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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高的道德标准来约束员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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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惠普公司绝对不允许员工在办公室或公司配备的电脑上使用盗版软件,公司会经常不定期地检查员工的电脑,一旦发现有人使用盗版软件就以违背《业务经营准则》论处。因为在惠普看来,使用盗版软件是一个原则性的大问题,与偷盗的性质一样。
一个企业如果认为偷别人的东西不算偷,那自己就得做好有朝一日被人偷的准备,而且被偷的时候还不要惊讶,不要惩罚员工,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于偷窃了。
所以,对于一个公司来说,不允许员工使用盗版软件,会让大家觉得这是一家高尚的公司,会受人尊重。 惠普对违反《业务经营准则》的行为绝不姑息,既没有三令五申,也没有下不为例,每个员工只有一次机会,一旦发现并证实某位员工违反了《业务经营准则》,该员工马上就被解雇,而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所以说,《业务经营准则》就像是悬在员工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不违规则已,一旦违规这把剑就会掉下来。而违背职业道德规范被解雇的员工通常很难再在跨国公司找到工作,因为任何规范化的跨国公司在用人的时候都会去做“外调”,一旦发现某个人是因为职业道德规范而被解雇的,没有人愿意要这样的人。所以违背职业道德规范就如同是在外企这个圈子里被“判了死刑”。
如果有朝一日国内企业在用人的时候能去做“外调”,能去了解应聘者的背景,就会形成一种威慑力,令那些心存侥幸心理的人打消念头,老老实实地做人。所以说,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可以使人向善,一个不健康的工作环境也可能使人变坏。
据我所知,同样是这些问题,在国内很多企业里却难以执行,一方面是很多企业不知道该怎么做,不了解优秀的跨国公司是怎么做的,喜欢“摸着石头过河”。
另一方面是对很多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了很多表面上看对自己企业有好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比如使用盗版软件这个问题。
可以说一个企业对员工没有严格的道德规范要求,就不可能成为受人尊重的企业,也不可能成为高尚的企业。
另外一个比较大的问题是可操作性,很多企业都喜欢喊口号,把职业道德规范变成了毫无实际意义的“理想”,“什么诚实守信,什么爱岗敬业,什么团结奋进,什么锐意进取,什么不断创新,什么遵纪守法,什么互让互敬,什么热心公益”等等。这些基本上都沦为“假、大、空”的口号,没有哪一项具有可操作性,没有哪一项可以检查是否做到了,没有哪一项可以培训员工如何做到,只能凭自觉,凭感觉,谁做到了,谁没做到都无法判别,结果自然是不了了之。
很多管理者往往都是这样思考问题:反正我该做的事情都做了,人们不遵守制度,不配合执行,不关我的事。表面上看,这些管理者好像是完成了本职工作,其实他们是在欺骗自己,欺骗别人。
职业道德规范尽管不能天天讲,月月讲,但是可以年年讲,让员工做“阳光下的生意”,成为守法诚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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