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致命的枪杀事件——公开抢劫,铤而走险——典型的市政官员——一位名声不佳的人物——街头斗殴——惩办罪犯
从当时的报纸中摘引一两段便可构成一张不必加以修饰的照片:
致命的枪杀事件——昨日晚上,在C街的弹子房,副队长杰克·威廉斯与威廉·布朗发生了一场斗殴,结果后者当场毙命。双方的纠纷已经有好几个月了。
立即进行了调查,下面是证词:
警官乔·伯索尔宣誓后作证说:——我听说威廉·布朗喝醉了,正在寻找杰克·威廉斯。我一听说,便动身去找这两人以防发生冲突。走进弹子房,看见比利·布朗跑来跑去,说要是有人和他找岔子的话那就太好了。他口气十分粗暴,佩里警官把他带到屋子里的那一头去和他谈了话。布朗回到我这里后对我说,他和别人一样清醒,知道怎样照顾自己。他从我身边走到酒吧去,我不知道他喝酒没有。威廉斯在球台那一头,靠近楼梯。布朗从酒吧回来后,说他和世界上任何人一样清醒,然后,他走了出去,到了从酒吧过来的第一张球台那头。我紧跟着他们,估计要出事。布朗一抽出手枪,我上去把枪抓住了,他已对威廉斯开了一枪,我不知道结果怎样。我一只手抓住他,一只手抓住手枪往上推,我记得我抓住枪后他还开过一枪。我夺下手枪,走到球台那头,告诉那一方我已下掉了布朗的手枪,制止了乱子。我觉得一共开了四枪,出来后,福斯特先生说布朗中弹身亡。
啊,对这事没什么激动——他只不过“讲”了一件小事!
四个月后,同一家报纸(《边区企业报》)上登出了下一条新闻。在这则新闻中,刚才提到的那位治安警官(副队长杰克·威廉斯)的名字再次出现:
公开抢劫,铤而走险——星期二晚上,一个名叫夏尔·赫兹尔的德国人——银城一座矿场的工程师——来到此地,逛进了B街的手风琴舞厅。音乐、舞蹈和日尔曼姑娘唤起他对故国的回忆。后来,我们这位德国朋友欢喜若狂,有些飘飘然了。他显得很有钱,并且肆意挥霍。深夜,杰克·威廉斯和安第·布列辛顿邀请他下楼去喝咖啡。威廉斯建议打牌,便上楼去找牌,可是却空手而回。他在楼梯上碰到了这个德国人,便掏出手枪把他打倒在地,从他口袋里搜出大约七十美元。赫兹尔不敢叫喊,因为威廉斯用枪口抵住他的脑袋,警告他说要是发出声音或是告发他们,他们就要他的脑袋开花,他被吓得死去活来,要不是他的朋友逼他去告发,他是不会去的。昨天发出了拘捕令,但罪犯已不知去向。
这位能干的地方警官杰克·威廉斯具有窃贼、强盗和亡命徒的声誉。据说有好几次他在弗吉尼亚的大街上,深更半夜持枪向公民勒索钱财。
上一条新闻见报五个月后的一天夜晚,威廉斯坐在牌桌前被人暗杀。一杆长枪从门缝里伸进去,威廉斯从椅子上摔到地上,身上给打得尽是窟窿。据说威廉斯早就知道他的同行(亡命徒们)之中有个人发誓要取他的命,人们一致相信威廉斯的朋友和仇敌都要把这次暗杀弄得引人注目——还要受人赞扬——通过大量互相消灭的方式。
事情并没有就此为止,反而更热闹,接着那二十四小时之内并不枯燥。在那段时间里,一个女人被手枪打死,一个男人被钢鞭敲破了脑袋,一个叫里德的人也给打发上了西天。《边区企业报》上刊登的关于杀害里德的案件的报道值得注意——特别是弗吉尼亚一位治安推事那殷勤讨好的态度。下面报道中的黑体字是我加的:
又是杀戮和枪击——似乎魔鬼又挣断索链,窜进本城。大街上又象早期那样枪声阵阵,屠刀霍霍。过了一长段平静的日子,人们就难以用手去沾鲜血;一旦鲜血飞溅,刀砍和枪击就来得容易了。前天夜晚,杰克·威廉斯遇刺,昨日午前,由于威廉斯被害,我们又碰上了更加血腥的凶杀案,就在威廉斯送命的同一条街上。事情的经过似乎是这样的:威廉斯的一个朋友汤姆·里德与乔治·冈伯特在后者开的肉店里谈起前天晚上杀害威廉斯的事,里德说把人这样打死,没让他“出风头”,是最卑怯的行为。冈伯特说威廉斯“出够了风头,就象他对比利·布朗一样”,他指的是威廉斯去年三月杀的那个人,里德说这完全是假话,威廉斯根本就没出一点风头。这时,冈伯特拔刀向里德捅去,在他背上扎了两刀。一刀砍穿了里德的衣袖,斜着向下戳破了衣服插进了腰背部,另一刀砍得更准,伤势更危险。冈伯特向治安官员投案,不久由他自己具了结,阿特威尔法官批准释放他回家,叫他下午六点出庭。与此同时,里德被送进欧文斯大夫的诊所,妥善地包扎了伤口。其中一处伤据说十分危险,许多人认为是致命伤。但多半是由于酒精的作用,里德并不觉得疼痛,起身走到街上去了。他赶到肉店去,又和冈伯特吵起来,威胁说要他的命。朋友们极力出面劝解,平息了争吵,把他俩拉开了。在时尚酒店,里德又口出恶言,扬言要宰了同伯特,据说他恳求警官别抓冈伯特,因为他打算杀掉他。在这次恐吓之后,冈伯特回去弄了支双筒猎枪,装上大号子弹,也许是左轮枪弹,向里德赶去。两三个人架着里德,想把他拖回家去,刚把他弄到克洛普斯托克—哈利斯合营商店前面;冈伯特提着枪从街对面朝他走来。走到离里德还不到大约十英尺或十五英尺的地方,他对那些和他在一起的人喊道:“当心!闪开!”他们刚来得及听见他的警告,他就开枪了。那时,里德想往摆在克洛普斯—哈利斯合营商店栏杆边的一个大木桶后面躲,但是有些弹丸击中了他的心窝,他向前一滚,扑倒在木桶前。接着,冈伯特抬枪第二次开火,这一枪没有打中里德,子弹钻进了地里。这事发生的时候,街上附近有许多人,不少人看到冈伯特举枪时对他喊道:“住手”,“别开枪!”十点钟左右动刀子,十二点左右又发生了枪击。枪响之后,街上立即挤满了附近的居民,有的人看起来很兴奋,很快活——他们宣布这就好象“六十年代那好时光”。事件发生时,佩里队长和伯赛尔警官就在附近,冈伯特当场缴械被捕,立即被送往监狱。许多被刚发生的流血事件吸引来的人们看起来很困惑,似乎在寻思下一步又会出什么事,弄不清这场杀戮是否已达到高潮,是不是我们将要进入一场大屠杀时期,把任何冒犯了自己的人杀死,风闻事情还没有完结——入夜之前还有五六个人被杀。里德被送进弗吉尼亚城旅馆,叫来了医生给他检查伤势。他们发现了有两三颗子弹打进了他右边;其中一颗似乎钻进了肺叶,另有一颗进了肝脏。一条腿上也找到两颗子弹。有几颗子弹击中了那只木桶,大概里德腿上的伤就是这几颗子弹擦下来造成的,也许是第二枪击中的。受伤后,里德站起来说——边说边笑——“要杀死我。枪法还欠火候。”医生们认为他几乎不可能恢复,但因为他极为强壮,尽管他挨了那么多枪,伤势又危险,也许可以活命。目前全城极为平静,好象最近的风暴时代净化了我们的道德风气;但谁又能预言乌云何时盖下来,阴谋何时成熟呢?
里德——或者至少是里德的残余部分——熬着枪伤,只活了两天!也没把冈伯特怎么样。
陪审团审判制是我们自由的保障。我从来没受过什么保障,不知道保障为何物,但不管怎么说,它无疑是件好事。在内华达有一百多人被谋杀——也许我就是说三百人也没夸大——就我所知,那里只有两个人被判处死刑。不过总算还是有四五个无钱无势的人被处监禁——我听说其中一个在监狱里受了八个月罪。但是,我不想言过其实,也许还要短些。
第五十章
内德·布莱克利船长——比尔·诺克斯得到了他想知道的结果——杀害了布莱克利的大副——一支会走路的武器——布莱克利捉住了诺克斯——先吊死,后审判——布莱克利作了牧师——绞刑之前先念《创世纪》第一章———绞死诺克斯——布莱克利的懊悔
这些凶杀和审讯的统计数字使我回想起二十年前的一起极不寻常的审判与行刑;这一小段历史是每个老加利福尼亚人都很熟悉的,地球上凡是喜爱朴实、坦率、不掺废话的人们都值得听一听。我本来要为这偏离主题的话道歉的,不过我就要讲的这个故事本身便足以向诸位表示歉意了。既然我总是不断东拉西扯,也许干脆不道歉还免得使人厌烦。
内德·布莱克利船长——这个姓名同别的什么虚构的名字差不多(因为他已风烛残年,并不想出名)——驾船从旧金山港出海远航已有很多年了。他是个身强力壮、古道热肠、目光敏锐的老水手,当海员已差不多五十年了——从少年时代起就在海上漂泊。他是个粗鲁忠厚的人,很勇敢,同时也很精明而又讲究实际。他痛恨那些无聊的因袭惯例,用他的话来说叫做“混账事”。他以一个水手的全部精力去对法律的荒唐可笑施加报复,并且坚定地相信,法律与律师的最初与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战胜正义。
他驾驶着一艘鸟粪船开往钦查群岛。他的船员们都是好样的,但他最宠爱那个黑人大副,多年来对他十分钦佩,评价极高。内德船长是第一次到钦查群岛去,但他的名声早已传去了——说他是个受了欺骗就会不顾一切打架的人,一个决不忍受废话的人。这名声是他辛辛苦苦挣来的。到了钦查群岛,他发现人们谈论的主要话题都是围绕着一个恶棍的所作所为。他是某商船的大副,叫比尔·诺克斯,在这一方横行霸道。晚上九点,星光灿烂,内德船长一个人在甲板上漫步。一个人影从船舷上爬上来,向他走过去。内德问:
“谁在那里”
“我是比尔·诺克斯,此地的第一豪杰。”
“你爬上船来要干什么?”
“我听人说过内德船长,我们俩人总有个强弱——我要在上岸之前分个高低。”
“那么你找对庙门了,我就是你要找的那个人。我看你是不请自到。”
他抓住诺克斯,紧紧地压在桅杆上,把他的脸打了个稀烂,然后扔进海里去。
诺克斯不服气。第二天晚上他又来了,结果脸上又挨了一顿狠揍,象昨天晚上一样,栽到海里。这下他满意了。
一星期后的一个中午,诺克斯正和一群水手在岸上狂喝滥饮,内德船长的黑人大副走了过来,诺克斯上前百般寻衅滋事。那黑人没有上当,想走开了事。诺克斯向他追去,黑人拔腿就跑,诺克斯用左轮枪向他开了一枪,把他打死了。有六七个船长亲眼看到了这件事的全部经过。诺克斯和另外两个恶棍回到他那条船的后舱,扬言闯到那里者,死路一条。没有人想到要捉拿凶手,连这个念头都没有,的确也很少有人想到要这么个机构。这里没有法律,没有警官,也没有政府。群岛属于秘鲁,但秘鲁离这里很远,它在这里没有官方代表,别国也没有。
但是,内德船长并不为这些事操心,有没有这种机构与他无关。他怒火中烧,不顾一切地要伸张正义。晚上九点,他把双筒猎枪装满子弹,取出一副手拷,弄了盏桅灯,叫起舵手来到岸上。他说:
“你看见码头边那只船了吗?”
“哎,哎,先生。”
“那是维纳斯号。”
“哎,哎,先生”
“你——你认得我吗?”
“哎,哎,先生。”
“那么,很好。把灯拿着,举到和你下巴一样高。我跟在你后面,把枪驾在你肩膀上,就这样往前走。把灯拿好,这样我才看得清楚你前头的东西。我要一直走到诺克斯那里去——捉住他——把那些家伙关起来。你要是怕死——嗯,你可认得我。”
“哎,哎,先生。”
他俩就这样排着走,无声无息地爬上船,来到诺克斯的舱房,舵手推开门,灯光正照着坐在地板上那两三个恶棍。内德船长叫道:
“我是内德·布莱克利。你们都在我枪口下。没有命令不得乱动——所有的人在内。你们两位跪到屋角去;脸朝墙——嗯。比尔·诺克斯,把这手拷戴上,现在走过来。舵手,把他俩捆起来。对了。别动,先生。舵手,把钥匙放在门外。现在,伙计们,我要把你们两位锁起来,要是你们想要冲出这扇门——你们是听说过我的。比尔·诺克斯,走前头,起步走。一切都弄好了。舵手,锁门!”
诺克斯在布莱克利的船上度过了那个夜晚,作为囚犯受到严密的看管。第二天一大早,内德船长拜访了码头上所有的船长,以海上的传统礼节请他们九点钟到他船上去观者把诺克斯在帆街上吊死。
“什么!这人还没有受审。”
“当然没有。不过,难道他不是杀害那个黑人的凶手吗?”
“他是凶手;不过难道你是想不经过审判就绞死他吗?”
“审判个鸟!既然是他杀害了那个黑人,我干吗还要对他进行审判?”
“哦,内德船长,这千万使不得。你想想这事传出去象什么话。”
“传出去个屁!他莫非没有杀害那个黑人!”
“当然,当然,内德船长——没有人否认这点——不过——”
“那我就要把他吊死,就是这么回事。我找过的每个人都跟你们一个口气。每个人都承认他杀害了那个黑人,每个人都知道他杀了那个黑人,然而你们这些笨蛋都想要他受审。我真搞不明白这种愚蠢透顶的事。受审!听着,要是结果令人满意的话,我并不反对审判他,我还会到场帮帮忙呢。不过下午再说吧—一把这事拖到下午干吧,眼下我还要忙一阵子,要把他埋了后我才——”
“什么,你是啥意思?你无论如何也要把他吊死——过后才审判他吗”
“我不是说过我要把他吊死吗?我从来没有见过象你们这样的人。那有什么两样?你们来求情,我答应了,你们又不满意。以前和以后还不是一码事——你们知道该怎么进行。他杀害了那个黑人。嗯,我得走了。要是你那位大副想看看绞刑,把他带来吧。我还喜欢他。”
大家一片哗然。船长们一齐上来恳求内德船长别干这种冒失事。他们保证要选品质最好的船长来组成法庭,组成陪审团;行事的方式都要适应眼下这件案子的严重性质;毫不偏袒地听取申诉,对被告作出公正的判决。他们还说,要是他坚持把他吊死在他船上,那就是谋杀,是要被美国法庭判罪的。他们苦苦哀求。内德船长说道:
“先生们,我并不固执,也不是不讲道理。我总是想做得尽可能正确。要花多少时间?”
“大概就一会儿功夫罢了。”
“你们一搞完,我就可以把他带到岸上吊死吗?”
“如果他被判定有罪的话,就没有必要耽搁,立即把他绞死。”
“如果他被判定有罪。海王爷,难道他无罪吗?这糟蹋我的时间。你们全都明白他是有罪的呀!”
最后,他们保证决不做见不得人的事,他才满意了,说道:
“那好吧。你们接着来审判他,我得去修理一下他的良心,准备打发他上路——多半他很需要呢,我不想不让他出风头就这样把他打发掉。”
这又是个障碍。他们终于说服了他,有必要让被告出庭。然后,他们讲要派个人去提他。
“用不着,先生,我倒愿亲自去提他——他逃不出我的手心。还有,我总得到船上去拿根绳子。”
照一定的程式组成了法庭,选出了陪审团,内德船长很快就进来了,他一手抓住那囚犯,另一只手拿着一本圣经,一根绳子。他坐在那俘虏身边,叫法庭“起锚升帆”。然后,他紧紧地盯住陪审员们,审视着诺克斯的朋友——那两个恶棍,走过去秘密地对他们说:
“你们也到这儿凑热闹来了,你们放明白些。规规矩矩地投票,听见了吗——要不,审判完了以后,这杆双筒枪还要提问题,你们的尸首就要用两个篮子抬回家去。”
这警告不是没有效果。陪审团一致通过——判决,“有罪。”
内德船长一下子跳起来喊道;
“来吧——老伙计,你到底成了我的下饭菜了。先生们,你们做了件了不起的事。我请你们大家都去看着我干干脆脆地了结这事,跟我到峡谷里去,离这儿只有一英里。”
法庭告诉他,已经选了一个刽子手来执行绞刑,并且——
内德船长的耐性已经到了尽头。他怒火冲天。刽子手这件事只好算了。
大家都来到了峡谷的时候,内德船长爬上一棵树,弄好了绳扣,然后溜下树来,把绞索套在那人脖子上。他打开圣经,将草帽放在一边,胡乱翻到一章,低沉而又庄重严肃地读了一遍,然后开口道:
“伙计,你就要到天上去结帐了,罪行坦白得越是彻底,越对你有好处。坦白吧,汉子,带一根经得起检查的木头去。你杀害了那个黑人吗?”
没有回答。长久的沉默。船长又读了一章。不时停下来以加强效果。接着,他以真诚,规劝的口吻对他讲了一阵。最后又是那个问题:
“你杀害了那个黑人吗?”
没有回答——只有恶狠狠的眼光。这时,船长深情地念了《创世纪》的第一和第二两章——顿了一下,虔诚地合上书,以显然很满意的口吻说道:
“嗯,一共四章了。很少有人象我们这样为你费心。”
后来,他跳向那罪犯,拉起了绳子,站在一旁,看着手表等了半小时,就把那具尸体放下来交给了法庭。过了一会,他站在一旁看着那一动不动的尸体沉思的时候,脸是露出怀疑的神情;显然他的内心在斗争着——是一种悔恨——他叹了口气说:
“嗯,也许我应该把他烧死。不过我是想用最好的办法。”
这事传到加利福尼亚(这是在“早期”),引起了许多议论,但内德船长的声誉丝毫没有降低,还的确提高了。
当时,加利福尼亚有不少人以一种朴素原始的风尚与司法审判“作对”,因此,当别的地方也尊崇这种风尚时,他们当然会大加赞赏。
第五十一章
《西方周报》——一个伶俐的编缉——一部小说——浓缩的才能—一男女主角——雇了个放荡的作家——小说引起了大乱——浪漫之至的一章——把一对恋人拆散——胜过先知约拿——一首未发表的诗——老舵手——伊利运河上的风暴——舵手多林吉——可怕的暴风——更加危险了——关键时刻来到了——奇迹般地得救
在我们那个“繁荣时代”的全盛时期,罪恶繁荣昌盛,兴旺发达。酒店里坐满了顾客,法庭上排满了被告,赌窟里挤满了赌徒,妓院里睡满了嫖客,监狱里关满了罪犯——这是矿区高度繁荣的最可靠的迹象——任何地区都是这样。难道不是这样吗?法院里堆积如山的案卷就是商业发达,银钱似水的最确凿的迹象。但是,还有一个迹象:它珊珊来迟,但它一旦来到,那就无可挑剔地证明“繁荣时代”达到了泛滥时代。它就是“文学”报纸的诞生。“致力于文学的”《西方周报》在弗吉尼亚问世了。全体文人都为它撰稿。P先生是该周报的主编。他是个提着笔的机灵敏捷的尖兵,一个能够写清新,美妙的赏心乐事的人。在他当《联合报》编缉的时候,他只用一行字就轻而易举地处置了一位同行花了不少力气写成的两栏凌乱不堪的攻击他的文字,这一行文字初看起来好象是一句严肃与买力的恭维话——这就是;“我们的敌人的那些逻缉推理类似上帝的和平,”——并且把它留在读者的记忆与回味之中,让他在闲暇时利用《圣经》中的一句经文的剩余部分——“这非我所能理解”,去体会那行文字的言外的、“大不相同”的含义吧。一次,他谈到一个小小的,饿得半死的路旁行乞集团,他们专靠掠抢乘坐大陆驿车碰巧和他们在一起逗留一天的乘客为生。他说他们在教堂里祈祷的时候,把先圣的祈祷词篡改为:“赐予我们每天过路的生客吧!”
我们对《西方周报》寄予极大的希望,当然,要是没有新颖的小说,它就没法存在,于是,我们动员起全班人马,全力以赴地投入这项工作。F夫人是一位能干的传奇作家,出自一个说不清名称的派别——我叫不出这个派别的名称,因为他们作品里的主角都是些极其高雅,尽善尽美的人物。她撰写了开篇第一章,塑造了一位可爱的金发女郎,这位女傻瓜别的不谈,只谈珠宝与诗歌;她信守道德,几乎达到了离奇的地步。她还塑造了一位更为高雅的年青法国公爵,他爱上了金发女郎。第二个星期,F先生也紧紧跟上,他写的是一个精明能干的律师打算使法国公爵陷入财产纠纷,还有一位才华出众的上流社会的少妇前去勾引公爵,大败了金发女郎的胃口。第三个星期,D先生——某日报的一位愚昧无知透顶的编缉,跟在F先生后面写了一个炼金的神秘的术士。他深更半夜在一个山洞里与魔鬼密商占卜那几位男女的星象,打算给他们未来的生活增添大量的磨难,使小说更具有神圣凛然的气氛,引起读者的兴趣。他还塑造了一个披斗篷戴面罩的无赖,给他一份薪金让他手持涂了毒药的尖刀埋伏在公爵半夜回家的路上。他还搞了个满口土话的爱尔兰马车夫,让他为那位上流社会的少妇当差,完成把情书递给公爵的特殊使命。
大约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放荡不羁的具有文学才能的新人来到了弗吉尼亚——他衣着褴褛不堪,但人非常文静谦和,简直是羞怯。他的态度是那样的温文而雅,他的举止是那样讨人喜欢,无论他是清醒着还是喝醉了酒,对一切和他交往的人都极友好。他请求搞文学,提出确凿证据表明他能够轻松老练地挥舞那支笔。于是F先生立即请他帮忙写那部小说。他的那一章排在D先生后面,我的则排在他的后面。这家伙所下的工夫不过是先出去喝个酩酊大醉,然后安顿下来在一种骚狂状态下施展想象力,开始下笔。这种骚狂是一种颠三倒四,莫名其妙行为的表现,其结果可想而知。他仔细研究了那些先行者们的大作,发现已经创造出足够多的男女主人公,他对这些角色非常满意,决定不再增添。满怀着威士忌激发起来的全部自信心以及威士忌给它的奴仆提供的全部的自满情绪,这个可爱的家伙全力以赴地动起手来。他把上流社会的少妇嫁给了马车夫,是为了令人愤概;把公爵配给了金发女郎的后母,是为了耸人听闻;停了那个亡命徒的薪金;在魔鬼和术士之间制造了一场误会;把公爵的财产全搞到了那个邪恶的律师手中,迫使律师受到良心责备而去酗酒,接着便产生震颤性谵妄,要去自杀;他弄断了车夫的脖子,让车夫的寡妇受尽了辱骂、白眼和贫困,最后死于痨病;让金发女郎去投河,把衣服丢在岸上,上面照例别着留给公爵的纸条,并祝他幸幅;通过左臂上的胎痣,让公爵最后弄清,原来他娶了自己失散已久的母亲,毁了自己失散已久的亲妹妹;安排了公爵和公爵夫人适当而必要的自杀,达到劝善惩恶的目的;打开地壳,让那个术士钻到地下去,照例伴随着烟火,雷声和硫磺味。本章结束时提出保证,在下一章,他要来一次全面的考察,然后再根据该小说的性质,继续描述那个魔鬼的下落等等!
此书读起来极为流畅,言词“绝对”恳切,十分有趣,足以把人噎死。但它一问世,便引起大动干戈。别的小说家们激怒了。那位性格平和的新编缉站在一片怒骂的烈火中,酒还没有完全醒过来。胆怯而困惑地挨个看着那些攻击者,不知道他到底干了什么,竟惹起了这样一场风暴,风暴终于暂时平息下来的时候,他作了谦和而恳切的解释——他说到底写了些什么他也不大记得清了,不过他敢肯定他尽了最大努力,知道自己的目的是使小说不仅生动有趣,合情合理,而且富于教益并且——
攻击又开始了。小说家们刮起一阵辱骂和奚落的风暴,攻击他滥用形容词。围攻就这样继续着,每当那个新编缉想让他的敌人息怒,事情反而搞得更糟。最后,他提出重写那一章。这才缓和了大家的敌意。怒火慢慢平息下来,又恢复了和平,那位受害者安全退却,缩进了他那堡垒。
但在回去的路上,罪恶天使又勾引他喝得大醉酩酊。他的想象力又野马脱僵了。他领着那些男女主角比以前更加狂欢乱舞,然而,通篇却依然洋溢着先前著作中的那种令人信服的诚实和恳切的味道。他把主人公弄进最离奇的情节里,让他们作最令人惊讶的表演,叫他们说出最古怪的话来!不过这一章小说实在妙不可言。它是和谐的颠狂,艺术的荒唐,还有和正文一样稀奇的注释。我还记得一个“情节”,把它写出来作为全书的例子。他改变了有才干的律师的性格,把他变成了勇敢杰出的人物,赋予他声誉和财富,把他弄成三十三岁。然后,通过那个术士和那个戏剧化的歹徒的帮助,他使金发女郎发现公爵一方面觊觎她的钱财,另一方面却暗暗地倾慕那个上流社会少妇。她快刀斩乱麻地割断了和公爵的关系,把十倍的柔情倾注在律师身上,而律师则回报以二十倍的热情。但他们的父母却不答应。他们希望家族中有一位公爵;他们下决心一定要一位公爵,虽然他们承认,除了那个公爵,律师就是最中意的人选了。这时金发女郎自然害了大病。她的父母大吃一惊,恳求她嫁给公爵,但她断然拒绝,绝不让步。于是他们耍了个手段。要她等待一年零一天,要是到了那天她还认为不能嫁给公爵,他们将完全同意她嫁给律师。其结果正如他们所预料的那样;欢喜重上眉梢,健康迅速恢复。于是她的父母开始进行计划的第二步。他们让家庭医生建议,为了使金发女郎的体力得到完全恢复,她必须作一次长时间的海上旅行和陆上游览,他们还邀请了公爵和他们一道去。他们估计,她有公爵一直陪在身边,又长期同律师断了联系,一切问题都会了结的——因为他们没有邀请律师。
于是,他们登上了一艘开往美洲的轮船——三天过去了,晕船已经停止,他们第一次来到公共餐桌就餐的时候,看见律师也坐在那里!公爵和金发女郎一家极力应付那尴尬的局面;航行继续进行,船就要到美洲了。但是,不久,在离新贝德福还有两百英里的地方,船着火了,一直烧到了吃水线,全体船员和乘客,只有三十人得救。他们在海上漂泊了一天一夜,其中就有我们的朋友。律师以非凡的毅力拯救了金发女郎和她的父母,他一个来回游两百码,每次救出一人——那姑娘是第一个。公爵则自己救了自己的命。第二天早上,两艘捕鲸船驶到这里,放下了救生船。这时风暴大作,登船时一片惊慌混乱。律师象个男子一样尽了自己的义务,帮助筋疲力尽人事不醒的金发女郎、她的父母和另外几个人爬上了一条救生船(公爵是自己爬上去的);接着,有一个小孩从小船的那一头掉进了海里,那位母亲的悲切呼唤声使律师忍不住又跳下海去,帮助六七个人救起那个娃娃。然后他又急忙游回去,但是迟了几秒钟,金发女郎坐的那条船已经开动。于是,他只好爬上一条小船,然后上了另一条捕鲸船。风暴更大了,把那两条船吹得互相看不见踪影——想把它们往哪里吹就往哪里吹。到了第三天,风暴平息下来,金发女郎那条船在波士顿北部七百英里的地方,另一条船在波士顿以南大约七百英里的地方。金发女郎那条船的船长要开往北大西洋捕鲸,未得命令不得返航或停泊;这是航海法。律师乘的船要开往北太平洋去捕鲸,未得命令也不能返航或停泊。律师所有的钱和行李都在金发女郎那条救生船上,因此都运上了她乘的那艘捕鲸船——于是,船长让他当了一名普通水手挣自己的路费。两艘船航行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一艘来到格陵兰岛沿海,另一条正在白令海峡。那金发女郎几乎早已被说服,相信她的律师被浪头打下海去,捕鲸船还没有把救生船开拢,他就失踪了。这时,在父母和公爵的劝诱下,她终于开始鼓起勇气去接受命中注定的结合,准备举行那可恨的婚礼。但是,只要一年零一天的期限未满,她一天也不妥协。一周又一周过去,日期一天天临近了,已经下令张灯结彩举行婚礼——这是一场在冰山和海象之间的大海上举行的婚礼。再过五天,一切就将无可挽回了。于是,金发女郎又是流泪又是叹息,心潮翻腾,思绪万干。啊,她真正喜爱的人儿在哪里呀?——为什么,为什么他不来搭救她呢?在那个时候,他正在白令海峡举起钢叉投向一头鲸,从北冰洋过来有五千英里,绕过合恩角过来有两万英里——原因就是这样的。他把钢叉投出去,但不是很准——他脚下一滑,掉进了鲸鱼的嘴里,顺着喉咙溜了进去。他昏迷了五天。然后他清醒过来,听见有声音;阳光从鲸鱼背上砍开的一个洞中照射进来。他爬了出来,把几个正在船舷边起鲸油的水手吓了一跳。他认出那条船来了,飞身跳到甲板上,使圣坛边那些正在举行婚礼的人大吃一惊,他高叫道:
“停止举行婚礼——我在这儿!到我怀里来,我的宝贝儿!”
对这篇信口开河的文学作品还有些注释,作者极力要表明这一切经历都是有可能的,他说,鲸鱼五天之中穿过北冰洋游完五千英里,从白令海峡游到格陵兰沿海这种事,他是在查尔斯·里德的小说《爱情要细流绵长》里看到的,他认为,这就可以证明这种事是可以办到的;他还引证了约拿的冒险事迹,证明人能在鲸肚子里生活,还加上一句:要是牧师能够忍受三天,律师当然能够忍受五天!
这时,编缉室里掀起了空前绝后强烈的风暴,立即解雇了那位新编缉,把那份手稿朝他脸劈去。但他已耽搁了那么长时间,再也没有人来得及重写那一章了。因此,那一期上面没有刊登任何小说。这只不过是一家资金薄弱,拼命挣扎,低级无聊的杂志,没有刊登小说这件事也许动摇了公众的信任;无论如何,它在下一期的第一版还没有来得及付印就象个婴儿一样无声无息地死去。
有人努力想用一个有吸引力的新颖刊名使它复刊,F先生说就叫它《凤凰》吧,因为这个名字具有一种在新的,想象不到的条件下从死灰中复活的意义;但是有家报社的一个既低能又自作聪明的人建议我们把它改作《拉扎勒斯》;因为人们对《圣经》不甚了了,认为复活的《拉扎勒斯》和衣衫破烂,在富翁门前要饭的乞丐是同一个人,这个名字就成了全城的笑柄,彻彻底底地毁掉了这家报纸。
我遗憾极了,因为我曾为和一家文学报纸有关系感到非常自豪——也许比我在那以后做过的任何事都要自豪。我曾经为它写过一些韵文——我自己认为是诗歌——可是实在令我伤心万分,那些作品排在没有付印的那一期的第一版上,因此没有见到天日。但时间为之报了仇——现在我可以把它写在下面了;这也可以代替一滴眼泪,悼念那夭折的《西方周报》。它的思想(不是主要思想,而是它产生的媒介)大概来自一首叫做《怒涛汹涌的运河》的古老的歌谣,不过我现在已记不清了。但是我的确还记得,在当时,我自以为我的打油诗是那个时代最有才华的代表作了。
老舵手
那是在伊利运河上,
夏天的一个日子里,
我和父母亲乘船远行,
要到奥尔巴尼去。
中午时分,乌云压顶,
刮起了可怕的暴风,
卷起了滚滚的白浪,
船上的人一片惊恐。
一个人从房中冲出来,
喊道:“嗨!把船挽住,
把你们的船挽住,天啊!
趁还有救,快拴住!”
船长望了一眼船尾,
又忙向前方望去,
他说,“恐怕再也不能
见到我的妻子儿女。”
舵手多林吉开了口,
话虽不多,却伟大高尚,——
“别怕,莫慌,相信多林吉,
一切都包在他身上。”
木船继续挣扎向前,
惊慌的骡子在风雨中乱蹿,
但那赶骡人不顾安危,
仍勇敢地紧跟在后边。
船长喊道,“上船!上船!
别在这暴风雨中冒险。”
骡子发疯地向前飞奔,
赶骡人仍紧跟在后面。
这时船长对我们说:
“啊呀,事情相当明显,
那边的危险并不严重,
这儿却象沸腾的海面。
拿出最后的力量,加油干,
使全船的人脱离危险,
要是最终在劫难逃,
让我们…我不能说出那个字眼。”
舵手多林吉开了口,
象座高塔立在船员上方
“别怕,莫慌,相信多林吉,
一切都包在他的身上。”
“矮桥啊,矮桥!”大家埋下了脑袋,
沉重的木船乘风破浪,
使过了磨房,驰过教堂,
掠过了玉米地,还有茅草房。
两岸的人都拥上了河堤
紧跟着木船焦急地张望。
高声呼喊着,“啊呀,大雨,
啊呀,狂风,暴风雨在发怒!
天哪!这英勇的船员和小船,
莫非再无人能给些援助?”
在甲板上,我们哀伤的眼睛
盯着那暴风雨中的情景:
船尾犁出滔滔的航迹,
吹弯的树林一片青青
鸡群缩在板车下面,
奶牛躲在舱房背后,
母猪衔着青草狂奔,
浪花飞溅上了船头!
“船稳住了!
船摇摆起来!”
现在,让它去随波逐流吧!
要是抢风失败,船身打横,
我们都”——(又是一阵惊呼,)
“快点;快点!
停止曳缆
好!再收起些帆!
好大的风呀,我的天!
嗬,孩子,把后边那骡子尾巴抓紧点!”
喂!摇动水泵!喂!减轻负荷!
喂,绞盘机,放下测水砣!
“三又四分之一英尺!——船要搁浅!
三英尺多!——三英尺!三、三…
三英尺多啊!我恐惧地惊呼:
啊,难道已经没有退路?”
木船飞也似地向前,
舵手多林吉又把话讲,
“别怕,莫慌,相信多林吉,
一切都包在他身上。”
最勇敢的心也惊慌一片,
最坚定的面孔也变成白纸一般,
大家都明白河水太浅,
危险就出在河床中间!
可怕的狂风推着木船,
就象一支离弦的箭,
拖着水砣直奔向前!
“快打跛骡腿!砍断纤!”
……猛的一撞!可息已太晚!
再晚一步,这可怜的船儿
就要冲进营救闸里边!
遇难的船员们聚在一起
拥抱诀别互诉衷肠,
悲哀的泪水从绝望的眼睛里
流满了无可奈何的脸膛;
有的思念着幼小儿女,
就连一眼也再看不上,
有的思念倚门盼望的妻子,
还有那定会伤心不已的爹娘。
在那下沉的可怜的船上,
在那些悲悲切切的人们当中,
有一个人满怀信心和希望,
他的话叫人钦佩尊敬,
这是舵手多林吉在高喊——
(啊,多么勇敢,诚恳又坚强!)
“别怕,莫慌,相信多林吉,
一切都包在他身上。”
啊,那无畏的预言家口中
刚刚吐出坚定的话语,
周围的人们已经看到,
他的信念将创造出奇迹!
“快清点人数,不论大小,
就当作清点死人一样!
从少年到老年,整四十年,
我作水手在这运河上,
还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风暴,
或是象它起风时这副模样!”
于是掀下船去一桶铁钉,
再扔掉三个铁砧,
还有四捆黄麻口袋,
两百磅骨胶皮胶,
两袋玉米,四袋小麦,
一头母牛,一箱书,
一把小提琴,拜伦爵士的作品,
一把木锯,还有一头老母猪。
弯道!弯道!出现了危险!
“加油!——稳着——一定沉着——好!——
左满舵,多林吉!向背风打舵!
豁,让头骡向左转!——船尾向右!
逆风行驶!——把船头迎着风头!
有个农夫搬出木板,——
(突然间来了灵感)——
他把木板搭在船上,
畏惧地悄悄离开岸边。
受难者一个个惊奇不已
老舵手站在最前面;
霎时间便恍然大悟,
默默无言地登上河岸。
第五十二章
到加利福尼亚的货运费——银锭——地下坑道——坑木支柱——参观矿井——井陷——1863年的总产值
因为我希望在这一章中谈谈有关银矿的情况,读者听了这明白的警告,如果愿意的话,可以跳过这一章不读。1863年那一年,可以说是“繁荣时期”发达到了登峰造极地步的年代。弗吉尼亚挤满了人群车辆,那个地方看起来就象个大蜂窝——只要人的视力能够穿过夏日常刮起的那种浓雾一样的碱尘,就会看到这种景象。关于这种碱尘,我要说,只要你赶在它中间走十英里,你和马身上就会裹上两毫米厚,好象穿了一身淡黄色的制服,马车里面就会落进三英寸厚的灰,这是车轮扬进去的。化验员用的精密天秤密封在玻璃罩中,然而,这种灰尘是那么细小,看不见摸不着,还是钻得进去,弄得那些天秤也不灵了。
投机猖撅,无法无天,不过还是有许许多多的实业。全部物资一部分由驼马队翻山越岭从加利福尼亚运来(150英里),一部分由大马车运过来,那长长的拉车的骡队每一套就是一个大队,有时候,那浩浩荡荡的混合牲口队延绵不断地从弗吉尼亚直拖到加利福尼亚。在横穿内华达地区的沙漠时,它卷起一条蜿蜒的尘土的长蛇,使这条长长的运输大道更加清晰可见。这一百五十英里路程,运小件货物的马车运费是每吨两百美元(驿车运送的直达快件也是同样的价格),大件每吨一百美元。弗吉尼亚有家公司每月收到一百吨货物,每月付出运费一万美元。冬天运费还要高得多。所有的金银块都制成条状由驿车运往旧金山(每条大约有两个生铅锭那么大,依含银量的多少,价值一千五到三千美元),它的运费(大批货物)是它的内在价格的百分之一点二五。因此这些金银锭的运费大约是平均每锭二十五美元以上。小宗货物是百分之二。每天通往各方向的驿车有三辆,我曾看见三辆驿车载了一吨金银条,我还不止一次看到过三辆驿车运走了两吨货物。话说回来,这些都是特殊情况。两吨银块大约有四十条,运费是一千多美元。此外,每辆马车通常还载一些普通小件,也捎带十五到二十个旅客,每人二十五到三十美元。弗吉尼亚城的威尔斯·法戈合营公司随时都有六辆驿马车在外面跑,是个既重要又赚钱的买卖。
在弗吉尼亚中部和金山下面,有一条两英里长的巨大科穆斯托克银矿脉—一它那岩壁间的矿砂达五十到八十英尺厚——有纽约的某些大街那样宽。我想请读者注意,在宾夕法尼亚,一条仅有八尺宽的煤矿脉就被人们认为是极丰富的了。
弗吉尼亚地面上是座房屋林立、街道纵横的繁忙城市。在它下面,也是一个繁忙城市,一直深入到地底,在这里,众多的人群在错综复杂的坑道迷宫里川流不息,在闪烁的灯光照耀下来来去去,在他们的头上,耸立着巨大的支架网,分别支撑着窄巷似的科穆斯托克矿脉岩壁。这些圆木有人体那么粗,这些框架向上伸去,在昏暗的光线中,没有人能看到它的顶。这就好比通过一付筋骨剔得干干净净的巨大的骷髅架往上看一样。请想象这种两英里长、六十英尺宽、比美国任何教堂塔尖都要高的框架。请想象一下这宏伟的格子结构伸到百老汇,从圣·尼古拉大街拖到华尔街,七月四日国庆节,参加庆祝的人群都变成了俾格米矮人,在它上面游行,他们挥舞的旗帜在三一教堂的尖顶上空高高飘扬。你也许能够想象到这些,但是你难以想象出那一片浩翰的支撑木的费用,从华休湖对岸的松林中伐倒,以骇人听闻的高价运费拖过达维森山,锯成方条,放下矿膛,在那里安装起来。二十笔巨额财产也顶不上这些最大的银矿中的一个。西班牙谚语说要个金矿“开”个银矿,这话很对。一个拥有一座银矿的乞丐要是把它卖不出去,那他就穷得可怜。
我把弗吉尼亚的地下说成是座城。古尔德——卡利矿仅仅是那下面许许多多矿中的一座;然而,古尔德——卡利矿那幽暗的坑道街市总共还只有五英里长,共有五百矿工。全部加起来,那地下城市约有三十英里长的大街,五、六千人口。直到今天,有些人还在弗吉尼亚和金山一千二百至一千六百英尺深的地下工作,地面的主管通过铃声信号向他们发出指令,就象我们报火警一样。不时有人掉进一千英尺深的竖井。在这种情况下,例常的处理办法是进行调查。
要是你想看看这种矿,如果愿意的话可以走过一条约半英里长的平巷,也可以坐上小吊车,象飞镖一样射进竖井。那就脚朝下象从一座空荡荡的塔筒中落下去一样。到了坑底,点上一支腊烛,慢慢地穿过巷道,那里有成群的人在挖掘,爆破;你会看到他们运上满车的大石块——银矿砂;你会从那些石块中选取一两块样品,留作纪念;你会赞叹那个支架构成的骷髅世界;你会常常觉得你被埋葬在一座山下,离地面有一千英尺;在矿的底部,你会攀登那无穷无尽的,直上直下的梯子,从“一条巷道”爬上“另一条巷道”;到最后你的腿实在拖不动时,你可以躺进那象半倒立的阴沟一样的“斜坡”里的一辆小矿车里,被拖上去见到天日,觉得你似乎是爬过了一口没有尽头的棺材。到了顶上,你会发现一群忙碌的人正在接收升上来的矿车,把矿石从升降机中倾倒进排成长串的每只能装六吨的大箱子;在这些箱子的下面,一排排的马车从箱子的斜槽与活门里装载矿石,大队马车满载着值钱的货物正沿着大街浩浩荡荡地开往炼银场。这样,一切就“完毕’了,你也回到了地面。你绝对不必再下去,你把什么都看过了。如果你已经忘记了怎样处理矿石,炼出银锭的过程,要是你乐意的话,可以翻回去,再读一读我在爱丝梅拉达那几章。
自然,这些矿井的有些地方偶尔也会坍塌,这时,就值得冒险到井下去察看一下一座下坠的大山的压力发出的粉粹性的威力。我曾经把这种经历发表在《企业报》上,现在从中摘录一段,以飨读者:
在坍塌的矿井中的一小时——昨天,我们到奥菲尔矿中去看了那场地震。我们无法从那漫长的斜坡里下去,因为有许多地方仍有可能坍塌。于是,我们穿过一条长长的坑道,到了奥菲尔矿本部上面的那座山上,然后爬过一连串的梯子,从第一层巷道下到第四层。我们插过一条小平巷,来到了西班牙生产线,再通过五座没有毁坏的支架,就看到了地震的结果。这里简直是一片前所未见的混乱——大片的泥土和破碎的木头杂乱地堆在一起,几乎没有老鼠钻得过的缝隙。顶上还不时掉下泥土石头,一根早些时候还支撑着其它撑木的木头,这时已经被压倒,脱了节,表明那巨大的泥土的坍塌还在继续进行着。我们是在奥菲尔“北矿”那个地方。回到了地面,我们走进了一条通向“中央”矿的坑道,想进入奥菲尔主矿。在这条坑道中下了一条长长的斜坡,插过一两条小平巷,然后降下_一条深深的竖井,就来到奥菲尔第五层巷道。从一条侧巷中,我们钻穿过一个小洞,又来到了地震的中心——泥土和碎木头混合在一起,丝毫不顾美观和对称。第二、三、四层巷道的大部分已经坍塌,完全毁坏——后两层是在前晚七点钟时毁掉的。
在第五层坑道北尽头附近的转盘处,两大堆泥土从第五层坑道里涌出来,从支架的样子看来,似乎还会涌出泥土。这些横木都是很结实的——十八英寸见方;先是一根木头横放在地上,两头再安上两根垂直的支柱,支撑着另一根水平的横梁,就这样一直向前排去,象窗格子一样。那从上到下的重量足以把那些粗大的支柱压进作横梁的木头三英寸深,把垂直支柱压得象弯弓一样,在西班牙坑道坍塌之前,有些这种十二英寸见方的横梁就象这样给压成了只有五英寸厚!请你想象一下把一根结实的木头榨成这个样子的那种巨大的威力吧。这里还有一排约二十英尺长的木头,在上面塌下来的坑道的压力下,一头翘起六英寸高,你会听见破碎和脱榫的声音,你明白头上那个世界在悄悄地缓慢地向你塌下来,这是不太令人愉快的事。不过,到矿下来的人倒还不在乎。
沿着第五层坑道回来,我们来到奥菲尔矿斜坡的安全部分,再沿着这斜坡到了第六层,但我们发现那里有十英寸深的积水,又只得返回来。为了修整斜坡中被损坏的地方,水泵已停止抽水两小时了,其间水又涨了将近一英尺。不过水泵又转动起来,积水退去了。我们又爬上第五层,摸进一条深送的竖井,本来可以从这里下到第六层没有水的地方去的,但使人失望的是工人已去吃午饭,没有人开鼓风机。于是,我们从“联合”矿的坑道和斜坡中走出来,浑身淌着热汗,糊着烛油,到奥菲尔矿本部共进午餐去了。
在1863年那极发达的一年中,内华达(自称已经)生产出价值二千五百万美元的银锭——几乎,如果不是绝对的话,每一千居民可达整整一百万美元,考虑到她没有农业和机器制造业,这确实不简单。银矿的开发是她唯一的工业。
第五十三章
吉姆·布莱恩与他爷爷的老山羊——费尔金斯的错误——老姑娘瓦格纳和她的玻璃眼珠——雅可布斯,棺材贩子——等候顾客——他和罗宾斯的买卖合同——罗宾斯要求赔偿损失——传教士的新用途——结果——他的大叔勒姆,上帝拿他的用途——推车工的厄运——他老婆的虔诚——一座典型的纪念碑——老山羊的下落呢?
这几天来,伙计们常常告诉我,说我应该去找一个叫吉姆·布莱恩的人给我讲一讲他爷爷的老山羊,那是个十分开心的故事——但他们每次都提醒我一定要等到他喝醉酒的时候——醉得舒舒服服的,乐意与人交往的时候——才给他提这件事。他们一直对我这样讲。到后来,这引起我的好奇,心给折磨得难受,很想听听那个故事。我去找过布莱恩,但没有用,伙计们总是挑剔他的醉态不够。他经常喝酒,但总是适可而止,从不放量一醉。我还从来没有象这样专心一意而焦燥不安地去观察一个人的状态;也从来没有象这样渴望见到一个人喝得酩酊大醉。终于,有一天晚上,我匆匆忙忙地赶到他的小屋去,这次,我听说他的样儿就是最爱挑剔的人也找不出岔子——他醉得平静、安祥,有条不紊——没有饱呃打断他的声音,没有腾云驾雾的感觉妨碍记忆。我进去的时候,他正坐在一个空火药桶上,一手捏着根陶土烟袋,另一只手举起来叫大家安静。他的脸又红又圆,极为严肃;他的嗓门粗扩,头发乱成一团。从外表和衣着看来,他是那时候的一个典型的矿工,身材高大,块头结实。松木桌子上点着一根蜡烛,暗淡的光亮照着那些“伙计们”,他们东一个西一个散坐在板铺上、蜡烛箱上、火药桶上。他们轻声地说:“嘘——!别说了——他就要开讲了。”<<老山羊的故事>>
我立即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布莱恩开口道:
我看那些年月是再也不会回来了。再也找不到象他那么呱呱叫的老山羊了。我爷爷把他从伊利诺斯带来的——从一个名叫耶兹的人手里买来的——比尔·耶兹——一你们说不定也听说过他。他爸爸是个教堂执事——浸礼会的——还是个十分活跃的人呢,你要起得很早才能起在虔诚的老耶兹的前面。就是他劝说格林家在向西部迁移时和我爷爷搭帮的。塞恩·格林怕要算是那群人的头了吧,他讨了个叫威尔克森的女人——萨拉·威尔克森——一个美人儿,她是——在老斯托达德喂出来的一头最漂亮的小母牛,真标致,认得她的人都这么说。她可以轻轻松松地举起一桶面粉,就象我摆弄一张煎饼一样。讲跳舞吗?那就别提了!讲有心胸吗?哼!赛尔·霍金斯在她身边纠缠的时候,她对他说,尽管他有的是钱,也不配骑着马和她并排走。你们看,赛尔·霍金斯是——不对,不是赛尔·霍金斯,压根儿不是——是个性费尔金斯的蠢货——我记不得他叫什么名了。不过他硬是个树桩子——有天晚上喝醉了去听讲道会,大叫着要选尼克松,因为他把那弄成在开初选会了。执事老头儿弗格森赶过来,撵着他跳窗子溜掉了,他落到了杰弗逊老小姐的头上,这可怜的老姑娘。她是个好女人——有个玻璃眼珠,常常把它借给没有眼珠的老姑娘瓦格纳,让她戴着去招待客人。这个眼珠子不够大,瓦格纳小姐一不小心,眼眶里的珠儿就会弄来歪起,不是朝着天上,就是歪向一边,四面八方转来转去,另一个眼睛却直端端地朝着前头,象个望远镜一样。大人还不怕,但经常会把小娃娃吓哭,它是种吓人的东西。她想用棉花把它包起来,但起不了什么作用——棉花松了粘在眼珠上。看起来可怕极了,哪个小娃娃都受不了。她常常把它弄掉,把她那个黑洞洞的空眼眶对着大家,弄得他们都不舒服,因为眼球什么时候掉出去的,她也不知到,那半边是瞎的,你们也晓得。于是,就有人推她一把,“你那个玻璃眼睛掉了,亲爱的瓦格纳小姐”——到这时候,大家就只好等着她又把它塞进去——放反了,后面放到了前面,每回都是这样,雀儿蛋一样绿幽幽的,她扭扭怩怩,当着大家很容易放反。不过放反了也没有关系,因为她自己的那个眼珠是天蓝色的。那个玻璃珠前头那一面是黄色的,所以不管她把它往哪边转,都不相配。老小姐瓦格纳常常借东西,她就是这么个人。当她要缝被盖,或者妇女缝衣慈善会到她家去的时候,她总要去借希金斯小姐的木头腿,安在自己身上走来走去。这假腿比她自个儿那条要短些,不过她自己倒不大在乎,她说和别人在一起,她就受不了用拐杖,因为拐杖太慢了。她还说只要有人陪着,有事情做,她就要起来自己走。她头秃得象个水罐子一样,所以她常常去借雅可布斯太太的假发——雅可布斯太太的丈夫是个棺材贩子——他是个下贱的老杂毛,哪里有人得了病,他就栽到那里,等着人家断气。这匹老驽马会弄得一副他看来适合那个候选人身材的棺材,放在荫凉处,坐在上面整天守着;要是那顾客动作太慢,情况还说不一定,他会带上干粮毯子,在那棺材里睡上几个晚上。有一回,地冻天寒,他就那样在罗宾斯门前等了他差不多三个礼拜;打那以后,雅可布斯有两年都没有和那老头说话,因为老头使他很失望。他冻坏了一只脚,还赔了钱,那罗宾斯老头儿的病好了。下一回罗宾斯又害了病,雅可布斯想算计他,把上次带去的那副棺材漆了一下,又弄去了;但他哪是罗宾斯老头的对手,老家伙把他耍了,假装病得要死,花十块钱买下棺材,言明要是他装进去以后不喜欢那副料,雅可布斯得退钱,还得倒赔二十五块钱。过后,罗宾斯死了,出殡的时候,他突然顶开盖子,从裹尸布里坐起来,叫牧师停止送葬,因为他忍受不了那样的棺材。你们要晓得,他年青的时候害过昏睡病,这次他又害一回,心想要是设个圈套成功了,银子就进他的腰包了,即使失算,他还是没丢一分一文。他向法院起诉要雅可布斯拿钱,官司还打赢了,他把那口棺材摆在后堂,说这回他就要这副。那可怜的老东西做的事把雅可布斯气得要死。没多久,他就回印第安尼去了——到了维尔思维尔——维尔思维尔就是霍格登家来的那个地方。那个家好得很哩。马里兰的大户人家。霍格登老爷喝的混合酒比谁都多,骂人骂得那么精彩,我还没见过第二个。他的第二个老婆就是比林斯家的寡妇——她在娘家的姓名是贝基·马丁;她的娘是邓拉普副主祭的第一个老婆。她的大闺女玛利亚,嫁了个传教士,死得很体面——给野人吃了。他们把他也吃掉了,可怜的家伙——啃了他。他们说这并不是出于习惯,还对赶去收骨头的他的朋友们解释说他们曾经用别的办法解决过传教士,不过都没得到什么好处——就这样他的全部亲戚都愤怒地发现那人的性命就被这种该死的实验给打发了。不过你们注意,并没有真正损失什么,人们不懂,看不出个究竟的东西都有好处,只要你公平地看待它。上帝从来不放空枪,伙计们。那个传教士的身体,他自己都不知道,实际上倒使那些尝过烤人肉的野蛮人都皈依了。什么事情都没有能感化他们,只有这件事。别给我讲他给啃掉是件偶然事。根本就没有偶然这种事。有一回,我大叔勒姆靠在手脚架柱子上,不知是病了,喝醉了还是怎么了,一个爱尔兰人扛着满满一斗砖头从三楼上摔下来,掉到他身上,把老头的背砸断了两个地方。有人说这是偶然事件,这种事偶然得很。他不知道他到那里去做什么,不过他到那里却做了件好事。要是他不在那里,那爱尔兰人就给摔死了。谁也不能使我相信另一种解释。勒姆大叔的狗也在那里,为什么爱尔兰人没有掉到狗身上呢?那是因为狗一定看到他掉下来了,所以就走开了。没有选中狗,就是这样个道理。不能靠条狗来执行天意。记住我的话,这都是命中注定的事。没有什么偶然的,兄弟们。勒姆大叔的狗——我希望你们能看看那条狗。它是条可靠的牧羊狗——还不如说又是叭喇狗又是牧羊狗——顶呱呱的畜牲,勒姆大叔弄到它以前是哈格牧师的。哈格牧师是西部保留地的哈格家的。大户人家,他娘是个沃森人。他有个妹妹嫁了个推车工。他俩在摩根县住下来,他在一家地毯厂里被机器卷了进去,还不到十几秒钟,就给榨过一遍,从机器那头给送出来了。他的寡妇把那块他的尸体也织进去的地毯买了下来,人们赶了一百英里路来参加葬礼。那块地毯有十四英尺。她不准他们把他裹起来,而就要那样埋了他——平伸地躺着。举行葬礼的教堂有点小,他们只好让棺材一头伸到窗外。他们没有埋了他——他们把一头栽进地里,让他站着,就象座纪念碑一样。上面钉了块牌子,写——写着“——纪、纪念——这十四码、码的三层地、地、地毯——上面有不朽、朽、朽的——威、威廉——威——”
吉姆·布莱恩越来越困——他的头栽了一下,两下,三下——平平安安地垂到胸前,安安静静地睡着了。泪珠儿从伙计们的脸颊上淌了下来——他们给压抑着的笑声憋得难受——从一开头就是这样,尽管我没注意到。我意识到我给“卖了”。这时我才知道,吉姆·布莱恩的特点是每醉到一定的程度,人的力量就没法使他不信口开河,津津有味地讲起他有一次和他爷爷的老山羊的美妙的历险记来——至于第一句话中提到的那条老山羊,和任何听他讲过的人一样远不可及。他总是颠三例四,没完没了,东拉西扯,直到威士忌涌上来,他睡着了为止。他和他爷爷的那头老山羊到底怎么了,直至今天还是个不解之谜,因为还没有人发现过。
第五十四章
弗吉尼亚城的中国人——先衣账革——模仿的习惯——中国移民—一访问唐人街——一阿兴,洪武,史悦等先生
当然,弗吉尼亚有大批的中国人——太平洋沿岸的每个城镇都是这佯。他们是个无害的民族,不管白人们不理睬他们,或者象狗不如一样对待他们,事实上他们根本不会伤害人。因为他们极少想到要对哪怕是最可恶的侮辱和最残酷的伤害施行报复。他们安静,平和,温顺,不会喝醉酒,一天到晚勤恳耐劳。不守规矩的中国人很罕见,懒惰的根本不存在。一个中国人只要还有力气动手,他就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白人常常抱怨没有活干,而中国人却从不发这样的怨言;他总是想方设法去找点活儿做。他对任何人——甚至对最低下的白人——都是极为有利的,因为他为他们的大部分罪恶受过,为他们的小偷小摸挨罚,为他们的抢劫罪坐牢,为他们的谋杀而送命。
任何白人都可以在法院里宣誓作证,送掉中国人的性命,但没有哪个中国人可以作证控告一个白人。我们这个国家是块“自由的土地”———没有人否任这一点——没有人提出异议。(也许是因为我们不准别人开口。)我写到这里的时候,得到消息,在旧金山,几个小伙子在光天化日之下用石头把一个无辜的中国人活活砸死,尽管一大群人亲眼目睹这桩可耻的行径,居然没有人站出来干涉。
在太平洋沿岸有七万(也许有十万)中国人。弗吉尼亚约有一千。他们被赶进“中国人区”——这种事他们并不怎么反对,因为他们喜欢聚居在一起。他们的房子是木头的;通常是平房,沿着几乎连马车都通不过的街道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他们的居住区和该城市的其他部分稍微隔开一点。中国人在城里的主要职业是洗衣。他们总是把帐单别在衣服上送去。这只不过是个形式而已,因为这并不会使顾客变得开明,使他们减少偏见。他们的洗衣价格是每打二块五美元——这在当时白人所能支付的洗衣费用来说,是相当低廉的了。中国人的房子前最普通的招牌是:“史悦,浆洗熨烫”,“洪武,洗衣作”,“尚兴和阿侯,洗衣作”。在加利福尼亚和内华达,家庭佣人,厨师等,大部分都是中国男人干的。极少有白种人作佣人,根本没有中国女人干那种活计的。中国人是优秀的家庭佣人,麻利,顺从,耐心,学东西快,干活不知疲劳。一般说来,任何事情都用不着教他们两遍。他们善于模仿。要是一个中国人看见他的主人在发怒的时候把大桌子砸烂,点把火烧掉,这个中国人从此以后就可能把那种家俱当柴烧。
所有的中国人都能读,能写,善于计算——一可怜的是我们的可爱的选民们并非都能如此。在加利福尼亚,他们租佃小块的土地,培植许多东西。在沙滩上,他们能令人吃惊地种出蔬菜来。他们什么也不会浪费,基督徒认为是垃圾的东西,中国人会仔细地搜集起来,想法子变成有用的东西。他们把白人丢掉的牡振,沙丁鱼罐头盒子都收集起来,熔化后做成焊锡拿到市场上去卖。他们收集骨头,做成肥料。在加利福尼亚,他们依靠白人废弃不要的,开采完了的,没有价值的旧矿为生——这时,官员们就每月跑去一次,对他们进行骇人听闻的讹诈,议会堂皇,慷慨地把这种讹诈叫作“外国人”开矿税,但通常只对中国人征收。有的时候这种讹诈在同一个月内对同一个受害者征收一两次——这样做,公共财富未必就会大幅度增加。
中国人极为尊重死者——事实上,他们简直是崇敬他们以故的先人。因此,在中国,不论在一个人的前院,后院,还是他家住地的别的地方都成了他的家族的茔地,这样,他就能每时每刻光临那些坟墓了。由此看来,那个大帝国就是一个巨大的公墓;从它的中心到边缘,坟墓连成一片,蜿蜒逶迤——因此,中国的每一寸土地一定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利用,免得众多的人口挨饿,坟地也被开垦出来,生产粮食,风俗认为这并不是对死者不敬。既然如此崇拜死者,中国人绝不能忍受对他们安息的地方有任何无礼行为。柏林厄姆先生说,中国强烈地反对修铁路的原因就在于此,在帝国的任何地方修路都不可能不冒犯他们的祖先或亲友的坟墓。
一个中国人绝难相信要是他的尸骨不埋在他可爱的中国,而他还能够享受来世的幸福。他自己也希望死后受到那种崇敬,他原来就是那样崇敬他的已故先人的。因此,要是他到外国去,会事先作好安排,在他一旦亡故之后把骨头运回中国。要是他受雇到外国去做工,合同上总有那么一条,申明他死后,应把他的尸骨运回中国。如果政府把一群通常是为期五年的苦力卖给外国人,契约上特别着重写上一条:如果他们死亡,应将其尸骨送回中国。在太平洋沿岸,所有的中国人都属于几家大公司或机构之一,这些公司造有他们的成员花名册,登记上他们的姓名,在他们死亡后将其尸体运回家。史悦公司是其中最大的一家。宁永公司其次,在太平洋沿岸拥有一万八千名成员。它的总部设在旧金山,在那里,它有一座金碧辉煌的庙字,住有几名大官员(有一位大官还保留着朝廷命官的威严,高高在上,一般人不能接近),还有许多和尚。我在那里看到一份成员花名册,死者运往中国的日期都作了明确的记载。从旧金山驶出的每一艘船都载着大量的中国人的尸体——至少在国会以基督徒的聪明机智,残酷地禁止装运尸体,阴险地阻止中国移民入境以前是这样。不管通过没有通过,这议案是提出来了的。我记得好象是通过了的。还有一个提案——后来成了法律——强迫入境的中国人在码头上接种牛痘,为此付款给一个指定的江湖庸医(没有哪一个正派的医生会堕落到这个地步,去干这种合法的抢劫),每人十美元。因为入境的中国人很少愿意付这笔钱,立法的人们认为这是对中国移民的又一沉重打击。
弗吉尼亚的中国人聚居区象个什么样子——或者说太平洋沿岸各城市的中国人居住区是什么样子——我在《企业报》作记者时为该报写的一篇报道可以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唐人街——在一位同行的陪同下,我们前天晚上采访了中国人居住区。中国人按他们的需要修建了那部份城市;因为他们没有车辆,所以街道一般来说很窄,车辆无法通过。晚上十点钟,是中国人很得意的时候。在每一座低矮窄小肮脏的棚屋里,飘散着淡淡的佛灯燃烧的气味,那微弱,摇曳不定的牛脂烛光照出一些黑影,两三个皮肤姜黄、拖着长辫子的流浪汉,蜷缩在一张短短的小床上,一动不动地抽着大烟。他们那无神的眼睛,由于无比舒适、非常惬意而朝向里面——或者说刚刚过足了瘾,把烟枪递给旁边的同伴后的人就象这副模样——因为烧鸦片是件不舒服的事,需要全神贯注。一盏灯放在床上,离烧烟人的嘴刚好有烟袋杆那么远。他把一丸鸦片插在一根铁丝尖上,用火点着,抹在烟袋锅上,就好象基督徒用灰泥抹破洞一样。然后,他把烟袋锅凑在灯上,开始抽起来——那烟丸的煎烤焖炸,以及烟管里汁水的吱吱响声,几乎会使泥塑木雕的塑像翻肠倒胃,不过,约翰喜欢它。鸦片对他起安神顺气的作用,他大约连抽二十多口,然后翻过身去做梦,天知道做些什么梦,因为我们不能看着那个瘫软的家伙就凭空想象。也许在他的幻觉中,他离开了这个碌碌世界,告别了他的洗衣活计,到天堂会享用有滋有味的老鼠和燕窝宴去了。
阿兴先生在王家巷十三号开了家食品杂货店。他以最好的态度对我们一行极尽好客主人之能事。他有各种各样的有色的、无色的果酒和白兰地,无法念出它们的名字,都是装在小口的陶罐里从中国运来的,他用小巧玲戏的瓷壶儿盛着酒招待我们。他请我们尝了些燕窝。还有细小、干净的香肠。要是我们愿意尝一下的话,本来可以吞进几码长的,不过我们怀疑每节香肠里都装有个耗子尸体,于是我们只好忍住了。阿兴先生的铺子里有上千种商品,看起来很奇特,我们无法想象其用途,也没有能力描绘。
不过,我们还能认识他的鸭子和蛋;鸭子给剖开,象干鳕鱼一样压平,就弄成那个样子从中国运来。蛋用一种灰泥包起来,经过遥远的水路运来,还能保持其新鲜可口。
我们在“粥粥街”三十七号遇到了洪武先生,他在做彩票生意——实际上我们发现还有十几个人在这个区的其它部分干这种买卖,大约每三个中国人就办个彩票行,轮流“坐庄”。“汤姆”的英语没有毛病,两年前,在《边区企业报》有个单身汉俱乐部时,他曾经是那里主要的、唯一的厨师,他说:“有时候中国人买一张彩票,一块钱弄它个两三百,有时候什么也捞不着。抽彩好比一个人打七十个人——说不定他揍了人家,说不定他自个儿挨揍,妙得很。”说到底,那百分比是六十九对他一个,机会一般来说是“他自个儿挨揍”。我们看不出那些彩票与我们那种有什么不同,只是数目字是中国字,没有哪个愚笨的白人会希望去搞清楚“哪个是哪个”;那写划的方法和我们的差不多。
史悦先生在“活狐街”开了一家花哨的小件商品商店。他卖给我们装横富丽的白羽毛扇,气味象林堡格奶酪一样的香水毛笔,还有用一块玉石做的、挂在表链上的小饰物,那玉石就是用钢针也划不破,然而却打磨得很光滑,还染了色,就象贝壳里面一样光彩夺目。为了表示尊敬,史悦把用金丝和孔雀翎毛做成的装饰品赠送给我们。
我们在一家中国餐馆用筷子吃了粥。我们的那位主人责骂站在房子前面的那些姑娘,她们圆睁着眼,用惊奇的目光盯着我们看,他说她们不懂姑娘家的规矩。我们还从主人那里得到保佑平安的灵光,并且向一两尊异教神合十。最后,一个中国书铺老板的天才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一部象烤肉格子那样的机器上算帐,格子上串着一些钮扣,不同的格子代表不同的单位,十,百,千。他拨弄着它们快得难以置信——实际上,他把它们拨来拨去,快得就象音乐教师的手指头在钢琴键盘上滑行一样。
他们是个乐于助人,生性善良的人种,在整个太平洋沿岸,他们受到上等社会的尊重和良好的对待。没有哪个加利福尼亚的先生或太太会侮辱或者欺压一个中国人,不论什么情况下,东部的情形似乎很需要作出解释。只有人类的渣滓才会干这种事——他们和他们的儿子们。他们,自然相应还有警察和政客,因为这些人是社会渣滓们的下贱的拉皮条的人和奴仆,在美国的其它地方也是这样。
第五十五章
厌倦了弗吉尼亚城——一位老同学——为期两年的借款——当上了编辑——差点接受了邀请——一桩意外事——三个醉鬼的趣事——告别戴维森山——一件美好的事
在一个地方呆得太久,我开始厌烦了。再也没有什么新鲜味道到卡森去报导一年一度的议会,三个月一次的赛马和南瓜展览会;(他们在华休谷种南瓜和土豆,自然,议会的最大成就之一就是拨出一万美元举办农产品展览会,在会上炫耀价值四十美元的南瓜——不过,地方议会常被人们叫作“收容所”)。我想看看旧金山。我想到别的地方去。我想要——我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我得了“春倦症”,想换个环境,这点是主要的,毫无疑问。此外,议会已经拟出了个州宪法;十分之九的人都想要个一官半职;我相信那些先生们会“拉拢”那些一文不名,不负责任的人们接受该宪法,这简直要毁掉这个地方(它无力承担州政府这样的负担,因为这里没有什么企业可以拿得出税款,未开发的矿山不能,正开发的还不到五十个,没有可能纳税,似乎还没有人想到一个简单的挽救办法:对谋杀罪课以罚金)。我相信一个州政府会毁掉“繁荣时代”,我想离开这个地方。我相信我手中的银行股票不久就值得到十万美元,我认为要是批准宪法以前能达到这个数目,就把它们脱手,这样,政府更替带来的衰落就影响不到我。我考虑有十万美元足以体体面面地回家了,尽管这比起我当初所期望得到的来说是一笔小数目。对于这点钱我感到相当失望,不过想到有了这笔钱还不至于饿饭,又觉得自慰。这个时候,我的一个从少年时代起就再没有见过面的同学步行从里斯河流浪到了这里,他的经历简直是一部讽刺贫困的典型纪实。这个富家子弟,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肌饿不堪,赤裸着双脚,披着一块破旧的马毡垫,顶着一个掉了边沿的帽子,那样褴褛不堪却放荡不羁,他快活地说,他要“使圣经上那位浪子黯然失色”。他想借四十六美元——二十六美元作到旧金山去的盘缠,二十元作别的事,也许拿去买肥皂吧,看来他用得着。我发现衣袋里几乎还没有他要的这个数,所以就走进银行,在老板那里借了四十六美元(为期二十天,没有正式开票据),把钱交给他,再走半个街区到办公室去,那里我还存有几块硬币。要是有人告诉我,要花两年才能把这四十六美元还给老板(我并不期望那浪子会还这笔钱,也不怎么失望),我会认为是冒犯我,老板也会这么看。
我想换个环境,我想干干别的事情。机会来了。古得曼先生要离开一个星期,把主编的职位留交给我。这可把我给毁了。第一天,我上午写了一篇“社论”。第二天,我找不到题目,拖到下午。第三天,我一直拖到晚上,然后从全美国报刊编辑的最忠实的朋友《美国百科全书》里抄了一篇优秀的社论。第四天,我一直“鬼混”到半夜,又一头栽进了百科全书。第五天,我绞尽脑汁,直到半夜,叫印刷厂等着,同时对六个人写了几篇恶毒的人身攻击文章。第六天,我痛苦地挣扎到后半夜,写出了——什么也没有。报纸没有一篇社论就付印了。第七天,我辞职了。第八天,古得曼先生回到报社,发现有六个人要求和他决斗——我的人身攻击开花结果了。
除非亲自去尝试一下,没有人知道当编辑是什么滋味。涂抹些本地废话很容易,你面前有的是事实;从别的报纸断章摘句很容易;从任何地方弄出个读者来信也很容易;但是要写出社论说不出有多难。主题就是个麻烦——我的意思是少得使人伤心,每天,就是拖呀,拖呀,拖呀——思索,着急,受罪——世界一片空虚,然而社论栏必得填满。只要给编辑一个主题,他的工作就完成了——把它写出来并不麻烦;但是要是一年五十二个星期,每星期七天,你天天必须绞干脑汁,请你想象一下你的感觉如何。你只要想一下就会头痛。每一个美国日报编辑一年中写的东西就可以填满四至八本象这本书一样厚的大部头!你再想象一下,一个编辑工作二三十年后,他的作品可以办多大个图书馆。然而人们还常常惊诧狄更斯,司各特,仲马父子等等能写出那么多书,要是这些作家能够象报纸编辑那样多产的话,那结果真该令人目瞪口呆了。这些编辑怎么能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继续这种艰巨的劳作,这种消耗脑神经的苦役(因为他们的工作是创造,不象报道那样,只不过机械地罗列事实),实在无法理解。牧师在仲夏要放两个月的假,因为他们发现一周连续布两次道,长期下去毕竟很累人。这一定不假,事实上的确如此;因此,一个编辑怎么能够在十到二十条消息的基础上,每周写出十到二十篇艰难费力的社论,一年到头坚持写下去,实在比什么都无法理解。从我当编辑那一个星期中侥幸活出来以后,我在手中的报纸上至少发现了一个快乐,这就是崇拜那大版大版的社论,私下奇怪。他写出这东西,受了多少罪哟!
古得曼先生回来后,把我解雇了,除非我还想当记者。我不能干那差事,我不能当了将军再去当士兵。于是,我想我得离开这里,我要出国到世界别的地方去。正在这关头,我的记者部同事丹偶然告诉我,有两个公民劝他跟他们到纽约去,帮助卖掉他们在邻近的新矿区发现和取得的一个富银矿,他们负责他们的花销,并把卖得的钱分三分之一给他。他拒绝了。这正是我想得到的机会。我骂他怎么一声不吭,不早告诉我。他回答说他没有想到我愿意去,因此,他给他们推荐了另一家报纸的记者马歇尔。我问丹那是不是个真矿,其中有没有欺诈。他说那两个人给他看了九吨矿石,那是他们挖出来准备运到纽约去的,在内华达他还没有见过比这矿更富的。他还说他们在矿的附近弄到了一片优质的木料,找好了炼银场的地盘。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要宰掉丹。不过我改变了主意,尽管我很气愤,因为我想机会恐怕还没有失去。丹说根本没有失去,那两人不在矿上,他们要离开弗吉尼亚到东部去大约十天,他们请他找马歇尔谈一谈,他已答应在他们回来的时候给他们说妥马歇尔或别的什么人。他对什么人都不说,等那两个人回来,就履行诺言把我们推荐给他们。
这太妙了。上床的时候,我兴奋得火辣辣的。还没有人到东部去卖过内华达银矿,这是一片黄熟的田野,就等着镰刀去收割。我觉得象丹描绘的这种矿在纽约一定能买个大价钱,而且随便脱手,没有困难。我睡不着,我的想象力在它的空中楼阁之中恣意纵横,这又是一个“隐矿脉”。
第二天,我乘马车走了,几个老朋友照例前来欢送一番——只要你在那个地方有那么五六个朋友,他们就会发出一百个人的声音,绝不会让你悄悄走掉,绝不会让你不感到遗憾就走掉的——还有,丹保证特别注意要卖矿的那两个人。
这趟旅行中有意思的只有一件小事,发生在我们刚要动身的时候。一个衣着褴褛的流浪汉乘客暂时跳下车去等候着,因为人们照例要把一些银锭装上车。他站在人行道上,这时一个拙笨的快车雇员扛着一块重一百镑的银锭,脚下不稳,跟跄了一下,银锭砸在那汉子的脚上。他立刻倒在地上,凄惨万分地嚎叫起来。同情的人们围了上来要把他的靴子脱掉;但他叫得更凶,人们只得罢手;接着他又喘息起来,喘息之间断断续续地叫两声“白兰地!看在上帝的份上,白兰地!”他们给他灌下去半品脱白兰地,这东西奇迹般地使他平静下来。然后他请人们把他扶到车上去,人们照办了。驿车公司的人劝他赶快找医生看看,他们出钱,但他拒绝了,说只要随身带一点点白兰地,阵痛发作时好用,他就十分感激,非常满意了。他马上就得到两瓶,我们开车了。过后,他一直满脸是笑,乐不可支。我忍不住问他,脚砸坏了,怎么可能还那么舒服。
“嗯”,他说道:“我有十二个小时没喝酒了,一文钱也没有。我快完了——这时,那个笨蛋把那一百镑掉在我脚上,我找到机会啦。我有条木头腿,你看!”他挽起裤给我看。
一路上,他酩酊大醉,为他的机智而咯咯笑个不停。
一个醉鬼自然使我想起了另一个。有一次我听一位先生讲了件他在加利福尼亚一个酒巴里亲眼看见的事。他把它叫做“一个害羞的人喝酒”。这只不过是个小品,但我觉得简直是场完美的表演。这个害羞的人,灌了些啤酒还有些别的什么东西,醉得还算可以,他走进一家酒店(任何东西,每样东西的价格都是二十五美分,只收硬币),掏出半块钱,要了一杯威士忌喝下去,店老板找他的零钱放在柜台上一处有水的地方。这个害羞的人伸出无力的手指去抓它,但它滑掉了,又落到水里。他考虑了一下,又试了一回,结果还是一样。他发现人们对他正在干的事情很感兴趣,便脸红了,又去拈那二十五美分——脸红——食指小心地,慢慢地放下去,对准他的目标——把那枚硬币推向老板,叹了口气说道:
“(呃!)来根雪茄!”
自然,在场的另一位先生也讲了个醉鬼的故事。他说,在深更半夜他跌跌撞撞地赶回家去,错误地走进了另一家人的大门,他以为他看见台阶上有一条狗,它是——一条铁狗。他停下来想了想,弄不清楚它到底咬不咬人,便壮着胆子吼道:“走,(呃),走开!”没有反应。然后他小心翼翼地走拢去,采取妥协的策略。他嘟起嘴巴,想打口哨,但没打响,再往前走,嘴里叫道:“可怜的狗!——狗儿,狗儿,狗儿!——可怜的狗狗儿!”爬上台阶,还在亲切地念着那些温柔的名字。最后他终于占了优势,大吼道,“滚开,你这个贼!”——起脚朝它肋骨狠狠地踢去,自然是他自己头朝下栽了下去。他歇了一下,痛得哼了一两声,然后意味深长地评价道:
“硬得可怕的狗。它吃的什么呀?(呃!)说不定是石头吧。这种动物很危险。我是说‘咬人’——它们很危险。要是人——(呃!)——要是人要拿岩石喂狗,就让他喂石头吧;咬就咬吧;不过他得把它关在家里——别让它到处乱跑,这地方(呃!)这地方人一不当心就会绊着它!”
我不无遗憾地最后看了一眼那面小旗(它有三十五英尺长,十英尺宽),它在离弗吉尼亚城两千英尺高的戴维森山顶上高高飘扬,象妇人的手绢一样,我觉得无疑将永远告别这个使我享受了一生经历中最有生气的生活的城市。这使我想起了一件事,这件事即使是当时弗吉尼亚自夸记忆力最糟糕的人,也会时常栩栩如生地回忆起来,直到他死去。一个夏日的傍晚,下了一场阵雨。这雨本来就够奇怪的,把全城的人都惊动了,因为内华达只有在冬天(一两周)才下雨,就为这场雨也值不得商人囤积伞来卖。但这场雨还不算最奇怪的事。它只下了五到十分钟;人们还正在议论这场雨的时候,天空突然变得象午夜一样一团漆黑。俯瞰弗吉尼亚城的戴维森山的巨大的东端整个笼罩着一片阴森森的黑影,只是由于那高耸挺拔的山峰离得很近,它的轮廓在死一般黑暗的天色的衬托下,才隐约可见。这不寻常的景象使所有的眼睛都转向了戴维森山。正在这时,他们看见山巅上一条小小的金光灿烂的火焰在夜色的深处摇曳,闪烁!不到几分钟,街上挤满了人,张口结舌地瞪着黑暗笼罩的世界中那个辉煌的小点。它象蜡烛的火焰一样摇曳着,看起来只有那么大,尽管它是那么小,但在这样的背景下,它明亮得惊人。它就是那面红旗!——虽然人们开始时没有想到这一点,它看起来那么象某种天外来客——有的人倾向于相信它是带来喜讯的神秘的信使。它是落日余辉铸成的国徽;在这幅广袤的山岭和沙漠风景画中,那光辉只降临在那么一点上。甚至没有降临到旗杆上——因此,在远处看来象针一样的旗杆,在此时的黑暗之中就根本看不见了。整整一个小时,那怪客高贵而沉寂地闪烁着,燃烧着,成千上万双仰视的眼睛仍然入迷地盯着它。人们多么激动哟!迷信的说法迅速传播开来,说这是一个神密的使者,从战场上带来了重要的消息——这种看法的诗意便使它站住了脚——它传播开来,从心里到心里,从嘴巴到嘴巴,从这条街到那条街,到最后,人们有一个共同的冲动,要出动部队,鸣放礼炮去欢迎那位光辉的使者!
这当中有一位倍受煎熬的人——电报员,他曾发誓保守官方机密,只得紧锁嘴唇,咬紧牙关,那难受的沉默似乎就要冲破嘴唇,因为在这群胡乱猜侧的人当中,他,只有他知道这落日曾经看见东部的重大事件——维克斯堡陷落,联邦军队在葛提斯堡大捷!
新闻的笼断严禁透露东部的消息,一定要等到加利福尼亚的报纸发表一天以后,要不是这样的话,在那个难忘的晚上,只要还剩有最后一点火药,人们一定会对戴维森山上那面光辉的旗帜一遍又一遍地致敬;全城一定会欢腾,凡是自尊的人都会去喝个痛快,——这是当地的习贯,每到群众活动的时候都是如此。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但一想到那个最难得的机会给无端破坏了,都会禁不住遗憾不已。那回我们本来该有多快乐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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