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里柯克
自杀这种事儿是不应该干的,除非经过了深思熟虑。它经常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有时带给别人的痛苦比带给自杀者的还多。
我并不是说自杀一无是处,通常它也是有其可取之处的。无论是谁,在听了某种类型的音乐,读了某些种类的诗歌,或是领教了六角手风琴上的某种演奏之后,都会觉得有些生命真不该继续下去,觉得甚至连自杀都有其光明美好的一面。
但是以爱情为借口自杀,充其量也只是一种非常值得怀疑的试验而已。我知道,我的这一看法与大多数死心塌地的痴情人的看法截然相反,他们只要受那么一丁点儿刺激便会自杀,仿佛这是终止他们那本来就不该开始的生命的唯一荣耀的方式似的。
我完全同意,这种殉情之举有其自身的魅力,足以令人激动万分,痴迷不已。而且我还承认,为了让一个姑娘意识到一个被她伤透心的人的价值,没有什么比殉情更妙的了。当这个伤心的人托起即将永远终止他的心跳的半品脱氢氰酸,在壮烈殉情的同时喃喃说出对她的原谅的时候,人世间还有什么比这更感人的呢?
撇开殉情的一般价值不谈,我想情场以外的人是没有几个知道五个星期自杀四次的滋味的。
然而玛丽波莎兑换银行的帕普金先生所经历的正是这类事情。
自从和赞娜·佩帕莱相识那时起,他就已意识到他对她的爱是毫无希望的。她大漂亮了,他配不上他;她人太好了,他也配不上她;她的父亲憎恨他,她的母亲又瞧不起他;他本人的薪水太少了,而他父亲的钱却太多了。
除了以上所说,要是再进一步了解的话,那你就会理解帕普金的第一次自杀了。有一天晚上他去法官家,发现竟有一位诗人在那儿给赞娜背诗歌。那家伙和通常的诗人没什么两样,长着一张公驴似的一本正经的脸,头发平直地梳向两边,两只眼睛像两滴浑浊的糖浆似的。我不知道他是怎么上那儿去的——也许是从城里来的吧——反正那个八月之夜他呆在佩帕莱家的游廊里。他在背诵诗歌——不是丁尼生的,就是雪莱的,要不就是他自己的,谁也说不准——赞娜坐在他旁边,双手握在一起;诺拉·盖拉格尔也在场,她正在看着夜幕;乔丝琳·周恩也在,她正凝视着无限的夜空神游万里,另外还有一个又矮又胖的小女人,她脑袋歪向一边,正在看着诗人哩——总之,就是这样一群人。
我不知道诗人们到底有什么魅力能这样吸引女人们。但每一个人都知道,一个诗人只需坐下来,双手像拉锯似的在空中比划,同时用深沉傻气的声音背诗文,所有的女人便会对他如痴如狂。男人们鄙视他,胆子够大的话,早就把他踢出走廊了。女人们却恰恰相反,她们为他着迷得简直要发狂。
帕普金郁闷不乐地坐在那儿听那个诗人背诵勃朗宁的诗,他意识到在场的人除了他谁都懂。他能看出赞娜在盯着诗人看,仿佛正在捕捉每一个音节似的(的确如此,她需要这样)。他忍受了大约只十五分钟,然后从游廊的一边溜开,连“晚安”都没说一声就无影无踪了。
他径直沿奥内达街然后又沿主大街拼命往前冲。他的心里只有一个目标——自杀。他径直奔往位于大拐角的吉姆·艾略特药店,准备买一瓶氯仿喝下去,当场死在那里。
沿大街走的时候,一切在他的心里是那么真切,连最微小的细节他都可以描摹出来。他甚至能看见第二天的报纸上用大号铅字排出的通栏标题:
惊人的自杀
彼得·帕普金服毒身亡
他或许希望这一事件能导致一次公众调查,那么有关勃朗宁诗歌的问题以及允许这种诗歌广泛流传是否正当的问题,会在各家报纸上披露出来并得到彻底论证。
想着这一切,帕普金不知不觉已来到大拐角处。
在温暖的八月之夜,如你所知,玛丽波莎的药店灯火通明。在半个街区以外,你就能听到汽水机里汽水发出的嘶嘶声了。店子里挤满顾客,人太多了——有男孩,有女孩,还有老人——大家都在喝菝葜汽水,吃巧克力冰淇淋,喝柠檬酸以及其他用长麦管喝的起泡沫的饮料。大家笑得那么开心,谈得那么热烈,那热闹劲儿真是见所未见。姑娘们都穿着浅色衣服,有白色的,有淡红色的,还有剑桥蓝的。汽水机外壳是大理石白的,装着一个个银色的龙头,在不断发出嘶嘶声和哗啦声。吉姆·艾略特和他的助手穿着带红色天竺葵图案的白外套。那场面要多开心有多开心。
说到真正的欢快和生活之乐,巴黎剧院的门厅当然是很好的写照,然而和玛丽波莎的艾略特药店内的情景相比,它恐怕要逊色几分了。
这天晚上药店里的人特别多,因为恰好是星期六,这意味着所有的旅馆都提前关门,当然史密斯旅馆除外。由于所有的旅馆都关门了,所有的人都来到了药店,像鱼似的大喝特喝。这只说明当地居民的酒类选择自主权和禁酒运动之类的愚蠢可笑。唉,假如你把旅馆都关闭起来,那岂不是赶着人们去喝汽水之类吗?再说可喝的东西比以往多得多,不仅有男人们喝的,还有供姑娘们、小伙子们和孩子们喝的。我见过几个要抱起来才能坐到艾略特药店的高凳子上去的小家伙,他们正捧着大大的高脚杯拼命喝柠檬汽水,那么大的量简直足以把他们胀死——他们都是他们自己的父亲带到那儿去的,这是为什么呢?就因为所有旅馆的酒吧全关门了。
满以为只要禁绝威士忌和白兰地就可以阻止人们狂饮滥喝,这样想有什么用呢?唯一的结果就是迫使他们去喝柠檬酸、菝葜汽水、樱桃止咳露、提神药酒以及其他他们以前决不会沾一点的东西。因此,从长远来看,他们喝得比以前更多了。问题在于:你无法阻止别人寻求痛快,无论怎么努力都办不到。假如不能通过陈啤酒和白兰地来取乐,那他们就喝白汽水或柠檬汽水来过瘾,于是整个令人沮丧的禁酒阴谋也就破产了,能怎么着呢?
不过我想要说的只是,玛丽波莎的艾略特药店在星期六晚上是全世界最快乐最明亮的地方。
请想象一下,到这么一个地方去自杀多可笑啊!
请想象一下,走到汽水机跟前,买五分钱的氯仿加汽水!唉,怎么说得出口呢?
帕普金当时的感觉就是这样。你瞧,他刚一走进店,就有人在和他打招呼了:“哈罗,佩特!”另外还有一两个人在叫他:“哈罗,帕普!”有人问他:“近来怎么样?”还有人说:“最近混得如何?”等等。你会发现,这些人由于或多或少都喝过了,因此自然而然感到非常畅快。
结果帕普金没有买氯仿,而是走到放汽水机的柜台前,要了一杯对有樱桃汽水的含澳人造矿泉水,接着他又喝了一杯碳酸矿泉水,然后他又喝了两杯柠檬矿泉水和一杯含澳矿泉水。
我不知道你是否清楚含溴矿泉水对人的精神会产生什么作用。
反正喝了这种东西后你要自杀就难了。
你办不到。
你感到非常舒畅。
总之,在人造矿泉水、辉煌的灯光和靓丽的姑娘们的共同作用下,郁闷和气恼被一扫而光了,帕普金开始感到一身畅快,精神大振。他才不在乎世界上有多少勃朗宁哩,让他们滚蛋吧——至于说那个诗人,他算什么东西?让他见鬼去吧!诗歌是什么玩意儿呢,呃?——不过是些蹩脚的押韵而已。
于是,信不信由你,大约十分钟以后彼得·帕普金又离开了药店,径直朝佩帕莱府奔去。管他有诗人没诗人,最得要领的是,他带去了从文略特店子里买的三大块冰淇淋——每一块都分绿色、粉红和褐色的三层。他刚好在勃朗宁的诗句越来越乏味的时候赶回了游廊。由于喝了人造含澳矿泉水,他此时头脑还怪兴奋的。当他拿出冰淇淋的时候,赞娜喜出望外,马上跑去拿盘子和匙子。帕普金跟过去帮她,他们俩一起把匙子之类拿了出来。他们笑得那么开心,那快乐无比的狂劲儿令人啧啧称奇。要知道,姑娘们才不需要喝什么人造含溴矿泉水哩。她们体内时时刻刻都饱含着这种东西。
至于那个诗人嘛,赞娜告诉帕普金说诗人已结婚,那个歪斜着脑袋的矮胖的小女人就是他妻子,你能想象出这时候帕普金心情如何吗?
他们于是吃了冰淇淋,那个诗人吃得最多——成桶成桶地吃才过瘾哩!大凡诗人们都有这种胃口,他们需要这样吃。吃完之后,诗人背诵了几段他自己的诗,帕普金发现自己错看他了,因为他的诗句确实漂亮极了。是一流的佳作。那天晚上帕普金兴高采烈地回了家,把氯仿忘到了九霄云外,结果他没有自杀。但像所有堕入情网的人一样,他还是为此付出了代价。
我没有必要详尽地介绍帕普金先生后来的几次自杀了。因为它们的动机和方式与前面讲的基本相同。
有时候,他会在半夜里走出卧室,到楼下的银行办公室去拿他那支防范不测用的左轮手枪,准备用它来了结良己的一生。他能看见第二天的报纸以下面的通栏大标题报道此事:
年轻有为的银行职员饮弹身亡
脑浆涂地
但用枪射穿脑袋响声太大,怪嘈杂的,帕普金很快发觉只有特种脑袋才受得了那种吵闹。因此他往往会在半夜过后蹑手蹑脚走回去把枪放回原处,同时决定改成投河自尽。然而,每一次走到奥莎威皮河上的特雷斯托桥上,他都发现在那儿投河很不合适——桥太高,水太急太黑,激流太令人毛骨悚然——一句话,根本不是投河自杀的理想场所。
他意识到卧轨自杀要好得多,只需在铁路边等着,待到一列快车开来时往轮子底下一钻,就一了百了啦。然而,尽管帕普金经常抱着这种想法等待列车开来,但是他始终没找到那对适合他的轮子。再说,要区分出到底是一列快车还是一列高速货车也实在是难。
我本来不想多说这些自杀未遂的事儿。我之所以还是要说,是因为其中的一个自杀企图最终使彼得·帕普金成了英雄,从而为他和赞娜·佩帕莱那错综复杂的爱情纠葛彻底解决了问题。此事纯属偶然,它使帕普金卷入一桩最难侦破的银行奇案并成了其中的中心人物。这一案件使不少足智多谋的最优秀的法律人才束手无策,尽管他们在国内属于这一最富于挑战性的行业中的佼佼者。
事情发生在一天夜里,帕普金决定到楼下的银行办公室去拿他那支左轮手枪,看能不能用它把脑浆打出来。正是在这个晚上,消防队员们开了一个舞会,赞娜和城里来的一个陌生人跳起了四次舞——那小子在大学读四年级,天南地北什么都知道。帕普金实在感到忍无可忍。那天晚上马洛里·汤普金斯外出了,帕普金回来时银行大楼里只有他孤孤单单一个人,看守人吉里斯住在大楼后面加建的小屋里。
他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埋头沉思了好几个小时。有那么两三次他拿起了一本书——后来他清楚地记得那是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他试图读下去,可是又感到它毫无意义,琐碎极了。然后,出于一时冲动,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摸着黑走下楼梯,朝银行的办公室走去,准备拿起那支左轮手枪当场把自己干掉,让人们第二天早上发现他的尸体横躺在地板上!
那时候夜已深而又深,空荡荡的银行大楼像死一般寂静。帕普金能听见楼梯在他脚下吱嘎作响。正当他往下走的时候,他觉得他听到了另一种声音,像是开门或关门的声音。不过,听上去不像通常那种清脆的关门声,而是一种低沉发问的声音,好像有人在地下室里关保险箱的铁门似的。帕普金打住脚步,站在原地听了片刻,他的心怦怦直跳。然后他灵机一动,脱掉拖鞋,悄无声息进了一楼的办公室,从他那张出纳桌里取出了那支左轮手枪。他紧握着手枪,凝神屏气地听后楼梯上和地下库房内有什么动静。
我该先解释一下,玛丽波莎汇兑银行的办公室都在一楼,与街面平齐。一楼下面是地下室,地下室分成很多低矮黑暗的小间,地上铺着石板。这些小房间里放着好多不用的办公桌和箱子,箱子里则装着一捆捆的旧账本之类。银行的金库正好在其中某个小间里,值此秋收时节——粮食收割和买卖季节——金库保管着一捆一捆的钞票,少则五十元一扎,大则十万元一捆。除了外面街灯的阴暗反光,金库里没有任何亮光。昏暗的反光斑斑驳驳,滞留在库房内的石地板上。
我想,当彼得·帕普金紧握手枪,站在银行的办公室里严阵以待的时候,他一定把他当初来这里时想达到的伤心目标忘得一干二净了。此时此刻,什么英雄呀、风流韵事呀,他统统忘到脑后去了。他的整个心身都在警戒着——深夜的死寂更是绷紧了他的每一根神经——他全神贯注,提心吊胆留意着他从银行的地下室和后楼梯听到的各种声音。
片刻之间,帕普金明白了形势的严峻,那就像白纸黑字一样清清楚楚,毫不含糊。他忘记了当不当英雄之类,只知道银行的地下室里存有六万元巨款,而他每年拿八百元钱正是为了看守它的。
彼得·帕普金只穿着袜子站在那儿,他竖着耳朵捕捉各种声音。在穿过窗户照进来的昏光之中,他的脸色一片死白。他的心脏像锤子一样在狠狠地敲他的肋骨,但在他那颗猛烈跳荡的心脏里,涌流的是大英帝国的四代忠臣的热血。强盗要想从玛丽波莎银行抢走那六万元的巨款,他必须先跨过银行出纳员彼得·帕普金的尸体。”
帕普金沿着楼梯而下,朝地下室里银行金库所在的那个房间走去,他脚步稳健有力,和他的祖先们当年在阅兵场上的步伐一模一样。要是他知道就好了,正当他走下金库前面的楼梯的时候。另外有一个人正猫在后楼梯边的通道的阴暗处。这个人也手握左轮枪,而且,不管是不是罪犯,他的脸部表情也和帕普金的一样勇敢。当他听见出纳员在楼梯上的脚步声时,他侧过身子,一声不响地在门口的阴暗处等待着。
确实没有必要唠叨所有这些细节,它们唯一有趣之处是可以让我们看到,一个穿着灯芯绒吸烟服、只穿袜子没穿鞋的银行出纳员怎么有时居然也能变成英雄,成为玛丽波莎的姑娘们所梦想的那种非凡人物。
所有那一切一定是发生在夜间三点钟左右。看守员吉里斯后来的证词证明了这一点。第一次听到响声的时候他看了一下表,他注意到是两点半,他知道他的表三天前慢了三刻钟,后来又走快了,一慢一快相抵,想必是三点钟。吉里斯听到银行里有脚步声,便拿起手枪下楼去了地下室,当时的确切时间在后来的法庭盘问调查中颇有价值。
不过不用着急,还是听我慢慢道来。帕普金来到银行的保险柜前,在它前面跪了下来,在黑暗中摸索着被砸的锁。正当他跪着的时候,他听见背后有响动,他跪着转过身去,看见那个窃贼躲在过道的半明半暗处,手里的枪闪着亮光。接下来就是瞬息之间的事儿了。帕普金听到一个声音,是他自己的声音,但听上去是那么陌生、空洞,那声音喊道:“放下枪,否则我开枪了!”正当他举起左轮手枪的时候,他眼前闪过一团眩目的火光,随即彼德·帕普金——玛丽波莎银行的助理出纳员——往前一倾,倒在了地板上,不省人事了。
讲到上面的地方,当然,我应该结束一章甚至一部书的故事了,或者至少该用沙袋敲敲读者的脑袋,迫使他停下来并且想一想。公平一点说,我们应该就此打住,从一数到一百调剂一下,或是起身到街上去散散步,要不就是在脑海里自己描绘一下现场的情景:彼得·帕普金躺在银行的地板上,一动不动的,双臂伸向两边,左轮手枪仍紧紧地抓在手里。但我还是没法打住,忍不住要继续讲下去。
第二天早上七点半的时候,汇兑银行的助理出纳员彼得·帕普金在银行大楼的地下金库被劫匪枪杀的消息传遍了玛丽波莎镇。另外有消息说,银行看守员吉里斯也在楼梯脚被枪杀了,劫匪抢走了五万元现钞,现已逃之夭夭。还有人说,劫匪在人行道上留下了一行血迹,警局方面带着警犬到镇子北边的大沼泽追踪去了。
以上所说——请注意,这一点很重要——只是人们七点半时知道的案情。当然,随着时针的转动,人们了解到的案情越来越多。八点钟的时候,人们得知帕普金没有死。不过肺部受了重伤。到八点半的时候,又得知他不是被打中肺部,但子弹打穿了他胸骨下方的凹进处。
九点正又得知帕普金的心窝安然无恙,但子弹打中了他的右耳并把它整个儿给打飞了。最后得知他的耳朵没有真的被打掉,也就是说,子弹没有一点不剩地刮掉他的耳朵,但擦伤了他的头部,把他给震懵了,假如子弹再往左偏那么一两英寸,那它就打中他的脑髓了。当然,从公众的兴趣来说,这已和被枪杀没什么区别了。
的确,到九点钟的时候,人们在街上已看到帕普金本人。他头上斜扎着一条大大的绷带,在指点着劫匪的去向。再说银行看守员吉里斯,到八点时也弄清楚了,他也没有死。据说他的脑袋被打穿了,至于伤势是否严重纯粹只是猜测。事实上,到十点钟的时候,人们得知劫匪的第二颗子弹只在看守员的头上擦了一下,据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他的脑袋和案发之前没什么区别。在此我得补充一句,原先关于血迹,沼泽和警犬的传闻是不确凿的。那红色的污迹有可能是血迹,但是当那些斑斑点点延伸到奈特利肉铺的地窖时,好像又变成糖浆了。不过对此仍有争议,有人说很可能劫匪非常狡猾,在血迹上倒了糖浆。
另外人们也想起来了,玛丽波莎根本就没有警犬,尽管其他种类的狗应有尽有。
因此,你瞧,到十点钟的时候,整个案件便变成了一桩无法侦破的迷案,而且从此以后将永远是悬案一桩了。
并不是说证据不足。除了帕普金本人的案情陈述,还有吉里斯的陈述,另外还有晚上听见枪声并看见那个劫匪(有人说是一帮劫匪)跑过街道(有人说是走过去的)的所有人的陈述。显而易见,劫匪在销声匿迹之前跑遍了玛丽波莎半数以上的街道。
但帕普金和吉里斯的陈述已足以说明问题。帕普金说他听见银行里有响动,便及时赶到了地下室,刚好发现劫匪蹲伏在过道里,那家伙个头很大,样子很凶,穿着一件厚重的外套。吉里斯的说法与此吻合,他也是在同一时刻听到了声音,只不过他开头把劫匪描绘成了一个又矮又瘦的家伙(不过,即使是在黑暗中,他样子也够凶恶的),穿着一件短夹克,但后来经过仔细回想,吉里斯意识到他开头把罪犯的个头给弄错了,他说罪犯的个头可能比帕普金说的还要大。吉里斯朝歹徒开了枪,帕普金先生恰好也是在同一时间开的枪。
除了上述情况,剩下的全是谜团了,根本没法看清,没法猜透。
十一点的时候,城里的侦探在银行的头头的邀请下来到了镇上。
我真希望在那两个侦探在玛丽波莎东奔西走的时候,你能见见他们的派头——他们仪表堂堂,神情严肃,谁都猜不透他们的心思。看样子他们好像凭本能不动声色就把整个镇子摸透了。他们一声不响地去了史密斯旅馆,好像事先根本没打算上那儿去似的。他们站在吧台旁边。留心听人们的片言只语——你知道侦探们是怎样干活儿的,偶尔他们会允许旁边的一两个人——或许是他们的同党——给他们买一杯喝的,从他们喝的神情你可以看出他们仍然没有停止捕捉各种可能的线索。一旦发现有哪怕是一丁点儿线索,无论是在史密斯旅馆,还是在玛丽波莎饭店,或是在大陆旅馆,他们都会风驰电掣般地追过去。
看一看他们那一天在镇子上下走动的情景——一言不发,作风严肃,冷静沉着——你就会感到他们那奇怪而危险的职业有多了不起了。他们整天都在镇上侦察,但外表却一点不动声色,让你根本意识不到他们是在履行其职责。他们一起在史密斯旅馆的餐厅里吃了晚饭,总共在那儿耗了一个半小时,为的是不让其他人嗅出他们的动机来。然后,当其他客人已走得差不多了的时候,他们又在酒吧后面向史密斯先生打探情况,以免受其他人干扰。史密斯先生好像马上就和他们热乎上了。他们与他个头一样,或相差无几。再说,旅馆老板和侦探之间素来是趣味相投的,他们都具有同一种高深莫测的缄默,而且都对公众的弱点了如指掌却心照不宣。
再说,史密斯先生对侦探们大有用处。“伙计们,”他说,“我不太好太露骨地问深更半夜都有些什么人还没归家,在这个镇子上那是行不通的。”
当那两个伟大的高手最终乘五点三十的火车回城的时候,很难说他们那神气十足、难以猜透的神色后面是否翻腾着一个线索的漩涡。
但是,假如那两个侦探算得上英雄的话,那么帕普金算什么呢?请想象一下,帕普金头上扎着绷带,站在银行门口,正在谈论著半夜劫案,脸上带着只有英雄才配有的故意做出来的谦逊。
我不知道你是否曾当过英雄,除了纯粹的欢乐,世界上再也没有可与当英雄相比的了。像帕普金这么个人,他从来都认为自己一无是处,这下子却突然变成了英雄,成了可以和拿破仑·波拿巴,约翰·梅纳德和轻骑兵突击队员相提并论的人物——噢,那感觉真是太棒了。现在,帕普金成了一名勇士,他自己清楚这一点而且因此获得了英雄所有的谦逊本色。事实上,我相信有人听见他说,他只不过是尽了一点自己的职责,他所做的事情别的人也会做的。然而当有人说“没错,是那么回事儿”的时候,帕普金投去默默的一瞥,这是受到伤害的英雄的默默的目光,其痛苦程度无法用语言形容。
要是帕普金知道整个下午城里的报纸都在报道说他已以身殉职,他或许会感到更大的满足。
那天下午,玛丽波莎法庭进行了开庭审讯——开庭的目的是对已死的劫匪进行调查——尽管他们还没找到尸体——看着他们让证人们排成一排,对他们反复进行盘问,真是太有意思了。到庭的有玛丽波莎一流的刑事律师尼文斯等,还有以佩帕莱法官为首的诸位法官大人,他们在对各位证人的盘问中所显示出来的机敏与狡黠,令你从内心里惊讶不已。
他们首先传讯的是银行经理亨利·穆林斯,让他在证人席上呆了一个半小时。那激动人心的场面使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全场鸦雀无声,假使有一根大头针跌落到地上,你都能听得一清二楚。首先是尼文斯开始盘问。
“你叫什么名字?”他说。
“亨利·奥古斯托斯·穆林斯。”
“干什么的?”
“汇兑银行经理。”
“什么时候出生?”
“1869年12月30日。”
然后,尼文斯站在那儿一声不吭地看着穆林斯。你可以看出来,在接着问下一个问题之前,他正在深深地思考。
“你在哪儿上的学?”
穆林斯回答得很爽快:“家乡的中学。”尼文斯又想了一会儿,然后问道:
“那所学校有多少个男生?”
“大约六十个。”
“有多少教师?”
“大约三个。”
此后尼文斯停顿了好长一阵子,好像正在琢磨和消化那些证词似的,但最后他终于又想到了一点,他问道:
“我知道昨天晚上你不在银行大楼。你上哪儿去了?”
“在湖上打野鸭。”
穆林斯此言一出,全场一片骚动,你要是能看看当时的激动场面多好啊。法官在椅子上往前一倾,迫不及待地问道:
“打着了吗,哈里?”
“那还用说,”穆林斯说,“打了大约六只。”
“你在哪儿找到它们的?什么?在河那边长野稻子的沼泽地里?不会吧!你是在它们歇着的时候还是飞的时候打到的?”
所有这些问题像连珠炮似的从法官席上轰向证人。事实上,人们从法庭上得知这个季节的第一批野鸭已在奥莎威匹河的沼泽出现,正是由于这一缘故,法庭的审讯在下午还没过完四分之一的时候就草草收场了。法庭里的人一走完,穆林斯、乔治·达夫和一半左右的证人便都扛着猎枪打野鸭去了。
我恐怕得立即交代一下:玛丽波莎银行的抢劫案始终没有真相大白,水落石出。有关方面逮捕了一些人——主要是流浪汉和形迹可疑者——但始终没有证据证明这些人抢了银行。在密西纳巴县的另一端,离玛丽波莎二十英里的地方,有一个人被捕了。他不仅长得和人们对劫犯的描述完全相像,而且还有一条木假腿。在玛丽波莎这类地方,一条腿的流浪汉总是会招来怀疑的,无论何时发生抢劫案或凶杀案,首先被抓起来充数的便是他们。
从来没有人知道银行里到底丢了多少钱。有人说丢了一万,有人说不止这个数。银行方面——无疑是出于维护声誉考虑——则声称劫匪枉费了心机,金库里的钱分文未丢。
但所有这一切对帕普金先生的走运来说都无关紧要。好运气和坏运气一样,从来都不是稀稀落落降临到一个人头上的。在那神奇的一天,喜事接二连三地落到了帕普金头上。上午,他成了英雄。在法庭的听证会上,佩帕莱法官当众对他说他的英勇举动完全可以载入德肯色区开拓者编年史,而且法官还请他上家里去吃晚饭。下午五点,他收到银行总部的电报,电报说他的年薪已提高到一千元,于是他不仅是一个英雄,而且还成了一个有资格结婚的人。下午六点,他开始出发去法官家里,他已下定了决心,鼓足了勇气,决心迈出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步。
他已打定主意。
他准备做一件大事儿,这种事儿以前即使有人干过也是很少的。他要向赞娜·佩帕莱求婚。在玛丽波莎,这一步是很少有人敢于问津的。爱的历程通常都是按部就班,从打网球到跳舞到滑雪顺其自然向前发展的,最后纯粹是由于环境使然两颗心才顺理成章地达到默契合一的境界。直截了当地求婚让人觉得太自命不凡,太不自然了,只有书本里的人们才会那样做。
但帕普金却觉得,普通人不敢去做的事情,英雄是有资格去试试的。他会向赞娜求婚,而且还不止这样,他还准备以大丈夫气概直言不讳地告诉她他很有钱并且勇敢地承担其后果。
他果然说到做到。
那天晚上在游廊里,在弗吉尼亚爬山虎所遮掩的吊床边,他提出了求婚。当时实在是太走运了,法官刚好去了书房,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佩帕莱夫人也进屋去了,正在做针线活的房里;而且仆人也不在,连那条狗也被拴住了,实在太巧了,太叫人称心了——老实说,自从开天辟地以来,老天爷还从没为哪个凡人安排过如此巧妙的求婚环境哩。
至于赞娜说了些什么——除了“好吧”以外——我就不知道了。我确信,当帕普金把他很有钱的真相告诉她的时候,她勇敢地挺住了,拿出了像她赞娜这么好的姑娘应有的表现,而在说到钻石之类的时候,她说为了他她愿意配戴。
他俩正在谈着这些事情,以及其他的事情——他们可谈的东西多着哩——突然,奥内达大街传来一阵你从未听到过的轰隆声和喧闹声,一辆富丽堂皇至极的高级大轿车在法官府门前戛然停住了——一年仅挣三千元微薄薪水的法官的门前,有史以来还从没停过这么高级的轿车哩。轿车刚停稳,一个兴高采烈的男人就从车里钻了出来,他穿着一件长长的海豹皮大衣——不是由于它华贵才穿它,完全是为了抵御秋夜的寒气。你当然清楚,来客便是帕普金的父亲。他在城里从晚报上读到了他儿子殉职的消息,就匆匆驱车赶来了。司机说,他们只开了两小时又十五分钟,他们后面还有一列专用列车,上面坐满了侦探和应急人员,不过老帕普金在半途得知彼得还活着,就打电报去把专用列车取消了。
有那么一会儿,老帕普金的目光停留在小帕普金身上。假如你事先不知道他来自沿海省份的话,你很可能会设想他眼中噙满了泪水,而且接下来会把儿子紧紧地抱在怀里哩。不过即便他当时没有拥抱彼得,过了一会儿以后他的确拥抱了赞娜,以沿海省份的人拥抱漂亮女孩的那种父亲般慈爱的方式拥抱了她。最叫人吃惊的是老帕普金好像对一切都了如指掌,根本不用对他作任何解释。
佩帕莱法官一见到老帕普金,就握住他的手拼了命地摇,我想简直要把他的手摇断了。当你听到他们互相以“奈德”和“菲利普”相称的时候,你感到他们又返回了学生时代,正在城里那所古老的法律学校一起上学哩。
假如帕普金认为他父亲在玛丽波莎不会受到欢迎的话,那只说明他无知。老帕普金坐在法官家的游廊里,用玉米穗轴做的烟斗津津有味地抽烟,好像他有生以来从未听说过哈瓦那雪茄似的。在他那个秋天在玛丽波莎度过的三天时间里,他在杰夫·索普的理发店和艾略特的药店出出进进,在湖边的沼泽地里打野鸭,每个晚上都玩以一百根火柴当一分钱的扑克牌游戏,好像他有生以来从没过过其他生活似的。一直到催促他回去的电报足以塞满一提包的时候,他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帕普金和赞娜在合适的时间结了婚,搬到山脚边的镇子新区的一座小屋里住去了,时至今日你也许还能在那儿找到他们哩。
随便什么时候,你都会看见帕普金在一块小小的草地上修整迷人的小草,身上和以前一样穿着一件色彩鲜艳的运动衫。
但假如你走上前去和他说话,或是和他一起走进那座迷人的小屋去,请千万把你的声音压低一些——尽管它像音乐一般悦耳——因为屋里睡着一个迷人的小宝宝,小宝宝的美梦是谁都不能去惊搅的,哪怕一点点都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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