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由《后红楼梦》引发的两点思考
作者:江中云
关键词:红楼续书 大团圆 审美心理 红学 思考
众所周知,章回名著的续衍是中国古代小说史上寻常所见的一大景观。从明代的四大奇书到清代的《红楼梦》《三侠五义》,再到民国时期的《七剑十三侠》,凡是取得较大社会影响的章回名著几乎都有续书出现。有的不止一部,呈辐射状分布,如《水浒传》的续书,《红楼梦》的续书;有的则一续再续,呈链条状延伸,如《三侠五义》之续,《施公案》之续。当然,对众多续书之评价,人们历来惯常以画蛇添足、狗尾续貂者名之。“颇怪天下不乏通人,而独出此数不通之人,偏要续貂何故。想通人知书难续,故不为”①。“我以为凡书都不能续,不但《红楼梦》不能续,凡续书的人都失败,不但高鹗诸人失败而已”②。作为《红楼梦》众多续书中的一部,《后红楼梦》的画龙画蛇之功过是非,自有学界同仁见智见仁的评判。本文仅就该书给予我的两点启示略谈于下。
一、 对团圆结局的思考
曹雪芹《红楼梦》自乾隆五十六年(1791)刊印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曹雪芹《红楼梦》久已脍炙人口,每购抄本一部,须数十金。自铁岭高君梓成,一时风行,几于家置一集。”③随之而来的则是摹拟续作者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其续书多达三十余种,仅就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清代续书就有十三种之多④。
作为《红楼梦》最早的一部续书⑤,《后红楼梦》共有三十回,是清逍遥子托名曹雪芹而撰的一部近三十万字的章回作品,其成书时间至迟也在嘉庆元年(1796)。这从清人仲振奎《红楼梦·凡例》可知:“壬子秋末,卧疾都门,得《红楼梦》于枕上读之,哀宝玉之痴心,伤黛玉、晴雯之薄命,恶宝钗、袭人之阴险,……丙辰,客扬州司马李春舟先生幕中,更得《后红楼梦》而读之,大可为晴雯、黛玉吐气,因有合两书度曲之意,亦未暇为也。丁巳秋病,百余日始能扶杖而起,珠编玉籍,概封尘网,而又孤闷无聊,遂以歌曲自娱,凡四十日而成。” ⑥其中壬子年为乾隆五十七年(1792),丙辰年即是嘉庆元年(1796),而这一年仲振奎已经读得《后红楼梦》。由此可见,《后红楼梦》的出现最晚当在嘉庆元年(1796)。
《后红楼梦》的情节接续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之尾声,叙写贾政在毗陵驿截住宝玉和僧、道二人,贾政将僧、道二人交与地方官,一顿乱棍打死,而把宝玉领回家中。与此同时,潇湘馆内的黛玉也获得重生。但复活后的黛玉对宝玉及王夫人皆很冷淡,并执意要与惜春、湘云一起修炼。为此,情魔缠身的宝玉大病不起,遂致病危。后经一番周折,在宝玉之友曹雪芹、黛玉之兄林良玉等人的撮合下,宝黛终成百年之好。婚后的黛玉总领荣、宁两府家事,既有当年凤辣子的干练,亦有探春的兴利除弊之敏,还有宝钗般的宽容与和善。在黛玉的主持下,贾府重又兴旺起来:宝玉考中进士,贾政官至工部尚书,惜春被敕封为仲妃,宝、黛、钗相处得十分融洽。全书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以大团圆的结局收尾。不止《后红楼梦》的结局美满,其它红楼续书,诸如秦子忱的《续红楼梦》(三十卷)、陈少海的《红楼复梦》(一百回)、梦梦先生的《红楼圆梦》(三十回)、花月痴人的《红楼幻梦》(二十四回)等,亦是离不开一个中心:贾府的中兴,宝、黛的结合,尤为浓抹重写的是黛玉之扬眉吐气、施展才华。这种几乎是千篇一律的大团圆结局固然是由于原著中对黛玉过多悲的情节的叙写触动了后辈学子的痛处,才为黛玉去扬眉吐气。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这种结局,更与中国传统的文化审美心理强调大团圆结局的理念是密不可分的。
我国民族的乐观主义精神与心地善良、爱憎分明的民族性格由来已久。早在《山海经》《淮南子》等典籍记写的优美神话故事里即已存在,如女娲补天、后羿射日、大禹治水等神话传说故事,就鲜明地呈现出不惜一切、乐观进取的悲壮之美。这对古代作家乃至读者的审美心理以直接的影响:好人或是为读者所喜爱的人物遭到了不幸,总希望他有个好的结局,即使他悲惨地死去了,读者(包括亦为读者的续作者)还是想方设法地让他回转过来,以求得一些精神与心理上的安慰。一如王国维所言:“吾国人之精神,世间的也、乐天的也。故代表其精神之戏曲小说,无往而不著此乐天之色彩。始于悲者终于欢,始于离者终于合,始于困者终于亨。”⑦
正是为了满足广大读者的这种普遍存在且由来已久的审美心理(亦是接受心理)的需求,《后红楼梦》等众多续红之作的情节安排与故事结局才会“有大团圆之趣”⑧。如此去表达一种心理安慰与平衡的审美心理在其他一些小说原作或续书作品中也有同样的表现。譬如,清代李海观《歧路灯》,其对清官的叙写本身并不是只在颂扬吏治,而更是在批判吏治,以清官之形象去表明人们一种美好的愿望。清花月痴人在《红楼幻梦.序》中专门言及这种创作心理:“凡读《红楼梦》者莫不为宝、黛二人咨嗟,甚而至于饮泣。盖怜黛玉割情而夭,宝玉报情而遁也。余尝究心是书。……易其梦而使世人破涕为欢,开颜作笑。幻作宝玉贵,黛玉华,晴雯生,妙玉存,湘莲回,三姐复,鸳鸯尚在,袭人未去,诸般乐事,畅快人心,使读者解颐喷饭,无少唏嘘。”⑨众多红楼续书之所以用“梦”、“幻”的方式让原作中不幸的人物一一回转过来,改变了命运,就是为了使“世人破涕为欢”,而这种创作意图恰恰迎合与满足了我国广大民众的审美心理。尽管它有些自欺欺人之嫌,也不甚符合文学形象的审美发展规律,但它毕竟代表了一种自古及今且普遍存在的审美、阅读心理。对此,鲁迅先生曾言:“然而后来或续或改(针对红楼续书),非借尸还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当场团圆’,才肯放手,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骗局,还不甘心,定须闭眼胡说一通而后快。”⑩他又言:“中国人的心理,是很喜欢团圆的,所以必至于如此,大概人生现实的缺陷,中国人也很知道,但不愿说出来。所以凡是历史上不团圆的,在小说里往往给他团圆;没有报应的,给他报应,互相欺骗。”(11)
另外,《后红楼梦》等续书对因果报应的叙写,也同样是续作者与读者共有的文化审美心理的需求所致。
二、 对红学范畴的思考
《红楼梦》问世后不仅有连续不断的众多续书的出现,还有各种各样以《红楼梦》为内容的戏曲、弹词、子弟书、坠子等大众喜闻乐见的艺术表演形式的登台亮相,更有大量的题咏、评点、研讨《红楼梦》的专文专书的不断涌现,这后者即是现在学术界常说的红学。
红学的概念早在清朝末年即已出现,当时一些酷爱《红楼梦》的文人把研读、评说《红楼梦》者称为“红学”。李放的《八旗画录》中关于《红楼梦》有如此的记述:“光绪初,京朝士大夫尤喜读之,自相矜为红学云。”其实,作为一门学问,红学早在《红楼梦》还未广泛流行于世时即已存在。先是脂砚斋、畸笏叟等人在原著中的阅评、批语;再有乾嘉时期的脱离正文而独立的专书或散见于各种诗文笔记的杂文,如乾隆年间周春的《阅红楼梦随笔》、嘉庆年间裕瑞的《枣窗闲笔》、二知道人的《红楼梦说梦》等;到晚清时则出现了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一书。二十世纪初,红学逐渐演变成现代意义的学术,并发展为一门显学。红学的范围也由《红楼梦》文本的研讨扩大到对其历史背景和作者等各方面的探讨,且方兴未艾,硕果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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