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9期
论《我弥留之际》的黑色幽默特色
作者:朱 祎
一、特殊的人物
黑色幽默文学的主要艺术特征是“反英雄”式的人物形象。这一流派作中的主要人物大都怀疑和否定一切传统价值和道德观念, 因此他们多是些胆小疯癫、神经过敏、精神委琐、性格孤僻、行动乖谬,被人捉弄的丑角。
《我弥留之际》以本德仑一家七口为中心展开,其中的主要人物和黑色幽默文学中的“反英雄”式的角色如出一辙。母亲艾迪是主要角色之一。她像乔伊斯笔下的斯蒂芬一样长期生活在孤寂中。她做过教师,但厌恶教学,甚至常用鞭子抽打学生以宣泄自己的怨尤。她不爱丈夫,也讨厌膝下。对别人的行为似乎都看不惯,自己的行为却很不检点,她同做牧师的惠特菲尔德私通,但惠特菲尔德与《红字》中的狄姆斯台尔一样怯懦,中途结束了两人的私情。就这样,她在一个没有爱、没有快乐,而只有贫困、劳累的家庭中结束了悲哀的一生。
父亲安斯谎称自己一出汗就生病,常常让邻居们帮他干活。大儿子摔伤了腿,他都讨厌照顾他。妻子病了,他怕花钱请医生。为赚到三元钱的外快,他坚持要次子达尔离开奄奄一息的母亲外出干活。他还从女儿那里夺去了其情人给她打胎用的十块钱,他那张鸭子嘴却时时忘不了为自己解脱。安斯集自私、懒惰、无赖及耍滑头等恶习于一身,是福克纳笔下最卑鄙无耻的一个人物。
大儿子卡什愚直勤劳,为给母亲做一副好棺材,他一一列出了十三项做棺材的细节,并一丝不苟地做下去,做好一点就给弥留之际的母亲看一看,他的憨态令读者忍俊不禁。
运送母亲棺材的大车还没有走出村子,次子达尔便扑哧一声笑起来,而且在送葬的途中一直笑个不停。在行程即将结束时,他放火烧了临时宿夜的牲口棚,被送进了疯人院。
女儿杜威虽守在昏厥的母亲床前,手持扇子不断地给她扇风,但心中却盼母亲早早咽气。她和本村的青年莱夫相好,未婚先孕,想尽早脱身去杰弗生堕胎。当她费尽心机寻得机会去买堕胎药时,却受到店员的调戏纠缠。
三子朱厄尔是母亲艾迪的私生子,她最爱他,但他却对母亲缺乏最起码的爱心,居然在母亲临终时放弃与其吻别。他只为送葬途中能骑上马而感到开心。他平时一心想着赚钱,对家中的事不管不问。
最小的白痴儿子瓦达曼怕哥哥卡什将母亲永远钉在棺材中,于是就将棺材钻了许多洞,钻头两次钻破了母亲的脸。
这些人物与传统小说中的正面角色大相径庭。他们既不像传统神话中的那些正面人物一样有着过人的体能与智力,也不像现实主义作品中的人物一样对于痛苦和灾难有着很强的敏感性。黑色幽默文学中的人物大都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卑琐小人,二是社会某一侧面的化身。本德仑一家或妄自尊大,或慵懒自私,或憨直幼稚, 或苟且偷情,或非礼不孝,在一系列必然的和可怖的事物面前显得软弱乏力又怪谬滑稽。但作者从没有忘记在他们痛苦的身心上,再给他们痛苦的一蜇,作家的妙笔使那些凄楚的人物显得更加悲怆,也更加荒谬幽默,从而使这些“反英雄”化的人物形象更加丰满生动。本德仑一家大都是以“自我”为中心,在精神、性格、行动方面也乖僻乖张,是一些病态滑稽的小丑,他们和黑色幽默文学人物长廊中的角色如出一辙。他们的黑色幽默形象深刻反映了美国南方新旧制度交替时期传统价值观念的崩溃和严重的道德危机,写出了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与隔阂。他们是千千万万个美国 “穷白人”家庭的代表。
二、古怪的幽默
从华盛顿·欧文到马克·吐温,美国文学有着幽默的传统。《我弥留之际》的幽默色彩异常浓重,但和传统幽默大相径庭。如“瓦达曼”一章,弱智的瓦达曼本能地感觉到母亲腐臭的尸体同被他玩弄死的那条鱼的气味差不多,于是他说道:“我妈是一条鱼。”仅此一句就自成一个章节。鱼在古代神话中常被看作是再生的象征,这句话或许也有他盼着母亲能重返人世的意思。极具讽刺意义的是全家人中好像只有他痴心不想要妈妈故去。这样简短的一句话却具有丰富的内涵,从字面到深层含义都涂上了浓重的黑色幽默的色彩。
本来整部作品的气氛较为悲切,但临近收尾,作家却笔锋陡转,本德伦向他的速配新欢介绍道:“‘这是卡什、朱厄尔、瓦达曼,还有杜威·德尔,’爹说,一副小人得志趾高气扬的样子,假牙什么的一应俱全,虽说他还不敢睁眼看我们。‘来见过本德仑太太吧,’他说。”本德仑送丧归来为自己买回了留声机、镶上了新牙,更令人惊讶的是带回了一个新夫人。“《我弥留之际》的结尾是令人惊骇的(outrageous)。”英语中“outrageous ”一词有“骇人的”“暴虐的”“无耻的”“不道德的”等多个意思,而这个结尾也的确是五味俱全,一言难尽。“豹尾”式的结尾是福克纳惯用的技巧,从而使整部作品蒙上了浓郁的黑色幽默色彩。
该小说并非单单是只言片语中有着黑色幽默的成分,而是整部作品都有着浓重的黑色幽默色彩。妻子临终时要求丈夫在她去世后送她回娘家安葬,“艾迪对安斯的后幽默(posthumor)性的报复为的是让他能守一次诺言……”一向对家人不负责任的丈夫便欣然应允,大热天一家人推着柩车前行。中途卡什摔断了腿,躺在母亲的棺材顶上;亡妻坟头未干,安斯觅得新欢;女儿杜威去买堕胎药时,遭到店员的调戏;达尔被送进了疯人院,朱厄尔对母亲的不孝;瓦达曼钻破了母亲的脸。
本德仑一家送葬途中的所作所为很易使人联想到堂吉诃德的荒唐。林语堂在《吾土吾民·八十自叙》中说道:“其实中国人的送葬仪仗正是中国幽默的十足标记……"若此话属真,那么中国送葬仪仗中唢呐笙箫齐鸣,披麻戴孝的队伍排成长龙,呼天喊地,所显示的应属传统幽默,而本德仑一家的送葬仪仗所展现的幽默却被黑色所笼罩。
三、特殊的结构
传统小说一般有完整的故事结构及情节,其时空的发展也有内在的逻辑联系。而黑色幽默小说受弗洛伊德思想、柏格森的时空理论和存在主义哲学的影响,常采用“反小说”的叙事方法,摆脱了传统小说“讲故事”的老套子,排斥曲折动人的故事情节,其结构也显得杂乱无章。这类小说常常把片断的现实情节和神话般的幻想情节拼凑在一起。
《我弥留之际》与黑色幽默小说的结构有很多相似之处。单从叙述形式角度看,福克纳分别用了本德仑一家七口及他们的八个邻居等人的名字作为每一部分的标题,全书共分成五十九个片段,但很难用传统的章或节的概念来划分,因为他有时用一句、两句或三四句即构成一部分,接下来便是这个人物或几个人物的回忆、想象、梦幻、内心独白或意识流等。该小说以“达尔”的名字为题,开篇写达尔和朱厄尔从地里回来,看到卡什在为母亲做棺材;第二部分以“科拉”的名字为题写本德仑家的邻居科拉叙述自己养鸡、做蛋糕卖,后面谈到艾迪是做蛋糕的能手;第三部分又以“达尔”的名字为题写安斯发现水在杉木桶里放一会儿要好喝得多,后面写朱厄尔爱马……这样直入正题,非常节省笔墨。而且是将第三人称转成了第一人称,说话人以自述的方式,可以从容讲述包括第三人称在内的任何人和事,而且显得非常客观真实,自然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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