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曹丕的《典论》

  魏臣卞兰在他那篇颂扬曹丕的《赞述太子赋》中,称颂曹丕“所作《典论》及诸赋颂”云:
  著典宪之高论,作叙欢之丽诗。越文章之常检,扬不学之妙辞。蹈布衣之所难,阐善道而广之。道无深而不测,术无细而不敷。论古贤以叹息,觌懿德以欢娱。
  这里虽然将曹丕的《典论》之“高论”与他的“丽诗”对举,但在下面的颂语中却偏重于颂扬他《典论》的深奥渊博,明显地将其《典论》置于其诗赋之上。谀臣的这种态度,当然取决于曹丕自己的态度。
  《典论》是曹丕一生中的一大著作,在他写给王朗的书信中,认为可以使人不朽的,在“立德扬名”之外“莫如著篇籍”,而在述及自己所著的“篇籍”时将《典论》置于诗赋之前,于此可见其重视的程度。出于这种永垂不朽的愿望,他还曾将《典论》及诗赋用帛抄写一份送给吴国之主孙权,又以纸抄写一份赠与张昭。到现在,历经一千七百多年的人世沧桑,全本的《典论》虽然已经不见,但它的残文仍然留存,那么曹丕的不朽愿望可以说是已经部分地实现了。
  《典论》除了曹丕生前的写本外,还有一种石本,是他的儿子魏明帝在大和四年(230)下诏将它刻在石碑上立在庙门外的。石碑原有六块,经过南北朝时五胡之乱剩下四块,到唐初这石本《典论》只残存一卷,与同时著录在《隋书·经籍志》的写本“《典论》五卷”相差很多了。从《宋史·艺文志》以后,连写本《典论》也已不复存在,因此清人严可均在纂录全三国文时,只得从《三国志注》、《文选》、《北堂书钞》、《群书治要》等等书籍中剔抉爬罗,辑出它的残文一卷,并记叙道:“唐时,石本亡;至宋而写本亦亡。”现在我们所见《典论》,就是严氏所辑。
  《典论》原书佚失已久,但其全文可以刻成六碑,写作五卷,在当时可以算是洋洋大观了。后人搜辑丛残,编为一卷,又有人将这些残文定为十二篇。然而在那一卷中,文章固然是鱼龙混杂,真伪错综,那篇目也是大多出于杜撰臆造。举个例子,如严辑《典论·终制》,全文抄自《三国志》中的魏文帝本纪,而本纪中明载此文作于黄初三年(222)冬十月甲子,那时曹丕早已编定《典论》,并且郑重其事地录在帛素上送给孙权了;在《终制》篇末也明白记述道:“其以此诏藏之宗庙,副在尚书、秘书三府。”可见并没有将它编入《典论》。
  从较为可信的篇目来看,《典论》原来的篇目都是用两个字来命题的,如《奸谗》、《内诫》、《酒诲》、《自叙》、《论文》等等。其实这也是两汉以来的通则,如扬雄《法言》的篇目为《问神》、《超奇》、《寡见》等等,刘向《说苑》的篇目为《君道》、《臣术》、《建本》等等,王充《论衡》的篇目为《对作》、《艺增》、《自纪》等等:都是以两个字作篇目的。在结构上,每篇一开始都有一段开场白似的叙目,说明作者为什么要写这篇东西的道理,如它的《内诫》篇的开头说:“三代之亡,由乎妇人。……至于二袁,过窃声名,一世豪士;而术以之失,绍以之灭,斯有国者所宜慎也。是以录之,庶以为诫于后,作《内诫》。”那作法看来是模仿《尚书序》的,如:“虞舜侧微,尧闻之聪明,将使嗣位,历试诸难,作《舜典》。”
  唐代史学家刘知几在《史通·序例》篇说:“书列典谟,诗含比兴,若不先叙其意,难以曲得其情,故每篇有序,敷畅厥旨。”说明古人作序的目的是解释作者之用意,使读者能“曲得其情”。然而曹丕叙目的用心却似乎与此不同,其叙目不仅不是为了让读者“曲得其情”的,反而起一种掩饰真实意图的烟幕弹的作用。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妨以《奸谗》、《内诫》二篇作为例子来分析一下。
  从叙目上来看,《内诫》是鉴于自三代至二袁都由于妇人灭亡的历史教训而作的,《奸谗》是鉴于古代至何进、袁绍、刘表因听信奸邪的谗言而覆败的历史教训而作的,那么这两篇文章的内容是什么呢?从留存下来的文字来看,《奸谗》篇说的主要是袁绍、刘表两人。文章说,袁绍二子中,袁谭年“长而慧”,袁尚年“少而美”,袁绍的妻子爱袁尚,于是本来因“骄侈”而为袁谭所厌恶的审配、逢纪两人就在袁绍死后“矫绍之遗命”,奉少子袁尚为嗣,以至于兄弟反目,干戈相向,使曹操的“王师”坐收渔翁之利。刘表的长子刘琦,起初很得父亲欢心,后来刘表后妻蔡氏得宠,而蔡氏的侄女是刘表少子刘琮的妻子,于是蔡氏的亲戚蔡瑁、张允都纷纷在刘表面前称扬刘琮而谗毁刘琦,以至刘表对刘琦日渐忿怒,终于立琮为嗣。刘表死后,二子决裂,以至荆州也为“王师”轻易取得。故《奸谗》篇虽然在叙目中以听信谗言为诫,真正的主旨却是不立嫡以长而卒招败亡的历史教训。另一篇《内诫》,阙失较多,但其中说到袁绍的,重点也仍然是在立嗣的问题上,只是抨击的矛头由朋党亲戚之进谗转向妇人的偏爱而已。
  袁绍、袁术和刘表,在汉末的声望和势力都在曹操之上,都是曹操的劲敌。他们后来虽然先后被曹操攻灭,但他们的败亡教训自然仍旧是曹操所关注的。现在曹丕在那两篇文章中都将他们的败亡归结为立少子为嗣,联系他本身与兄弟曹植间的情形,其用意实在是再清楚不过了。
  在曹丕与曹植争嗣时,除了杨修、丁仪、丁廙等人在曹操面前赞美曹植的情况与审配等人相似外,他们的母亲卞太后在感情上倾向于少于曹植的情况也与袁绍妻相类,《魏书》就曾明载云:“东阿王植,太后少子,最爱之。”从《世说新语》的一段记述来看,卞后与曹丕不协的情形在当时也不是什么秘密。《世说新语·尤悔篇》说:曹丕继立后,忌胞弟任城王曹彰骁勇,因此在卞太后阁中下围棋时,将毒药放在所吃的枣子里。他自己挑选没有下过毒的枣子吃,曹彰则吃到了下过毒的枣子。曹彰中毒后,卞太后要找水给他喝了解毒,但曹丕事先已命左右毁去一切可以盛水的器皿,卞太后找不到瓶罐,徒步奔到井旁,又找不到汲水的桶,以至曹彰毒发身亡。曹彰死后,曹丕又想害曹植,卞太后发怒说:你已杀害我的彰儿,不能再杀我植儿!曹植才得以幸免。这虽是小说家言,难免有些夸张性的描写,但足以说明卞太后与曹丕不和,在当时已成定论。《三国志》卞后传记载,在曹丕被立为太子时卞后只冷淡地表示“但当以免无教导之过为幸”;而在杨修因曹植被杀后,她却向修母袁氏表示“闻之心肝涂地,惊愕断绝,悼痛酷楚,情不自胜”。结合这些文字下透露出的消息,我们不难看出史文所没有明白记载的卞后在曹丕、曹植兄弟争嗣一事上的态度,也不难明了《典论·内诫》中“(袁)绍听顺妻意,欲以尚为嗣,又不时决定,身死而二子争国,举宗涂地,社稷为墟”这一番话的用意了。
  严辑《典论》中比较可信的篇目,除了《奸谗》、《内诫》之外,其他不过《自叙》、《酒诲》、《论文》等三数篇。《自叙》是夸耀自己在武艺、文学等各方面的才能的;《酒诲》篇则又是以刘表、袁绍等人的子弟作为事例来说明饮酒应有节制,“过则败德”的;这两篇文章也显然与争嗣有关。因为自夸其能固然是为了表白自己足以胜任大业,攻讦饮酒过度,显然也与曹植本传说他“不自雕励,饮酒不节”的行为有关。《论文》篇的情形则比较复杂,看上去不像其他几篇那样用意明白;但我们若稍加钩稽,却也能发现其中曲笔传意之处。此文主要说了两件事,一是文人相轻;二是著述重要,乃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这两点显然都是针对曹植《与杨修书》说的。曹植在这封书信中以相当多的篇幅批评当代的文人,认为各有所短,还将陈琳“自谓与司马相如同风”的情形譬作“画虎不成,还为狗者”。曹丕讥评“文人相轻”,岂非正是对曹植这些议论的攻击!曹植书信中又自称有“戮力上国,流惠下民”的雄心,而“若吾志不果,吾道不行”,则将专心著述,“成一家之言”。曹丕在《论文》中颂扬文章至上,感叹人多“营目前之务,而遗千载之功”,无非是针对曹植的话头,怂恿他放弃政治上的雄心而“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成一家言”去。
  曹丕在争当太子时曾问“自固之术”于贾诩,贾诩提了两条意见,一是“躬素士之业”;二是小心“不违子道”。看来著作《典论》一书正是他“躬素士之业”来“自固”的方法。曹植醉酒私开司马门,曹操公开下令称自己以前认为他在诸儿中“最可定大事”,经此一事,对他就另眼相看了。从这里可以看出曹丕《典论·酒诲》篇的作用。
  《典论》是曹丕在与曹植争嗣时的武器,并且起到了克敌制胜的作用,以此而言,文章虽然不必是“不朽之盛事”,却也确实是“经国之大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