得调高居民用电价格,用市场的价格杠杆来调整电力的供求关系。对于这样一些议论与看法,有其市场的逻辑吗?如果没有市场之逻辑,问题又在哪里?如果有,为什么民众对调升电价会义愤填膺?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如何达到平衡?
进一步说,中国目前为什么电力会这样紧张?真的是由于严重的供求失衡吗?如果是,这种失衡又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是市场还是政府?是资源紧张还是政府管制所为?如果把这些问题解释清楚了,居民用电价格是否上涨也就有理有据了。
可以说,目前国内存在的24省市严重缺电情况,这种情况在去年就有所表现,但到今年以来情况更是明显。有人认为这完全是因为政府主导的结果。因为,在早几年政府行政部门就认为,中国电力重复建设严重,在未来几年内电力一定会严重过剩,因此行政部门要求3年不审批与电力建设有关的项目。结果经济一发展,电力紧缺情况马上暴露出来。面对国内电力的严重紧缺,政府行政部门目前又在计划将把总装机容量为700亿千瓦~800亿千瓦的新电站投入使用,从而争取在近一两年内使电力供需大致达到平衡。
但实际上这种政府行政主导下的宏观调整能够化解中国电力剩余与短缺之波动吗?目前国内电力短缺的真正原因在哪里?据我了解,目前国内电力紧缺问题,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自然是一个因素,但它不是问题的全部,因为,在市场中会有自己的调节机制。而在中国的非市场中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国内电力紧缩可能不在于发电的装机容量不足,而在于垄断及政府行政调控过度,从而使得电力定价非市场化。在目前,发电与供电完全分离,由于两者利益上的不协调、成本定价上的不合理,从而使一些发电厂根本就没有动力去多发电,宁可让现有设备闲置。
也就是说,目前国内电力紧缺,有经济快速发展之原因,但重要的还是在于没有建立有效的电力市场。没有竞争的电力市场,对电价的变动有多少意义?特别是在工业用电、企业用电占电力需求绝对比重的情况下,变动居民用电的价格所起的作用更是不大。因此,居民电价上涨并不是解决目前电力短缺的原因,电力的短缺在于没有有效的电力竞争市场,没有有效的电力定价市场机制。因此,为了缓解我国电力短缺现象,不是靠上升居民用电的价格,而是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在生产和供应方面加强竞争。一般来说,电力的生产与供应不属于自然垄断,规模经济也不明显。因此,政府可以要求电力公司把输送和其他业务分开,容许其他生产和供应电力的公司使用电力公司的输送网络,并给予合理的使用费。政府应该改变目前电力市场地区性及整体性垄断政策,容许各种发电公司在市场中竞争,再通过全国输电网络,将电力供应给需要的公司客户。美国不少小的电力公司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进入全国输电网络,取得巨大成绩的。
其次,电力输送方式的利润管制。由于电力输送属于自然垄断,适当的利润保障和政府监管是十分必要的。在此,政府就得考虑如何厘定使用电力输送网络的费用,给予电力网络拥有者合理利润。故此,当能源生产和供应市场全面开放竞争后,政府利润管制规划只适用于输送方面的业务。在计算准许利润时,不应以固定资产做基础,必须能够真实反映股东资金的成本。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受管制公司的效率,政府可能引进类似价格上限管制的机制,让电力公司可能透过提高效率而享受高于准许水平的利润。
再次,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这不仅在生产企业间的竞争,也在于用电设备与产品间的竞争,引导这些企业与产品生产向耗能小效率高的方面发展。最近上海对此有所动作,但决不可操之过急,否则对一些转产慢的企业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最后,要加强电力监管部门的专门性与独立性。因为,对于电力的生产与供应来说,尽管不是自然垄断的产品,但是其技术准入、资金准入都要求较高,这就要求政府在准入标准的设定上有更多的要求。当然,政府更为重要的是应该全面地检讨现有电力监管制度、现有的电力市场定价机制及电力市场运行机制,从中寻找一种更适应中国的电力制度安排。对于电力监督机构,不仅要强调其独立性,也要强调其专业性及电力监管工作的透明性。这样才有助于政府制定长远策略,促进电力市场的竞争及提高电力使用效率。
正是从这几个方面来说,缓解我国目前电力短缺的问题,靠调高居民电价是无济于事的,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形成有效的电力市场竞争机制,如何提高政府对电力市场的监管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内电力市场走上有序的良性发展之轨道。否则,居民用电的价格调得再高,电力短缺仍然会发生。同时,为了保护消费者,减少电力公司的自然垄断性,政府还得建立对居民用电价格的上限机制,如英国等国。这是政府对公用事业监管最为重要的方面。也就是说,即使是居民用电价格的调整,也得通过相关利益者博弈方式来进行,而不是某一部门说了就是。
(200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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