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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不一的《名都篇》

  由于人生态度和欣赏角度的不同,后人对前贤作品的解释往往大相径庭,甚至彼此对立。曹植的《名都篇》就是那些引起分歧和争论的作品之一。这篇在曹植诗作中相当著名的作品,论者大都认为是讽刺之作,诗中所描写的那个京洛少年是诗人抨击的对象;但也有人以为那个京洛少年的形象就有曹植自己的影子,诗人在诗中不但没有讽刺之意,反多赞赏之情。持前一意见的可以宋人郭茂倩为代表,他在《乐府诗集》中说道:“《名都》者……刺时人骑射之妙,游骋之乐,而无忧国之心也。”今人余冠英和作《曹植集校注》的赵幼文等人也持此见。作后一种理解的可以唐代诗人李白为代表,他在其著名诗篇《将进酒》中说道:“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干脆将曹植本人当作那诗中的京洛少年了。现在也有人承袭李白的这一见解来分析这首诗的主旨。《名都篇》的内容是这样的:
  名都多妖女,京洛出少年。宝剑直千金,被服丽且鲜。斗鸡东郊道,走马长楸间。驰骋未能半,双兔过我前。揽弓捷鸣镝,长驱上南山。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我归宴平乐,美酒斗十千。脍鲤臇胎虾,炮鳖炙熊蹯。鸣俦啸匹侣,列坐竟长筵。连翩击鞠壤,巧捷惟万端。白日西南驰,光景不可攀。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
  这首诗用首句开头二字名篇,摆脱了乐府旧题的约束,是一篇新题乐府,开唐代杜甫、白居易即事名篇的新乐府诗之先河。诗人继承汉乐府“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传统,用叙事方式展开画面,描绘艺术形象,借以抒发自己的情志。在这首诗中,诗人通过服饰、习性等细节和射猎、宴饮等场面的描述,生动地刻画了一个洛阳少年的形象。诗篇开端,以“妖女”(妩媚的女子)陪衬“少年”,烘托少年的英俊风流;接着以宝剑和丽服,渲染少年豪华的习性和光彩照人的风姿;最后,又用“斗鸡”和“走马”这两种典型的行为,将这少年的习性作了进一步的描绘。经过这一系列细节上的铺垫后。诗人从“走马”的行为极其自然地过渡到对那少年一次射猎活动的叙述上。由“驰骋未能半”到“众工归我妍”十句,一气呵成地描述了少年纵马追踪一对野兔,而后一箭射中双兔,又一箭射落飞鸢,受到观众和射手们赞扬的情景。此段中“捷鸣镝”的“捷”,是将箭置于弓弦上的动作,“鸣镝”就是射出去会发出哨声的响箭。“余巧未及展”是指还来不及将其他高明的身手施展出来(就一箭又射中了跟踪双兔而来的飞鸢)。“鸢”,俗称鹞鹰。“众工”就是诸位善于射箭的人;“归我妍”即一致推崇我射法之精妙。这一段行云追月般流利紧凑的描述,将少年射猎的动作、姿态和旁观者的赞叹倾倒刻画得生动传神,令人目不暇给。紧接着这一射猎的场景,诗人又叙述了少年射猎后回到洛阳西门外平乐观宴饮的景象。平乐观为汉明帝所建。“美酒斗十千”是说所饮美酒的价值每斗达十千文钱。“臇”是汁较少的肉羹,在这里用作动词,指将切成细丝的鲤鱼肉与海中的班鱼烹烧为羹。“熊蹯”即熊掌。以上四句写平乐观宴会上的美酒佳肴。“鸣俦”和“啸匹侣”都是召唤同伴的意思。这句和下句写在排成长长行列的酒筵上大家纷纷招呼就座的热闹情景。下二句写酒筵后的游戏。“连翩”是动作连贯迅速的样子。“鞠壤”是两种当时的游戏器具。鞠是一种中间塞毛的皮球,用脚踢着玩的,有些像现在的足球;壤是一种鞋状的木柱,将一根置于三四十步外,把另一根投掷过去,以击中与否来决胜负。“巧捷惟万端”是说在游戏中施展出各种各样技巧。最后四句写时光在玩乐中迅速逝去,难以挽留,顷刻间已是傍晚。洛阳少年与伙伴们不得不纷纷入城回家,临别前还约定明天一早再到那儿去游玩。
  清人吴淇在《六朝选诗定论》中评论这首诗说:“凡人作名都诗,必搜求名都一切物事,杂错以炫博;而子建只单单推出一少年作个标子,以例其余。下写行乐处,如环无端,却有独茧抽丝之妙。于名都中,只出得一少年;于少年中,只出得两件事:一日驰骋,一日饮宴。却说中间一事不了又一事,一日不了又一日。”这话确实点出了此诗在结构上精于熔裁、巧于布局的特点。全诗从泛泛的描写开始,从“走马”之后,笔锋巧妙地一转,就不露痕迹地转向对那少年某一天游乐的具体叙述,到末了一句,又轻描淡写地以“清晨复来还”将这特定的一天重新置入惯常的广泛生活中,首尾圆合,如环无端。而在描写中又先以细节作铺垫,然后集中描写两个活动,叙事不枝不蔓,浓淡相宜。这样,全诗以一天的活动向读者展开了一轴既有工笔描绘,又兼有写意点缀的回环不止的长幅画卷,兼具笔有尽而意无穷的妙处。建安诗歌,据刘勰在《文心雕龙·明诗》中评述,有“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造怀指事,不求纤密之巧;驱辞逐貌,唯取昭晰之能”的特点,这首曹植的《名都篇》大可作为这一特点的范例。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这首《名都篇》的题旨究竟是什么的问题。除了我们前面提到过的那两种互相对立的理解之外,那个对此首谋篇布局有精辟见解的吴淇,对此也有他独到的见解。他说《名都篇》“只是一片牢骚抑郁,借以消遣岁月,如狮在笼中,一片雄心无有泄处,只是弄球度日。其自效之意,可谓深切著明矣”。这样,在郭茂倩的“讽刺”说,李白的“欢谑”说外,又有了一种吴淇的“牢骚”说,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令人莫衷一是。
  如果曹植是个像白居易那样认为诗歌须“救济人病,裨补时阙”的诗人,我们或许会倾向于“讽刺”说;如果在曹操死后,曹植仍然过着裘马轻狂的“遨游快心意”的生活,我们电或许能接受“牢骚”说。无奈,情况全然不是如此。曹植看来丝毫没有将诗歌作“裨补时阙”之用的意识,他不但在《公宴》、《斗鸡》、《箜篌引》等诗篇中毫不掩饰地宣扬奢侈放诞的生活与及时行乐的人生态度,并且在《赠丁翼》诗中公开宣布:“滔荡固大节,世俗多所拘。君子通大道,无愿为世儒。”将放荡视为“大节”,将拘守礼法的人讥为只会解说儒家经典的“世儒”。至于吴淇“如狮在笼中,一片雄心无有泄处,只是弄球度日”的说法,在曹操生前固然不能成立,在曹操死后也无可能。曹操生前,曹植深受宠爱,曾一再被委以大任。曹操南征孙权时,曹植受命典禁兵,留守邺都宫省;曹仁为关羽所困,曹操也曾想任命曹植为南中郎将,行征虏将军,去援救曹仁,结果因曹植大醉不能受命而罢。那时的曹植不是笼中狮,而是山中虎,只是这头虎虽具爪牙之利,却并没有表现出逞威风于山林的“雄心”,因此常常神思恍惚地闯入猎手设置的圈套陷阱而已。曹操死后,曹植确实成了被关人笼柙的雄狮,但那时他被逐出京师,不断改徙封邑,并且“连遇瘠土,衣食不继”(《迁都赋序》),以至他“虽生自至尊,然心甘田野,性乐稼穑”(《乞田表》),恐怕未必再有吴淇想像的“弄球度日”的逸兴了。
  从《名都篇》申明快活泼的笔调来看,它显然是曹植作于建安年间的作品。那时他所过的正是京洛少年“长筵坐戏客,斗鸡观闲房”(曹植《斗鸡诗》),“中厨办丰膳,烹羊宰肥牛。秦筝何慷慨,齐瑟和且柔。阳阿奏奇舞,京洛出名讴”那样宴饮游乐的生活。至于射猎,本是曹植家传的技艺。其父曹操就善射,曾以“三发两鸢连”而受到“庶士同声赞:君射一何妍”(刘桢《射鸢》诗)。曹丕在《典论·自叙》中提到,因“世方扰乱”,曹操在他五岁起就教他射箭、骑马,以至他“八岁而知骑射矣”。由此可知,曹植对骑射、宴饮、斗鸡等活动本有浓厚的兴趣,不必在发“牢骚”时从事这些活动,更不会对此有反感而作诗“讽刺”。
  如果说有证据的话,持“讽刺”说及“牢骚”说者唯一的证据是:这首《名都篇》描述了洛阳少年的骄逸生活,而洛阳为董卓所焚,直到曹丕刚建都于洛阳时,郊外还长着杂乱的林木,经十几年经营,到魏明帝曹叡时才改变了城市残破的面貌,因而此诗当是曹植晚年的作品。像赵幼文《曹植集校注》就将此诗之作列于太和五年(231)冬应诏赴洛阳之后,亦即他临死前一年。这样就否定了诗中写的是曹植自己的活动,也就为“讽刺”说或“牢骚”说提供了间接的证据。
  作以上推论者不可谓不精细,然而偏偏在最关键的地方疏忽了。他们忘了所论对象是艺术作品,而艺术作品是允许夸张的。正像诗中“一纵两禽连”显属夸张一样,“宝剑直千金”、“脍鲤臇胎虾”云云都不妨是夸张之言。曹植的另一首乐府诗《美女篇》,描写一采桑女子,而说她“头上金爵钗,腰佩翠琅玕。明珠交玉体,珊瑚间木难”,《名都篇》的夸饰与此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再说在《名都篇》中,诗人对那“名都”洛阳本身,并未作任何描写,更不能以此推断此诗必定作于曹丕重建洛阳之后。
  《名都篇》刻画了一个豪放俊逸、英姿勃勃的贵族子弟形象。他能骑善射,武艺出众;鸣俦啸侣,意气风友。在他身上洋溢着一派执着于生命而又潇洒送日月的豪情逸兴。诗人在这里即使并非直接描写自己的形象,至少也在这少年形象中寄寓了自己的钟爱和志趣。通过对这一俊爽豪迈的形象的刻画,诗人抒发了他的情志和感慨:人生短促,所以人在有生之年,应该紧紧地把握住生命。当然,在这首诗中,诗人表现的是他把握住生命的形式之一,而并非全部。东晋大诗人谢灵运在《拟魏太子〈邺中集〉八首并序》中,说曹植“不及世事,但美遨游,有忧生之嗟”,就是由此而起。但人的性格是复杂的,若仅以这一方面来论曹植,也不免偏颇。这,有曹植的其他许多诗篇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