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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消费者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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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想从卖产品上升到卖思想的境界,首要的任务是学会换位思考,即能站在客户的立场上看问题,而不是站在企业的立场上看问题。尽管很多企业都意识到了“以客户为中心”的重要性,但是因为缺乏相应的工具、方法和流程,这个理念在很多企业里都还停留在口号的层面上,无法落实。
那么像惠普这样的跨国公司是如何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的呢?
我们就以市场宣传为例来说明。记得我们刚进惠普的时候,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到全国各地去办巡回讲座,介绍惠普的技术和产品。那时候我们必须按照标准化的工具和格式去开发中文的演讲资料,不能凭着自己的感觉去随便讲。那时候我们采用的开发工具叫FAB分析法,F是英文Features(属性或特点)的第一个字母,A是英文Advantages(优点或优势)的第一个字母,B是英文Benefits(客户利益与价值)的第一个字母。所以不管是什么样的产品介绍、技术介绍、或者公司介绍,都必须按照这三个方面去写。F侧重于客观存在的事实,A是相对于竞争对手我们有什么优点,B则侧重于给客户带来了什么独到的利益或价值,所以FAB关注的是客户的“买点”。
但是看看众多国内企业的广告就不难发现,大家还停留在“找卖点”的阶段。他们所用的工具和方法是USP,即寻找独特的销售主张。请注意,这里强调的是卖点,即如何找到产品打动人心的卖点,所以各种概念炒作应运而生,各种稀奇古怪的促销随之而来。我在担任中国杰出营销奖评委的时候,阅读了大量的案例,这些案例当中超过一半的企业(和策划公司)都是采用USP作为广告词的开发工具,而绝大多数企业都是在产品出来以后才开始让策划公司介入,寻找差异化卖点,因为这些企业大多省略了新产品定义这个过程,所以产品本身并没有什么差异化特点,只好通过策划公司去找卖点。从目前的现状看,大多数企业在进行市场宣传时都是假定消费者幼稚、无知,可以通过“忽悠”的方式去激发需求。所以在中国市场上出现了一道独特的景观,那就是“忽悠”的流行——明星代言人的流行,通过诱人的广告,把消费者不理性的那一面给煽动起来了。在全世界用明星做广告代言人最多的就是中国,不管是快速消费品还是耐用消费品,甚至工业品都请明星做代言人,也不管那些明星是不是典型的客户,只要有名就行。
我们说一个负责任的企业有义务引导消费者走向成熟、走向理性,而不能把消费者当成傻子去“忽悠”,即使消费者目前还不成熟,企业也不应当为了短期利益而去误导客户。大家知道,在现阶段的中国,很多消费者的确是很幼稚、很无知的,因为市场透明度不高,他们没有足够的鉴别能力和简单易行的方法去区分不同产品的价值,只能看谁的广告做得多,就相信谁。
这种现象在温饱型的消费者群体中非常普遍,只有当一个强大的中产阶层出现的时候,这种现象才会从根本上改观。为什么这么说呢?只要理解中产阶层的定义,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中产阶层最重要的一个特征不是收入达到某个水平,而是学会理性思考,做任何事情都会用自己的脑子思考,不轻易相信别人的“忽悠”,也不会被明星所左右。他们相信理性的诉求,相信严谨的数据和证据,买什么东西都会算细账,这样的消费者才能算得上是中产阶层。所以为了尊重消费者,引导消费者,像惠普这样的跨国公司,在所有的市场宣传与推广活动中,一直遵循理性的原则,各种广告诉求严格按照FAB去设计,强调给客户带来什么独到的价值。比如,同样那么多打印机,为什么你应该买惠普的打印机,惠普的产品给客户带来了什么独到的价值,与其他同类产品有什么不同。如果这个问题讲不清楚,那么这个产品就没有价值,因为如果仅提供了与别人一样的产品,这类产品我们就称为“无价值产品”。当然产品的价值诉求不是等到产品出来以后再去找,而是把产品的价值诉求设计到产品当中去,在没有开始做产品之前(产品定义阶段),产品的广告词就已经出来了。我们始终把消费者当成是有知识的、有辨别能力的,通过提供相应的资料和信息可以帮助消费者走向成熟。这样经过多年的努力,总有一天市场会走向规范、走向透明、走向理性。跨国公司所做的就是加速客户的成熟,营造一个更公平的经营环境。
企业不应当假定消费者幼稚、无知,可以通过“忽悠”的方式去激发需求。因为早晚有一天消费者会明白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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