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章

 

  我决定不待艾伦·克罗姆韦尔点头就开始为每日专栏撰稿了。要想每天都写出点儿新奇有趣的东西,再把它们挪到报纸上划拨出来的有限空间里的确需要点功夫。我认为前几个专栏也很好,如果克罗姆韦尔说话算数的话,我早就干出点儿成绩来了。我试了几种不同的风格,想看看哪一种最有吸引力。我知道高我江郎才尽那天还有段日子。我是不会让人发觉我未尽职责的。

  与此同时,莫娜找到了一份临时工作,是在一家名叫绿梦的夜总会当女招待,马西阿斯,那个鼓捣房地产的,还没开始追她。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当然啦,大概是她得让他先缓和一阵再说吧。有时候,她的这些追求者们很冲动,想一点儿都不耽误地把她娶回家,所以她还没表明态度。

  不过,她这份工作跟她以前干过的那些也没什么不一样。她不怎么跳舞。最重要的是要让那些糊涂虫们喝酒,喝得越多越好,可以捞一些提成。

  没多久,那个在维利吉的一幢大楼里开了两家有名的商社的马西阿斯就疯狂地爱上了她。他总是在夜总会快关门的时候来看她,然后把她带到他那儿去。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只喝香槟。天快亮的时候,他就让司机开着那辆漂亮的豪华轿车送她回家。

  马西阿斯也和那帮鲁莽的家伙们一样性急地想把她娶回家。他梦想带她去开普瑞或者索兰托,在那儿他们会以一种新的方式来生活。很显然地,他正在竭力劝说莫娜辞掉绿梦那份工作。事实上,我也是如此。有时候,我会花上整整一个小时什么活也不干,琢磨着如果把他的理由和我的理由并列在一起会是什么样子。如果再加上她的回答就更妙了。

  好了,克罗姆韦尔随时都会到城里来。随着他的到来,她可能会对事情产生不同的看法。不管怎么样,她早就暗示过她可能会那么做。

  然而,比马西阿斯穷追不舍的求婚企图更令我担心的是她可能会遭到维利吉某些声名狼藉的莱斯比人的骚扰。很显然,他们到绿梦来,大杯大杯地喝酒都是冲着她。我得知马西阿斯也很生气,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他求她。如果她必须工作的话,就去他那儿干。碰了钉子后,他又另寻他途。他尽力让她每天晚上都喝得醉醺醺的,料想那样做就会使她逐渐厌倦她的工作。可是,这也丝毫没起作用。

  后来我才得知,她坚持不改变主意的原因是她对一个舞女抱有好感。那是个切诺基女孩,穷困潦倒,又怀着孕。如果不是她的确不错又诚实坦率的话,她早就会因为招不来多少客人被炒鱿鱼了。只是,令人发愁的是如果她不把那孩子拿掉的话,她在这儿也呆不了多久了。

  莫娜把这事告诉我没几天,那个女孩就晕倒了。他们把她从舞池抬到了医院。她早产了,生下一个死婴。她的情况非常不妙,只得又在医院住了几个星期。接着,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那个女孩出院那天,整个人都意志消沉,后来她竟然跳楼自杀了。

  这个悲剧发生之后,莫娜在绿梦也呆不下去了。有一段时间,她什么也不想做。为了让她开心,同时向她证明一下如果我想做的话,我也可以哄得女人开心,我每天都出去到各处转转。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之间没什么进展。我这么做正是为了能驾轻就熟,而且——还可以让她相信如果我们真的必须像老手那样继续下去的话,我也几乎可以做得和她一样好。自然,我事先早已胜券在握了。我的表弟,那个拿了我那辆漂亮赛车的家伙是我第一个想到的人。我从他那儿拿到了十块钱。他不太情愿地给了我,不是因为他是个小气鬼,他只是不赞成这么借来借去的。

  我问了问我那辆自行车,他告诉我说他可一次都没骑过就把它卖给了他的朋友,一个叙利亚人。我径直去了那个叙利亚人家里——只不过隔着几条街——去给他留下一些印象。我们谈论自行车赛、设奖拳击公开赛和足球,等等。分手的时候,他偷偷塞给我十美元,还一个劲儿地请我改天带着我太太来他家吃晚饭。

  从泽布若基,我在泰晤士区电报局做电报员的老朋友那儿,我又得到十美元和一顶新帽子,外加一顿美美的午餐。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聊了聊,谈赛马,抱怨工作太累,盼着天下点儿雨。他还巴不得我答应他一起看拳击赛。最后,当我告诉他我想给赫斯特一家报纸写专栏的时候,他睁大了眼睛惊讶地看着我。我说这话的时候,他早已把十块钱给我了。现在,他开始一本正经地跟我谈话。我得记住,如果我偶尔还需要什么的话——也就是说当我做专栏作家做得正红火的时候——可别忘了去找他。“也许你该拿走二十块钱。”他说。我把那张十块钱的钞票还给他,他给了我一张二十块钱的。拐弯的时候,我们去了街拐角那家烟店,他把我的上衣口袋都塞满了。也就是那个时候,他注意到他原来送我的那顶帽子看来已经很旧了。在回电报局的路上,我们在帽店停了一下,他给我另买了一顶帽子,一顶真正的波索里诺帽子。“人得穿得体面点儿,”他劝我说,“永远别让人知道你很穷。”你可以从我们互道再见时他那副高兴的样子想象出我帮了他多大一个忙。“别忘了。”他最后说,边把兜里的钥匙弄得嘎嘎直响。

  兜里揣了四十块钱,我的感觉好极了。今天正好是星期六,我想我还得好好干下去。也许,我会碰上个老朋友,那我就可以像刚才那样再赚点儿钱了。我掏了掏兜儿,发现身上一点儿零钱也没有。我还不想把钱破开——要么就是整四十块钱,要么就一分钱也没有。

  我刚才说过我没零钱。其实我错了,因为在内衣兜里我找到了两枚看起来很旧的硬币。那是两枚银币,留着它们大概是为了保佑我交上好运吧。

  我沿着公园大道向前走,到了迷你娃汽车公司的货品陈列室。里面停放着一辆漂亮的迷你娃轿车,几乎和劳斯莱斯一样棒。我打算去看看老朋友奥托·坎斯特还在不在。他原来在那儿做记帐员,好几年没见过奥托了——大概是从我们那个俱乐部解散那天算起吧。

  我走进富丽堂皇的陈列室,一眼就看见了奥托,他那表情像谁家死了人似的。现在,他已经升为销售部经理了,还和原来一样,抽的是米诺兹,手上也戴上了两枚漂亮的戒指。

  他再见到我很高兴,不过,他尽力不让那高兴劲儿露出来。这令我很生气。

  “你干得不错。”我说。

  “你怎么样!”他问我这个问题就等于是在说——“这回又有什么事?”

  我告诉他我不久就要接管一家报纸的专栏了。

  “不错嘛!”他挑起了眉毛。哼!

  我想我大概可以从他这儿拿到十块钱,毕竟是销售部经理,还是老朋友……怎么可能不会呢?

  我遭到了直截了当的拒绝,连句解释都没有。不可能,就这些。不可能。我知道再多说也没有用,可我还是说了,就是想气气他。他妈的,尽管我不需要,他也没权拒绝。他应该看在过去的份儿上答应我。奥托一边听我说话一边玩着他的表链。他很冷静,既不觉得尴尬,也没流露出同情。

  “哎,你这个吝啬鬼。”我下了这样一个结论。

  他泰然自若地笑了。“我从不向人求助,也从不帮助别人。”他温和地回答说,瞧他那洋洋得意的样儿像个臭大姐似的。尽管他现在是个销售部经理,或许还会担任什么更重要的职务,可谁能担保将来有一天他不会落个到第五大街卖苹果的下场呢?(经济萧条时期,即使是百万富翁也养不起那些智慧女神密涅丽们。)

  “好吧,把它忘了吧。”我说。“其实,我现在有钱,我只是想试试你。”我掏出那卷钞票在他面前晃了晃……他看起来很困惑,然后我又告诉他:“我来找你的真正目的是想求你帮个忙。能不能借我三分钱买张地铁票?下次我从这儿路过时还给你。”

  他脸上立刻露出喜色。我几乎可以感觉到他松了一口气。

  “当然可以。”他很严肃地掏出三枚硬币。

  “你这人真不错。”我说,异常热情地握着他的手,好像我真的很感激他似的。

  “没什么。”他说,很严肃地,“你不用还给我了。”

  “真的吗?”我说。最后他开始意识到我在戳他的痛处。

  “我可以借点儿钱给你,”他酸酸地说,“但是不能借十美元那么多。你知道,钱又不是树上长出来的。卖出去一辆车我得费好大的劲。再说,我已经两个多月没卖出去车了。”

  “真难,是吗?你知道,你都快让我替你难过了。好吧,替我向你太太和孩子们问好。”

  他像对待买主一样把我送到门口。分手的时候,他说,“下次再来。”

  “下次我来买辆车——光要底盘。”

  他不太高兴地笑了笑。在去地铁站的路上,我在心里诅咒着那个没良心的、狗娘养的小气鬼。想一想,我们小时候还是好伙伴呢!我心中对这件事耿耿于怀。可奇怪的是,我还是忍不住想,他变得越来越像他原来一直厌恶的父亲了。他总是那么叫他爸爸,“那个小气、冷酷、又蠢又笨的荷兰佬!”

  好了,我可以把这个老朋友从我的名单上划掉了。我也真这么做了。有了这个意愿,以至于几年后我们在第五大街遇见时,我都认不出他来了。我把他当成了侦探,真的!我忍受着他愚蠢地重复着:“什么,你不记得我了?”“不记得了。”我说,“真的,我不记得了,你是谁?”我认不出他来了,那个可怜的没用的家伙只得告诉我他的名字。

  奥托·坎斯特是我过去最好的朋友。我离开美国之后,唯一常念起的就是那帮没怎么在一起呆过的男孩们。比如说,住在街那头儿旧农场的屋里那家人。那幢房子在我们那一片是唯一经历过那段日子的,也就是那条街还是以一个荷兰人的名字万·赫黑兹命名的乡间小路。不管怎么说,在那幢摇摇欲坠的破房子里住着三家人,赫斯勒一家,那帮小器的笨蛋们主要经营煤、木料、冰和肥料;拉斯克一家人呢,父亲是个药剂师;两个儿子都是拳师,还有个已经长大成人的,像头母牛一样结实的女儿;牛顿一家只有母子俩,我尽管很少对小牛顿说话,对他可是异常服气。埃德·赫斯勒,跟我差不多大,壮得像头牛,就是神经有点儿不太正常。他长着个兔唇,说话也结结巴巴的。我们从来没在一起长谈过,可是我们俩不是好伙伴的话,也该算得上是朋友。埃德每天起早贪黑地工作,而且工作也很辛苦,因为这个,他比我们这些放学后只知道玩的孩子们显得老成多了。作为一个孩子,我那时除了觉得他好说话之外,就再也没考虑过别的。我们只要给他一点点钱,他就会为我们去做那些我们不屑去做的事情,然后,我们再缠着他让他请我们吃上一顿。令我觉得奇怪的是,到了欧洲以后,我发现自己还偶尔想起那个古怪的笨家伙——埃德·赫斯勒。我得说我总是满怀感情地想起他。直到这时候,我才知道他才是那种“可以指望得上的人”。我时不时地寄张明信片给他。当然,我从来没收到过他的回信。据我所知,他大概早已不在人世了。

  埃德·赫斯勒很愿意受到他表哥们,也就是小拉斯克们的保护。特别是埃迪·拉斯克。他比我们大一点儿,是个很不讨人喜欢的家伙。他哥哥汤姆倒还不错。埃迪把他各方面都模仿得很像。他一直努力想在拳击界混出点儿名堂来。汤姆大约二十二三岁,不爱说话,举止得体,仪容整洁,还挺帅的。他像泰利·麦高文那样留着长长的卷发。人们丝毫不会怀疑他就是他弟弟埃迪一天到晚吹嘘的那个拳击手。我们经常有幸能够看见他们兄弟俩在堆满肥料的后院练拳。

  但是,埃迪·拉斯克——你很难逃出他的手掌心。他一看见你过来,就会拦住你的去路,咧着嘴,毗着满嘴黄牙不怀好意地笑。他假装跟你握手,其实是挡着不让你过去,然后再猛地朝你肋骨捅一下。那该死的笨蛋总是练那两下子老掉牙的连击两拳。要想摆脱他这种控制实在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折磨。我们都说他在拳击场上永远也混不出头来。“有一天,总会有人让他尝尝厉害!”我们大家一致断定。

  吉米·牛顿与赫斯特和拉斯克这两家的交往都不怎么密切。在他们中间,他显得很不合群。他比别人说话少,却比他们举止得体,真诚坦率。没人知道他干什么工作,我们很少看见他,说话的次数更少。他就是那种人,尽管他只问候你一句“早安”,你也会感觉良好。他的问候就像是一种祝福。令我们颇觉好奇的是他身上那种说不清道不明却又挥之不去的忧郁。这种忧郁应该出现在那种经历过深深的、无法说出的痛苦的人身上。我们怀疑他的痛苦与他那位我们从未谋面的母亲有关。她有什么病吗?或者她是个疯子?要不她就是残废?至于他父亲,我们一直不知道他是死了还是遗弃了他们母子俩。

  对于我们这些身体健康、无忧无虑的年轻人来说,拉斯克一家人一直很神秘。每天早晨准七点半,瞎了眼睛的老拉斯克先生就拿起他那根结实的拐杖,牵着狗走出家门。这事本身对我们有一种奇特的影响力。他们家那幢房子看起来很古怪。比如说,某扇窗子从来不开,遮光帘也总是拉着。拉斯克家的女儿莫莉经常坐在其他窗子中的一扇前,旁边放着一罐啤酒。每天窗帘一拉起时她就坐在那儿,像是一场演出的帘幕拉起来了。她每天什么事也不干,也不想干什么事,就是从早到晚坐在那儿听人家东家长西家短地闲聊。所以我们那一片儿有点什么事她都知道。时不时地她就又丰满了许多,好像她怀孕了似的。她只不过是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尽管她又懒又邋遢,我们还是挺喜欢她的。她懒得连走路去街拐角的杂货店买东西都不愿意。她总是从窗户里扔给我们四分之一或者半个美元让我们替她跑腿,然后零钱就归我们了。有时候,她忘了让我们去买什么,就让我们自己留着那些破东西。老赫斯勒也开了个小店。他是个蛮不讲理的人。每次碰见他,他总是把我们臭骂一顿。他力气很大,无论喝醉了酒还是没喝醉,他都能轻而易举地举起又大又重的东西。很自然地,我们对他又敬又怕。可是最可怕的是他怎样教训他儿子——他能用他那只大脚把儿子从地上举起来,还有,他打他儿子用的竟然是马鞭。虽然我们不敢对那老头搞什么恶作剧,我们还是经常聚在街拐角那块空地上商量怎么样才能以牙还牙地报复他一次。看见埃德·赫斯勒一见他爸爸走过来就用手抱着脑袋蹲下去那窝囊样儿真是够丢人的。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我们通知埃德来跟我们一起商量一下,可是,他一明白我们谈的是什么,就赶紧夹着尾巴逃跑了。我很奇怪我这些少年时期的朋友会常常萦绕在心头。我常谈起的那些人大多住在那片老居民区,也就是我非常喜欢的第十四区。在那条街上,他们是跟别人不太一样的。作为一个未满二十岁的男孩子,在那片老居民区里,我已经习惯了与那些笨蛋、小流氓、小无赖、不入流的拳手、癫痫病人、酒鬼和荡妇们混在一起。在过去那个可爱的圈子里的每个人都是个“角色”。可是,在我搬去的那片新住宅区里,每个人都很正常,平淡得没什么味道,没什么引人注意的地方。除了住在农村里的那帮人以外,只有一个例外。我不记得那家伙的名字了,但是他的个性却在我的记忆里生了根。他是我们住的那一片儿新搬来的,比我们都大一点儿,也跟我们“截然不同”。有一天,我们在玩弹子的时候,我说了句令他惊讶不已的话。他问我:“你是从哪儿来的?”我说:“我原来住在德里格斯路。”他一听,马上两腿一叉,一把抱住我嚷着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我住威斯路,就在北七街拐角。”

  当时就像两个弟兄互换口令似的,我们俩之间立刻就有了某种联系。以后,无论做什么游戏,他总是跟我一伙儿。如果哪个大孩子威胁说要找我麻烦的话,他也绝不袖手旁观。如果他要说点儿重要的事情,就用我们第十四区的土话来说。

  有一天,他把我介绍给了他妹妹。他妹妹就比我小一点儿,我对她几乎一见钟情。她不漂亮,即使是在我这个毛头小伙子眼里也是如此,但是她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味道,那种味道我只在我以前住的地方那些我倾慕的女孩子身上见过。

  有一天晚上,他们为我开了一个奇特的晚会。我们那一片的年轻人都在——除了我那个新交的朋友和他的妹妹。我伤心极了,我问他们为什么不请他们兄妹俩来,他们告诉我说那两个人不属于我们这个圈子。这是特意为我安排的。我马上偷偷地溜出那幢房子去找他们,我急急地向他们的母亲解释说这只不过是个误会,仅仅是一个由于疏忽造成的错误。人们都等着她儿子和女儿快去呢。她带着会意的微笑拍了拍我的头,告诉我说我是个好孩子。她对我一再道谢,弄得我脸都红了。

  我胜利地把我的两个朋友带到了晚会上,后来我发觉我犯了一个悲哀的错误。大家对他们都很冷淡。我尽力驱散那种充满敌意的气氛,结果证明我是徒劳的。最后,我再也忍不住了。一要么你们就跟我的朋友交朋友,”我用胳膊挽着他们俩,勇敢地宣布,“要么你们就都回家吧。这是为我举办的晚会,我只想让我自己的朋友留在这儿。”

  因为我这次虚张声势的行为,我妈妈狠狠地煽了我一记耳光。我疼得退缩了一下,但最后还是坚持了我的立场。

  “这是不公平的。”我吼道,眼泪都快流下来了。

  他们很快就让步了,我们之间的僵局缓和了。这简直是个奇迹,我们很快又一起唱,一起笑,一起叫了。我真不理解为什么这一切都发生得这么突然。

  有一天傍晚,那个叫萨迪的女孩在一个街拐角拦住我,向我表示谢意。“你真棒,亨利!”她说。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这没什么。”我含含糊糊地说、觉得自己傻极了,可又觉得自己像个英雄似的。萨迪看看四周没人注意我们,就勇敢地在我的唇上吻了一下。这一次,我的脸更红了。

  “我妈妈想请你哪天晚上去吃顿饭,”她小声说。“你会去一吗?”

  我紧紧握住她的小手说:“当然。”

  萨迪和她哥哥住在街对面的一幢公寓里,我从来没到街对面的房子里去过。我真想知道他们家是什么样的。去他们家那次,我太激动了,所以什么也没仔细看。我现在唯一能记起来的就是他们家那种独特的天主教气氛。顺便提一句,住在他们那幢公寓里的几乎所有的人都去罗马教堂做礼拜。这一点本身就足够使他们与同住一条街的其他人关系疏远了。

  在去拜访我那两位朋友时,我最先发现的就是他们非常非常穷。他们那曾做过火车司机的父亲已经死了;他们那患着某种令人悲哀的疾病的母亲根本离不开那幢房子。他们是天主教徒,而且非常虔诚。这一点只要我一踏人那间屋子就明白了。好像对于我来说,在每个房间里都有念珠、十字架、还愿蜡烛、彩色石印的圣母像或者是耶稣受难圆。尽管我在别人家也见过这种表示忠诚的信物,可每次见到它们,我都觉得毛骨耸然。我对这些圣物——如果人们能够那么称呼它们的话——的厌恶仅仅因为它们令我觉得害怕。事实上,我那时候还不知道“毛骨耸然”这个词,可我的感觉的的确确是那样的。我第一次看见这些“圣物”是在我另外一位小伙伴家里。我记得我当时嘲笑讥讽了半天,我妈妈也把天主教徒看得与酒鬼、罪犯没什么两样。可令人奇怪的是,恰恰是我的妈妈改变了我这种态度。为了让我学会“容忍”,她偶尔也会强迫我去跟我那些天主教朋友们玩儿。

  现在呢,尽管我详细地向她描述了我那两个朋友的家庭状况,她一点儿也不表示同情。她一再强调她认为我知道他们家那么多事情对我没好处。为什么?我想知道原因,可是她拒绝直接回答我。当我暗示她允许我从我们家那个总是塞满好东西的餐具柜里拿点儿水果和糖果给他们送去的时侯,她把眉头皱了起来。我觉得她的拒绝是毫无道理的,所以我决定偷偷拿点儿吃的给我的朋友送去。我时不时地从她的手袋里偷点儿零钱,把它们给萨迪和她哥哥送去,我总是表现得像是我妈妈让我这么去做的。

  “你妈妈一定是个非常好心的人。”萨迪的妈妈有一天这样说。

  我笑了,笑容有些僵硬。

  “亨利,你肯定是你妈妈让你把这些礼物给我们送来的吗?”

  “当然是。”我说,从来没有笑得这样欢快过。“我们的东西根本用不完。如果你愿意的话,我还可以给你们带别的东西来。”

  “亨利,到这儿来。”萨迪的妈妈说。她坐在一个老式的摇椅里。“亨利,现在,仔细听我说。”她慈爱地拍着我的头,把我拉到她身边。“你是一个非常非常好的孩子,我们都喜欢你。可是,你没必要偷家里的东西来让我们高兴。那是罪过。我知道你是好意,可是……”

  “那不是偷。”我反驳道。“它们也会被浪费掉。”

  “你的心胸很开阔。”她说,“这么小的孩子。却有这么一副开阔的心胸。你等等吧,一直等到你长大了,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了。那时候,你就可以尽情地施予别人了。”

  第二天,萨迪的哥哥把我拽到一边,求我别因为他母亲不要我的东西而生气。“她非常喜欢你,亨利。”他说。

  “但是你们连吃饭都吃不饱。”我说。

  “我们当然会吃得饱。”他说。

  “不!我知道。因为我知道我们该吃多少饭。”

  “我很快就会找个工作,”他说。“那时候,我们就有足够的东西吃了。”“事实上,”他又补充道,“我下星期就可以找到工作了。”

  “什么工作?”

  “我做兼职的殡仪员。”

  “那太可怕了。”我说。

  “没那么严重,”他回答说。“我又不会去摆弄死尸。”

  “你肯定吗?”

  “当然肯定。他已经找着人做那种事了。我只是跑跑腿,就这些。”

  “那你能挣多少钱?”

  “一周三美元。”

  我跟他分手后,一直在琢磨着我是不是也能找个工作。也许我能偷偷地找点儿事做。当然。我是想把我挣的钱交给他们。即使是在过去那段时间,一周三美元也买不了什么。我一晚上都没睡着,一直在想这件事。我早就料到我妈妈是不会让我去工作的。不管干什么都得偷偷地干,还得机灵点儿,事先好好考虑一下再说。

  和我们家隔了几家住的那家人。他家的儿子另外开了一家咖啡店。也就是说,他已经有了几个常客。星期六,他一般就是自己把东西送过去。他要走的路挺长,我也没什么把握一个人能干得了,可是我决定去找他,让他给我个机会。令我惊奇的是,我发现他很高兴我来接管这份工作。他几次都差点儿把那小店关掉了。

  第二个星期六,我扛着两个塞满了咖啡小包的大包裹出发了。我将领到五十美分的工资,还有了一项新工作。如果我可以收回一些欠款的话,就可以拿奖金。我拿了一个系带儿的亚麻布背包,这样我就可以把收回来的钱放在里面。

  在教会我如何接近欠债人之后。他特别警告我说要当心某些地区的狗。我把这些地方在路线图上用红铅笔标出来。路线图上什么都画得明明白白的——小河、排水渠、高架桥、水库、篱笆墙和政府建筑,等等。

  第一个星期六我干得非常好。我把钱放到桌上的时候,我的老板只是骨碌碌地转着眼珠。他马上主动把我的工资提到七十五美分。我给他联系了五个新顾客,还收上来三分之一的旧债。他抱了抱我,好像他发现了什么宝贝似的。

  “你保证你不会告诉我家里人我给你干活,;好吗?”我求他。

  “当然不会。”他说。

  “不,你发誓!以你的名誉发誓!”

  他奇怪地看着我,然后,他慢慢地重复着——“我以我的名誉发誓。”

  第二天早晨,星期天,我在我朋友的家门外等着他们出门去教堂。没费什么劲儿,我就说眼他们让我跟他们一起去。其实,他们也很高兴。

  当我们离开圣弗兰西斯教堂——一个可怕的做礼拜的地方的时候,我向他们解释了我做过的事情。我一张一张地把钱拿出来,几乎有三美元呢,然后把它们递给萨迪的哥哥。可令我大为吃惊的是,他拒绝接受这笔钱。

  “可是,我是为你们着想才去干那份工作的。”我劝他说。

  “我知道,亨利,可我妈妈是不允许你这么做的。”

  “你不用告诉她钱是我给的。告诉她你涨工资了。”

  “她不会相信的。”他说。

  “那就说你在街上捡的。瞧,我还找到了一个旧钱包。把钱放在钱包里,就说你是在教堂外面的小窄巷子里捡的。这样她就会相信你了。”

  他还是不愿意收下那点儿钱。

  我也无计可施了。如果他不要那钱的话,我所有的努力都付诸东流了。我留下话让他再好好想想。

  还是萨迪帮了我的忙。她与她母亲更亲近一些,知道怎么做才能更有效。不管怎么样,她想她妈妈应该知道我是为他们好——也是为了表达她的感激。

  那周快过完的时候,我们一起谈了谈,就萨迪和我。她一天下午站在学校门口等我。

  “事情解决了,亨利,”她说,上气不接下气地,“我妈妈同意把钱收下了,但只是暂时的。等我哥哥找到一份专职工作,我们会把钱还给你的。”

  我说我不想让他们还我钱,可是如果她妈妈坚持要这样做的话,我也只好屈服了。我把裹在包肉纸里的钱交给她。

  “妈妈说圣母玛丽亚会保佑你并赐福于你的。”萨迪说。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种话。另外,圣母玛丽亚对于我来说毫无意义。我才不信那种废话呢。

  “你真的相信……圣母玛丽亚那类东西吗?”我问。

  萨迪看起来很震惊——也许是悲伤。她悲哀地点了点头。

  “只是,什么是圣母玛丽亚?”我问。

  “你和我一样清楚。”她回答说。

  “不,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叫她圣母呢?”

  萨迪想了一会儿,然后非常天真地回答我说:

  “因为她是上帝的母亲。”

  “那么,究竟什么是圣母呢?”

  “只有一个圣母,”萨迪回答说,“那就是神圣的圣母玛丽亚。””

  “这不是回答。”我反驳说,早我问你——什么是圣母?”

  “就是神圣的母亲,”萨迪说,自己也不太肯定。

  这时候,我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上帝不是创造了这个世界吗?”我问。

  “当然。”

  “那么,他就没有母亲。上帝不需要母亲。”

  “那是亵渎神明的。”萨迪几乎是在尖叫。“你必须去向神父忏悔。”

  “我根本不相信什么神父。”

  “亨利,别那么说!上帝会惩罚你的。”

  “为什么?”

  “就为这个。”

  “好吧,”我说,“你去问神父!你是天主教徒。我不是。”

  “你不该那么说话。”萨迪极度反感地说。“你还没长到问这种问题的岁数呢。我们就不问这种问题。我相信,如果你不信的话,你就不是一个好的天主教徒。”

  “我倒很愿意相信,”我还*道,“如果他回答我的问题的话”

  “那是不对的。”萨迪说,“首先你得相信他,然后,你必须祈祷。求上帝原谅你的罪过……”

  “罪过?我没什么罪过。”

  “亨利,亨利,别那么说。那样是邪恶的。每个人都有罪。这就是神父所从事的事业。这就是我们向神圣的玛丽亚祈祷的原因。”

  “我不向任何人祈祷。”我挑战似的说,对她糊里糊涂的谈话有点儿不耐烦。

  “那是因为你是新教徒。”

  “我不是新教徒。我什么都不是,我什么也不信!”

  “你最好收回你所说的话。”萨迪说,她彻底惊慌起来。“上帝会因为你说了那些话让你去死的。”

  她显然被我这种言论吓坏了,以至于她的恐惧把我都给传染了。

  “我的意思是,”我说,努力想打破这种死气沉沉的局面。“我们并不像你们那样祈祷。我们只在教堂里祈祷——当教士祈祷的时候。”

  “你临睡前不祈祷吗?”

  “不。”我回答。“我不祈祷。我猜我对祈祷知道得不多。”

  “那么,我们会教你的。”萨迪说。“你必须每天祈祷,至少每天三次,否则你就会在地狱里受尽煎熬。”

  说完这些话,我们就分手了。我向她很严肃地保证我会尽力去祈祷,至少每天临睡前做一次。我走开的时候,我突然问我自己我要祈祷什么。我几乎想要跑回去问她。“罪过!”这个词已经在我心里扎下了根。什么是罪过?我不停地问自己,我曾经做过什么有罪的事情?我极少撒谎,除了对我妈妈。我从不偷东西,除了偷我妈妈的东西。我要忏悔什么呢?我从来没想过向我妈妈撒谎或者从妈妈那儿偷东西也是犯罪。我只好这样做,因为她什么也不知道。一旦她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她就会理解我的行为了。

  我就是这么估计当时的情况的。

  仔细考虑了与萨迪的谈话,又回想起笼罩在他们家人身上的那种阴郁,我开始觉得也许我妈妈不相信天主教徒是对的。我们在家里从不做祈祷,可我们家的日子过得也挺好。在我们家没人会提及上帝,而上帝也没惩罚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我最后得出结论,天主教徒生性是迷信的,就像那些没开化的原始人一样。无知的偶像崇拜者。谨小慎微得连替自己想一想都不敢。我决定再也不凑这个热闹了,他们那个教堂简直像个土牢!突然——只是偶一闪念——我认识到如果萨迪一家人不那么过多地考虑上帝的话,他们也许不会那么穷,东西都到了教堂,到了神父手里,那就是那些总是在要钱的人们。我从来不愿意看见神父。对于我来说,他们太圆滑,太假惺惺的了。哼,让他们滚蛋吧!带上他们的蜡烛,他们的念珠,他们的十字架——还有他们的圣母玛丽亚!一起都滚吧!

  最后,我终于和那个神秘的人——艾伦·克罗姆韦尔面对面坐在一起了。我又递给他一杯酒,拍了他的背一下,我们在一起呆了很长时间了,就在我自己家里。

  是莫娜安排这次会面的——与克伦斯基合谋。克伦斯基也在喝酒,他一边大声嚷着一边做着手势。他那身材纤巧的妻子也是如此,她假装成我的太太到这儿来应付场面的。我不再是亨利·米勒了。我今天晚上摇身一变,成了哈里·马克思医生。

  只有莫娜没来,她应该晚点儿来。

  从与克罗姆韦尔见面握手那一刻起,事情的发展就出人意料。说到他,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是个英俊的家伙。不但英俊(从南方人的标准来说),还像个孩子似的,嘴很甜,也很容易相信别人。我不是说他傻,他一点儿也不傻,而且还是个靠得住的人。他没受过什么教育,可是很聪明;不那么咄咄逼人,却很有能力。他这人心肠很好,也挺开朗的,对人好极了。

  跟他搞搞恶作剧,骗骗他好像不太光彩。我看得出来主意是克伦斯基出的,不是莫娜,她对于我们长时间地忽视克伦斯基觉得很内疚,所以,她大概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不管怎么样,我们感觉都不错。我们的把戏玩得很成功。幸运的是克罗姆韦尔已经喝醉了,他本来就不怎么怀疑我们,现在酒进一步使他消除了戒心。他好像并没有意识到克伦斯基是个犹太人,尽管明摆着克伦斯基对一个孩子也会机关算尽的。克罗姆韦尔把他当作了俄罗斯人。对我这个叫马克思的人,他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克伦斯基想出一个绝妙的主意,假说我是个犹太人)。这个令人吃惊的事实——我是犹太人——并没给克罗姆韦尔留下什么印象。就好像我们也告诉过他我是个印第安人或爱斯基摩人。他很好奇,想知道我是怎样谋生的,于是我依照预先制定的计划,告诉克罗姆韦尔我是个医生,和克伦斯基医生一同开了个诊所。他看了看我的手,很严肃地点了点头。

  对于我来说,在那个度日如年的夜晚,最困难的事莫过于要记住克伦斯基的太太是我的太太了。当然,这是克伦斯基那个机灵的脑瓜里冒出的又一妙招。他认为,这样可以转移对方对我的疑心,每次我看她一眼,就觉得仿佛是狠狠打了她一下似的。我们使劲劝她喝酒,可她只是啜上一小口就把杯子推开了。可是当夜色降临之后,我们闹得越来越大胆,她也高兴起来了。每次她歇斯底里地笑完之后,我都怕她会得病。她哭起来也挺让人同情的。

  另一方面,克罗姆韦尔也是个性情中人。有时候,他根本不知道我们在笑什么,可是我们的笑声颇具感染力,所以他也就毫不在意地笑起来了,他时不时地问几个关于莫娜的问题。很显然,他把莫娜当成个奇特的人物了,尽管她很可爱。我们当然得装作是和她从小玩到大的,我们说她写起东西来简直棒极了。她写了整整一系列诗、散文和小说,可是;我们肯定她一直很谦虚,根本不愿提及这些。克伦斯基甚至有点儿离谱地说她不久以后将会成为美国文坛上第一位的女作家。我装作不太确信那一点,却同意她具有非凡的天才,极有可能获得成功。

  当克罗姆韦尔问我们她都出过什么专栏作品的时候,我们表现出一副茫然无知的样子,其实是傻了眼。她怎么会去做这种事呢?

  “我们还是别谈这个吧。”克伦斯基说。“要她做那种事情简直是浪费时间。”

  我表示同意。克罗姆韦尔一头露水,他不明白写每日专栏有什么不好的。再说,她需要一笔钱。

  “钱?”克伦斯基嚷道,“钱?那么,我们俩是干什么的?我相信马克思医生和我能照顾到她的需要。”他看起来对于听到莫娜需要钱这个说法迷惑不解,事实上,是自尊心有点受伤害。

  可怜的克罗姆韦尔觉得他失言了,他向我们保证这只不过是他一贯的印象。可是,话又说回来,他希望我们还是看看那些专栏,然后老老实实地给它们个评价,他说他自己不会判断,要是文章的确不错的话,他就可以拍板录用她了。他这次没提一周支付一百美元稿费的事。

  我们为这又干了一杯,然后把他引到别的话题上。要想让他分心也挺容易的,他心里只惦记着一件事——她什么时候来?每过一会儿,他就要出去往华盛顿打个电话。我们总是想法不让他去,我们知道莫娜不会来的,至少在我们离开这里之前来不了。她让我们凌晨一点钟之前把那家伙弄走,所以,我们就盼着把他哄高兴了,然后叫辆出租车把他送走拉倒。

  我试了好几次,想找到他住哪里,可没找着。克伦斯基觉得这不重要——任何一家老牌旅馆都会这么做的,在事情的进展过程中,我自忖这桩愚蠢的生意做成的原因。这根本没有意义,后来,我得知莫娜本来认为让克罗姆韦尔知道她是一个人住这一点很重要,当然,这样做也可以看看克罗姆韦尔是不是真对我们有诚意,还是只对她感兴趣。但是,因为克伦斯基的原因,我们后来放弃了这个念头。由于他自己一些奇特的原因,克伦斯基不同意这么做。我当然得和他的观点保持一致。他觉得没人会相信他发明的这些小把戏的,它们太耸人听闻也太离奇了,所以我不知道醉得半死的克伦斯基能不能把这事办好。当然,我们编的故事越离谱,我们笑得就越欢。当然是只有我和克伦斯基。我们尽情地笑使克罗姆韦尔觉得莫名其妙的,不过后来他也作为“职业病”而见怪不怪了。

  要相信克伦斯基的话,那么十之八九就像在做犯罪实验。除了极少的一些人,所有的外科医生都是虐待狂。在说了我们对人类的残忍虐待还不够,他又长篇大论地描述我们如何残忍地对待动物。其中的一个是他在阵阵笑声中讲述的一个很折磨人的故事。这是关于一只兔子的,在经过大量的注射、电击和各种各样苏醒的方式之后,那只可怜的兔子已经被弄得不成样子了。更有甚者,他详细解释了一下他,克伦斯基。又把那只可怜的小动物剩下的部分煮了煮做了个汤。很显然,煮汤前他已经先吃了一部分了,别忘了,那只可怜的兔子是注射过砒霜的。对于这一点,他放声大笑。克罗姆韦尔听了这个血淋淋的故事之后,头脑似乎清醒了一点儿。他说克伦斯基居然还活着,这可真是太糟糕了。然后,他为这个想法尽情地笑了好一阵子,又有意无意地干了整整一杯纯白兰地。他噎住了,咳了半天。我们只好让他平躺在地板上,像抢救一个溺水的人似的忙活了半天。

  就在这时候,我们发现克罗姆韦尔极不好对付。因为要给他做检查,我们脱去了他的外衣、马甲、衬衫和内衣。确切地说,是克伦斯基动手脱的;我只是不时地用拳头敲几下克罗姆韦尔或者拍拍他的胸。现在克罗姆韦尔舒服地躺在那儿,看来还没想穿上衣眼。他说他感觉好极了,一点儿都不想动。他微微欠起身,想让我们帮他换个更舒服的姿势。

  他可能会睡着的,这一下子提醒了我们。我们开始像耍猴似的胡闹起来。把克罗姆韦尔倒立起来,围着他跳舞(当然把他弄糊涂了),做怪相,像大猩猩似的抓耳挠腮……只要能让他发笑,能不让他那沉重的眼皮合上就行。我们越卖劲儿——我们现在已经真的发狂了——他就越要打瞌睡。他几乎都要自己爬向那令他垂涎已久的长沙发了。如果让他到了那儿,上帝来了也叫不醒他。

  “我们把他弄出去吧。”我说,用手势和眼色告诉克伦斯基我们可以把衣眼给他穿上,然后把他弄走。

  我们几乎用了半个小时才把他的衣服穿上。尽管克罗姆韦尔烂醉如泥,又困得睁不开眼睛,他还是不让我们把他的裤子扣解开。我们没法儿把他的衬衫塞进去,只好让他的衬衫露在裤子外面。到时候,我们会用他的大衣遮住他的衬衫的。

  克罗姆韦尔马上就睡过去了,还时不时地打着呼噜。克伦斯基喜气洋洋地。他告诉我,好久没玩得这么痛快了。话音未落,他又建议我们去翻一翻克罗姆韦尔的口袋。“我们至少应该把我们今天晚上吃喝的钱拿回来。”他坚持着,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突然之间变得顾虑重重,可是我还是拒绝采纳他的建议。“他不会缺钱花的。”克伦斯基说,“五十或一百美元对他来说算得了什么?”好像是为了证明他的话是真的,他拿出了克罗姆韦尔的钱包。让他吃惊的是,钱包里——点儿钱也没有。

  “我真该死!”他咕哝着。“这就是你说的有钱人,从来不带现金。”

  我催他说,“我们最好还是快把他从这儿弄走吧。”

  “试试看吧。”克伦斯基说,笑得像只公山羊似的。“让他留在这儿有什么不好?”

  “你疯啦!”我喊道。

  他笑了起来,然后,他平静地告诉我们,如果能把这个滑稽剧演到底就太棒了。也就是说,等他睡醒,我们五个人(第二天早晨)继续把我们各人的角色演下去。他认为那样就可以给莫娜一个露面的机会了。克伦斯基的太太对这个建议根本不感兴趣——这对她来说太复杂了。

  商量完以后,我们决定给克罗姆韦尔换个地方,如果必要的话,把他放在一家旅馆里。我们费了好大的劲,几乎用了整整一刻钟才让他半站起来。他的膝盖就是伸不直,帽子扣在眼睛上,衬衫的下摆从我们没为他扣上扣子的外衣下面露了出来。他还迷迷糊糊地四处乱看呢。我们歇斯底里地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勉强使两只脚不绊在一起。可怜的克罗姆韦尔还在不停地抗议说他还不想走,他还想等莫哪来。

  “她去华盛顿等你了,”克伦斯基不怀好意地说:“你睡觉的时候我们接到的电报。”。

  克罗姆韦尔脑袋发木,已经听不清我们在说什么了。他时不时地向下坠,吓唬我们说要躺在大街上睡。我们是想让他呼吸点新鲜空气,清醒一下脑子,然后再叫辆出租车。要想找辆车,我们得横穿好几条马路,我们走的路是通向河边的,有点绕路,可我们觉得走点儿路对他有好处。靠近码头的时候,我们都坐在铁轨上喘喘气。克罗姆韦尔只是伸手在铁轨之间晃着,一边笑一边打嗝,好像他是躺在摇篮里的小孩儿似的。他不时地跟我们要东西吃,他说他想吃火腿煎蛋。现在还在营业的饭馆最近的也有一英里。我说我可以跑回家去取点三明治。克罗姆韦尔说他等不了那么久,他要马上吃到他的火腿煎蛋。我们又把他拉起来,开始又推又拽地向亮着灯的勃拉弗大厅走去。一个守夜的人走过来问我们,都这么晚了还在这儿干什么。克罗姆韦尔倒在我们脚下。“你们在这儿干什么?”那个守夜的人问,用脚踢踢克罗姆韦尔,好像踢死尸一样。“没事,他喝醉了。”我回答说,那个守夜人弯下腰闻了闻。“把他从这儿弄走,”他说,“不然我就把你们几个很揍一顿。”“是,先生。是,先生。”我们说着话,架着克罗姆韦尔的胳膊,他的两只脚拖在地上。过了一会儿,那个守夜人手里拿着克罗姆韦尔的帽子追了过来。我们把帽子给他戴上,可它又掉了下来。“这儿,”我说。“把嘴张开,放我嘴里。”我们拖着他走,弄得汗流泱背的。守夜人厌恶地看了我们一会儿,然后说:“把他放开!放这儿,让他趴在我背上……你们这帮笨蛋。”我们就这样走到了街口,情绪一下子就高起来了。“现在,你们一个人去叫辆车,”守夜人说,“别再拖他了,他的胳膊都快拉断了。”克伦斯基去找车了,我们坐在路边等着。

  出租车一会儿就来了。我们把他扶到车里,他的衬衫下摆还是那么露着。

  “去哪儿?”司机问。

  “艾斯特饭店!”我说。

  “去威尔德夫—艾斯特!”克伦斯基大声说。

  “好吧,想好再说!”司机说。

  “去康姆德斯。”克罗姆韦尔喊了起来。

  “你肯定了?”司机说,“这口没白说吧?”

  “就会康姆德斯吧,好吗?”我把头探进车里。

  “好吧。”克罗姆韦尔口齿不清地说,“我去哪儿都行。”

  “他身上带钱了吗?”司机又问。

  “他有的是钱。”克伦斯基说,“他是个开银行的。”

  “我觉得你们最好有个人跟他一起去。”司机说。

  “好啊。”克伦斯基马上跟他太太一起钻进车里。

  “嗨!”克罗姆韦尔大声说,“马克思医生怎么办呢?”

  “他坐下一辆车来。”克伦斯基说。“他得去打个电话。”

  “嗨!”他又朝我喊,“你太太怎么办?”

  “她没事。”我说,挥手道别。

  回到家以后,我发现了克罗姆韦尔的手提箱,还有从他兜里掉出来的一些零钱。我打开手提箱,看见一叠纸和几份电报。最近的一份电报是财政部发来的,催克罗姆韦尔一定要在午夜打个电话给某人,十万火急。我一边看着那些法律文件,一边吃了一个三明治,喝了杯酒。我决定替他往华盛顿打个电话。我费了好大劲才把那个人叫起来。他睡意朦胧地说着话,显然是生气了。我解释说克罗姆韦尔出了点儿意外,明天早晨再给他打电话。“可你是谁?……这是怎么回事?”他不停地重复着。“他早晨再给你打电话。”我又说了一遍,没理他那不停的询问。然后我就挂了电话,撒腿就跑。我知道他会打回来,我怕他叫警察抓我。我绕了好长一段路才到了电报局,在那儿我给克罗姆韦尔往康姆德斯饭店发了个电报,我希望克伦斯基已经把他送到了。离开电报局的时候,我意识到克罗姆韦尔可能明天下午才能收到电报。我去了一家咖啡馆,往康姆德斯饭店打了个电话,督促值夜班的服务员一定要记得叫醒克罗姆韦尔,如果电报能及时到的话。“不行就泼他一瓢凉水。”我说,“可是一定要记住让他读电报。这是有关生死的大事情。”

  我回了家。莫娜已经来了,正在收拾那片狼藉。

  “你们的晚会一定开得不错。”她说。

  “是的。”我说。

  我看见手提箱躺在那儿,也许他往华盛顿打电话的时候要用这个。“瞧,”我说,“我们最好叫辆车,马上把这个给他送去。这些东西我都看过了。它们可是碰不得,最好别让人知道这些东西在我们这儿。”

  “你去吧。”莫娜说,“我累了。”

  我又来到街上,正如克伦斯基刚才说的,坐下一辆车赶过去。到了饭店以后,我得知克罗姆韦尔进房间里去了。我坚持让服务员把我带到他的房间里,克罗姆韦尔穿着衣服躺在床罩上,四脚朝天,帽子放在一边。我把手提箱放在他怀里,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然后,我让服务员陪我到经理办公室,向那个人解释一下情况,让服务员做证。他看见我把手提箱放在克罗姆韦尔的怀里了。

  “那么,你叫什么名字?”经理问道,对这种不太一般的做法有点儿心神不安。

  “噢。”我说,“综合研究所的哈里·马克思医生,有什么事你早晨给我打电话。克罗姆韦尔先生是我的一个朋友,联邦调查局特工。他有点儿喝多了。我希望你们好好照看他。”

  “我当然会的。”夜班经理说,看起来有点儿大惊小怪的,“马克思医生,我们随时可以在办公室找到您,是吗?”

  “当然,我全天都在。如果我出去的话,你就问我的秘书罗宾诺维奇小姐,她知道我去哪儿了。现在,我得回去休息了。我九点钟还得去手术室。多谢。晚安!”

  旅馆的侍者把我引至旋转门。他显然对我刚才那篇胡言乱语印象颇深。“要出租车吗,先生?”他问。“好的。”我回答,把我在地板上捡起来的零钱都给了他。“非常感谢,医生先生。”他一边说着一边点头哈腰地把我引向出租车。

  我让司机把车开到泰晤士区。我在那儿下了车,向地铁站走去。刚到售票处,我发现身上一分钱也没剩下。坐出租车把我身上最后一点儿钱也花光了。我走上台阶,站在马路边,琢磨着从哪儿可以弄到买地铁票的钱。我在那儿站着的时俟,一个夜间送电报的从我面前过去。我看了他两次,想看看我是不是认识他。后来,我想起来在格兰特中心的那家电报局。我肯定有认识人在那儿。我走回格兰特中心,一眼就认出,在桌子旁边,千真万确,是我的老朋友迪格斯。“迪格斯,借我五分钱好吗?”我说。“五分钱?”迪格斯说,“嗨,给你一块钱!”我们聊了一会儿,我就又回地铁站了。

  那天晚上,一开始的时候,克罗姆韦尔说了好几次“我的朋友伦道夫”。我丝毫也没对他们是好朋友起过疑心,尽管克罗姆韦尔做卡萨报纸的密友实在是太年轻了。我越想克罗姆韦尔这个人就对他印象越好。我决定再去看看他,下一次就我一个人去。我心中暗暗祈祷他别忘了打那个电话。我不知道他得知我翻过他的手提箱之后会怎么看我。

  没过几天,我们就又见面了。这次是在莫斯科韦基家。就克罗姆韦尔、莫娜和我。是克罗姆韦尔提议我们再见一面的。他第二天就要去华盛顿了。

  这次见面,我所预想的那种不自在都在他和蔼的笑容和热情的握手之中烟消云散了。他一见面就告诉我他对我所做过的事情非常感激。虽然他没直说我做了什么,可是从他的眼神里,我看出来他什么都知道。“我一喝起酒来就要出洋相。”他说,脸有点儿红。他现在看起来比我第一次见他。晚上还孩子气。我觉得他一定还不到三十岁。既然我已经知道了他究竟是干什么的,我也就比以前更喜欢他那快乐、无忧无虑的样子。他表现得像个毫无牵挂的人。正如一个出身于良好家庭的又聪明又年轻的银行家。他也一直刻意地给人留下这种印象。

  莫娜好像在和他谈论文学。和以前一样,他装作和文学方面的东西接触不多。他只不过是个懂点儿金融知识的普普通通的生意人。政治?他可一点儿也不懂。银行里的事就已经够他忙的了,除了偶而公出外,他很少离开家,他的活动范围一般是在华盛顿和纽约。欧洲嘛,嗯,特别想去看看,可那得等到他能负担得起一次真正的休假的时候。

  他假装对自己只会说英语感到很惭愧,但是他觉得如果关系硬的话,也可以勉强地混过去。

  我倒挺爱听他说这说那的,也没辜负了他对我的信任。甚至对莫娜我也没敢把我知道了关于克罗姆韦尔的事说出来。他好像也知道我这人可信似的。

  我们就这样谈啊谈啊,有时候也听主人莫斯科韦基说,喝点儿酒。我听出来他已经跟莫娜说清楚了,那个专栏的事已经不行了。大家都说她于得不错。可是大老板,谁知道他是个什么东西,说她不适合给赫斯特报工作。

  “赫斯特本人怎么样?”我斗胆问道。“他也对这事摇头了吗?”

  克罗姆韦尔解释说赫斯特一般很尊重他下属的决定。他告诉我说这一切相当复杂,然而,他觉得有些事可能会发生,可事情还是会有希望的。他回华盛顿以后就会知道了。

  我当然知道他这么说只是出于客气。我知道得很清楚,克罗姆韦尔至少两个月之内是不会去华盛顿的。事实上,七八天以后,他会去布彻斯特,他在那儿会以非常流利的当地语言出出入入。

  “我下个月去加利福尼亚。到时候我可以在那儿看见赫斯特。”他说,连眼都不眨一下。“我原来出差去过那儿。”

  “噢,顺便说一下,”他又说,好像他才想起来似的,“你的朋友克伦斯基医生那人挺怪的……我是说,作为一个外科医生来说。”

  “你是什么意思?”我说。

  “噢,我也不知道……我应该雇他当当铺老板,或者干点儿别的什么。或许他只不过装装样子逗我玩儿。”

  “你是说他说过的话吗?他一喝酒就那样。不过,他的确是出类拨萃的——一个优秀的外科医生。”

  “下回再来,我一定得去看看他。”克罗姆韦尔说。“我小儿子的脚先天畸形。也许克伦斯基医生能给看看怎么治。”

  “他肯定会的。”我说,忘了别人也把我说成是外科医生。

  好像是要试试我,或者就是开个玩笑,克罗姆韦尔又说:“也许你能告诉我一点儿这方面的事情,马克思医生。你不也是干这行的吗?”

  “不,不完全是。”我说,“不过,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我们治愈了几个这种病例。那完全视情况而定,要把它解释清楚就太复杂了。”

  听到这儿,他明白地笑了。“我懂了。”他说,“可你觉得有希望治好吗?”

  “确实是有希望的。”我热情地说。“目前在布彻斯特有一个很出色的外科医生,他的治愈率高达90%。他还有一些我们并不熟悉的特殊治疗方法。我认为那是种电疗法。”

  “你是说在布彻斯特吗?那太远了。”

  “是的。”我附和道。

  “我猜我们还有一瓶葡萄洒吧?”克罗姆韦尔提了个建议。

  “如果你坚持要喝的话。”我回答说,“我再喝一点儿就该走了。”

  “别走。”他请求我,“我真的很喜欢和你谈话。你知道,有时候你给我的印象更像是写东西的。你不像外科医生。”

  “我原来常写点儿东西。”我说,“可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干我们这行的,搞文学的时间可不多。”

  “就像我们摘银行的,是吗?”克罗姆韦尔说。

  “挺像的。”我们俩都好脾气地朝对方笑了起来。

  “可也有内科医生写书的。”克罗姆韦尔说,“我指的是小说、戏剧和一些类似的东西。”

  “是的。”我说,“好多人都写。斯科尼勒、迈恩、萨姆塞特、曼哈姆……”

  “可别小看艾力·弗尔,”克罗姆韦尔说,“刚才莫娜跟我说了好多他的事。写了一部艺术史,或者那方面的东西……是吧,莫娜?”他转向莫娜问他说得对不对。“当然,我从没读过他写的书。我不知道好画和坏画有什么不一样。”

  “我也不在行。”我说,“不过我觉得你看见画,就能知道它是真的还是假的。”

  “你为什么这么说呢?”

  “噢,凭感觉。这就和你能迅速地鉴别伪钞一样。”

  “你把我想得太聪明了,马克思医生。当然了,干我们这一行的,是有人习惯地对伪钞很警觉,可我不是干那个的,我们有这方面的专家。”

  “那当然。”我说,“可是说真的、莫娜说得挺对……你哪天得读读艾力一弗尔的书。你想一想,他居然利用业余时间写了本了不起的艺术史《给病人看病的时候他还一边在处方上写两笔呢。他还常坐飞机到很远的地方去,比如说于卡坦、西亚姆或者东部岛屿什么的。我怀疑他的领导们根本不知道他去过那些地方。表面上过着那种无聊的生活。他是个优秀的内科医生。可他是个艺术型的人。我真说不出我对他多尊敬。”

  “你说到他的时候口气和莫娜一样,”克罗姆韦尔说。”你跟我说你没时间干别的事!”

  听到这儿,莫娜插话了。对她来说,我是个多面手,好像干什么事都有时间。

  比如说,他怀疑过马克思医生是个训练有素的音乐家,下象棋高手,或者集邮爱好者吗?

  克罗姆韦尔断言说他怀疑我在很多方面都挺行的。只是我太谦虚了,不愿意承认,他确信我是个想象力很丰富的人。他很随意地提到他那天晚上注意到了我的手。他觉得从那双手上看得出来我不只会操手术刀。

  莫娜用她自己的方式解释了一下他的评论,然后她马上问他是不是会看手相。

  “不太会。”克罗姆韦尔说,看起来好像挺惭愧似的。“不过,已经足够把卖肉的和罪犯、药剂师和小提琴家分开。这谁都会,不懂手相的人也会看。”

  这时候,我想走了。

  “别走。”克罗姆韦尔请求道。

  “不,不行了。我必须得走了。”我说,握了握他的手。

  “希望我们再见面。”克罗姆韦尔说。“下次记得把你太太带来。她挺可爱的。我对她的印象好极了。”

  “真的吗?”我说,脸都红到脖子根儿了。“好吧,再见。祝你旅途愉快。”

  听到这话,克罗姆韦尔举了举怀子。我发现他眼里掠过一丝嘲弄。在门口,我遇见了莫斯科韦基。

  “坐在桌子旁边的那个人是谁?”他小声问。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回答说,“你最好去问问莫娜。”

  “那么,他不是你的朋友?”

  “这也很难说。”我说,“好了,再见。”

  那天晚上,我做了个恶梦。像一般人那样,梦的开始是我追别人。我沿着一条黑暗的街道追一个又瘦又小的人,在我后边,另一个人追我。在那个人追上我之前,我追上我追的那个人很重要。那个小瘦子和斯皮瓦克一样。我已经追了他一晚上了,从一个地方追到另一个地方,最后,我终于追上他了。我不知道追我的那个人是谁。无论他是谁,我觉得他气息很长,脚程也很快。他让我觉得非常不自在,好像只要他想的话,他随时都可以追上我。因为对斯皮瓦克来说,尽管我只想看见他掉河里淹死,可对我来说,把他抓住是最紧急的。他身上带着些文件,对我至关重要。

  追到凸出水面的防波堤时,我终于追上了他,紧紧抓住他的脖领子把他提了起来。让我万分惊奇的是,他根本不是斯皮瓦克——他是发了疯的谢尔登。他好像没认出我来,大概是因为天黑的缘故吧。他双膝跪下,求我别掐断他的脖子。“我不是波拉克!”我说,一把揪住他的脚把他倒立起来,这时候,追我的那个人赶上来了。那是艾伦·克罗姆韦尔。他把一杆枪放在我手里,命令我朝谢尔登开枪,“来,我告诉你怎么做。”他说,使劲儿拧了谢尔登的胳膊一下,把他拉到他跟前。然后,他把枪口抵在谢尔登的头上。谢尔登像条狗似的呜咽着。我举起枪,顶在他头上。“开枪!”克罗姆韦尔命令道。我扣了下板机,谢尔登的身子弹了一下,像弹簧玩具匣里的玩偶一样,脸朝下倒下了。“干得不错。”克罗姆韦尔说。“现在,我们得快点儿了。我们得在明天一大早赶到华盛顿。”

  在火车上,克罗姆韦尔完全变了个人。他现在又变得像我的老朋友乔治·马歇尔了。他连说话都特别像,尽管他当时说的话很没条理。他跟我谈起过去的日子,那时候我们常常在那个优秀的爱克塞斯剧团扮小丑儿。他朝我眨了眨眼,亮出外衣里面的衣眼,就是信我们那种教的人穿的衣服,上面印着金色的字母——FratresSemper(兄弟共济会)。然后,他拍了下我的手,用食指挠我手心,和原来一样。“够了吗?”他说,又朝我圆滑地挤挤眼儿。顺便提一句他的眼睛已经瞪得很大,非常可怕,那双甲状腺肿大的眼睛在他那种圆脸上叽哩骨碌地,像只肿大起来的牡蛎。尽管,他只有挤眼的时候才这样。当他又恢复到他的另一种身份,也就是克罗姆韦尔的时候,他那双眼睛就变得很正常了。

  “你是谁?”我问。“你是克罗姆韦尔还是马歇尔?”

  他把食指放在唇边,像谢尔登一样,发出嘘一嘘的声音。

  然后,他像表演口技似的,声音从嘴唇里冒出来。他很快地告诉我,几乎听不见,而且说得越来越快——要跟上他的话我的头都要晕了——他已经在关键时刻把消息泄露给我说,总部的人对我非常满意,所以我将被派往执行一项特殊任务,是的,去东京。我将扮作麦卡度的一个得力助手——是为了搜索一些丢失了的画。“你知道,”他的声音更低了,又用他那双可怕的、像肿起来的牡蛎眼睛盯着我,掸掸衣服,拍拍我的手,又侥挠我的手心,“你知道,那画花了我们几千美元呢。”说到这儿,他开始讲日语了。令我吃惊的是,我发现我听他讲日语像听英语一样容易。那是个艺术专员,他解释说,那家伙每天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他是春宫画专家。我将扮作一个内科医生在横滨见到他。他会穿着海军上将制服,戴一顶滑稽的三角帽。说到这儿,他用胳膊肘使劲推了我一下,嗤嗤地笑着——像日本人一样。“我很抱歉地告诉你,亨利,”他继续说,又变回纽约口音,“他们在你太太身上发现了罪证。是啊,她也给牵连进来了。她被抓的时候。手里还有一大包可卡因呢。”他又用胳膊肘推了我一下,这一次更加不怀好意。“记得上一次我们见面吗?在格里米。你知道,就是他们疏忽了我们的那一次。那次以后,我又玩了几次那种绳梯的把式。”说到这儿,他抓住我的手,对我示意了一下。“现在,听着,亨利,把事办好。……我们下车以后,你就沿着宾西法尼亚大街慢慢走,好像你正在散步。你会碰上三条狗,前两条都不是,第三条会跑到你前面让你拍他。那就是线索。一只手拍它的前爪,另一只手,把手指伸到它舌头底下,你会找到一个麦粒大小的纸团。牵着那条狗,让它给你带路。有人叫你站住的话,你就说一句‘哦哦’!你知道那代表什么。他们哪儿都有间谍,连白宫里都有……现在,听清楚了,亨利,”他开始说得像架缝纫机一样,越来越快,越来越快。“你看见总统的时候,就像我们那样拍他的手一下。你挺奇怪的,是吧?不过,我们不管。把它埋在心里吧。亨利,他就是总统。千万别忘了!他会告诉你这个那个的……他不知道你是从哪儿来的……可你别管,听着就行了。别泄露你知道的事情。奥伯斯普里斯克斯韦基在关键时会出现的,你认识他……他已经跟我们一起干了好几年了……”我想让他再说一遍那个名字,可是他已经停不下来了,一会儿也停不住。“我们三分钟之后分手。”他小声说,“我还没告诉你呢。你可是最最重要的,你明白吗?”他捅了我肋骨一下,弄得我很疼。他的声音小得比针尖还细,我只能断断续续地听清他的话。我的身子痛苦地扭动着,如果把最重要的细节给漏掉了,我该如何是好呢?当然,我记住了那三只狗。条子是用密码写的,我可以在船上把它破解开。坐船的时候,我还得再好好学一下日语。我的发音不太好。“你现在懂了吗?”他说着话,掸掸衣服,拍了我的手一下。“等等,等一下。”我请求道,“最后那部分……”可是他已经走下台阶,消失在人群里了。

  我沿着宾西法尼亚大街向前走,做出一副正在散步的样子。我的心慢慢沉了下去。我意识到我现在完全迷惑了,有一阵儿,我问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可是,那不是梦。那确确实实是宾西法尼亚大街,一点儿没锗,就在那时,我突然看见一只狗站在路边。我知道那是只假的,因为它被绑在铁栏杆上了。这使我确信我是头脑清醒的。我睁着眼睛,想找一找第二只狗。我没转身,后面有人跟踪我。我很着急,第二只狗也顾不上想了。克罗姆韦尔或者乔治·马歇尔——那两个人也糊涂了——他们没告诉我被人跟踪了怎么办。也许,他说了——当他小声说的时候。我越来越恐慌了。我尽力口想,想回忆我是怎么卷入这笔肮脏的交易中的,可是,我的大脑已经精疲力竭了。

  突然,我的心差点儿从胸腔里跳出来。在拐角处的弧光灯下站着一个人,是莫娜。她手里拿着一摞东西,正分发给过路的人。我走到她近前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份,对我使了个眼色,告诉我——“小心点!”——我慢慢地向街对面闲逛过去。那会儿,我手里拿着那份东西连看都没看一眼,在腿上轻轻拍打着,好像那是份报纸。然后,我假装擤鼻涕,我把它塞到另一只手上。擤鼻子的时候,我飞快地看了一眼,读到这些话:“结尾像开关一样圆满,同舟共济。”我陷入了深深的迷惑之中。可能这是他小声说话的时候,我漏掉的另一细节吧。不管怎么样,我现在准备把那个条子撕成碎片。我每走一百码左右,就一片一片地把那些碎纸片扔掉,每次都有意地听一听追我的人是否停下来把它们都捡起来。

  我看见了第二只狗。那是只带轮子的玩具狗,看起来像是被哪个淘气的孩子玩够了扔掉的。为了要证明一下它的确不是真的,我用脚尖轻轻踢了它一下。它一下子就摔碎了,当然,我假装这一切都很自然,又迈开步向前走了。

  看见第三只,也就是那只真狗的时候,我离白宫大门口仅几码远。尾随我的那个人这回没法跟了,除非他变成隐形人才能不被我发现。不管怎么说,我现在看见最后一只狗了。那是只身体庞大的新大陆狗,像只小兽一样。它跳着朝我跑过来舔我的手,差点儿把我撞个跟头。我站了一会儿,然后拍了拍他那暖暖的大脑袋。我小心地弯下腰,把一只手伸进它嘴里,探到舌头底下。千真万确、那儿有个小纸团,用银纸包着。正如马歇尔或是克罗姆韦尔说的,它只有麦粒那么大。

  我牵着它走,走上了白宫的台阶。所有的警卫都做同一个动作——使劲挤挤眼睛,轻轻地掸掉衣服,在门外的脚垫上蹭鞋子的时候,我注意到了用红色字母标出的“兄弟共济会”。总统向我走过来,他身穿燕尾服和带条纹的裤子,扣眼里别着朵石竹花。他伸出双手来欢迎我。“噢,查理!”我叫了起来,“你怎么到这儿来了?我还以为我要见的人……”突然,我记起了乔治·马歇尔的话。“总统先生,”我说,深深地鞠了一躬,“这实在是一种殊荣……”“快进来,快进来,”查理说,抓着我的手,用食指挠了挠我的手心。“我们正等你呢。”

  如果他真是总统的话,他可是还和原来一样,一点儿也没变。

  查理是我们那个俱乐部里最不爱说话的。因为他不爱说话,让人觉得他挺聪明似的,我们就讽刺他,选他作我们俱乐部里的总统。他家住在街对面的公寓里,我们都挺喜欢他,可从来不能跟他很要好——因为他总是令人费解地沉默。有一天,他失踪了,几个月过去了,他还是没有一点儿消息。我们当中谁也没从他那儿得到过信儿,他好像从地球表面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现在,他把我让进他的书房。他可是美国总统啊!

  “坐吧,”查理说,“随便点儿。”他拿出一盒雪茄。

  我只能坐在那儿瞪圆眼傻看着,他和原来一模一样,连燕尾眼和条纹裤都一样。他那茶褐色的头发也一如往昔地梳个中分式。指甲也照例精心修剪过,还是原来的那个查理啊。乌夹下面,也还戴着薛西斯协会的老标志,兄弟共济会。

  “你知道,亨利,”他开始说了,语调柔和,抑扬顿挫,“我保留自己身世秘密的原因。”他微微向前倾了倾身子,压低了声音。“你知道,她还在找我、”“(我知道,他指的是他的妻子,他不能离婚,因为他是天主教徒。)“是她策划的这一切。你也许知道……”他跟我圆滑地挤挤眼,就像乔治·马歇尔那样。

  说到这儿,他开始转着手指头,像在玩一个小球。一开始我没注意,可是后来他叉重复了好几遍那个动作。我知道他在暗示什么了。

  “噢,那东西……”

  听到这儿,他举起一个手指头,放到嘴唇上,几乎听不见地“嘘——嘘——”了一声。

  我把那个小纸团从我马甲口袋里拿出来,打开它。查理不停地很严肃地点点头,但没出声儿。我把那张条子递给他看,他又很快递了回来。我仔细地读了读,然后,我把它递过去。他迅速把它给烧了,条子是用日语写的。经翻译,意思是:“我们坚决与联邦结盟,结局会和开始一样。”

  电话铃响了,查理用低沉而严肃的声音接电话。最后,他说:“马上请他进来。”

  “奥伯斯普里斯克斯韦基马上就到,他和你一起去横滨。”

  我刚想让他再解释清楚一点儿,他突然把椅子转向我,把一张相片递到我眼前。

  “你认识她,是吗?”他又把食指压在嘴唇上。

  “下次你再见到她,就是在东京了,也许是在内庭。”说到这儿,他打开他办公桌最下面的一个抽屉,拿出一个贴着金色标签的糖果企,就是我和莫娜卖过的那种。他小心地打开盒子,给我看里边的东西:一份情人卡,一束看起来像莫娜的头发,一把象牙柄小匕首和一枚结婚戒指。我看着这些东西,查理盖上盒盖,又把它放回到抽屉里。然后,他朝我挤挤眼,掸掸他的衣眼,说了声“俄亥俄”!我也跟着说了句:“俄亥俄!”

  突然,他又把椅子转了过来,递过来一张相片。这次换了另一个人,不是莫娜,而是一个和她很相像的人,无法看出是男是女。留披肩发,像个印第安人。有一张神秘的、引人注目的脸,使人联想起堕落天使。我觉得很不自在,我正看着,查理把像片翻了过来。在相片的另一面是莫娜,打扮得像个日本妇女,头发也像日本女人那样梳起来。她的眼睛向上斜看,眼影涂得很重,让人觉得她的眼睛上裂了两道缝。他又把相片翻过来倒过去的,如此这般,几次三番。屋里是一片可怕的寂静,我想不出这样做有什么意义。

  这时,一名随从进来说奥伯斯普里斯克斯韦基到了。他念起那名字来倒像是要奥伯斯葵花籽似的。一个又高又瘦的人像一阵风似的进来了,他径直向查理走过去,嘴里称他为“总统先生”,接着就开始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用的是波兰语。他根本没注意到我,幸亏他没注意我,因为我差点儿犯了个严重的错误,把他真正的名字叫出来了。我正想着,事情的进展很顺利。这时候,我的者朋友斯塔苏,除了他不会再有第二个人,突然不说话了。

  “这是谁?”他草率无礼地问道,指了指我这边。

  “好好看看,”查理说,挤挤眼,先是朝我,然后朝斯塔苏。

  “噢,是你呀。”斯塔苏说,勉强向我伸出手。“他怎么也参与进来了?”他对总统说。

  “那得由你来定。”查理温和地说。

  “哼。”斯塔苏咕哝着。“他从来什么事也干不好,他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失败。”

  “这我们都知道。”查理平静地说,“不过,这都一样。”他接了下按钮,一个随从进来了。“格里斯沃德,把他们送到机场;用我的车。”他站起身来和我们握了握手,他的举止跟他的身份完全一致。我觉得他的确是我们伟大共和国的总统,除此之外,他还很机敏,能力也很强。到门口的时候,他叫了一声:“同舟共济!”我们转过身,完全是副军人派头,重复了一遍:“同舟共济!”

  飞机上没灯,机舱里也没有。有一阵儿,我们谁都没说话。最后,斯塔苏说了一串波兰话打破了沉默,它听起来很熟悉,可我除了潘和潘尼这两个词之外什么也听不懂。

  “说英语吧。”我请求道,“你知道我不会说波兰语。”

  “试试看,”他说,“你会想起来的,你说一遍,别像个哑巴似的,波兰语是世界上最容易学的语言。瞧,就这样……”他开始发出咝咝的声音,“现在,打个喷嚏!好。从喉头发出咕噜声,好。”他把舌头卷起来,像地毯那样,“咽一下!好。你看看……这没什么嘛。基本原理就是有六个元音,十二个辅音和五个双元音。如果你没把握的话,就吐口唾味或者吹声口哨。别把嘴张得太大,吸口气,舌尖顶住嘴唇。就这样,说话快一点,越快越好。把声音抬起来一点,好像你要唱歌似的,就这样。现在,发腭音。喉间发出咕噜声,好!你学会了。现在跟我说,别结结巴巴的:Ochigkishyi seiecsuhy plaifuejticko eicjcyciu!太棒了!你知道是什么意思——早饭做好了!”

  我对自己很满意。我们又学了几句,比如说:“午饭准备好了,”“水开了,”“今天刮大风,”“把火点着,”等等。我很快就会了。斯塔苏是对的,我只稍微费了点劲儿,单词就一个个从我的舌尖上蹦出来了。

  “我们现在要去哪儿?”我用波兰语问。

  “Izn Yotzxkiueoeumasysi.”他说。

  这个饲我仿佛也有印象。一种陌生的语言,波兰语。它代表了一种意思,甚至人真的不得不用舌头来表演杂技。这是种很好的练习,它使舌头变得更灵活。说了一两个小时波兰语之后,我又想起来我要学日语这事了。

  “你到那儿以后干什么?”

  “Drnzybyisi nttituhy kidjeueycmayi.”斯塔苏说。用我们本国语说,它表示“别着急”。

  然后,他又说,用一种我已经忘记了的脏话,“少说话,多观察,等命令。”

  在这段时间里。他丝毫未提及过去。没提我们在德里格斯大道的童年时代和他那好脾气的、总给我们买冰激淋吃的姑姑。她总爱说点什么——用波兰语,就是那种话——好像她正唱歌似的。斯塔苏一点儿也没变。还是和原来一样爱绷着脸,爱跟别人做对,性格乖僻,对人很倨傲。小时候,我对他又惧又怕,特别是他发脾气的时候。他是个十足的恶棍。他常常拿把刀子或匕首很快向我冲过来。他唯一对我好的一次是他姑姑让他去买泡菜那回。我们常在路上偷吃一点儿。那味道可真不错,是原汁原味的泡菜。波兰人都非常爱吃。一种是泡菜,还有炸香蕉片,那香蕉片又软又甜。

  我们着陆了,大概是在横滨吧。我什么也看不清,整个机场都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突然。我发现飞机里只有我一个人。我跌坐在黑暗之中。斯塔苏不见了。我轻轻地叫了他几声,却没人答应。一种恐怖感紧紧地攫住我。我开始流汗了。

  下了飞机之后,两个日本人向我跑过来。“俄亥俄!俄亥俄!”他们喊着。“俄亥俄!”我重复一遍。我们坐上人力车,向市中心去了。很显然,城里没电——只有到处悬挂的纸灯笼,好像在过什么节。房子都是竹子的,干净而清爽。人行道上铺设着木头砖,我们不时穿过一座座小木桥,好像人们在老式电影里见过的那样。

  我们进入麦卡度宫殿区时,天刚刚破晓。

  我想我本该发抖的,可这次我很平静,镇静自若,准备对付一切突发事变。“麦卡度可能有我另一个老朋友。”我想,对我自己的聪明颇觉满意。

  我们下了车,停在一扇漆得火红的门前,换上木履和和眼,拜了几次,就等着门打开。

  最后,那扇大门悄无声息、令人难以察觉地打开了。我身处一间环形房子中,屋里挂着旗子,上面镶嵌着珍珠宝石。屋子中央矗立着一座巨大的佛像。佛像脸上呈现出端庄而又神圣的表情。他身上有一种我以前从没见过的安详,我心中顿时充满了神圣感。整个世界仿佛陷入了一种令人出神的静寂之中。

  一个女人从一个隐蔽的拱廊里走了出来。她穿着礼服,手里托着一件圣器,她向佛像走过去的时候,一切都变了。她随着一种古怪丽音调又不和谐的音乐和一种由木头、石头和铁器敲击出来的演奏声向前舞着。从每个门口,都有舞者走过来、他们的脸隐藏在一个个可怕的面具后面。他们在佛像周围围成一个圆圈,然后又聚成扇形,并发出了神秘的声音。突然,他们都没了,我一个人在房子里,独自面对一个酷似公牛的庞然大物。那东西蜷曲在一只铁的祭坛上,那祭坛看起来倒像个煎锅。我现在看清了,那不是什么公牛,而是个半人半牛的怪物。它的一只眼睛安静地闭着,另一只眼睛却死死盯着你,尽管显得毫无敌意。突然,那只大眼睛开始向我挤了挤,羞答答的,还很轻桃,就像在城里那些贫民区路灯下徘徊的女人。它挤着眼睛的时候,身子更蜷了,仿佛准备要进烤炉了似的。然后,它闭上那只大眼,装作睡着了的样子。它还时不时地动一动它那挤得很滑稽的大眼睛。

  我踮着脚尖,偷偷地慢慢向那可怕的怪物走过去。离那个像只平底锅的祭坛只有几英尺远的时候,我突然恐怖地发现有几簇小火苗正舔着它的底。那怪物好像动了动,挺惬意似的。它又把那只大眼睛张开又闭上,闭上又张开,那表情看起来很可笑。

  我又朝前挪了挪,现在我能感受到那些小火苗散发出的热量来了。我甚至闻到了皮肉被烧焦之后发出的焦臭味。我吓得呆若木鸡,站在那儿,一动也不敢动,脸上汗如雨下。

  那怪物突然跳了起来,前腿直立,后腿支撑着身体。我惊惧地发现它长着三个脑袋。所有的六只眼睛都睁得大大的,死死地盯住我。我呆住了,只是盯着它烧焦的那部分,那里脱落下来,露出一层象牙般又白又沿的皮。现在,它的头也开始变白了,只有它的三只鼻子和三张嘴还是红的。眼圈是蓝的,是那种钻蓝色。每个额头上都有只黑星,一闪一闪的,像真的垦星一样。

  那怪物还是用两条后腿支住地,开始唱了起来,头使劲儿向上抬着,振着鬃毛,骨碌碌地转动着六只可怕的眼睛。

  “天哪!”我用波兰语咕哝了一句,好像马上就要晕倒了。

  那支歌我越听越熟悉。那只怪物以一种超自然的能力,迅捷地从一个音域转换到另一个音域,从一个调子转到另一个调子,最后变成了那首清晰而准确无误的《星条旗永不落》。它一边唱着国歌,半人半牛怪物的美丽的皮肤由白转红,又变成蓝色。额头上的黑星星也变成金色了,它们像信号灯似的闪着。

  我的脑子跟不上这些令我手足无措的变化,好像变成了一片空白。也许,我已经晕过去了。无论如何,我知道接下来那半人半牛怪物就消失了,和那个祭坛一起。在那面漂亮的紫红色旗子上,亮起了紫红色和白色,上面镶嵌的宝石像火红色的星星似的一闪一闪,一个体态妖饶的裸体女子跳起了肚皮舞。她的肚脐眼儿有美元硬币那么大,涂成胭脂红色。她披着波斯人的头巾,带着手镯和脚镯。我在哪儿都可以一眼把她认出来,无论是光着身子还是穿着衣服。她那长长的金发,她那狂乱的野性的眼睛和她那充满肉感的嘴都在准确无误地告诉我她不是别人,正是海伦·瑞丽。如果她不是占有欲那么强的话,她如今早就该和遗弃了她的查理一起住进白宫,当上国家第一夫人了。

  我几乎没有时间再回想过去了。她和我一起被塞进一架飞机,她全身一丝不挂,浑身散发着汗味和香水味。我们又启程了——毫无疑问,是回华盛顿去。我主动把我的和服让给她,她一把推开。谢天谢地。她觉得还挺舒服的。她就坐在我对面,膝盖顶住下巴,两腿不知羞耻地叉开,抽上一只烟。我不知道总统——也就是查理看见她这个样子会怎么说。他总说她是个淫荡而又不怀好意的婊子。好了,不管怎样,我干得不错。我正把她带回华盛顿,这一点是最重要的。毫无疑问,他,查理,想离婚,尽管这只有教皇本人才能批准。

  在整个飞行过程中,她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烟,保持着她那不要脸的姿势,盯着我看,还送着媚眼儿。这一切对我来说已经太过分了,我只好闭上眼睛。

  当我睁开眼睛时,我们已经踏上白宫的台阶了。一圈警卫围着我们往里走,以掩盖总统夫人赤裸的身子。我跟在她后面,以极大的兴趣看着她缓缓地扭着屁股。如果我不知道她是谁的话,我一定会把她当作一个在明斯基跳肚皮舞的。

  白宫的门打开以后,我大吃一惊。它已经不再是我被我们伟大的共和国总统接见的那幢房子了。那是在乔治·马歇尔的家里。一只摇摇晃晃的桌子从屋子的一头伸到另一头。每个桌边都立着一个又大又重的烛台。十一个人环桌而坐,每人手里都拿着个杯子,他们使我想起杜柳德夫人做的蜡人。无须再说,他们是我们原来“兄弟共济会”集团的成员。那把空椅子显然是为我准备的。

  在桌子的一头坐着我们原来的总统,查理,在桌子的另一头坐着现任总统乔治·马歇尔。在一个手势的示意下,他们都严肃地站了起来,杯子高举着,一齐大声说:“好啊!亨利!好啊!”一边说着,他们向我们扑过来,抓住海伦的胳膊和腿,把她掀翻在桌上。查理抓住我的手,热情地一再说:“干得好,亨利,干得好!”我依次跟他们握手,对每个人都用老办法示意了一下——用食指挠手心。他们还都是老样子——我说“老样子”是因为,除了热情亲切的问候以外,他们还是那么做作,那么木呆呆的。不过,能看见他们确实挺好的。像过去一样,我想着。贝克尔,带着他的提琴盒子;乔治·吉福特和原来一样畏手畏脚的,从鼻子里哼着说话;史迪夫·希尔身材高大,粗声粗气的,总想让自己显得重要点儿;伍德罗夫、麦克格利高尔、阿尔·博格、格里姆、奥托·坎斯特和弗兰克·卡罗尔。看见弗兰克·卡罗尔我真高兴极了。他的眼睛是淡紫色的,长着浓密的眼睫毛,像女孩的眼睛似的。他说话又轻又柔,用眼睛说话比用嘴说话还多。像他这种人,要么就做舞男,要么就是神父。

  是乔治·马歇尔把我们带回现实之中。他用小木槌敲着桌子。“现在开始开会!”他又用力敲了一下,我们鱼贯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圆圈很完整,首尾相接。兄弟联盟,不屈不挠。这一切多清楚!每个人的扣子上面都用金色字母刻着同舟共济。一切都是老样子,乔治·马歇尔的妈妈从厨房里小跑着出出进进,手里是令人垂涎欲滴的食物。我不自觉地盯住她宽宽的脊背。

  这次聚会只有一件令人不开心的事。就是查理·瑞丽,查理的妻子,那时候,她站在桌子中央,还是那么不要脸,嘴里叼着烟,等着别人让她开口。可是,更令我奇怪不安的是谁也不理她。我朝查理那边望去,看看他怎么办。他好像连丝毫不快的感觉也没有,无动于衷地,举止跟他当美国总统时没什么两样。

  乔治·马歇尔的声音响了起来。“在宣读会议记录之前,”他说,“我想向各位介绍一位我们俱乐部的新成员。她是我们这儿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女会员。如果我必须坦白的话,我可以说她是一位真正的女士。你们中的一些人可能认识她,不管怎么样,我知道查理肯定认识。”他迅速朝我们这边看了一眼,想笑一笑,可很快就往别处望去了。“这次会议很重要。我希望诸位明白这一点。亨利刚从东京打了个来回——在此我还不想说他干什么去了,在这次会议结束之前,顺便提一句,这次会议是秘密召开的,我想让诸位把我们为他准备好的小小的奖状拿出来。他出色地完成了一件很危险的使命。……现在,在我们讨论下周六晚上在吉福特家举行的啤酒晚会之前,我想先请这位女士(说到这儿,他会意地朝她看了一眼,笑了笑)露一手儿。我猜不用我说,你们都知道那就是著名的库茨。她是为麦卡度准备的——不过,她可以给我们表演一下。你们注意一下,她什么也没穿,一丝不挂。在她开始之前,我想提醒诸位——我希望你们看的时候要正派体面。我和亨利安排了这场表演,是为了提高大家对俱乐部活动的兴趣。上几次会议让人感到非常失望,我们真正的俱乐部精神仿佛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次会议是特地为重新找回我们兄弟以前的那种精神而开的……”

  说到这儿,他用小木槌连破三下,厨房里的录音机开始唱起了圣路易丝·布鲁斯。“每个人都快乐吗?”他轻声问。“好吧,海伦开始吧!记住,别不好意思!”

  烛台被抬到靠墙的柜子上,只有两支蜡烛没熄灭。海伦开始以古代人的方式又扭又摆的。在另一面墙上,她的动作被夸张地映了出来。她跳的是一种日本式肚皮舞,有人也许会说,她从孩提时代就开始学了。她身上的每块肌肉都任她控制,甚至她脸上的肌肉她也可以用非凡的技巧调动起来。我们十二个人中没有一个人动一动,我们坐在那儿,身如木雕,眼睛随着她每一个细小的动作转着,我们知道,那每一个动作都有其自己的意义。舞跳完了,乔治·吉福特倒在椅子上昏了过去。海伦从椅子上跳下来,跑进了厨房。乔治·马歇尔使劲地用小木槌敲着桌子。“把他拉到走廊上去,”他命令道,“把他的头浸到水桶里。快!”这话引起了一片抱怨和咆哮。“坐回自己的位置上去!”乔治·马歇尔大声说。“这只是个开始,把衬衫穿好,马上会有人给你治的。顺便说一下,谁的肌肉还在痉挛,可以说一声到外面去喝点儿什么。”

  只有乔治和我没站起身来,别人都退了出来。

  “你瞧我们遇到困难了。”乔治·马歇尔以一种极端绝望的口气说。“无论我们做什么都没用,我要解散俱乐部,我想在会议记录里合法地写进去。”

  “上帝!”我请求道,“别那么做!毕竟,他们只是人啊。”

  “这就是我们失误的地方。”乔治·马歇尔说,“他们都很精,他们应该知道得更清楚。上一次,我们连法定人数都没到。”

  “你那句‘他们应该知道得更清楚’是什么意思?”

  “外交礼仪要求你不能动,他们有九个人肌肉痉挛,第十个人晕了过去,我们该怎么办呢?”

  “你是不是有点儿太狠了?”

  “我必须如此,亨利。我们不能老是惯着他们。”

  “都一样,我觉得……”

  “听着,亨利,”他开始说话速度加快,声音压得越来越低。“除了查理之外,没人知道你到东京干什么去了。你干得不错,他们什么都不知道。这只不过是我往他们眼里揉进去的一颗小沙子。会议结束之后,查理、你和我带着海伦再去好好地乐一乐。我可不想让他们失去控制,要不,他们会把她弄死的。”他狡黠地朝我挤挤眼……“让她好好洗一洗……加点儿明矾……你知道……我母亲正给她按摩呢。看!”他弯下腰从桌子底下拿出来一样东西。“看见了吗?”那是一个充满了水的巨大的橡胶阴茎。他捏了捏。“明白了吗?那是为查理准备的,什么也别说,这可是个新闻。做总统真没劲,他有一年多没干那事了。这里的水足够了。”他下流地晃了晃那个橡胶阴茎……“足够让她把小便从耳朵、眼睛和鼻子里流出来了。”

  “这挺有趣的,亨利。我母亲见过一次,不过,她不会说出去的。我告诉过你一次,你可得记住。”

  然后,他又说了些让我目瞪口呆的事。他看起来根本不像是乔治·马歇尔。“听着,亨利,”他说,“就在你那条街上,那个印度人喜欢看女人弯下腰以后垂下来的乳房和大腿。”

  他又朝我挤挤眼睛,吓了我一大跳。“你懂了吗?亨利?正如我刚才说的,那股旧的推动力已不再处处存在了。我们得去寻找新的血液,你和我也交往了这么多年了。我们不可能再以同样的热情来玩那些过时的把戏了。战争一开始,我就要去参加炮兵。”

  “什么战争,乔治?”

  他回答说:“对我来说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就是打仗嘛。”

  这时候,另外几个人都回来了。我这辈子从来没见过如此憔悴、如此精疲力竭的人。“他是对的,”我想,“我们得去寻找新鲜血液了。”

  他们很安静地各回原位坐好,头像枯萎的花似的耷拉下来。有几个人一副精神恍惚的样子,她妈的这帮人真够丢人现眼的。

  小木槌又敲了几下,会议继续进行。“那些清醒过来的人注意!”乔治·马歇尔用一种严厉而又断然的口气说,“你们曾经称你们自己为‘沉思者’。你们聚在一起,建立了一个属于你们的领地,著名的薛西斯协会。你们现在已经不够格再做这个社团的成员了。你们已经蜕化变质了,过一会儿,我将举手表决一下,解散这个组织。可是,首先,我有事要和原总统查理说一说。”说到这儿,他不怀好意地用小木槌敲了几下桌子。“你头脑是清醒的吗?你这只可怜的癞蛤蟆,我正和你说话呢。坐直了!把扣子扣好!现在,听着……考虑到你任职期间人民对你的反响,我将把你送回白宫再任职四年,如果你被选上的话。会议一结束,我就让你穿上你的燕尾服和条纹裤,然后快滚!说话留神点儿,没人把你当傻子。你降职了,被开除了,你丧失了你的信誉。”说到这儿,他向我转过头来。“怎么样,亨利?都是照上帝的意思办的。”他压低声音,又飞快地说了起来,”这都是为了你,一个特别的……男人从不会改变他的最后目标。它或早或晚都会回到无知无觉的状态。”他说着,站起身来,拉着我。我们进了厨房,迎面吹来一阵烟幕。“亨利,我刚才说过,我们让他们吃一惊。”说着,他煽了煽烟。在厨房桌子的另一头坐着莫娜和那个我在相片上见过的长发神秘人物。

  “这是怎么回事?”我问。

  “你太太和她的朋友。”

  “海伦在哪儿?”

  “回东京了。她俩是代替品。”他用胳膊肘推了我一下,圆滑地挤了下眼睛。

  “克罗姆韦尔一会儿就来。”他说,“你可得谢谢他。”

  莫娜和她的情人正忙着打纸牌,连看也没看我们一眼。她们好像玩得挺欢的,那个蓄长发的陌生人是双重关节,她留着漂亮的小胡子,结实的乳房,穿着紫罗兰色裤子,梳着两条金色大辫子。指尖长得很怪,她俩过一会儿就用针刺一下对方。

  “不错的一对儿,”我评论着,“她们是从海玛贝特来的吧?”

  “把这留给克罗姆韦尔,”乔治·马歇尔说,“他把什么都安排好了。”

  他话音未落,门上有人敲了一下。

  “他来了。”乔治·马歇尔说,“他总是很准时。”

  门悄声地开了。进来了一个头上裹着血迹斑斑的绷带的人,这根本不是克罗姆韦尔,’而是疯子谢尔登。我尖叫一声,晕了过去。

  我醒过来的时候,谢尔登正坐在桌子旁边玩牌呢。他已经把绷带拆下来了,血从他后脑勺的一个小黑洞往外一滴一滴地淌着,从他雪白的衬衣领子流到背上。

  我觉得我又要晕过去了。可是乔治·马歇尔感觉到了我的狼狈样子,迅速从他西装背心口袋里掏出个小玻璃塞,把它塞进枪洞里,血不流了。谢尔登开始高兴地吹着口哨。那是首波兰摇篮曲。他时不时地跺着地板打拍子,他还常哼几个音节,那么轻柔,好像他是个怀里抱着婴儿的妈妈似的。他又吹口哨又呼歌之后,又开始唱犹太圣歌,前后摇着脑袋,用假声悲哀地唱着,呜咽着,哭泣着,祈祷着。他还用令人惊愕的男低音有力地唱着。这样持续了好一会儿,他像着了魔似的。突然,他变了个样子,赋予他的声音以金属般的音色,好像他的肺是用金属做成的似的。他现在是用印地语在唱、醉醺醺的调子里充满了血淋淋的誓言和猥亵的诅咒。“Die Hutzulies,farbrent Soln sei wern…… Die Merder, geharget soln sei wern…… Die Gozlonem,unzinden soln sei sich……”他的声音越唱越高,尖锐刺耳。“Fonie—ganef,a miese meshine of sei!”一边唱着,还一边尖叫着,唾沫四溅。他站起身来,开始像个伊斯兰教托体僧那样转起圈来。“Cossaken!Cossaken!”他重复了一遍又一遍,跺着脚,一股鲜血从嘴里流了出来。他的动作稍微慢了下来,把手伸进裤子后面的兜里,拿出一把象牙柄小刀。现在,他越转越快,嘴里还不停地尖叫着“Cossaken!Hutzulies!GO-zlonem!Merder!Fonie—Ganef!”他不断地拿小刀刺自己,刺在胳膊上、腿上、肚子上、眼睛上、鼻子上、耳朵上、嘴里,直至他全身血肉模糊。突然,他停了下来,卡住那两个女人的喉咙,使劲儿把她们的头撞在一起,一次又一次,好像她俩的头只不过是两只椰子而已。接着,他解开衬衣扣子,举起警笛,使劲吹了起来,那声音把墙上的灰都震了下来。听到这声音,爱克塞斯剧团的另外十个人涌向门口。他们正要穿过门洞的时候,谢尔登一把抓起手枪,把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射倒了,嘴里还兀自尖叫着……

  只有乔治和我还活着,还在喘气儿。我都吓瘫了,一步也挪不动。我们站在那儿,背靠着墙,心想:这下该轮到我们了。谢尔登跨过地上的尸体,好像它们只不过是伐倒的木头似的。他慢慢朝我们走过来,举着枪,用左手解着裤子扣子。“你们这群讨厌的狗!”他用波兰语说着,“这是你们祈祷的最后机会了。在我把尿撒到你们头上的时候,赶快祈祷吧!但愿我尿出来的血会灼烂你们的心!现在,叫你们的教皇、你们的圣母玛丽亚吧!叫那个骗子耶稣基督吧!你们早该发臭了,该死的异教徒!放你妈的屁吧!”他那血红的尿浇在我们身上,像硫酸一样灼伤了我们的皮肤。他刚一尿完,就砰地朝乔治·马歇尔放了一枪,尸体像一堆粪似的倒在了地上。

  我举起双手,大声叫,“停!”,但是谢尔登已经开了枪。我倒向地上的时候,开始像马一样嘶叫起来。我看见他抬起了脚,接着他朝我脸上踢了一脚。我翻了个身,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这只不过是个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