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这段天堂般幸福的日子只持续了几个月。很快,麻烦、贫困、沮丧就接踵而至。等我去巴黎的时候,只有三篇较短的手稿能够出版——一篇发表在关于有色人种社会进步的杂志上,一篇登在一个朋友主办的只发行一期的杂志上,另一篇则登在好心的弗兰克·哈里斯重办起来的杂志上。

  从那以后,我投出的所有稿件都带上了我妻子的签名(只有一次例外,不过是以后的事了)。在我缺乏独立自主能力这一点上,我们达成了共识。因此我需要做的全部就是写作,其余的则交给莫娜处理。她在剧院里已经无事可做了,房租又欠了两个月未付,我去看莫德的次数越来越少,只能偶尔赶上我们富裕时付付赡养费。很快莫娜的衣物就当完了,我只好像个傻瓜一样徒劳地向我旧时的相好乞求施舍。严冬到时,她只好穿上我的外衣。

  莫娜打算到酒吧去找事做,我则坚决反对。每次邮差送信时,我都期盼着能收到一封接受稿件的回信和一张支票。我寄出了大约二三十部手稿,它们就像训练有素的信鸽一样飞去飞来。现在邮费也成了问题,一切的一切都成了难题。

  我们的第一次窘境因老朋友奥玛拉的到来而稍有改观。他辞去了宇宙精灵电报公司的工作后,和几个渔夫在加勒比海做了一次长长的航行,这趟探险给他带来一笔颇为可观的收入。

  我们还没来得及互相拥抱以示问候,奥玛拉就以他特有的方式掏空了口袋里所有的钱堆在桌子上。“我们的公共财产。”他这么说。这是供我们日常花销的,一共几百美元,不论还债还是继续支持一两个月,都足够了。

  “这儿有什么喝的吗?没有?我出去看看买点儿什么。”

  不一会儿,他拎了几瓶酒和满满一袋食物回来。“厨房在哪儿,我怎么看不见?”

  “这里没有厨房,我们是不许做饭的。”

  “什么?”他叫了起来。“没有厨房?你们花多少钱租这房子?”

  我们告诉他之后,他说我们疯了,彻底疯了。莫娜显然并不欣赏这一评语。

  “你们到底是怎么活下来的?”他搔着头,不解地问。

  “说实话,”我说,“我们活不下去了。”

  莫娜险些笑了出来。

  “你们俩都失业了吗?”

  “瓦尔在工作。”莫娜立即回道。

  “你是指写作,我想。”奥玛拉说。他在暗示那只能当作消遣。

  “当然,”莫娜的口气里带上了一些严厉的味道,“你想让他干什么?”

  “我?我不想让他干什么。我只是想知道你们是怎么过日子的……你们哪来的钱?”

  他沉默了一会儿,又说:“对了,那个领我进来的家伙就是房东吧?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

  “是的。”我说,“他是弗吉尼亚人,从不因为拖欠房租赶我们走。是个真正的绅士,我觉得。”

  “你们应该好好对待人家。”奥玛拉说。“我们干吗不给他点儿什么作为抵押呢?”

  “不行,”莫娜马上接道,“不能这么做。他不会介意再等一段日子的。况且,我们很快就会有一笔收入了。”

  “真的吗?”我对这种匆忙的结论一向抱怀疑态度。

  “算了,不谈这些了,”奥玛拉边说边往外倒雪莉酒。“我们还是坐下来喝点儿酒吧。我买了点儿火腿和鸡蛋,还有相当不错的奶酪,现在看来只好扔掉了。”

  “你说什么,扔掉?”莫娜说,“我们有一个小煤气炉,在洗澡间里。”

  “那就是你们做饭的地方吗?天哪!”

  “不,我们把它放在那里,免得人家看见。”

  “可他们肯定能闻到楼下烧饭的味道,不是吗?”奥玛拉的“他们”是指房东和他的妻子。

  “当然能,”我说,“但他们很小心,装作什么也没闻到的样子。”

  “真了不起。”奥玛拉说。他的意思是只有南方人才这么精明。

  接下来他建议我们换一个便宜些的、设施齐全的地方。“像你们这种过法,那点儿钱没几天就会花完的。我当然会找个工作干,可你们是了解我的,无论如何,我得先轻松一阵子。”

  我笑了。“别担心,”我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只要有你在,日子就会好过得多。”

  “可他睡在哪儿呢?”莫娜有些不满地问。

  “我们可以买个吊床嘛。”我指着桌子上的钱说。

  “可房东那里怎么交待?”

  “先别告诉他。再说,我们有权招待客人,没必要让他知道泰德是个房客。”

  “我可以睡在地板上。”奥玛拉说。

  “那怎么行!我们吃完饭就去买个旧吊床,天黑以后再把它偷偷搬过来,怎么样?”

  我意识到该是跟莫娜说点儿什么的时候了,她显然并不那么喜欢泰德。他说话太直了。

  “听我说,莫娜,”我说道,“等你了解了泰德你就会喜欢他了。我们从小就认识了,对吧,泰德?”

  “我不是不喜欢他。”莫娜说,“我只是不希望他来告诉我们该做什么,就这些。”

  “她说的没错,泰德。”我说,“你性子太直了。你不知道,自从我们上次分手之后发生了很多事情。我们如今的境况不比从前了,直到最近情况才好转了一些,都是莫娜的功劳。你们俩要是处不好,就太遗憾了。”

  “任何时候你只要暗示一下,我马上搬走。”奥玛拉说。

  “很抱歉,”莫娜说,“如果我让你们误会了的话。既然瓦尔说你是他的朋友,他一定有他的道理……”

  “这个瓦尔是怎么回事?”奥玛拉打断了莫娜。

  “啊,她喜欢叫我瓦尔,就这样。你会习惯的。”

  “我才不会呢,对我来说你是亨利。”

  “我相信我们会和睦相处的。”我笑着站起来察看食物。“你们看咱们是不是该快点开饭了?”

  “才十一点。”莫娜道。

  “我知道。可我饿了,火腿和鸡蛋太诱人了。你想想我们最近出去吃过多少东西?就算是对过去的补偿吧。”

  奥玛拉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只要我在你们就别想没吃的,要是我们有个厨房该多好,我就能烧几道一流的菜出来。”

  “莫娜会做饭。”我说。“我们吃的很好——当我们吃饭的时候。”

  “你是说你们不是每天都吃东西?”

  “他太夸张了,”莫娜说,“他少吃一顿就觉得自己在挨饿。”

  “不错。”我说着,又倒了一杯雪莉酒。“我一直不想将来,我有种预感那将是一段漫长而艰苦的历程。”

  “你一部作品都没卖出去吗?”奥玛拉问。

  我摇了摇头。

  “这样不行。”他说,“听我说(他考虑了一下),什么时候让我看看你的东西。也许我可以帮你卖——如果还不错的话。”

  “如果还不错的话?”莫娜火了,“你什么意思?”

  奥玛拉突然笑了起来。“我知道亨利是个天才,或许问题就出在这儿。人们不可能一下子就接受,得有个过程。我了解亨利。”

  奥玛拉每说一句话,他的介入就深了一步。我有种预感,事情不会有任何起色的。不过,至少在这笔钱用完之前,我们可以好好享受一下。之后他很可能找个工作养活自己去了。

  从我认识奥玛拉的那天起,他就在每次挣得一些钱之后回来和我共用,而几乎每一次我都处境窘迫。我们的友谊是从十七八岁时开始的。我第一次见到奥玛拉是一天夜里在新泽西州的一个火车站上。当时我正和比尔·伍德罗夫在一个美丽的湖滨渡假,是他的老板亚历克·沃克来看我们时把他带了来。车站离我们借宿的农庄很远(我们当时是坐着马车旅行的),我们赶到农庄时已是午后了,可是谁都没有睡意。奥玛拉急于一见那个我们如此津津乐道的湖,于是我们就都上了船,向三英里开外的湖心划去。夜黑漆漆的,奥玛拉冲动之下脱去了外衣。说他想游一会儿。转眼间他已经跳进水里,过了不知多长时间才把头露出水面。我们看不见他,只能听见他的声音,他喘得像一头海象。“出了什么事?”我们问他。“我被灯心草缠住了。”他说,他躺在水面上浮了一会儿,把呼吸平静下来,接着便甩开强壮的胳臂有力地游了起来。我们跟在后面,不时地喊他,想让他在感到冷或是力气用完之前回到船上来。

  我们就是这样认识的。他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男子汉的气概和无所畏惧的胆量赢得了我的好感。在接下来的一周里我们天天在一起,逐渐摸透了彼此的脾性。伍德罗夫在我眼里越发女人气了,他不但忧心忡忡、犹疑不定,而且大爱财。奥玛拉则相反,总是那么慷慨。他是个天生的冒险家,十岁时他逃出孤儿院,随一个游艺团在南方演出时遇到了亚历克·沃克。沃克一见他就很喜欢,这才把他带到北方来给自己帮忙。不久伍德罗夫也来了。以后我会频频地提到亚历克·沃克,他将成为我们俱乐部的赞助人,我们的大恩人;不过现在我离题太远了……我本意是想说,我永远都不可能对奥玛拉说“不”。他给予的多,期望的也高。他认为朋友之间这样做是最自然、最发自内心的了。至于道德,他是个全无道德观念的人。他需要女人的时候,会要求和你的妻子睡觉;他若没有足够财力帮你摆脱困境,甚至会去偷窃或者假造支票。他做事无所顾忌、不择手段。他厌恶工作,可一旦做起事来就会尽全力做好。他说想在极短的时间内赚大钱,“狠狠地赚上一笔,然后走开。”他就是这么说的。他热爱所有的运动,尤其是打猎和钓鱼。到了牌桌上他也是个高手:他玩牌的手法颇不光明,这一点与他的性格极不相符。他的理由是,他从不为了打牌而打牌,他的目的是赢,赢大把的钱。如果他觉得自己不会被人发现,他是不惜采取欺骗手段的,他很浪漫地把自己看成一个聪明的赌徒。

  最精彩的还是他的言谈——至少对我来说如此。我的朋友中多数人都很烦他,而我却能做到一声不吭地听他讲话。我只是一个接一个地问他问题。我想他的谈话之所以如此吸引我,是因为通过他的谈话我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他到过世界上许多地方,还在东方——中国、日本、菲律宾住过几年。我喜欢听他对东方女性的描述,他总是以极柔和极仰慕的口吻提到她们。我也喜欢听他讲鱼,深海里怪物般的大鱼。还有蛇,他对付蛇就像对待宠物一样。树和花草也是他谈话涉及的主要内容之一,他似乎知道它们所有的种类,并且能滔滔不绝地描述其特征。他还是在战争爆发之前就入了伍,做过一级中士。他谈起一级中士必须具备的素质时,能让你相信这个小暴君甚至比上校和上将都重要。对于军官,他则不是鄙视嘲讽就是憎恶。“他们想让我往上爬,”他曾提起过,“可我不稀罕。作为一级中士我是最棒的,我知道这一点。任何一个笨蛋都能当上中尉,可要做个一级中士,你必须过得硬。”

  他说话的时候总是给自己留下很大的回旋余地,从不急于收尾。他无论清醒时还是酒醉时都说得同样精彩。当然,他有我这么好的听众,一个再理想不过的听众。那时候只要任何人提起中国、爪哇或者加里曼丹,我就会侧耳倾听。那些有关遥远地域的异国风情的话题总能让我心甘情愿地上钩。

  令人惊奇的是,像奥玛拉这样的一个人居然也博览群书。他来看我时的第一件事就是翻阅手头的书。他会一本一本地看,带着极大的兴致慢慢地品味。书也是我们的话题之一,不知为什,么,跟我那些知识更渊博、眼光更苛刻的朋友相比,我更倾向于奥玛拉对书的态度。他总是充满了赞赏和热情,而不是去评价,去判断。如果他觉得一本书有趣,这就是本好书,一本伟大的书,一本绝妙无比的书。我们常常身临其境般地流连于两个人如饥似渴地吞下去的书中,就像沉浸于想象中在中国、印度和非洲的畅游一样。这类话题通常是在晚餐桌上开始的。喝咖啡的时候,奥玛拉会突然想起他丰富经历中的某个片断,然后我们就会怂恿他讲下去。往往是凌晨两三点钟的时候我们还围坐在桌边。这时我们就会弄些点心来吃,以补充精力,然后到外边散散步,用奥玛拉的话说,就是给我们的肺吸点新鲜空气。自然了,第二天总是很短,谁都不想在中午之前起床,因为早餐午餐合二为一总能给人以舒适闲逸之感。起床之后也没有人愿意着手做任何事情;鉴于一天已经过去大半,我们于是开始考虑晚上是否该去看个电影。

  有钱花的日子里,我们的生活是那么惬意……

  我想我是受了奥玛拉那种讲求实际的思考方式的启发,才在某一天想出了自己印刷自己的散文然后自己去卖的主意。事情是这样的:奥玛拉看了我的“东西”之后,认为我永远也不会找到肯采用我作品的编辑。我知道他是对的。于是我开始考虑这个问题:我有不计其数的朋友和相识,他们都很愿意帮助我,这是他们自己说的,那么为什么不先把我的作品直接卖给他们呢?我把这个想法说给奥玛拉听,他说是个好主意。他让我以邮寄的方式去卖,而他则去那些办公楼挨家挨户地推销;此外,他也有不少朋友。这就样,我们找到了一个印刷商,他出的价格很合理,而且还有大量的彩色硬纸可供我们利用。我将每周写出一篇,每次印刷五百份。受惠斯勒的影响,我们叫它们铜版诗。署名是:亨利·V·米勒。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我为这项工程而写的第一首散文诗竟得益于鲍俄雷银行给我的灵感。是他们那座新建筑的造型设计——而不是穹顶上的镶金——激发了我的热情,我就叫它“鲍俄雷长生鸟”。我的朋友们尽管不是很热衷,但还是不情愿地买了下来;毕竟我为这些热烈的诗歌索取的价钱只相当于一顿饭的花费。要是果真卖出了五百份,我们还真能小小地赚上一笔呢。

  另外,我们还以折价争取到全年的订单。只要每周能有十几份,我们的问题就解决了,然而即使是我最好的朋友也疑心我能否坚持到一年。他们确实了解我:一两个月后,我又会着手筹划新的方案了。我努力的最佳结果是,说服他们订购了一个月的份额——区区小数目,简直不值一提。奥玛拉被我的朋友们激怒了,说还不如去和陌生人打交道。于是他每天都早早起床,开始为我的作品做广告。他走遍了全城——布鲁克林、曼哈顿、布朗克斯、斯塔滕岛——所有他觉得会受欢迎的地方。他要装回成袋成袋的订单。

  我印出了两三版铜版诗之后,莫娜又有了新的计划。她要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在“村子里”挨门挨户地兜售,她当然是指夜间的娱乐场所。她觉得喝得半醉的人是不会太挑剔的,何况人们总不会忍心拒绝一个美丽的女人。奥玛拉不赞成她的办法——这对他来说太不正式了——可是莫娜坚持说试试看也无妨。我们有各种颜色的封皮,把我的名字除掉,下面印上莫娜的名字,没人会发现有什么不同。

  第一周她干得很出色,卖得又多又快。有人买下一整套,有人花三五倍的价钱买上一份——看起来她似乎找到了正确的办法。我们不时地收到一些订单,奥玛拉也不时地找到一些订户,订半年或者一年的;我对即将印出的铜版诗有着各种各样的构思——让编辑们见鬼去吧,我们自己干得更好。

  每天晚上莫娜离开后,我就和奥玛拉出去寻找素材。就是在一个大辛迪加当差,我们也不会干得如此起劲。我们不错过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样东西。今天晚上我们坐在六月自行车赛的记者席里,明天就会坐在摔跤比赛擂台边的座位上。有时我们会徒步走遍中国城,或者去鲍俄雷、哈博肯,或是新泽西州某个被上帝遗忘的小城。“好换换环境……。”一天午后,奥玛拉到布朗克斯宣传我的作品去了。我打电话给内德,怂恿他跟我一起去休斯敦街的脱衣舞会,我想写一篇关于那里的报道,请他为我画插图。我们自然是杜撰了一家向我们索稿的杂志。不幸的是克莱奥已经不在那里了,代替她的是个年轻的金发女郎,从头到脚性感十足。我们在舞厅边上和她聊了一会儿,说眼她演出结束之后和我们一起喝点儿什么。她是在纽瓦克或是桑切斯基那种地方长大的没有脑筋的愚蠢女人,笑起来活像一只鬣狗。她答应把我介绍给她的男朋友,那个喜剧演员,可是他一直没有出现。方才在舞台上跳舞的几个女孩子零零散散地走了进来,她们穿着衣服的样子更加难看。我和她们中在吧台的一个聊了起来,得知她在一心一意地学拉小提琴。她相貌平平,没有一丝性感可言,但却聪明,而且善解人意。内德去找那个金发女郎了,妄图说服她跟他到排练厅去干一次快的……

  把这样的一个下午写成铜版诗就好比做拼图游戏,要用几天的时间才能把我的散文诗减到要求的长度。二百五十字是能印出的最大限度,我常常一写就是两三千字,然后再往下删。

  莫娜从未在凌晨两点之前回来过。这工作一定很累人,不是因为时间太长,而是那些俱乐部里的气氛使然。不用说,她会时不时地碰到些有趣的人。就像那个自称是来自华盛顿的银行家艾伦·克罗姆韦尔,总是邀请她坐下来和他聊天。莫娜认为这位克罗姆韦尔是个有教养的人。一开始他买下莫娜带的所有铜版诗,而花了七十五以至八十美元买下的一叠铜版诗,临走时他竟会忘记带走,毫无疑问他是有意的。这也算是个绅士!他十天左右就出差来纽约一趟,人们总能在“金鹰”或“雀巢”看到他。他喝酒很凶,却永远能保持一副十足的绅士派头。每次临走时他都要往莫娜手心里塞上一张五十美元的钞票,“作为对陪伴他的酬谢。”莫娜辩解说,像艾伦·克罗姆韦尔这样形单影只的人到处都是。不过这些形单影只的人都很富有。很快地,我又听到了另外一些人的故事:像那个在沃尔多夫常年租用旅馆套房的木材商;像那位巴黎大学来的教授莫罗,每次遇到莫娜都要带她到一个极富异国情调的地方去;还有得克萨斯的石油商纽博格,他对于钞票的价值如此缺乏认识以至于不管路程长短一律给司机五美元的小费;还有那个密尔沃基退了休的啤酒商,他热衷音乐,总是在来之前就通知莫娜,这样她才能陪他去听他专程从密尔沃基赶来听的音乐会。莫娜得到的这类殊遇远远超过了我们期望以合法途径能挣到的钱,我和奥玛拉索性也不再去考虑征订的问题了。我们把每周剩下来的铜版诗免费送给那些估计会喜欢看的人们;有时送给报刊杂志的编辑或者华盛顿的参议员;有时还送给某个大的工业机构的头头们——只因为我们觉得有趣,想看看结果如何。有时候我们甚至从电话簿里随意挑出一些名字来。一次我们把一首铜版诗拍成电报,寄给了长岛一所疯人院的院长。当然了,我们签的是假名,一个荒唐的名字,阿罗依修斯·洛特科斯特·奥尼加之类的,就是想吓他一吓。

  我们最后一次想出这样的主意是在和现在成了常客的奥塞奇聊了一晚上之后。他是个建筑师,就住在附近。我们是一天夜里酒吧要打烊的时候认识他的。起初他说起话来还很理智,只谈办公室里单调乏味的生活。他喜爱音乐,所以给自己买了一架自动钢琴。他常常在自斟自饮了一番后,醉意朦胧中听起他的唱片——直到邻居砸门抗议为止。

  这也并没有什么稀奇。那以后我们时常去看看他,帮他听他那些宝贝唱片。他房间里总有喝不完的酒。渐渐地,我们发现他的谈话里不知不觉地多了一点儿奇怪的东西;那是对他老板的憎恶,或者不如说,是对他老板的猜疑。

  我们颇费了一番功夫才诱他说出事情的原委。起初他还不情愿把自己的全部疑虑都告诉我们;但当他发现我们一字不漏地听他讲,而且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惊奇与不赞成时,他就一古脑地讲开了。

  看来是这位老板想开除他,只是目前尚未找到合适的借口,所以不知从何下手。

  “这就是他每天晚上都给你办公桌里放虱子的缘故了?”奥玛拉尖着嗓子问道,还冲我挤了挤眼睛。

  “我没说是他干的。我只知道它们每天早晨都在那儿。”说到这里,我们的朋友开始搔痒。

  “他当然没必要亲自去做,”我说,“也许他叫看门的替他做,给他钱呗。”

  “我并不想说是谁干的,我也不想做任何指控,至少不是公开的。我只知道这把戏很下流。如果他是个男子汉,他就该当面把免职通知递给我,让我走人。”

  “你怎么没把桌子扔到他身上去?”奥玛拉恶狠狠地说。

  “什么意思?”

  “就这样……把虱子弄到他的桌子里去,看他怎么样!”

  “我的麻烦已经够多了。”可怜的奥塞奇说。

  “反正你的工作也保不住了。”

  “别那么肯定。我的律师已经答应为我辩护了。”

  “你能肯定这些不是你凭空想象出来的吗?”我天真地问。

  “想象出来的?看到你们椅子下面的玻璃杯了吗?那是刚刚被他扔进来的。”

  我随意向四处看了看——连钢琴腿周围都是装满了石蜡的玻璃杯。

  “我的上帝,”奥玛拉说,“我也痒起来了。你要是不赶快辞了那份工作,非发疯不可。”

  “好吧,”奥塞奇的语调平淡得没有一丝起伏,“好吧,就算我会发疯,可我也绝不会让他得逞,永远不会。”

  “伙计,”我说,“你肯定是已经疯了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是疯了。”奥塞奇说,“怎么可能不疯?你能做到整夜地光挠痒不睡觉,而第二天还一切照常?”

  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回家的路上我和奥玛拉开始商量怎样才能帮助可怜的奥塞奇。“我们跟他的女朋友谈谈吧,”奥玛拉说,“也许会有帮助。”于是我们商定,请奥塞奇把他的女朋友介绍给我们,以便找个机会邀请他们俩共进晚餐。

  “说不定她也是个疯子。”我心里想。

  那以后不久,我们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里认识了奥塞奇的好朋友安德鲁斯和奥肖内西,他们也是建筑师。安德鲁斯是加拿大人,从小就认识奥塞奇。他个子不高,有些自负,但聪明机智,举止文雅。我们很快就发现他是个忠实可靠的朋友。而奥肖内西则完全是另一种类型。他身强力壮、精力充沛,做事莽撞、不顾危险;他无忧无虑、随遇而安,追求享乐、酷爱狂饮;他很有头脑,只是不喜外露;他爱谈食物、爱谈女人、爱谈马和吊桥。他们三个聚在酒吧里,就像是莫里哀或是大仲马书中的画面,精彩纷呈。他们互相照顾,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安德鲁斯和奥肖内西刚刚出差回来,所以我们以前没有见过他们。

  他们两个得知我们和奥塞奇成了朋友之后很高兴,他们一起在为他担心,却不知怎么做才能解决问题。他们说老板是个好人,不知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除非是因为奥塞奇的女朋友。

  “她怎么了?”我们问。

  一直在说话的安德鲁斯对于这个问题却不愿多谈。“我认识她的时间很短,”他说,“只是觉得她有些地方让人费解,让人感觉不舒服。”他说到这里打住,便一言不发了。奥肖内面对此仅仅报以一笑。“他会没事的,”他说。“他只不过是酒喝得太多了,等有一天你看到连眼镜蛇也爬到床上了的时候,痒痒就算不了什么了。不过我得承认,我宁愿和一条眼镜蛇睡觉,也不和他女朋友上床。她不像人,我觉得她是个女妖。”说到这里他一阵大笑。“简单说就是个吸血鬼,你明白了吗?”

  那确实是段美好的时光。我们一起散步、谈天,一起读书、进餐,一起旅行、探险,我们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制定各种各样的计划,一切进行得如同一架嗡嗡运转着的机器,顺利而欢快。每逢没有客人的夜晚,天气又不好,或是我们手头拮据的时候,我和奥玛拉就索性聊个通宵。我们有时会从刚刚读过的一本书谈起,比如《紫色帝国》、《永远的丈夫》,或者那本关于一只信鸽的杰作,《乐颈》。

  将近午夜时奥玛拉总是变得有些烦躁不安。他是在为莫娜担忧,不知道她在哪里,在做什么,担心她能否照顾好自己。

  “不用担心,”我就会说,“她已经有经验了,知道怎么照顾好自己。”

  “我知道,”他总是说,“可是上帝……”

  “听我说,泰德,要是我也为这些事情而担忧的话,我会发疯的。”

  “你当然对她有信心。”

  “我难道不该对她有信心吗?”

  奥玛拉就会吱吱唔唔起来。“我只能这么说,如果她是我的妻子……”

  “你永远也不会有妻子,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你等着看吧,她一点十分整准回来。好了好了,别想了。”

  有时候我真忍不住要笑,他一副如此关切的样子,恐怕人家还以为莫娜不是我的妻子,而是他的呢。我的朋友们总是这样,他们总是代我操心。

  只有缅怀往事可以让他忘记这些。奥玛拉是我见过的最爱怀旧的人,他怀起旧来就像牛反刍,过去的一切都是拿来细嚼慢咽的草料。

  他最喜欢谈的人是亚历克·沃克,就是那个在麦迪逊广场公园发现了他,把他带回自己办公室的人。对于奥玛拉来说,亚历克永远是个谜。他谈起他的时候,总是充满了挚爱、仰慕和感激,但亚历克·沃克的性格却使他始终迷惑不解。有一天,我试着帮他揭开这个谜底。很显然,最让奥玛拉困惑的是,亚历克·沃克在女人眼里似乎全无可取之处;可是以他那么英俊的外表,只要是他看上的女人,没有得不到的。

  “你刚才说他不是同性恋。很简单,他既然不是同性恋就肯定是个独身主义者。除此之外,我再也想不出第三种可能了。”

  “我唯一不懂的是,”我说,“他怎么能听任伍德罗夫的摆布?要我看这里边一定有什么蹊跷。”

  “噢,这没什么。”奥玛拉马上答道,“亚历克心肠太软,他太忍让了,谁都可以对他指手划脚。”

  “听我说,”我决意把这个问题搞个水落石出,“我希望你跟我说实话……他有没有引诱过你?”

  奥玛拉爆发出一阵大笑。“引诱我?你根本不了解亚历克,不然不会这么问。你明不明白,就算他是同性恋,他也不会做出那种事来的。”

  “不,我不明白。除非你是说他太绅士了——是这样吗?”

  “不,根本不是。”奥玛拉的语气强烈起来。“我的意思是,亚历克·沃克是那种宁愿饿死也不会向你要一块面包皮的人。”

  “这么说是自愿唆?”我说。

  “也不是自愿。是受难情结,他以此为乐。”

  “他不是个穷光蛋,真太幸运了。”

  “他穷不了的,”奥玛拉说,“必要时他会去偷。”

  “这话可不是随便说的,你有什么根据吗?”

  奥玛拉犹豫了一会儿,而后脱口而出:“我告诉你吧,不过你不要跟任何人说。亚历克·沃克曾经偷过他哥哥一大笔钱,他哥哥也真不是东西,居然要狠狠地惩罚他一顿。多亏了一位不知名的修女替他还了这笔钱,至于她从哪里弄来的这么多钱,我就不知道了。”

  我给搞糊涂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知道是谁把他弄得这么狼狈吗?”奥玛拉接着说。

  我一脸茫然地望着他。

  “那个免崽子,伍德罗夫。”

  “你说什么?”

  “我不是早就告诉过你,伍德罗夫不是什么好人吗?”

  “是的,可我还是不明白,你是说亚历克·沃克把那笔钱都花在我们那位朋友比尔·伍德罗夫身上了?”

  “一点儿不差,你还记得伍德罗夫为之神魂颠倒的那个小荡妇吗?他后来娶了她,对吧?”

  “你是说艾达·弗莱娜?”

  “就是她,艾达。我的上帝,那阵子艾达这艾达那,整天都是艾达。你还没忘记亚历克和伍德罗夫去欧洲旅行的那次吧?”

  “你是说亚历克忌妒那姑娘?”

  “我的上帝,不是!亚历克怎么会忌妒那种放荡女人呢?他是想帮伍德罗夫解脱出来。他看出来这个女人并不值得娶回家,才设法让伍德罗夫放弃她。可是伍德罗夫这个贪得无厌的家伙居然拖着亚历克陪他跑遍了整个欧洲,就是为了他自己不至于伤心欲绝。他那副德性,我也没必要再给你描述了。”

  “讲下去,”我说,“越来越有意思了。”

  “全部经过是这样的:到了蒙特卡洛之后,伍德罗夫开始赌钱——当然是拿亚历克的钱。亚历克一句话都没说,伍德罗夫连赌了几个星期,一直输钱,最后他把亚历克的钱输得一干二净。他居然还不肯回来,还要去罗马尼亚冬宫看女王,还要去参观金字塔,去夏蒙尼滑雪。跟你说,亨利,我一提起那家伙就血往上涌。你以为只有女人才榨人钱财吧?伍德罗夫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女人都要糟糕,他甚至连死人身上的硬币都不放过。”

  “最精彩的部分是,尽管如此,他最后还是回到了他的艾达身边。”我评论道。

  “是啊,而且听说她把他折腾得都难以招架了。”

  我笑了起来,但突然间又止住,我想起了一件事。

  “你猜我忽然间想起什么来,泰德?我觉得伍德罗夫以前是个同性恋。”

  “你觉得他是?我知道他是!我可以原谅他这一点,却不能原谅他的卑鄙吝啬。”

  “我真糊涂。”我咕噜道。“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他和他的艾达搞得一塌糊涂,想想看,我和他认识了这么多年,竟然从未怀疑到这一点……。那么,你仍!日认为亚历克没有一点儿同性恋的倾向吗?”

  “没有,我知道。”奥玛拉说。“他为女人着迷。她们稍稍接近他,他就会发抖。”

  “比我还胜一筹。”

  “我以前告诉过你,他是个禁欲者。他曾经学过神学,想当牧师。后来他爱上了一个姑娘,那姑娘抛弃了他……,他一直都无法淡忘这一切。关于他,我还可以举出一些事例来,都是你从未加以丝毫怀疑的。你从来没见过他生气,对吧?你甚至连想都不会想到他也会生气,对吧?那么温和,那么文雅,那么体贴。可他是铁打的,他随时都准备着迎接任何困难和挑战。有一天夜里我看见他一个人打扫了整整一间酒吧,他真是了不起。那时我们自然都躲得远远的;而一旦我们走开之后,他就又变得镇静自若、从容不迫了。他打领带的时候让我帮他掸身上的土,他衣服上连一丝擦碰的痕迹都没有。我们去了一家饭店,他在那里理了理头发,洗了洗手,然后又建议吃什么——在瑞森韦伯餐厅,我记得是。他跟平时一样,看上去纤尘不染,言谈间语气平和、自如,就像我们刚从剧院出来似的。那不是刻意做出来的:在内心深处,他确实很平静。

  “我还记得那次都吃了些什么——是那种亚历克最擅长点的宴席。现在想起来,那顿大餐我们不紧不慢地吃了足有几个小时。亚历克那天特别爱说话,他力图向我阐释圣·弗朗西斯是怎样一位基督似的人物,还暗示他自己一度也想做一个圣·弗朗西斯那样的人。我从前常取笑亚历克,笑他如此虔诚,我还叫他肮脏的天主教徒——当他的面叫,但不管我说什么,他从来不发火。他总是很惆怅,很了解地向我笑一笑——你知道他笑时的样子——而我就会为自己感到惭愧。”

  “我一直都搞不懂他的笑,”我接道,“让人不自在,也不知是他自视清高还是故作天真。”

  “你说对了。”奥玛拉说。“从某种角度说,他知道自己高人一等——不光是比我们这些年轻人,而是比大多数人;但另一方面,他又觉得自己不如别人。他谦卑之中透着高傲,或者应该说是高雅?你知道他的衣着,他那一口带着柔和爱尔兰口音的无可挑剔的英语……他永远都没有萎靡不振、无精打彩的时候,但他沉默起来时,却是另一回事了。如果说有什么让我感到不舒服的话,就是他像一只蛤蜊一样双唇紧闭、一言不发的时候,这种时候我总觉得脊梁骨直冒凉气。如果你注意到的话,你会发现,每当别人就要发作的时候,他总是默不作声。他会在关键时刻嘎然而止,把你悬在半空——这简直能把人气炸。也就是在这时候我才发现,在他身上具有某种修道士才有的品性。”

  “可是,泰德,”我打断了他的话,“我还是不明白他怎么会喜欢伍德罗夫那样的人。”

  “这很简单,”奥玛拉不假思索地答道。“他想拯救这个可怜的傻瓜,帮助一个像伍德罗夫这种没用的蠢人让他感到快乐,这是对他能力的一种考验。别以为他不了解伍德罗夫,他早就把他看得一清二楚了。真奇怪,他最感兴趣的竟然是伍德罗夫的唯利是图。他就像个殉道者一样,不停地给,不停地给,直到自己分文不剩……。伍德罗夫一直不知道亚历克为他偷过钱,即便你告诉他,他也不会相信的,这个兔崽子。”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最近碰到伍德罗夫了?对,就在百老汇大街。”

  “他现在在干什么?”

  “我没问他。”

  “没准儿是个拉皮条的。”奥玛拉说。

  “但我知道艾达,她现在成了演员了,广告牌上涂满了她的名字。什么时候我们该去看看她,你说呢?”

  “我才不去呢,”奥玛拉说。“我只想在地狱里看到她……。去他的艾达,去他的伍德罗夫,我怎么会说起这些下流胚来?告诉我,最近你有没有见到过奥洛克?”

  “奥洛克?没见过。你怎么会想起他来?说实话,我辞了那份工作之后连想都没想到过他。”

  “亨利,你该为自己感到惭愧。奥洛克是个好人,我真不明白这样一个人你怎么可能忘记。他对你就像亲生父亲一样,对我也是,我当然想知道他怎么样了。”

  “这不难,我们可以哪天晚上去看看他。”

  “这样再好不过了,”奥玛拉说。“只要和他在一起,我心里就有一种非常纯净的感觉。”

  “你这人真怪,”我说。“你对某些人近乎崇拜,就好像你是一直在给自己找父亲一样。”

  “确实是,让你说中了。那个自称是我父亲的老杂种,他也配作父亲?你知道他怕什么吗?他害怕有一天我会强奸自己的亲生妹妹,因为他觉得我们太亲密了。就是这个混蛋把我送到孤儿院去的,他和伍德罗夫一样,我恨不得把他的眼球咬下来吃了,只不过他没长眼睛罢了!还冒充是俄国人,其实还不就是个加利西亚的犹太佬。我要是真有位奥洛克那样的父亲,现在早干出点儿什么来了。实际上我是一直在游游荡荡,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而且一直和教会作对……。不过,我真差点儿对我妹妹干了那种事,这是事实;但这也只能怪那老头子自己。很自然,我已经有十二年没见过她了,她已经不再是我妹妹,而只是个孤苦伶什的漂亮姑娘。我不知道我当时为什么没那么做,我一定要再去看看她,听说她不久前结的婚。也许现在我再试试的话,就不会像上次那么犹豫了……。天哪,要是亚历克听见我这么说话,非吓得心惊胆战不可。”

  我们就这样一个片断一个片断地回忆,直到一点十分——正如我预料的——莫娜一手抱着一堆好吃的,一手拎着一瓶本笃酒走进来。一定又是哪个好心人对她大施恩惠了。这次是个退休的面包师,从威霍肯来的,也是个有修养的人。不知怎么回事,莫娜所有的仰慕者都带点儿文化气息——不论是木材商、前拳击手、皮匠,还是威霍肯的退休面包师。

  莫娜一进来,我们的谈话就被打断了。奥玛拉总是在她讲述她的经历时咧着嘴冲她笑,这让她很恼火。一开始的时候,他经常频繁地打断她,不加掩饰地问她一些侮辱性的问题。诸如“你是说他根本都没想伸出手来搂你一下?”之类莫娜绝对视为禁忌的问题,但是现在他学会了少说多听,只是偶尔冒出几句转弯抹角、含沙射影的话,莫娜根本注意不到。每当莫娜言过其实、几近荒唐的时候,我们就忍不住哈哈大笑。有趣的是,莫娜也会笑得前仰后合;更有趣的是,她会紧接着讲下去,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有时她会请我为她怪诞的叙述作证,令她感到惊讶的是,我总是一脸正经地加以证实,甚至还添上些自己虚构的“事实”,对她的叙述进行调色。对此她也总是严肃地点点头——仿佛我是在讲述真理,仿佛我们曾无数次地说起过,又仿佛是我们事先经过了排练。

  在编瞎话骗人这方面莫娜是个行家。她不光相信自己的故事;她的态度还让你觉得,她能讲得出这些故事,这一事实本身就证明了它们的真实性。自然了,别人并不这么想;我是说,除她之外的任何人。不过这倒使她发挥时更加游刃有余,她的逻辑显然是非欧几里得的。

  前面我提到过大笑。莫娜的大笑是一种歇斯底里的笑,她几乎没有丝毫幽默感,通常是那些本身没有幽默感的人才会引发她的幽默感。和内厄姆·尤德这种真正的幽默大师在一起时她只是微笑——那种面对任性的孩子时才有的温厚、宽容、溺爱的微笑。事实上,莫娜的微笑与她的大笑截然不同。她的微笑真诚而温暖,发自她善感的内心;她的大笑则喧哗、刺耳,让人不安。我是在认识她很久之后才听到她大笑的,她的大笑和哭之间几乎没有任何区别。在剧院里她学会了微笑——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听起来让人毛骨耸然。

  “你知道你们俩有时候让我想起什么吗?”奥玛拉窃笑道。“你们让我想起一对同谋者,就差那套骗人的老把戏了。”

  “但是这里很舒适,是不是?”我答道。

  “听我说,”奥玛拉一脸严肃,“如果我们能这样过上一两年,也算值得了。我们现在简直是养尊处优,我已经多少年没有这么轻松自在过了。可笑的是,我觉得自己好像是犯了什么罪,躲在这里。如果有一天警察来敲门,我一点儿都不会感到奇怪。”

  他说到这里大家哄然而笑,警察!太可笑了,可笑得用言语都无法形容。

  “有一阵儿我和一个人同住,”奥玛拉又开始了他那永远讲不完的故事。“直到疯人院来人找他,我方知道原来他是个疯子。我向上帝发誓他是你所见过的长相最正常的人,而且说话正常,表现也很正常。事实上他的问题就出在这里——他太正常了。我当时一贫如洗,沮丧得连工作都没心思找。他在里德大道开电车,下了中班就回来休息。他每次都带回一袋油炸饼圈,把东西拿出来后就开始煮咖啡。他从来不多说话,大部分时间都坐在窗边修指甲,有时也会去冲个澡。赶上他情绪好的时候他就提议玩皮诺克尔(一种纸牌游戏)。我们下很小的注,他总是让我赢,尽管他明知我在骗他。我从来不问他的过去,他也从不主动谈起。每一天都是崭新的一天,天冷时他就谈论天气有多冷;天热时就谈论有多热,他从来不发牢骚,甚至减了薪水也不说什么。其实这件事本身就足以让人起疑了,而我当时却没有发觉。他那么善良、那么体贴、那么谦让,又那么脆弱——这么样的一个人我顶多能说他很乏味,而就连这我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因为他对我照顾得太周到了。他从不劝我振作起来,找点儿事做,他唯一关心的就是我过得舒不舒服。我理解他需要我,他不能一个人生活——这也没能让我疑心什么,因为很多人都不喜欢一个人生活。反正是,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跟你们说起这些来,反正是,正像我刚才说过的,有一天有人来敲门,那人就是疯人院来的。我得说,这个人看上去也不错。他不声不响地进了屋,坐下之后就开始跟我的朋友谈话。他很温和地问,‘你愿意跟我回去吗?’伊金斯——这是那个人的名字——也以极温和极安然的口吻说,当然愿意。’过了几分钟伊金斯说他要去洗个澡,收拾收拾东西,就离开了。那个官员——管他是什么——好像一点儿都不担心,又跟我说起话来(这还是他进来后第一次跟我说话)。我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他把我也当成疯子了。他问我各种各样滑稽可笑的问题,诸如‘你喜欢这里吗?他能让你吃饱吗?你能肯定你在这儿过得真的很舒适吗?’之类。我措手不及,就陷了进去,好像那角色就是给我准备的一样。伊金斯在洗澡间里待了足足有十五分钟了,我开始变得坐立不安,不知道怎样才能证明自己神志正常以免那位官员决定把我也一起带走。突然间,溶室的门轻轻地开了,我抬起头来,看见伊金斯赤条条地站在那里,头发剃得精光,脖子上挂着冲水袋,脸上露出一副我从未见过的笑容。我禁不住打了个冷战。

  ‘我准备好了,先生。’语调极其平静。

  ‘别这样,伊金斯,’官员说,“你知道该怎么穿衣服。”

  ‘可我没有衣服呀。’伊金斯淡淡地说。

  ‘我说的就是这个。’官员说。‘现在,乖乖的,回去把衣服穿上。’

  伊金斯一动没动。

  ‘您希望我穿哪件衣服?’他问道。

  ‘你刚才穿的那件。’官员尖刻地说。

  ‘可是它已经坏了。’伊金斯说着又进了洗澡间。眨眼的工夫他又出现在门口,手里拿着他那件碎成片片的衣服。

  ‘没关系,’官员说,极力表现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我相信你的这位朋友会借你一件的。’

  于是他转向我,我解释说我唯一的一件衣服就是身上穿的那件。

  ‘这件就很好。’他嘀咕道。

  ‘什么?’我嚷了起来。‘那我穿什么?’

  ‘无花果树叶子,’他说,‘那肯定不缩水。’…………

  这时候有人敲窗子。

  “我打赌是警察!”奥玛拉叫道。

  我走过去把窗帘拉开,原来是奥塞奇,他像往常那样怯怯地笑着,打着手势。

  “是奥塞奇,”我一边说着一边过去开门。“他可能是有什么喜事了。”

  “你的同伴呢?”我和他握手时问。

  “他们抛弃了我。”他说。“可能是因为虱子太多了……。我可以进来吗?”他站在门口,犹豫着,不知道自己受不受欢迎。

  “进来吧!”奥玛拉喊道。

  “我没有打扰你们吧?”他看了看莫娜,不知道她是谁。

  “这是我妻子莫娜。莫娜,这是我们新认识的朋友奥塞奇。他最近碰上了点儿麻烦,你不介意他进来坐几分钟吧?”

  莫娜马上倒出一杯本笃酒,又递给他一块蛋糕。

  “这是什么?”他闻了闻那酒,问道。“你们怎么弄到的?”他挨个看着我们,好像我们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似的。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我问。

  “此刻吗,很好!”他冲着我们的脸吐了几口气,这一次笑得更深了,好像一朵盛开的杜鹃花。

  “虱子们还来吗?”奥玛拉随意问了一句。

  莫娜听了先是嗤嗤窃笑,后来干脆放声大笑起来。

  “这就是他的麻烦……”我开始解释。

  “你什么都可以说,”奥塞奇说。“这已经不是秘密了。我们很快就会把它弄个水落石出的。”奥塞奇站起身来。“对不起,这东西我喝不了,松油太多了。你们有咖啡吗?”

  “当然有,”莫娜说。“你想要个三明治吗?”

  “不用了,一杯浓咖啡就够了……。”他红着脸低下了头。“我刚和我的朋友们发生了一点儿口角,我猜他们是对我感到厌倦了。我一点儿都不怪他们,这几个月来他们也受够了。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有点儿神经不正常。”他停顿了一下,想看看我们会有什么反应。

  “这没什么,”我说,“我们都有点儿神经不正常。刚才奥玛拉还在给我们讲和他同住过的一个疯子的故事。你爱怎么不正常都可以,只要别砸家俱就行了。”

  “你也会变得不正常的,”奥塞奇说,“如果那些东西也整日整夜地吸你的血。”他把裤管卷起来让我们看虱子咬过的痕迹,他的腿上到处都是抓伤和血块。我感到非常难过,我实在不该挖苦他。

  “或许,如果你搬到另一间公寓……”我试着建议他。

  “没有用的,”他说,沮丧地望着地板。“他们会紧追不舍,直到我辞职为止——除非我当场抓住他们。”

  “我想哪天晚上你可以把女朋友带来一起吃顿饭。”奥玛拉说。

  “我当然会,”奥塞奇说。“只是现在她太忙了。”

  “忙什么?”奥玛拉问。

  “不知道,我已经学会了不问多余的问题。”他又朝我们笑了一下,这一次他的牙齿有点儿打颤,我注意到他的嘴里满是钢丝矫正架。

  “我顺便过来看看,”他接着说,“因为我看见灯亮着。我讨厌回家,你知道(又一笑:意思是虱子越来越多了)。你们不介意我多待一会儿吧?我喜欢这里,让人心情愉快。”

  “应该是这样,”奥玛拉说,“我们现在生活优裕得很。”

  “真希望我也能这么说,”奥塞奇沉闷地说。“白天画设计图、晚上玩自动钢琴的生活太没意思了。”

  “但是你有个女朋友,”奥玛拉说,“总该不会太无聊的。”他说着咯咯地笑了起来。

  奥塞奇原本就细如丝带的眼睛此时变得小如针尖。他严厉地、几乎带着敌意地看着奥玛拉。“你不是想探听些什么吧?”

  奥玛拉和善地微笑着摇了摇头。他正要张嘴说话,奥塞奇又说了起来。

  “她是另一个折磨。”

  “你没有必要把什么都告诉我们,我看我们中间的问题已经够多了。”莫娜说。

  “哦,这没什么,我并不在乎被人盘问。我只是不明白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女朋友。”

  “我什么都不知道,”奥玛拉说,“只不过随便说说而已,把它跳过去吧!”

  “我不想把它跳过去,”奥塞奇说,“还是把话都说出来舒服些。”他低下头,没忘记去用力地咀嚼他的三明治。过了一会儿他像小天使般微笑着抬起了头,吃完他的三明治,然后站起身来去拿他的帽子和外衣。“我改天再告诉你们吧,”他说,“天已经晚了。”

  在门口,我们握手时,他又笑了一下,说:“对了,任何时候你们手头紧了只管告诉我,我总能借你们点儿钱对付过去。”

  “我送你回去吧——如果你愿意的话。”对于这份意外的好心,奥玛拉不知如何表达他的感激。

  “不用了,谢谢,我倒想自己走走。你永远都不能……”奥塞奇只说了一半就快步走开了。

  “你给我们讲的那个伊金斯后来怎么样了?”门刚关上我就问道。

  “我改天会告诉你们的。”奥玛拉给了我们一个奥塞奇式的微笑。

  “这里根本就没有半句真话。”莫娜一边说一边轻快地向洗澡间走去。

  “你说得对,”奥玛拉说,“我是编出来的。”

  “别这样,”我说,“你可以告诉我嘛。”

  “好吧,”他说,“既然你想听实话,我就告诉你。首先,根本没有什么伊金斯,那是我哥哥,他那时正躲着。你还记不记得我告诉过你,我们一块从孤儿院跑出来的事?十年后——也许不止十年——我们才再次见面。他去了得克萨斯,成了牛仔。后来他和人吵了一架,把那人给杀了——他当时一定是喝醉了。”

  他喝了一小口本笃酒,接着说:“我跟你说的都是真的,除了他不是疯子。那个来找他的人是别动队的,我都给吓傻了,后来还是照他说的那样,把衣服脱下来递给了我哥哥。他又高又壮,我知道他怎么也不会穿得下那身衣眼,但我还是把衣服给了他,他拿回浴室去穿了。我真希望他能聪明点,从浴室窗户爬出去。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个别动队员给他这么大的自由,不过又想他既是从得克萨斯来的,办事肯定有他自己的一套。突然间我眼前一亮,想起一个好主意:我可以光着身子冲到街上大喊‘杀人啦!杀人啦’!可是我刚跑到楼梯上就被地毯绊倒,让那个大块头结结实实地把我压在身下。他一手堵住我的嘴,把我拖回了屋里。‘挺聪明的,嗯?’他说着,轻轻地给了我一巴掌。‘你那位哥哥就算从窗户出去也跑不了多远的,我的人就在外面等着他呢。’

  “就在那时我哥哥平静如常地走了进来,他穿着那身衣服的样子活像马戏团里的小丑,头发也剃得光光的。

  ‘没有用的,泰德,’他说,‘他们已经捉住我了。’

  ‘我的衣服可怎么办?’我哭叫道。

  ‘回到得克萨斯后我会把它寄给你的。’他说,然后他把手伸进口袋里拿出了几张皱巴巴的钞票。‘也许这点儿钱能帮你支持一阵。’他说,‘又见到你我很高兴,好好照顾自己。’就这样,他们走了。”

  “后来呢?”

  “他被判了无期徒刑。”

  “不会的!”

  “是真的!这全怪那个混蛋继父,如果不是他把我们送到孤儿院,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你不能把一切都归罪于孤儿院。”

  “我不能?见鬼去吧!我所有的倒霉事都是从那个孤儿院开始的。”

  “可是你还没有那么倒霉呢,该死的!我真不懂你为什么老是怨天怨地。多少人遭到更不公平的待遇,最后还是出人头地了。你不能总是把一切不幸都归罪到你继父身上,他要是死了你又该怎么办?”

  “我会照样怪他、诅咒他,他就是进了坟墓我也不会让他好受的。”

  “可是听我说,伙计,别忘了你妈妈,她也参与了这件事,你好像一点儿都不怪她。”

  “她是个笨蛋,”奥玛拉苦涩地说。“我只为她感到难过,她很可能只是照着人家说的去做的。不,我不恨她,她是个善良的蠢人,从某种意义上说。”

  “听我说,亨利,”他忽然间又改变了态度,“你永远都不会了解当时的情况。你生在富贵人家,一辈子没愁过吃穿,而且你很幸运,又有天赋。我呢,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和这个社会又格格不入,我对全世界都有怨气……。或许我也能成为作家,如果我有机会的话。可事实是,我甚至连字都不会写。”

  “但是你会算术啊。”

  “别把它说得那么好听了。我什么都做不好,不管我做什么,结果总是伤害别人。你知道吗,你是唯一一个我正正经经地对待过的人。”

  “别胡扯了,”我说,“你怎么变得伤感起来了。来,再喝一杯。”

  “我要睡觉了,”他说,“我要去做梦。”

  “做梦?”

  “当然了,难道你从来都不做梦?你闭上眼睛,想你的愿望,等你睡着时,一切梦想都会成为真实。第二天早晨你不会觉得嘴里有一点儿讨厌的味道……。我这样做过不知多少回了,是在孤儿院时学会的。”

  “孤儿院!你难道不能忘掉它吗?那都是几世纪以前的事了,都结束了,永远不会再来了……你就不能把它从脑海里抹去吗?”

  “你的意思是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有一阵子我们两个都没说话。奥玛拉静静地脱下衣服,上了床。我把灯关掉,点起一支蜡烛,站在桌前开始回忆我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的一切。这时,我听见奥玛拉轻轻地说:“你听我说……”

  “怎么了?”我说,我以为他要哭了。

  “你一点儿都不了解,亨利,那时候最难过的事就是等我妈妈来看我。几个星期过去了,然后几个月、几年,没有一丝她来的迹象。我难得收到一封信或者一个小包裹,她总是许诺,说她圣诞节或感恩节或其它什么节日的时候会来看我,可她一直都没来。别忘了,我们被打发走时我才三岁,我需要爱。修女们并不坏,有的还很可爱,可是她们和亲妈妈不是一回事。那时候我常常绞尽脑汁,要想出一个能逃出去的办法,然后我就可以跑回家去,扑到妈妈怀里。她是个好人,就是太软弱了,爱尔兰人的那种软弱,就像我。她不为任何事而发愁,来得容易,去得也快。可是我爱她,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地爱她。等我终于找到机会逃出来时,我就像一匹脱缰的小马驹,本能地想往家里跑。可我又想到他们也许会再把我送回孤儿院里去的!于是我只好不停地走,直到到了弗吉尼亚遇到麦金尼博士…你知道,就是那个禽学家。”

  “听我说,泰德,”我说,“你还是睡吧,好去做你的梦。我很抱歉,如果你觉得我有些麻木的话。我想要是我处在你的位置上,我也会有同样的感受的。管他呢,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想想奥塞奇又会面临什么样的困难吧!”

  “我刚才就在想这个。他也是个孤苦伶仃的人。还想借我们钱呢,上帝,他一定是病得不轻了。”

  那天晚上临睡前我下定决心要把那个见鬼的孤儿院从奥玛拉的脑子里赶走。可是整个晚上我却都在发疯了似地骑我的破自行车,要不就是弹钢琴。有时我下了车干脆就在当街弹起琴来。在梦里骑着车带一架钢琴是不成问题的,只有醒时做这类事情方有困难。在一个叫作贝德福德的地方我经历了梦中最美妙的时刻。那个地方处于通往科尼艾兰的著名的自行车道的中间,所有骑自行车的人路过这里——无论往岛上去还是从岛上来——都要停下来小憩一会儿。我们在树荫下闲荡,检查彼此的车轮,触摸彼此的肌肉,还互相按摩。车轮都上好了油,整整齐齐地摆在树篱旁,一个个闪闪发亮。布朗大叔——我们都这么叫他——是我们的最高仲裁人,他年龄最大,有我们中大多数人的两倍,但他却能骑得和我们中最好的一样快。他总是身穿一件厚厚的黑毛衣,头戴一顶紧紧的黑绒帽;他的脸瘦削、憔悴,布满皱纹,被风吹得几乎成了黑色。我总是把他看作那个“夜行者”。他是个机械师,但酷爱自行车运动,人很单纯,不多说话,但却深受爱戴。是他劝我加入了后备队,这样我才能在后备队训练场平地上练习赛车。星期六和星期天的时候我总能在自行车道口碰见他,可以说他是我赛车世界里的父亲。

  我想,这些重逢中最美好的一面显然在于我们拥有共同的爱好——我们在一起时除了赛车别的什么都不谈。我们可以在车上吃、在车上喝,甚至在车上睡。有许多次在平坦的砾石路上我都会遇到一个和我一样偷跑出来独自飞车的人,我们会时不时地掠过一个骑在马背上的人(和自行车道并行的还有一条马道)。这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幽灵,和驾驶汽车的傻瓜们一样距离我们异常遥远。至于那些摩托车驾驶者,他们对我们来说简直就是神经不正常。

  如我所说,我又在梦里重回了往昔。骑到终点以后的时刻是同样美妙的。作为一个好的自行车运动员,我会把车翻过来,擦净、上油。每一根车条都要擦净擦亮,车链要润滑,油杯也要填满。如果车轮不在一条线上,还要把它们正过来。这样车子方能保养得好,以便随时为你服务。这些清洁工作一般都是在院子里进行的,就在房间的窗前;我总是不得不在地上铺一层报纸,因为妈妈坚决不允许在我们的石板路上留下油渍。

  在梦里,我轻松恰然地骑着车和布朗大叔并肩而行。那时候我们总是习惯性地先放慢速度骑上一两英里,利用这段时间我们可以聊天,也可以为紧接着绝对刺激的突然加速积蓄力量。大叔说他要给我找个机修工的工作,还许诺要教给我需要知道的一切知识。我听了觉得很可笑,因为我会使用的唯一一样工具就是自行车板子。大叔说他最近一直在观察我,发现我是个很聪明的小伙子,可是我却似乎一直在失业,他为此感到不安。我则试图跟他解释,我喜欢失业,这样方能有更多的时间骑自行车,而他却不予理睬,说这不相干。他打定主意要把我培养成一流的机械师,还向我保证说这要比装配工好得多;而我却连装配工是什么都不知道。“你该为下个月的公路赛做好准备,”他接着提醒我,“多喝水,越多越好。”他告诉我最近他心脏不好,医生建议他停骑自行车一段时间。“我宁肯死了也不会放弃骑车的。”大叔说。我们从一个话题跳到另一个话题,都是些平常琐事,谈话就这样漫无目的地继续着。风柔和地吹着,树叶开始飘落,褐色的、金黄色的、红色的,车轮轻轻辗过时发出令人心恰的脆裂声。我们在慢慢地进入赛车状态。

  突然间,大叔猛一加速,飞也似地向前面一辆疾驰的自行车赶去,“是乔·福尔杰!”他口过头来冲我喊道。我条件反射般地向前冲去。乔·福尔杰!那是“六日自行车赛”的老选手之一,我真无法想象我们要以多大的速度才能追上他,但令我惊奇的是,大叔很快就冲到了前面,他拉着我,把乔·福尔杰甩在了身后,我的心脏在剧烈地跳动着,三位伟大的自行车运动员:亨利·瓦尔·米勒、布朗大叔和乔·福尔杰、埃迪·鲁特在哪里,还有弗兰克·克莱默?那个英勇的瑞士冠军奥斯卡·艾格又在哪里?我的头低俯着,腿已经失去知觉,我只感受到被一种冲动牵引着,不停地有节奏地蹬着。

  海岸出现在眼前。我们赛成了平手——三个车道上的老将。我们气喘吁吁但依旧精神焕发。大叔把我介绍给了乔·福尔杰。“好小子,”乔·福尔杰上下打量着我,说:“他是在为大赛受训吗?”他突然间摸了摸我的大腿和小腿,抓了抓我的手臂,又捏了捏我的二头肌。“是个好材料。”我惊得像个小学生一样涨红了脸。现在我需要做的全部就是等哪天早晨遇到弗兰克·克莱默时,让他大吃一惊。

  我们一只手推着车散了散步,接着又坐下来喝啤酒。突然之间我又弹起钢琴来,是为乔·福尔杰弹的,他是个善感的人,我得挖空心思想弹奏什么样的曲子才能投他所好。正如只有梦里才能发生的,我手里还按着琴键的时候,我们就被运送到了新泽西州的某个训练场。与我同团的人正在那里排练。我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乔·福尔杰就已经在玩环路火车了——真是个可怕的景观。尤其是当人坐得离陡坡如此之近的时候,小丑们全副武装着在附近活动,有吹口琴的,有跳绳的,有的则在练习从高处往下跳。

  转眼间一群人聚到了我们周围,他们拆了我们的自行车,还玩把戏逗弄乔·福尔杰,这一切都如哑剧一般无声地进行着。我的车被卸成了一堆碎片,再也不可能重新组装起来了,我难过得要哭。这时伟大的乔·福尔杰说:“别难过,孩子,我把我的车给你,骑着它你要赢多少场比赛都可以!”

  海迈是怎么来印我记不清了,反正他是站在那里,而且神情极度沮丧。他告诉我邮政工人在罢工,纽约正调动全市出租车辆发送电报,我也该尽快回到办公室才对。我十分歉意地跟布朗大叔和乔·福尔杰道了再见之后,就冲进等在外面的一辆轿车里。车通过荷兰隧道时我打了个盹,醒来时发现自己又回到了自行车道上。海迈在我身边蹬着一辆微型自行车。他太胖了,累得气喘吁吁。我轻而易举地就抓住颈背把他连人带车提了起来,这一来他是在腾空蹬车了。他高兴得合不拢嘴,又说想吃汉堡包和牛奶冰淇淋。他话音未落,我就顺势从路边的食品堆上抄起了一个汉堡包和一个牛奶冰淇淋,同时用另一只手扔给了摊主一枚硬币。

  这时我的老朋友斯塔苏又出现了,他刚刚退伍不久,此刻又喝得酩酊大醉。

  “这个矮子是谁?”他粗鲁地问。

  还是他的斯塔苏作风,永远以带着火药味的言辞开头。你必须先让自己平心静气然后才能和他说话。

  “今天晚上我要去香塔努加了,”他说,“我得回到营地去。”说罢他挥手道别。

  “他是你的朋友吗,米勒先生?”海迈一脸单纯地问。

  “他?他是个波兰疯子。”我答道。

  “我不喜欢波兰人,米勒先生,我有点儿害怕他们。”

  “你在说什么?别忘了我们是在美利坚合众国!”

  “这又有什么区别呢?”海迈说,“波兰人到哪儿都是波兰人,他们不可信任。”他的牙齿已经开始打回了。

  “我该回家了,”他又不安地说,“我妻子恐怕要担心了。您知道现在几点了吗?”

  “好吧,我们可以坐地铁,那会快得多。”

  “可是您怎么可以坐地铁呢,米勒先生?”海迈讨好地冲我傻笑着。

  “你说得对。我是个冠军呢,看我给你来个冲刺……”说完我火箭似地弹了出去,留下海迈一个人站在那里,徒劳地举着胳膊喊我回来。

  接下来我又在指挥出租汽车了。我身穿一件颜色扎眼的运动衫,手持喊话筒,骑到哪里哪里就给我让路。电报大楼楼顶上,总统和副总统在发送电报,空中飘满了成串的电报纸条。那情景活像是林德伯格再度归国。我之所以能从容不迫地穿梭于众多的车辆之间,都要归功于乔·福尔杰的坐骑。他的确知道如何操纵一辆自行车。训练?什么样的训练能比这更有效?就是弗兰克·克莱默也未必能干得更出色。

  最好的部分还是在回到贝德福德之后。大家都在,穿着各式各样的运动服,车轮在阳光下闪着光,鞍座调得整整齐齐,鼻子一律朝上,仿佛唤着微风的气息。又回到他们中间真让人高兴。树叶稠密多了,空气愈发凉爽。大叔正忙着召集队员,许诺他们这一次将会采用更好的训练方式。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里时——时间永远在同一个晚上——我妈妈正在等我。“你今天表现很好,”她说,“我允许你睡觉时把车也带到床上。”

  “真的吗?”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的,亨利,”她说,“乔·福尔杰来过了,他说你将成为世界冠军。”

  “他是这么说的?这是真的吗?”

  “是的,亨利,句句是实。他说我该把你养得胖一点,你太瘦了。”

  “妈妈,”我说,“我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真想好好地亲你一下。”

  “别傻了,”她说,“你知道我不喜欢这个。”

  “我不管,我还是要亲你。”我说着给了她一个拥抱,险些把她挤成两半。

  “妈妈,你真的同意让我把车带到床上吗?”

  “是的:”

  “放心吧,妈妈。”我欣喜若狂。“我铺上一层旧报纸就行了。”

  醒来时我四处摸索,寻找我的自行车。“你在干什么?”莫娜叫道。“你已经抓了我足足有半个小时了!”

  “我在找我的自行车。”

  “你的自行车?什么自行车?你一定是在做梦!”

  我笑了。“我是做了个梦,一个美梦,是关于我的自行车的。”

  她嗤嗤地笑了起来。

  “我知道这听起来很可笑,但那是个美妙的梦,我开心极了。”

  “嗨,泰德!”我喊道,“你在吗?”

  没有回答,我又叫了一声。

  “他一定是出去了。”我咕噜道。“现在什么时间了?”

  已接近正午了。

  “我想跟他说点儿事,可借他已经走了。”我翻了个身,瞪着天花板,回味着梦里的片断,一种天堂般的幸福浸透全身。我感觉有些饿了。

  “我想我该去看看我那位堂兄,”我嘟哝着,人还沉浸在梦里,“也许他会把车借给我一段时间,你看怎么样?”

  “我看你有点儿发疯。”

  “也许吧,但我真的很想再骑骑那辆自行车。那原本是一个六日车赛选手的,他在赛场上把车卖给了我,你还记得吗?”

  “你跟我说过多少遍了。”

  “怎么了,你好像一点儿都不感兴趣?我猜你从来没骑过自行车吧?”

  “没有,但我骑过马。”

  “那算什么!除非你是个职业骑手。见鬼,想那辆自行车有什么用!那些日子都过去了。”

  我突然坐了起来,盯着莫娜。“你今天怎么了?你好像有心事。”

  “没什么,瓦尔,没什么。”她微弱地朝我笑了笑。

  “肯定是有什么事,”我坚持道,“你今天有点儿不对头。”

  她跳下床来,说:“赶快起床穿衣服,不然一会儿天就要黑了,我来准备做饭。”

  “好吧。我们今天能吃熏肉和鸡蛋吗?”

  “你要吃什么都可以,赶快起来就是了。”

  我实在不明白有什么可着急的,但我还是照她说的做了。我感觉好极了,饿得像一头狼。间或我会想一想是什么事让她烦心;也许她的经期要来了吧。

  真遗憾奥玛拉这么早就离开了,我有话要对他说,是从梦中醒来时忽然想到的。不过没关系,我会记着的。

  我拉开窗帘,让阳光倾泻进来。今天早上外面的景色似乎比任何时候都要美丽,街对面停着一辆大型豪华轿车,等着送某位贵妇外出购物。车后座上,两只猎犬威严地坐着,一动不动。花店老板正忙着搬运一大捆花束。生活是如此美好!但是我更钟爱我自己的生活;要是我再能找回我的自行车,一切就再美满不过了。不知为什么那个梦一直紧紧地抓住我不放,冠军?多奇怪的念头!

  莫娜在早饭桌上宣布她下午要出去一趟,但保证会在晚饭前赶回来。

  “没关系,”我说,“你不用着急。我今天感觉说不出的好,你就是晚回来一会儿,我也不会介意的。”

  “不要再说了!”她恳求道。

  “对不起,亲爱的。你出了门心情就会好多了,外面像春天一样”

  莫娜走后我一时间不知该做些什么好,我只觉得浑身都是劲。最后我决定什么都不做——我只需钻进地铁,让它把我带到时代广场,我将在那里随便走走,会发生什么事就听凭天意了。

  我下了车才发现出了点儿差错——我到了中央广场而不是时代广场。走在麦迪逊大街上,我忽发奇想要去看看我的朋友内德,上次见面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又去干他的老买卖——广告和推销去了)。我打算向他问个好就溜。

  “亨利!”他脱口叫道,“是不是上帝把你派来的?你看我现在忙得团团转。我们正在搞一项新的宣传,偏偏大家又都卧病在家。这个鬼东西(他晃了一张什么稿子)今晚必须完成,这可是事关重大。你别笑,我可是说正经的呢,你听我说……。”

  我坐了下来听他讲,原来他正在为一本即将推出的新杂志写宣传文章,脑子里刚刚有个骨架,还没想好该怎样下笔。

  “你肯定做得来,”他请求道。“随便写点儿什么都行,只要人家看得懂。我都快急死了,你知道麦克法兰吧,是他在管这件事,他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说要是再拿不出东西来就把我们统统解雇。”

  在这种情况下除了答应他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听他介绍了一点情况便拿起了笔,很快,我便进入角色洋洋洒洒写了起来。等到他蹑手蹑脚地走进来看我进展如何的时候,我已经写了不下三四页之多。他站在我身后看了一会儿,紧接着就拍掌叫好起来。

  “有那么好吗?”我扭过头去问他。

  “有那么好吗?简直不能再好了,你比那些专业撰稿人要强得多。麦克法兰看了这个非乐疯了不可……。”他猝然间停了下来,不住地在那里摩拳擦掌。“我有个主意,我要把你当作我新聘用的职员介绍给麦克法兰,我要告诉他是我说服你接下了这个工作……”

  “可是我并不需要工作!”

  “你没必要真的接下来,我只不过想让他消消气罢了,而且我主要的目的还是想让你和他谈谈。你知道他是何许人也,先好好地奉承他一顿,让他受用受用,然后再给他来一套长篇大论,指点指点他怎么办这本杂志,如何吸引读者,诸如此类的东西。你尽管多讲,他现在能听得进任何建议。”

  “可是我根本不懂这些。”我抗议道。“你还是自己来吧,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出点子。”

  “不,不行,”内德说。“一定要由你来说,你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我跟你说,亨利,他看了你写的东西后,不管你说什么他都会听的。我干这行还没白干,知道什么是好的。”

  我没办法,只得同意了。“但有一点,要是我把事情弄糟了的话,可别怪我。”在去那间秘室的路上我小声对内德说。

  “麦克法兰先生,”内德摆出了他的最佳姿态,“这是我的一位老朋友,他本来一直在北卡罗来纳州写书,是我前几天打电报给他,请他过来给我们帮忙的。米勒先生,这位就是麦克法兰先生。”

  握手时我下意识地向这位杂志界的巨子鞠了鞠躬。好一会儿谁都没有开口。麦克法兰在上上下下地打量我,而我则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人。他是个实干家,却同时具有某种深沉的、诗人的气质,使得他一举一动倍添神采。“一看就不是平庸之辈。”我心里想,不明白他为何总能允许自己身边被傻瓜饭桶充斥。

  内德很快地解释说我刚到几分钟,就在对这一工程几乎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写出了这么大的文章,接着他把稿子递给麦克法兰。

  “你是个作家,对吗?”他抬眼看着我,同时又要急于看手里拿的稿子。

  “关于这一点,您会作出最明智的判断。”我的回答极富外交色彩。

  麦克法兰开始仔细地阅稿。沉寂中,我如坐针毡——要应付麦克法兰这号人可不是容易的事。我已经记不起来我都写了些什么,一句话都想不起来。

  麦克法兰再抬起头时是和悦地微笑着的,他说我的文章很有价值。我感觉得出他话里的深意。此刻我对他几乎产生了一种敬爱之情,再也不会想到要去欺骗他了;如果我要工作的话,我将愿意为他效力。通过眼角的余光,我看到内德向我长长地松了口气。

  真不知道如果莫娜也在场的话她会怎么说。我还在心里提醒自己:别忘了告诉奥玛拉,他又有了一位可以视为父亲的人选。

  麦克法兰开始说话了;他的声音是那么平平缓缓地滑了出来,以至于我都没有注意到他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从他的言谈之中我更加确信了他的不同凡俗。人们都说他已经过时了,没有前途可言了;可是眼前七十五岁的他却依旧精神矍烁。像他那样的人是不可战胜的。我仰慕地倾听着他的话语,不时地点点头。他正是我欣赏的那种人,一个敢作敢为的冒险家……。我也许真该考虑考虑是不是要为他工作了。

  麦克法兰滔滔不绝地说着,内德已经暗示了我不知多少次,可我就是决定不了该在什么时候插进去。我们的到来显然受到了麦克法兰的欢迎,因为这给他提供了一个发泄的机会,让他得以把满脑子的想法倾泻出来。我不时地更加用力地点头,偶而还发出一些表示惊讶或赞同的感叹。总之他说得越多,我就有更多的准备时间。

  他说着说着站起身来,走来走去地向我指点着四周墙上所有的地图和图表。他环游过地球数次,谈起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都如数家珍。照我的理解,他是要把他的杂志办成各种不同的语言和形式,好让全世界的人都能看到,不论穷的、富的、受过教育的、没受过教育的,他要以此掀起一场杂志界的革命。

  他终于说累了,停了下来,坐到那张大办公桌后面,从一只漂亮的银水壶里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停顿了一会儿以示敬意之后,我说话了。我没有竭力地表现自己的高明之处;相反,我告诉他我一直都很崇拜他,也一向支持他的观点。我说得很诚恳,而且我很清楚,在这个时候说些溢美之辞是再合适不过的了。我可以感觉到内德越来越坐不住了,他脑子里就想着我要发表的长篇大论;终于,他再也按捺不住了。

  “米勒先生很想就此和您谈谈他的想法……”

  “不不,”我情急之下站了起来。内德被搞槽了。“我是说,麦克法兰先生,您已经讲得很全面了,与您相比,我那一知半解简直不值一提。”

  看得出麦克法兰十分满意。蓦地,他想起了我到来的原因,于是拿起面前的稿子作出再看一遍的样子。

  “你从事写作有多长时间了?”他用他那颇具穿透力的目光长长地看了我一眼。“你以前写过这类文章吗?”

  我供认说没有。

  “我也是这么想的,”他说,“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这篇东西的原因。你看问题的观点很新,而且文笔流畅。我能不能问问,你现在在写什么?”

  他给我出了个难题。不过,既然他坦率地直言不讳,我也只能以诚相见了。

  “事实上,”我结结巴巴地说,“我不过刚刚开始罢了。我什么都试试,但至今还没有一部成形的作品,几年前我的确写过一本书,但我觉得它很糟糕。”

  “这就对了。”麦克法兰说。“我不喜欢所谓才华横溢的青年作家,一个人要真的有话可说才可以写书。”他一边用手指敲着桌面,一边沉思着什么,然后说:“有机会我想看看你的作品,是现实主义的还是想象派的?”

  “我想是想象派的。”我怯怯地说。

  “很好!”他说。“这样就更好了,也许很快我们就会用上你的作品的。”

  我一时想不好该怎么回答,所幸的是内德过来给我解围了。

  “米勒先生太谦虚了,麦克法兰先生。我看过他几乎所有的作品,他确实很有才华,我甚至可以说他是个天才。”

  “天才!这越发有趣了。”麦克法兰说。

  “您不觉得我该把这篇稿子完成吗?”我打断了这个话题,对麦克法兰说。

  “不用忙,”他说,“我们有的是时间。告诉我,你开始写作前是做什么的?”

  我简略地向他叙述了一下我年轻时的经历。当我讲到我在宇宙精灵公司的经历时他坐了起来,接着就开始一次又一次地打断我,让我讲得详细些、再详细些。他随即又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大踏步地在屋里踱来踱去。“说下去,说下去!”他催促道,“我听着呢。”他一字不漏地听着,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多。“太好了!太好了!”他不住地感叹道。

  猛然间,他在我面前停住。“你写过这方面的东西吗?”

  我摇了摇头。

  “好极了!如果我让你给我写一篇连载的话,你肯定能像刚才说的那样写出来吗?”

  “我可以试试。”

  “试试?什么话!你一定要写,小伙子,立刻就写,就在这儿写!”说着他把我写过的稿子递给内德,“别让他为这种没用的东西浪费时间了,找个别人去写。”

  “可是到哪儿去找人呢?”内德又是高兴又是丧气。

  “到外面去找,”麦克法兰吼道,“打字员总是好找的。”

  “是的,先生。”内德说。

  麦克法兰又一次贴近了我,用手指指着我的脸,说:“至于你,年轻人,我要你今晚回家就开始写那篇连载,我们从第一期就开始登。不过别写得文绉绉的,懂吗?就照你几分钟前给我讲的那样写。你能不能向速记员口述?恐怕不行,是吧?太遗憾了,那是最好的办法。……听我说,我已不是个新手了,我有足够丰富的经验,也碰到过许多自诩为天才的人。不要操心你是不是天才,甚至都不要把自己当成作家,就把你要说的话不加雕琢地倾吐出来,就像同一个朋友交谈一样。我就是你的朋友,明白了吗?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个优秀的作家,我只知道你有故事可讲,这正是我感兴趣的。如果你干得好的话,我这里还有更美的差事等着你。我可以把你送到中国、印度、非洲、南美——任何你想去的地方。这个世界很大,像你这样的年轻人应该出去见识见识。我二十一岁的时候就已经周游世界三次了,二十五岁时我已掌握了八种语言,到三十岁的时候我已经拥有数家杂志了。我曾经两度成为百万富翁,又能怎么样呢?不要让钱支配你。我也破产过——五次,现在也是。”他敲了敲他的头,“只要你有勇气、有头脑,总会有人把钱借给你的……”

  他又把目光转向了内德,严厉地说:“我觉得饿了,你可不可以派人去买些三明治来?我把午饭的事忘了个一干二净。”

  “我自己去吧。”内德边说边向门口走去。

  内德回来时发现我们两个已经处得像老朋友一样,脸上顿时泛出一丝喜悦。

  “我正和麦克法兰先生说我并不在北卡罗来纳。”我说,内·德的脸色沉了下来。“而且他还知道我住的地方,他和那房子的老主人——那个法官,是老朋友。”

  “我打算等这篇连载完成之后,把这位年轻人送到非洲去,去廷巴克图。他说他一直渴望能去那里。”麦克法兰说。

  “这真是太好了,”内德把食物在办公桌上铺开,又开始准备咖啡。

  “年轻时才是旅行的最好时候,”接着说,“而且不能有太多的钱。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去中国……。”说到这里他开始吃三明治。“你忘了吃饭的时候才会意识到自己是活着的。”

  我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了。我只觉得头晕脑胀。内德逼着我答应把那篇稿子写完,在家里偷偷地写;他说这老头一定是被我给哄住了。我在大厅等电梯时他又赶了过来:“你不会让我失望的,对吧?今天晚上通过专递寄给我,必要的话就干个通宵。多谢了!”他使劲握了握我的手。

  我回到家里时屋子里一片漆黑。我实在太兴奋了,不得不喝几大杯雪莉酒来让自己平静下来。不知道莫娜听了我的炫耀会说些什么。我早把大衣兜里的稿子抛到了九霄云外,脑子里想的只有延巴克图、中国、印度、波斯、暹罗、婆罗洲、缅甸、尘沙飞扬的商路、远东的气息和景象、渔船、火车、汽轮、骆驼、尼罗河的碧波、稀奇古怪的语言、非洲的丛林、南美洲的草原、乞丐、和尚、杂耍艺人、江湖医生、寺庙、佛塔、埃及金字塔……。我脑子里一片混乱,如果再没有人出现的话我真的要发疯了。

  我坐在窗前,烛光不停地摇曳着。突然间,门轻轻地开了,是莫娜。她走过来,伸出胳膊环抱住我,温柔地吻了吻我。我感觉到一颗泪珠从她脸上滑落。

  “你还是心情不好吗?到底是怎么回事?”

  作为回答,她扑到我怀里,抽泣了起来。我让她哭了一会儿,无言地安慰着她。

  “有这么严重吗?”过了一会儿我问。“难道连我都不能告诉吗?”

  “不能,瓦尔,我不能,太难听了。”

  一点一点地,我最后还是从她那里得知了事情的原委。又是她们家的事;她去看过她妈妈了。她们家的处境越发艰难了,如果不能马上把抵押借款还清,她们就连房子都保不住了。

  “但不是因为这个,”她仍旧抽噎着说,“是她对我的态度,就好像我是什么脏东西一样,她说我是个妓女。”

  “既然这样我们不去理她就是了,”我生气地说,“能说出这种话来的也不是什么好妈妈。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么短的时间我们到哪里去弄三千块钱?她一定是疯了。”

  “别这么说,瓦尔,你这样只能把事情弄得更糟。”

  “我就是看不起她,”我说,“虽然她是你妈妈。对我来说她是个吸血鬼,让她自己淹死算了,这个老婊子!”

  “瓦尔!请你不要再说了……”她哭得更厉害了。

  “好吧,我什么都不说了,对不起,刚才我没管住自己的舌头。”

  正在这时候门铃响了,紧接窗玻璃上传来一阵短促的敲击声。我跳起身来跑去开门,莫娜此时仍在抽泣。

  “真该死!”我看清了来人之后禁不住骂道。

  “你真该死,居然这么长时间躲着不见老朋友。我就住在附近,却连你的影子都见不着。你这混蛋。不管怎么样,你还好吗?我能进去吗?”

  他是我此刻最不想见的人——麦克格利高尔。

  “出什么事了……谁死了吗?”看到莫娜泪流满面地蜷缩在一只大椅子里,还有那只蜡烛,他惊叫道。他走上前去;伸出手来,犹豫了一下,抚了抚莫娜的头。“别让他惹你生气。”他咕哝道、尽力显示出他的同情。“你们吃过晚饭了吗?我本来想顺便请你们出去吃顿饭,谁曾想进了一间哀悼室。”

  “看在上帝的份上你住口吧!”我请求道。“你就不能等我先解释一下吗?”

  “什么都不要说了,瓦尔,”莫娜说,“我过会儿就好了。”

  “这就对了。”麦克格利高尔在莫娜身边坐了下来,摆出一副权威的样子。“任何事都不会比你想象的更坏的。”

  “看在上帝的份上,我们一定要听你那些废话吗?你难道看不出来她很难过吗?”

  他的态度立刻变了。他站起身来,严肃地说。“出什么事了,亨,很严重吗?很抱歉,如果我介入了的话。”

  “不要紧的,你现在什么都不要说就行了。你来了我很高兴,也许我们真的应该出去吃晚饭。”

  “你们两个去吧,我想留在这儿。”莫娜恳求道。

  “如果我能帮上什么忙……”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你当然能帮得上,”我说,“限你明早以前给我们筹三千块钱出来!”

  “天哪,你们就是为这事发愁吗?”他从上面的衣袋里抽出一只大雪茄来,把烟头掐掉,说道:“我还以为是什么伤心的事呢。”

  “我逗你玩的,”我说,“跟钱没关系。”

  “十块钱我总是借得起的,”他爽快地说。“几千块钱就是天方夜谈了。任谁也不可能当场拿出三千块钱来,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们并不需要三千块钱。”我说。

  “那她哭什么,月亮吗?”

  “你们去吧,让我自己呆一会儿,好吗?”莫娜说。

  “我们不能那样做,”麦克格利高尔说,“那样太不公平了。听我说,莫娜,不管是因为什么,我敢发誓不会有你想得那么糟。记住,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好了好了,去洗洗脸把衣服穿上,嗯?这次我要带你们去一家好馆子。”

  就在这时候门被猛地推开了,奥玛拉略带醉意地站在那里,他看上去好像是从天上送吗哪来的。

  “你怎么也来了?”麦克格利高尔问候道。“我刚被骗走了几块钱,你还好吗?”他伸出一只手来。

  “奥玛拉现在和我们住在一起。”我赶忙解释道。

  “这就是了。”麦克格利高尔说。“这下你们可真该担心了,这家伙就是穿着囚犯的拘束衣,我都不放心。”

  “怎么了?”奥玛拉这才注意到莫娜缩在那张大扶手椅里,泪水早已淌了满脸。“出什么事了?”

  “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说,“我以后会告诉你的,你吃过晚饭了吗?”

  他还没来得及回答“是”还是“不是”,麦克格利高尔就尖声嚷道:“我可没请他,他要去就自己付钱。”

  奥玛拉只是笑了笑,他心情太好了,这点儿大实话远远惹不恼他。

  “听着,亨利,”他径直朝着雪莉洒走去,“我有好多话要跟你说,都是好消息。我今天过得好极了。”

  “我也一样。”我说。

  “你们不介意我也喝一杯吧?”

  “看你今天这么高兴,喝杯酒也许对我也有好处。”

  “我们这就去吃饭吗?”奥玛拉问。“我得等咱们坐稳了后再说,不然说了一半被打断,太扫兴了。”

  我走到莫娜跟前。“你肯定不想跟我们一块儿去吗?”

  “是的,瓦尔,我肯定。”她虚弱地说。

  “别这样,”奥玛拉说,“我有天大的好消息要告诉你呢。”

  “就是嘛,打起精神来。”麦克格利高尔说,“我可不是每天都请人吃饭的,特别是在好饭馆里。”

  结果是莫娜最终同意一起去了。等她梳洗的当儿,我们坐下来又喝了几杯酒。

  “你知道吗,亨(亨利),”麦克格利高尔说,“我有种预感我能帮你点儿忙。你最近在干些什么?写作,是吗?是不是又没钱了?我们办公室正缺一名打字员,工资不高,但怎么也能帮你把这一阵应付过去。我是说,在你的作品得到公认之前。”

  奥玛拉当着他的面大笑起来。“打字员?哈哈!”

  “你真是太好了,麦克,”我说,“但现在我不需要工作,我今天刚弄到了一份好差事。”

  “什么?”奥玛拉叫道。“可别告诉我这些!我也刚为你定了一份工作,也是个美差,我就是要告诉你这个的。”

  “我那个其实也不算真正的工作,”我说:“是受人委托为一本杂志写一篇连载,之后我就要去非洲、中国、印度……”

  麦克格利高尔忍不住说道:“别做梦了,亨利,人家是骗你的。我说的工作一周二十美元,那才是实实在在的钱。你可以一边工作一边写你的连载,如果最后能真如他所说的那样,你也没有任何损失,是不是?不过老实说,亨利,你难道现在还不明白这种事是靠不住的?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莫娜也参加了进来。“你们说的工作是怎么回事?瓦尔根本不需要工作,你们在说废话,你们全都在说废话。”

  “好了,我们还是快走吧,”麦克格利高尔催促道。“我要带你们去的地方在弗拉特布什,我把车停在外面了。”

  我们驱车来到那家饭馆,店主和麦克格利高尔很熟络,看来他是这里的老主顾了。

  “你们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咱们先喝杯鸡尾酒好不好?”听麦克格利高尔这么一说我倒吓了一跳。

  “他这里有什么好葡萄酒吗?”我问。

  “是谁在说葡萄酒呢?”麦克格利高尔说。“我问你们先来杯鸡尾酒怎么样?”

  “当然愿意。不过这里的葡萄酒单我也想看看。”

  “你就是这样,总给我找难题。当然可以了,你要是非喝葡萄酒不可的话点就是了;我是从来不碰它的,喝了胃酸。”

  他们先给我们上了一个味道鲜美的汤,接着是香喷喷的烤鸭。“我说这是个好地方吧?”麦克格利高尔得意洋洋过。“我什么时候让你们失望过?……这么说,打字员的工作你是不满意了?”

  “瓦尔是个作家,不是打字员。”莫娜尖刻地说。

  “我知道他是个作家,”麦克格利高尔说,“但是作家偶尔也要吃饭吧?”

  “他看上去像在挨饿吗?”她反驳道。“你们想干什么,用一顿好饭贿赂我们吗?”

  “我可不会对一个好朋友说这种话。”麦克格利高尔说,他的火气上来了。“我只想看到他过得好,我认识亨利的时候,他还不能这么舒服地坐着呢。”

  “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莫娜说,“只要我和他在一起一天,他就不会挨饿。”

  “好极了!”麦克格利高尔叫道。“这话我爱听,但是你能肯定你能一直供养他吗?假如你出了什么意外,比如说残废了,该怎么办?”

  “你在信口胡说,我怎么可能变成残废呢?”

  “许多人都这么说过,可是该发生的还是照样发生。”

  “别吵了。”我请求道:“跟我们说实话吧,你为什么那么急于给我找这个工作?”

  他笑了。“侍者!”他喊道,“再上些葡萄酒来!”随后他笑着说道:“我永远都骗不了你,是吧,亨利?你让我说实话,实话就是我想让你在我身边,我很想念你。事实上这工作周薪才十五美元,我是准备自己出那另外五美元的,就是为了和你在一块儿,听你胡说八道。你不知道那些法律界的混蛋们有多无聊,有一半的时间我都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至于说工作,你根本不需要做什么,你可以尽情地写你的书,我说话算数。我和你已经有一年没见面了,开始我很伤心,不过后来想想,见鬼,谁让他刚结婚呢。我知道是怎么回事……。这么说你是决意以写作为生了?这可不是件轻松的事;不过也许你能比他们那些人强。有时候我自己都这么想着玩;当然了,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天才。当我看到那些满纸胡言乱语的东西被四处兜售时,我就知道现在已经没有人在寻找天才了;这就和法律这行是一样的,信不信由你。别以为我多懂法律,那个老头比我们两个谁都懂得多。他已经是千锤百炼、久经沙场了,他会比我们都活得长的。”

  “我说,”奥玛拉插了进来,“我能不能趁你们停下来时说几句?亨利,我一直想告诉你一件事。我今天碰到一个小伙子,他为你的作品而着迷,一下子订了一年的铜版诗……”

  “铜版诗!他在说什么?”麦克格利高尔惊讶地问。

  “我们以后会告诉你的。泰德,接着讲。”

  说来又是话长。昨晚我们那段关于孤儿院的谈话之后。奥玛拉一直没有睡着,他开始想过去,想世上的一切。尽管睡眠不足,他还是早早就起了床,急切地想去做些什么。于是他带上了我的全部手稿出发了。为了改换他的运气,这一次他去了泽西城。他撞到的第一个地方是个贮木场,老板刚到而且情绪颇佳。“我如看到了救命草十般扑向他,使他大为感动。”奥玛拉。“我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我只知道我一定要说眼他。”贮木场老板是个好心人,他也不知道这都是怎么一回事,但是他乐于帮忙。奥玛拉把整个事情转换到了一个私人角度,他是在推销他的好朋友亨利·米勒,他深信他的才智。那个人对书并不太感兴趣,但是帮助一位初露头角的天才这一前景却大大地吸引了他。“他签支票的时候,”奥玛拉说,“我想到该让他再多帮些忙。我自然是先把支票揣进兜里,然后把你的手稿全部掏了出来堆在他眼前的桌子上。他想知道你写这么多字花了多长时间,我告诉他六个月,他差点儿没从椅子上摔下来。我拼命地快说,好让他没有时间看那些要命的稿子。过了一会儿,他靠进他的转椅,按了一个按钮,他的秘书出现了。‘把这些稿件拿到咱们去年的宣传材料上去发表。’他命令道。”

  “我知道接下来的是什么了。”我忍不住说道。

  “等一下,亨利,让我把话说完。现在该到那个好消息了。”

  我让他继续讲下去。正如我所预料的,是一份工作;只不过不用每天都会上班,我可以在家办公。

  “你当然得不时花上些时间和他在一起,”奥玛拉说,“他现在迫切地要见到你,而且也还要给你很高的薪水,先付你每周七十五美元,记在帐上,等到工作快结束的时候,你就可以挣到九十到一百美元了。这钱来得太容易了,我要是会写作的话我就自己去做了。我带回了一点儿破烂东西,是他让你看看的,你用左手也写得出来。”

  “听起来不错,”我说,“但是我今天得到一份更好的。”

  奥玛拉听了有些不悦。

  “看起来你们不用我的帮助也过得蛮好。”麦克格利高尔说。

  “都是愚蠢之举罢了。”莫娜插话道。

  “你为什么不让他光明正大地挣点儿钱呢?”奥玛拉说,“只不过是几个月的事,完了之后你随便想怎么样都可以。”

  这话显然引起了麦克格利高尔的注意。“他现在干什么?”他问,然后又转向我:“我以为你在写书,到底怎么回事,你现在都在干些什么!”

  我把情况向他简单说明了一下,为了莫娜的缘故我尽量把话说得很轻。

  “这次我倒认为奥玛拉是对的,”他说,“这样下去你们不会有什么结果的。”

  “你们就不能不管闲事吗?”莫娜冲口而出。

  “好了好了,”麦克格利高尔说,“不要跟我们居高临下的了,我们都是亨利的老朋友了,不会害他的。”

  “他不需要你们的建议,”她答道,“他知道他自己在做什么。”

  “好吧,那就随你的便吧!”他说完又突然转向我:“你要说的另外那份工作是什么?——就是中国、印度、非洲……”

  “哦,那个呀,”我笑了。

  “你躲躲闪闪的是什么意思?听着,也许你会需要我那份秘书工作的;如果以后再遇到任何机会,我都会马上放下我的法律,我说话算话,亨利。”

  莫娜说她要去打个电话,离开了座位;这表示她已经厌烦了,不想再听到任何提议。

  “她怎么了?”奥玛拉问,“我回家的时候她为什么哭呢?”

  “没什么。”我说。“一些家事,因为钱,我猜。”

  “她这人很古怪,”麦克格利高尔说,“你不介意我这么说她吧?我知道她很爱你,但是她的想法不对头。你要是不小心点,她会把事情搞得一团糟的。”

  奥玛拉瞪大了眼睛。“你根本不了解,”他说,“这就是为什么今天早晨我那么急于做些什么的原因了。”

  “你们俩听着,别再为我操心了,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见鬼去吧,你知道!”麦克格利高尔说。“从我认识你那天起你就这么说了,可是你现在又怎么样了呢?我每次见到你,你都是在不同的困境里,也许过几天你又会求我把你保释出狱了。”

  “好吧,就算你说得对,不过还是让我们以后再谈这些,好吗?她过来了——我们换个话题吧,我不想再无谓地惹她生气,她今天已经够受的了。”

  “所以你确实有好几位父亲,”我看着奥玛拉说。莫娜此时正俯身坐到座位上。我不停顿地接着说下去:“正如我方才所说的……”

  “这是什么?莫名其妙……”麦克格利高尔说。

  “我本该把我们昨晚的谈话讲出来的。”我不动声色地说,“只可惜太长了。总之,正如我刚才所说,当我从梦中醒来时,我就知道该对你说些什么了。”(我自始至终一动不动地看着奥玛拉)“和梦没有关系。”

  “什么梦?”麦克格利高尔有些恼了。

  “我刚刚说过的梦。”我说,“请让我跟他把话说完,好吗?”

  “侍者!”麦克格利高尔喊道,“问问这两位先生想喝点什么。”接着又对我们说:“我要去方便一下。”

  “是这样的,”我冲奥玛拉说,“你幼年丧父是件好事,现在你可以找到你真正的父母了。找到真正的父亲比母亲更重要,你已经找到了好几位父亲,只不过你自己不知道罢了。你已经很富有了,又何必念念不忘死去的人呢?看看活着的人吧——你身边到处都是真正的父亲,比赐给你名字的和把你送到孤儿院的都好得多。你要想找到你真正的父亲,首先必须作一个好儿子。”

  奥玛拉两眼发光。“说下去,”他催促道,“虽然我不知道你说的都是些什么,但是听起来很好。”

  “很简单,”我说。“以我为例,你想过没有,你能遇到我是多么幸运?我不是你父亲,但我是个绝对的好哥哥。你给我钱的时候我拿问题为难过你吗?你见我什么时候催过你找工作?你整天躺在床上什么都不干的时候,我说过一个字吗?”

  “这都是什么意思?”莫娜此时也忘了烦恼,颇觉有趣地问。

  “你知道得很清楚我在说些什么,”我回答说,“他需要爱。”

  “我们都需要。”莫娜说。

  “我们其实什么都不缺。”我说,“我们三个都很幸运。我们每天都能吃上饭,我们睡得很舒服,我们读我们喜欢读的书,我们偶尔还去看个电影……而且,我们还有彼此。父亲?我们需要父亲做什么?那个梦解决了一切问题,以我为例我甚至也不需要自行车;只要我能不时地做做梦中之旅就足够了。那要比真实的东西好得多。在梦里车胎从不会扎破,即便扎破了也没关系;你可以整日整夜地骑车都不觉得疲乏。泰德说的对,我们必须学会做梦;要不是因为那个梦,我今天就不会遇到麦克法兰了。对了,我还没有告诉过你们吧?不过不要紧,改天再说吧。总之是又有了一个写作的机会——给一家新出版的杂志。同时也是个旅行的机会……”

  “你一点儿都没跟我提起过,”莫娜来了精神,“我真想知道到底是……”

  “啊,听起来挺好的,”我说,“但很可能到头来又是一场空。”

  “我不明白,”她坚持问下去,“你为他写什么呢?”

  “我的生活经历,就这些。”

  “……?”

  “我觉得我写不来——至少按他要求的那样。”

  “你疯了。”奥玛拉说。

  “你想推辞掉吗?”莫娜对我的态度感到费解。

  “我想先考虑一下。”

  “我一点儿都不明白你,”奥玛拉说,他现在遇上了千载难逢的机会,却……麦克法兰那样的人是可以让你一夜成名的。”

  “我知道,”我说,“我担心的恰恰就是这个。我还没有成功的心理准备,或者说我不想要那种成功。跟你说实话吧——这只限于你我之间——我还没有学会如何写作,这一点是我在他要我写那个该死的连载时突然间意识到的。要学会说想说的话,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也许我永远都学不会。趁我现在有情绪,再告诉你一件事吧——我不需要任何临时性的工作,不论广告宣传、报刊杂志,还是任何其它工作。我只想走我自己的路,我一直跟你们说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是认真的。也许这对你们来说毫无意义,但这是我的方式,我找不出别的路子来,你明白吗?”

  奥玛拉什么都没有说,但我感觉得出他是理解我的。莫娜自然是欣喜若狂;她认为我低估了自己,但她非常高兴我将不接下任何工作。她再一次强调她一直都这样告诉我:“我要你做你想做的事,瓦尔。我不要你为任何事情操心,除了你自己的工作。我不在乎这会花上十年还是二十年,即使你永远不成功我也不会在乎的。你只要写就是了!”

  “干什么花上十年?”麦克格利高尔正好赶上了个尾巴。

  “成为一名作家。”我对他善意地一笑。

  “你们还在谈这个?不用讨论了,你现在已经是个作家了,亨利,只不过除了你没有人知道罢了。你们吃好了吗?我得去办点儿事,我们走吧,我送你们回家。”

  我们匆匆忙忙地出来。麦克格利高尔做什么事都是匆匆忙忙,即使是去赴牌局。“坏习惯,”他说,一半是对他自己说的。“而且我从来都赢不了。如果我真的有事可做,就不用这么瞎忙乎了——不过为了消磨时间罢了。”

  “你为什么一定要消磨时间呢?”我问。“你不能和我们呆在一起吗?嚼肥肉也能消磨时间——我是说,如果你非要消磨时间不可。”

  “是这样的,”他很严肃地答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些。我不知道,我一刻都不能停下来。这是个弱点!”

  “你不再看书了吗?”

  他笑了起来。“我想是的,亨利。我在等你写书呢,也许那时我就会重新拿起书本了。”他点上一支烟,“偶尔我也看看书,”他不好意思地说,“但都不是好书。我已经没有品味了,看几页书只为了更快地入睡,这是真的,亨利,我再也读不了陀思妥耶夫斯基了,还有托马斯·曼,还有哈代,就像我不会做饭一样,我没有耐心,也没有兴趣。在办公室里苦熬的生活会把人变得疲惫不堪,了无生气。还记得吗,亨,从前我曾经多么努力地学习过。那时候我雄心勃勃,甚至想把整个世界一把火点着了……。可现在……不过,这也无关紧要。干我们这行的,谁管你读没读过陀思妥耶夫斯基,重要的是你能不能打赢官司。要打赢官司不需要太高的才智;让我告诉你吧,你要是真聪明的话,就会躲得离法庭远远的,让别人去做那些肮脏的交易。是啊,这都是老生常谈了,亨利,我也说烦了。谁要是还想保持清白,就不要干法律,否则就会饿死……。我说你懒,我想是因为我忌妒你。你总是过得很快乐,甚至挨饿的时候也是如此,而我却从来没有快乐过,以后也不会。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结婚,可能是想给另外一个人制造痛苦吧。我这么能发牢骚,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她不论做什么,在我眼里都是错的,我成天除了骂她还是骂她。”

  “别这样,”我要激他继续说下去,“你还没有那么坏。”

  “没有吗?你和我住上几天就知道了。我现在脾气坏到了连自己都忍受不了的地步——对此你有何感想呢?”

  “那你为什么不割了自己的咽喉呢?”我朝他微笑着,说,“事情到了这种地步,也别无选择了。”

  “还要你来告诉我?”他叫道。“我天天都在和自己作斗争,没错!”他猛击了一下方向盘——“我每天都问自己是不是该继续活下去。”

  “问题在于你不是认真的,”我说,“那个问题你只要问自己一遍,就会知道答案了。”

  “你错了,亨利!这远没有那么简单。”他反驳道。“我倒希望真能这么简单,我真希望能扔个硬币就把一切问题都解决了。”

  “没有这种解决办法。”我说。

  “我知道,亨利,我知道,但你是了解我的。还记得过去吗?我连掷骰子都拿不定主意。”他笑了起来。“你发现没有,人一变老,一切事情都不需你操心了。你不用再为走哪一步路而斗争,你只剩下了抱怨的份儿。”

  车到了门前。告别时他迟迟不肯离去。“记住,亨利,”他说,“当你困难的时候,在兰德尔永远有一份工作为你保留着,二十美元一周……。时常过来看看我,别老是让我追着你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