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会不能议而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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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国内公司,开会时谈了很多事情,大家也都踊跃发言,都谈了看法,却没有结论。很多事情自然不了了之,要不就是这次谈完了,下个月开会还接着谈。但事实是,问题始终在那里,没有任何进展。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开会是议而不决。就算有的事情很难达成共识,也可以用投票表决的方式,让少数服从多数,但不管怎么样,议而不决的会议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为了让会议更有成效,必须制订相应的制度。在惠普,召开决策委员会的会议时,一旦达成共识,所有的工作任务都必须按照统一的格式定下来,然后分派下去,明确谁来负责执行某项任务、什么时候完成、评估人是谁、评估标准是什么,然后在会后一天之内把会议记录整理出来发给与会的所有人员。每个人把分配给自己的任务标示出来,贴在自己工作时最方便看到的位置上。如果第七项工作责任人是我,我就按照会议记录要求,把这一项用红色的笔标注一下。这就是惠普员工通常采用的工作方式,大家只关注自己负责的项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即可。具体的表格参见表3-1。表3-1会议任务分配跟踪检查表
工作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间〖〗评估标准〖〗执行状况〖〗备注
下次开会的时候,第一件工作就是检查上个月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看大家是否高质量地完成了任务,会议秘书逐项地去问每项工作完成的情况。如果完成得很好,就标绿色圆圈并在对应栏目下画“√”;如果完成得不好或没完成,就标红色圆圈并在对应栏目下画“√”,并在备注栏里做出解释。“执行状况”标志为红色时,责任人除了做出解释之外,还要拿出整改方案,在大家的参与下确定下一步如何做,可以让该项工作变成“绿色”。
在开会讨论的时候可以发扬“民主”,各抒己见,但是一旦形成决策就必须“独裁”,没有商量的余地,这才是真正的民主集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