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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古代文人诗歌的艺术精神

作者:杨有山




  摘要:中国古代文人诗歌体现的艺术精神主要有三方面的内涵:在文体功能、价值取向上,强调美善相兼,美从属于善,主要追求社会功利;在对人的本质与情感的认识和表现上,更重视人的社会性、理想性,其思想情感内涵带有伦理化倾向;在对文学本质的认识和体现上,文人诗歌表面上重“表现”,而其实质是重“再现”。中国古代文人诗歌体现的艺术精神既有历史合理性,又有历史局限性,应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给予科学评价。
  关键词:中国 文人诗歌 艺术精神
  
  在中国古代韵文的各种文体中,诗歌无疑是历史最悠久、成就最突出的文体之一。而中国古代诗歌大致上可分为文人诗歌和民间诗歌两部分,而以文人诗歌占主导地位。中国古代文人诗歌主要产生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壤上,而其创作群体主要是士阶层。尽管每个时代、每位诗人的创作千差万别,但它们在精神内涵上往往体现出一些共同特征,尤其是在词曲产生以后,在与词曲的对比中,文人诗歌在精神内涵上体现的共同特征就更为明显。这些共同特征实质上就是文人诗歌体现的艺术精神。“艺术精神”一词是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一书中提出的,他说:“有某些艺术产品,人们期待它们表示自己为美的艺术,至少有部分是如此,而它们没有精神,尽管人们就鉴赏来说,在它们上面指不出毛病来。”这种艺术的“精神”是什么呢?康德解释说:“精神在审美的意义里就是那心意赋予对象以生命的原理。”这种“原理”往往就是某一时期人们的共同追求,或社会的某些本质,以及人性的重要内涵等,作品体现了这种“原理”,就会使读者产生强烈的感情共鸣,从而具有了艺术生命力。康德所说的“艺术精神”和丹纳在《艺术哲学》中所说的“艺术特征”相近。丹纳说:“倘若浏览一下伟大的文学作品,就会发见(现)它们都表现一个深刻而经久的特征,特征越经久越深刻,作品占的地位越高。那种作品是历史的摘要,用生动的形象表现一个历史时期的主要性格,或者一个民族的原始本能与才具,或者普遍的人性中的某个片段和一些单纯的心理作用,那是人事演变的最后原因。”根据康德、丹纳的论述,我们认为,“艺术精神”就是文学反映的某一历史时期的民族文化精神。某一文体在某一时期兴盛,总是反映出当时人们的精神追求、主要思想性格及某些社会本质,从而引起人们强烈的感情共鸣,成为当时的文化时尚,这就是文体体现的艺术精神,它是文体的灵魂。当代学者吴承学、沙红兵先生在《中国古代文体学论纲》一文中也认为:“文体具有特定的文化上的指向,文体指向一般来说与特定时代的文化精神是同一的。文体产生与演变也同样指向时代的审美选择与社会心态。”艺术精神深隐于文体之内,因难以把握,故学术界谈的较少,而它却是文体的本质特征。深入探讨文人诗歌蕴含的艺术精神,对认识文人诗歌乃至中国古代诗歌的本质特征、整体成就及局限,都有重要意义。本文对此略抒浅见,敬请方家指教。
  我们认为,中国古代文人诗歌体现的艺术精神主要有三方面的内涵:
  一、在文体功能和价值取向上,文人诗歌强调美善相兼,美从属于善,主要追求社会功利。古人在文体观念上,首先强调的是诗歌的社会功利性,在谈到诗歌追求艺术美时,也强调“美”有益于“善”,从属于“善”,而不能以美损“善”。这不仅是统治者和诗论家的理论倡导,也是诗人们自觉遵守的创作原则。在诗歌形成的先秦时代,人们就强调诗歌讽世劝惩的社会功利性。《尚书》中记载舜对典乐的夔说,诗歌要培养人们“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的道德人格。孔子更重视诗歌对人进行道德教化的社会功利性。他对学生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论语•阳货》)通过诗歌“兴、观、群、怨”的作用,达到培养忠臣孝子人格的目的。到了汉代的《毛诗序》,更把诗歌看成封建社会有效的政治教化的工具。诗歌既可以“用之乡人”,又可以“用之邦国”,对人民“教以化之”。“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唐代魏徵甚至把“文”(包括诗)的社会作用提高到“经天纬地”的地位,他说:“文之为用,其大矣哉!上所以敷德教于下,下所以达情志于上。大则经天纬地,作训垂范;次则风谣歌颂,匡主民和。”(《隋书•文学传序》)我们再看诗人之言。唐代浪漫主义大诗人李白在《古风•其一》中慨叹:“大雅久不作”,批评“自从建安来,绮丽不足珍”的唯美主义倾向,而以重振“王风”、“正声”为己任,仍然是强调诗歌的社会作用。而现实主义诗人白居易更强调诗歌的社会政治作用在于“补察时政,裨补时阙”,强调诗人的使命是“惩劝善恶之柄,执于文士褒贬之际焉;补察得失之端,操于诗人美刺之间焉”。因而要求诗人写诗要“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宋代诗人梅尧臣在《寄滁州欧阳永叔》一诗中也说:“不书儿女书,不作风月诗。唯存先王法,好丑无使疑。”在强调诗歌的社会功利性的主旋律中,偶有一些强调诗歌审美价值的不谐和音,不是受冷落,就是被正统诗论所批驳。比如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提出“诗赋欲丽”,强调诗赋用富于色彩和音响效果的词语,烘托出一种华丽动人的艺术氛围,创造出生动感人的美的形象,注重诗歌的审美价值,在诗歌史上一直受冷落。直到现代,鲁迅先生才揭示出它的重大理论价值。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与酒之关系》中说,“诗赋欲丽”就等于说“诗赋不必寓教训”,“用近代的文学眼光”,这标志着“文学的自觉”。陆机提倡“诗缘情而绮靡”,强调诗歌的情感因素和美感特征,遭到很多人的批驳。谢榛在《四溟诗话》中批评其“绮靡重六朝之弊”,沈德潜在《说诗?语》中责备其“先失诗人之旨”。可以说,唯美主义的诗论一直没有在中国诗歌批评史上占据主导地位,也没有对诗歌创作产生重大影响。
  但是,古人并非否定美的意义和价值,只是强调美从属于善,美善相兼。《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仲尼曰‘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孔子也肯定美的文辞有益于达“其志”,并有助于实现“善”。只是美同善相比,孔子把善看作更根本的东西,认为美从属于善。比如孔子很懂得欣赏音乐美,对音乐美的价值很重视,但同时他又指出:“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人如果不能行仁道(不善),所谓“乐”就没有什么意义。认为“乐”是“仁”的表现,只有在它表现“仁”的时候才有价值。并进而强调美与善应相兼统一。《论语•雍也》篇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段话虽然是针对“君子”的个人修养来说的,但其中包含了孔子对美与善、文与质应相兼统一的看法。强调美善相兼、注重社会功利的儒家文学思想对中国古代诗歌创作和批评产生了深远影响。
  从中国古代文人诗歌的创作实践来考察,注意社会功利、强调美善相兼是诗人创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文人诗歌中经常表现的主题:忠君报国、建功立业之志,社会治乱、历史兴亡之感,怀才不遇、壮志难酬的苦闷,以及抨击时弊,悲天悯人,企盼儒家“仁政”理想的重现,“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的劝诫谲谏,无不表现出对社会功利的追求。陈子昂在《与东方左史虬修竹篇序》中说:“仆尝暇时观齐梁间诗,彩丽竞繁,而兴寄都绝,每以永叹。思古人常恐逶迤颓靡,风雅不作,以耿耿也。”陈子昂批评齐梁诗的根本原因,就是齐梁诗只追求辞采、声律之美,忽视了诗歌关注社会现实、追求社会功利的职能,文质分离、美善分离。而作为文人诗歌典型代表的盛唐诗,注重风骨、兴寄和声律,唐人以豪迈乐观的精神气魄,综合了建安文学的英雄性格、写实精神以及屈原以来的理想精神的传统,兼采六朝诗的声律技巧,形成了文质兼备、雄浑悲壮的盛唐气象,完美地实现了美善相兼的价值追求,而成为人们景仰的中国古代文人诗歌的典范。正如陈伯海先生所说:“唐诗建立起一种风骨健举、兴寄深植的艺术传统,以它对人生的执著追求,对社会的普遍关注,以它严肃的思考和感情的力度,打动了千秋万世的读者,赢得了人们高度的叹赏。”同时又“特别重视诗歌作品的音响效果,力求将外在的声韵节奏与内在的情感运动配合一致,做到文意兼美,声情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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