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9期


小资情调:革命叙事中的凄美爱情

作者:方 正 叶 君




  摘要:在孙犁的抗战叙事中,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那便是其诗意生成大多源于家庭生活或对于“家”的想象。具体表现为其笔底女性绝大多数具有的是“母性”与“妻性”,而很少具备“恋人性”。但写于一九四六年的《钟》却是一个特例。从文本表层来看这是一个类似“革命+恋爱”的故事。其作为间性文本的特征,鲜明地表现为,在革命宏大叙事中,交织着一段确实不无小资情调的凄美爱情故事。而从对小说文本间性特征的分析中,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窥见孙犁当时作为主流作家在参与时代歌唱的同时所潜存的隐秘内心。
  关键词:孙犁 小资情调 《钟》
  
  在孙犁的抗战叙事中,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那便是其诗意生成大多源于家庭生活或对于“家”的想象。具体表现为其笔底女性绝大多数具有的是“母性”与“妻性”,而很少具备“恋人性”。也即其笔下男女往往表现为真实的夫妻关系或想象性的广义“母子”关系(如其众多小说所描写的那些乡村女性照顾男性战士的情节),而很少出现恋人关系。因此,恋爱故事在孙犁的抗战小说中几乎缺席。《浇园》中的男女主人公似乎已经超越单纯的乡村女孩与伤病战士之间的“照顾与被照顾”关系而相互表露出爱意,但故事却戛然而止。纯美爱情故事的延展,仿佛无形中被潜在规约的巨手有力地掐断。但《钟》却是一个异数。从文本表层来看这是一个类似“革命+恋爱”的故事。其作为间性文本的特征,鲜明地表现为,在革命宏大叙事中,交织着一段确实不无小资情调的凄美爱情故事。
  这场爱情的主角慧秀是庙里的带发女尼。她具有孙犁笔下女性所共有的特征:俊俏、漂亮。在“女人和土地结合,没有一垄园子地,就好像也没有犁耙绳套一样,打光棍没女人” 的乡土社会,慧秀的爱情理想是,“她需要的只是一个真心的人,一个漂亮的人”。她爱上的年轻人大秋虽然“一直娶不上个媳妇”,却是村里“顶有用的人,也是顶漂亮的人”。而且,这年轻女尼的爱是如此坚定真挚:“既是爱上了,就真心爱。”而“我要为你死”是她为这真爱发出的誓言。痴心的女尼把敛化来的钱换成漂白的布为心爱的人缝小褂到夜深人静。有意思的是,好心肠的人看见深夜庙里的灯光还以为是尼姑在念经卷。一旦3坠入爱河,慧秀对所爱的人交出了全部的心身,而且“立时就怀上了身孕”。与孙犁抗战叙事中所出现的那些美丽而先进的女性相比,慧秀的出现毫无疑问显示出一种新的意向。因为,用一种常态的道德标准来衡量,一个佛门净地的女尼毫不约束自己的欲望,在一定程度上无论如何应该被视为“问题的女人”。这种“问题女人”在孙犁随后的创作中可以排列出一串为读者所熟悉的名字,如《村歌》中的双眉、《铁木前传》中的小满儿、《风云初记》中的俗儿,等等。
  很显然,慧秀这种不顾身处环境的大禁忌,真实面对自己的爱欲并坦然追求爱欲的品格,使她迥异于我们所熟悉的其他孙犁式女性。如果我们悬置一种主流的价值判断,也即是对慧秀的选择不作“对与错”的二元价值判断的话;更进一步说,如果“小资情调”只是一种品格的彰显,而无所谓对错的话;那么慧秀的确是有些“小资”的。作为小说人物,她应该是在新文化运动之初,经常出现在那些启蒙作家的笔下;而从她身上也似乎让我们感受到了作家孙犁的女性启蒙色彩。她出现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解放区,自然是一种异质性的存在。这不仅表现为一开始她对恋爱对象择取的标准完全出于自身的个性与欲求,而不包含一丁点经济或政治功利性(她爱大秋时,大秋并不是一个革命者),还体现在她要让腹中那并不符合乡村伦理规范的婴儿出世的坚定意志上。它体现出慧秀作为新女性的独立人格以及对自己的行为与传统道德规范之间的冲突有一种超越常人的认知,她觉得:
  
  害死这不能说话甚至不会想的孩子,她不应该。有什么罪,我一个人担当起来吧,就是死,我也要叫肚里的孩子生下来见见天日,看看受难的母亲吧。她甚至没有埋怨过留下这个冤孽种子的人,她觉得都是命苦的人,不这样做孽,不这样犯罪,不这样胡作非为,不也是活不了吗?
  
  慧秀内心的原罪意识和对个体命运的沉痛感受及对自己爱欲选择的尊重,都无不使她具备了一种新型知识女性的品格。这与其说是她自身所具备的,倒不如说是带有女性启蒙色彩的作家本人主观赋予一个乡村女尼姑的。从这个女尼姑身上,可以读出孙犁作为知识分子那似乎久被压抑的自我。
  一个年轻的女尼姑不顾身份的禁忌,不顾道德的规约、舆论的谴责,不顾师父的威逼, 不顾黑恶势力的羞辱,毅然要生下与心爱者的孩子以此来表达她心中那神圣的爱情,应该是一个足以引起“震惊感”的伦理故事。然而,一向善于渲染的孙犁,却在这个故事上出奇地吝啬笔墨,以至于这个颇具争议的伦理故事在某种程度上被随之插入的革命叙事给阉割了。抗战的爆发以及随之而来的革命运动改变了农村的乡土格局,大秋被推上了革命舞台,成为革命的领导者。政治身份的获得使他毫不留情地和慧秀划清了界线。当慧秀为了腹中的孩子在垂死挣扎的时候,“大秋正和他的工人同志们挤在一间牲口棚里听一个上级同志的报告”。如果表现在电影里,这应该是两个颇具对比性的叙事画面,关涉着伦理与政治、个人与群体、情感与理智。散会后大秋从那事实上对慧秀来说是致命的钟声里,想到了这个女人、想到了她的生产;但他所涌起的关爱冲动随即被庄严的政治使命和革命意识所熄灭。他进而认为自己的看望冲动是“不正确的”,并告诫自己“不要再做这些混账事”。然后就坦然回去睡觉。对他而言,政治身份的确立使其彻底改变了与慧秀这段恋情的看法。在革命理性的规约下,一个革命者与女尼姑在一起已经被他视为“混账事”。也许作家所要表达的是,革命者的情感应该服从于一种宏大的政治理性;但从今天的读者看来,我们的同情似乎给了慧秀,而大秋应该受到谴责。“文革”结束后的读者就有人认为他是“自私”的。从大秋身上我们其实又可以读出孙犁那作为“战士”和革命工作者的另一重自我。只是他似乎过于钟爱笔下的女性,致使他处于慧秀和大秋之间在情感与理性的取向上显得有些暧昧。当然,革命宏大叙事自然要求个人服从于时代。在小说的叙事层面上于是出现了一种带有时代特征的取舍:“作者并没有纠缠于她(慧秀)的特殊身份和未婚先孕,这个有意设置的、容易产生悬念的情节机制没有得到充分地孕育,小说叙事指向的目标是:围绕慧秀所产生的矛盾如何能切入社会大背景中、并在其中加以解决,从而达到表现革命、服从政治的目的。所以问题的重点变成了协调个人利益和时代需要之间的矛盾,个人身上所蕴涵的丰富的艺术色彩被轻而易举地抹掉了。”
  阅读《钟》,在某种意义上我感到孙犁在被自己的双重自我,也即自身的主体间性所牵制:在宏大革命叙事中,他害怕在慧秀的故事上走得太远以至让人看出明显的偏离;而一旦回到革命叙事本身,他发现没有女人的故事又会使革命叙事显得干燥、苍白。因而,如何让慧秀也参与到革命中来,就成为了他消释掣肘焦虑所不得不考虑的了。小说中所设计的汉奸排查革命者的情节,让慧秀有了表现勇敢与无畏的机会。她虽然受伤但最终还是在游击队与鬼子的混战中获救。正因为有了这次英勇的表现,获救之后的她似乎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参加到革命叙事中来。但悖谬的是,慧秀在战场上的表现与其说是一种英勇的革命行为,倒不如说表现了她对爱情的坚贞,以及对自己“我要为你死”的爱情誓言的践行。同样,此前她对已然是革命领导者的大秋的怨怒和揶揄也毫不保留。在革命叙事逻辑的规约下,经过一场战斗的洗礼之后,慧秀和大秋的结合是顺理成章的了。但婚后的慧秀呈现在读者面前,并不是我们经常所预期的那种经历了斗争风雨更加成熟的女革命者形象;恰恰相反,小说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沉浸在爱情幸福中的“小女人”,爱情似乎是她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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