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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品与诗魂(小序)

  吴伟业(1609-1672)字骏公,号梅村,江苏太仓人。钱谦益(1582-1664)字受之,号牧斋,江苏常熟人。他们两位是在清初诗坛上处于盟主地位的人物,后来被人们奉为“开国宗匠”。
  在明清星移斗换之际,中原板荡,经过血与火的洗礼,整个社会经历了痛苦的抉择,汉族统治者被撵下了政治舞台。改朝换代的狂飙,使这两位诗坛巨匠身不由己地卷入历史的漩涡中去。他们本是明朝大臣,后来却先后投入清廷的怀抱。这样的角色,在当时免不了受人唾骂,甚至连清朝统治者也把他们列为“贰臣”。这难道仅仅是他们个人的悲剧吗?不,应该看作是历史的大悲剧。
  论当时在文坛上的地位、声望和影响,钱谦益当在吴伟业之上。邹镃《有学集序》说:“牧斋先生产于明末,乃集大成。其为诗也,撷江左之秀而不袭其言,并草堂之雄而不师其貌,间出入于中晚宋元之间,而浑融流丽,别具炉锤。”给予很高评价。陈文述以为钱诗“沉郁藻丽,原本杜陵,逸情高致,远在梅村祭酒之上”。这些论述,虽不无道理,但也不尽如此。
  钱谦益比吴伟业年长二十余岁,私交甚笃,甚至梅村老年得子,牧斋也赋诗祝贺(见《梅村宫相五十生子赋浴儿歌十章》)。特别是梅村诗集付梓时,曾请牧斋为之作序,不用说,自有倚重之意。不过牧斋对梅村之诗也推祟备至,他在《序》中说:“诗之道有不学而能者,有学而不能者;有可学而能者,有可学而不可能者;有学而愈能者,有愈学愈不能者。”他认为吴伟业之诗“文繁势变,事近景遥,或移形于跬步,或缩地于千里。泗水秋风,则往歌而来哭;寒灯拥髻,则生死而死生”,正是他所说的属于“可学而不可能者”之列,可见钱牧斋对吴诗颇为倾心。
  平心而论,钱、吴之诗,各有千秋,自成大家。钱诗以雄浑奇诡、沉郁顿挫见长,而吴诗则多属抒心写性之作,如果将吴伟业仕清前后看作他诗歌创作的一个分水岭(《梅村家藏稿》即将仕清之前的作品收入前集,仕清之后的作品为后集,可见作者的苦心),那么,前期作品中的中心主题是家国之恨,这是梅村诗魂之所在。后期作品中除抒写亡国之痛外,更多侧重于抒发个人身世的悲哀和内心的痛苦,诗风转向哀婉悲怆。事实上评论一位作家,“知人论世”是一条极其重要的原则。因为诗魂是诗人政治理想、道德情操和美学思想的综合体现,所以人们在评论其作品时,必定要结合生平际遇,兼及为人,才能作出恰当的评价。
  清初以来的数百年间,历来评论家对钱、吴的评价不一,分歧甚大。究其原委,大半因为两人都是失节大臣,对他们的人品颇有微词,尤其是钱谦益,人们对他的贬责甚多。邓之诚《清诗纪事初编》说:“谦益诗早年局度精整,沧海之后,善能造哀。文闳肆寄恣,经史百家,旁及佛乘,悉供驱使,是以一时推为文宗。然其人奔竞热中,反复无端,方苞诋之曰其秽在骨,不得谓苛。”这一看法,颇有代表性。“奔竞热中,反复无端”八字,确是一语中的。
  例如钱谦益身为东林党魁首,在南明弘光朝,为了获得一官半职,竟卖身投靠阉党余孽马士英、阮大铖,甚至不惜出卖灵魂,上疏为阮讼冤,颇为清流所不齿。此其一。其二,明代末年,女真族统治者在东北崛起,屡屡睥睨中原大地。钱谦益对东北边祸曾深表关切,这无疑是爱国心的流露。但曾几何时,当清兵铁蹄席卷中原、渡江南下之际,他却率先带领大臣们开城迎降,成了被人唾骂的“汉奸”。尽管他晚年曾支持郑成功反清复明的斗争,但终未能洗尽其叛降的耻辱。因此,人们在天平上对他的人品进行衡量时,更多地倾向不满的一端。
  钱诗“原本杜陵”之说,从形式上看似乎是如此,其实钱、杜品格的高下简直不可同日而语。杜甫激昂的爱国主义情绪和对人民深厚的爱,构成了杜诗的灵魂,而钱谦益所缺少的恰恰是这一点。由于钱谦益品格上的污点,对他的诗作恐怕不应作过高的评价,这是不言而喻的。
  至于吴伟业,入清后他曾长期隐居乡里,以保持名节,后在新朝引诱、胁迫下,半推半就地踏上了仕清之途。不过钱之降清和吴之仕清不仅时间有先后,而且性质也有所差别。首先,钱谦益于弘光朝任礼部尚书,身居要职,在清兵南下之际,他非但不组织人民进行抗清斗争,而且率先开城迎敌,他的降清明显带有主动性质。而吴的仕清在某种程度上是被动的,这是他懦弱性格造成的悲剧。其次,钱是在清朝统治者入主中原不久,脚根尚未站稳之时降清的,显然具有背叛明朝的性质,而梅村的仕清晚至顺治十年,即清政权统治中土已达十年之久,政局趋向相对稳定,清政府除了采用硬的一手在军事上继续实行无情镇压外,另一方面对知识分子则采取安抚政策,广泛网罗人才为新政权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吴伟业由他人推荐而仕清,我们固然可以说他晚节有亏,但和钱牧斋的开城迎降不可等同视之。特别是钱降清之后,非但未有悔恨之意,而且还向清朝统治者献媚。史惇《恸余杂记》载:
  豫王下江南,下令剃头,众皆汹汹。钱牧斋忽日头皮痒甚,遽起,人犹谓其篦头也。须臾,则髡辫而入矣。
  清初下令薙发,在平民百姓中曾引起轩然大波。因而牧斋领头薙发,自然遭人讥诮。有人对钱的一生用四个字概括:“有文无行”。这也许太苛刻了些,但反映了人们对他为人的评价。
  吴伟业对自己未能坚守民族气节深感痛悔,仕清前后,内心充满矛盾。他在北上之前曾拜谒推荐他入朝的江南总督马国柱,吐露自己的心迹:“惭愧荐贤萧相国,邵平只合守瓜丘。”(《投赠督府马公》)表示愿意隐遁田园以了此一生。临到京之时,又一再表示“此身只合伴渔樵”,“白衣宣至白衣还”。这些诗句,决非矫饰之辞。仕清之后,他更是无情地解剖自己,几乎无时无刻不进行自我谴责。“我本淮王旧鸡犬,不随仙去落人间。”“忍死偷生廿载余,而今罪孽怎消除?”这类充满感伤的忏悔,淋漓尽致地将内心矛盾和痛苦和盘托出,令人难以卒读。在他诗中,强烈的故国之思和深沉的悔恨往往交织在一起,构成后期创作的特点。只因大节有损,使那些闪烁着爱国思想的篇什,也蒙上了灰尘,这是很可惜的。
  对于古人,我们自然不必过分苛求,但人品的高下优劣,不能不直接影响对其作品的评价。此外,我们还看到,在吴伟业的作品里,无论在反映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在揭露现实的黑暗,以及反映人民生活的疾苦方面,似乎都超过钱谦益,有着与同一时期诗人相比的更强的历史价值和认识价值。因此,我们在这一小册子里比较侧重于介绍吴伟业,其原因也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