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中国古代诗歌中的女性悲秋情结
作者:曹春茹
关键词:女性 悲秋情结 隐喻 文化身份
《毛传》曰:“春女悲;秋士悲;感其物化也。”历代研究者大多研究士人(男子)在失意、离别、羁旅、贬谪、病痛、死亡等境遇中的悲秋情怀,似乎悲秋只是男子的情感体验,伤春才是女子应有的情怀。其实女子不仅伤春,而且更容易悲秋:“男女两性在所谓的心理等稳性和‘坚定性’方面也有某些差异。男子通常在生活中有较多的自主性,能较好地抵制社会环境的影响。……妇女则相反,比较容易受外界的影响。”“妇女的高度敏感性是引人注目的。甚至最小的不幸也会使妇女哭泣,而男子只有在特别悲惨的场合才会落泪。”
士人悲秋,“……乃悲秋时易过而所事无成也。”女子悲秋,所表达的则是她们心灰意冷、走向死亡或末路的悲怨。阶级社会中的女性,尤其是思妇、弃妇、(未见幸或得宠又失宠的)妃嫔和宫女,这些特殊群体的悲秋情结的产生与她们在社会中的角色、地位及不幸遭际密切相关。
《系辞》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说卦传》云:“乾,健也,坤,顺也;乾,天也,故称呼父,坤,地也,故称呼母。”《系辞》又云:“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可以看出,从《易》开始,男女角色就被定了位。在几千年的阶级社会中,男女关系呈现了“天地化”的倾向——丈夫就是妻子的“天”,没有了“天”的滋养,“地”就没有了生存的依托。班昭《女诫》进一步解释说:“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违,行违神?,天则罚之。……故事夫如事天,与孝子事父,忠臣事主同也。”在阶级社会中,女子在家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她们只是男子的附属物和私有财产,没有人格独立、人身自由和人权平等。现实的情形是,“古已有之的封建纲常与男子的绝对至尊,注定了绝大多数女子孤立无援、依人为活的命运。她们的软弱或是屈从皆因为作为群体的统治阶级的男性掌控着自己的命运,女性根本无力去改变这种局面。”思妇、弃妇、妃嫔、宫女这些女子们暂时或永久地失去了她们的“天”,她们的爱情、婚姻、幸福或遥遥无期或已不幸夭折,这是她们悲秋的根源所在。“关情者景,自与情相为珀芥也。情景虽有在心在物之分,而景生情,情生景,哀乐之触,荣悴之迎,互藏其宅。”独处于众芳摇落的凄凉之秋,她们自然悲从中来,饱受忧虑、怨恨、悲愤和绝望的情感折磨。
一
由于西周以来绵延至整个阶级社会的战争、兵役、徭役以及游学、科举、商贸等原因,男子外出的情况很多,“少小离家老大回”①、“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②、“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③等诗句均为佐证。《礼记·月令》载:“孟秋之月,用始行戮”,“仲秋之月,是月也,可以筑城郭,建都邑,穿窦窖,修仓。”……这就制造了更多的秋日离别,促成了更多的思妇悲秋。思妇的种类很多,包括征人妇、游子妇、商贾妇等。
在男尊女卑的阶级社会,女子被种种清规戒律所束缚。《礼记·曲礼》规定:“男女不杂坐,不同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外言不入于阃,内言不出于阃……姑姊妹女子已嫁而返,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对于丧失了自由外出和社交权利的女性来说,丈夫成了他们唯一的情感寄托。一旦丈夫离家,她们便牵肠挂肚,饱受相思、寂寞之苦,甚至胡思乱想。
曹丕的《燕歌行》是一首典型的思妇悲秋诗:“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群燕辞归雁南翔……”秋风萧瑟,草木摇落,秋雁南归,寂寞难耐的女主人公面对此情此景,不觉泪下沾衣,企图以援琴歌唱来驱遣愁绪,无奈一曲未完而心痛欲碎,只得作罢。皎皎的明月和西流的银河,又将其带入银河畔的凄美神话,她在为牛郎织女鸣不平的同时也流露了自己的怨恨之情。思妇企盼爱人归来,而悲凄的氛围(秋景)则烘托了她内心的苦楚,使诗歌的基调更加哀婉低回、引人神伤。
“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④这种真挚的思念,在李白的笔下化作了“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⑤。诗中的悲秋女子形象已经变为一个群体(“万户”),更具有社会意义。王夫之《㧟斋诗话》评曰:“‘长安一片月’,自然是孤栖忆远之情。”月夜中的“秋声”“秋色”对思妇的思绪是一种强烈的挑拨,不仅使其倍加思念征人,也引发了她们对征戍制度的感性思考。“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思妇的情感在这里出现了一个转折和延伸——“本闺情语而忽冀罢征”——诗歌思想内容得到深化,表现了古代劳动人民希求和平生活的美好愿望。
思妇在秋天的悲愁,也包含了对丈夫的无限体贴和牵挂。张仲素《杂曲歌辞·秋夜曲》中,“秋壁暗虫通夕响”,证实了思妇整夜未眠。一句痴语:“征衣未寄莫飞霜”,表达了思妇的一片爱意,虽无理,却有情。“夫戍边关妾在吴,西风吹妾妾忧夫。一行书信千行泪,寒到君边衣到无?”陈玉兰一首《寄夫》,诗中的征衣、家书、千行泪,饱含着妻子的深切关怀。
当然,丈夫的长期不归,也难免让思妇们暗生隐忧:“玉颜随年变,丈夫多好新”⑥;“常恐新间旧,变故兴细微”⑦,而这份情理之中的担忧更会加重她们的秋日之悲。
二
在男尊女卑的阶级社会,男性可以驾驭一切,当然也包括女性。在婚姻关系中,男子占据主导地位,掌握着选择或抛弃女子的权利。《大戴礼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在这些荒唐条款的纵容下,男子因喜新厌旧而背叛爱情和婚姻的极不道德的行为理所当然为社会所容忍、默许,这是产生弃妇的主要原因。而班昭的《女诫》则雪上加霜地补充道:“夫有再娶之义,妇无再嫁之礼。”这就断绝了弃妇们的最后一条出路。绝大多数被弃女子都恪守着从一而终的戒律,她们的爱情生活甚至余生都被彻底送进了坟墓,以死守节亦不在少数。所以,弃妇们的悲剧在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历史舞台上不断上演,她们的悲秋之情较思妇更为凄美。
弃妇诗滥觞于《诗经》,如《卫风·氓》、《邶风·谷风》《王风·中谷有蓷》等,这几首诗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流露出弃妇的悲秋情绪。《谷风》开头就描写了无情的秋风:“习习谷风,以阴以雨。”法国汉学家郁白曾讲过:“据说负心汉是以秋风的形象出现的:残忍无情,充满毁灭性……”这就使弃妇的悲秋、恨秋更符合情理。《氓》的女主人公春天被诱、秋日成婚,最终被弃。“桑之落矣,其黄而陨。”残破的秋景和弃妇内心的忧伤形成了强烈的共鸣。正是由于丈夫的变心才造成了她今日的苦痛结局,“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此时此刻,一个内心承受着巨大精神压力、心中无限悔恨的弃妇形象展现在读者面前。“中谷有蓷,暵其干矣。有女仳离,珮其叹矣。”⑧秋天里枯萎的益母草也让这位女主人公想到自己被弃的不幸遭遇,不禁独自哀伤、怨责,自悔不已。
六朝诗人汤惠休的《歌思引》⑨是一首典型的弃妇悲秋诗,而且,“这首‘情诗’也是中国古诗中已知的最早的‘绝句’版本”:“秋寒依依风过河,白露萧萧洞庭波。思君末光光已灭,眇眇悲望如思何。”正是“风依依”、“露萧萧”的秋声、秋色,激起了女主人公内心强烈的情感波澜,然而望穿秋水的爱情如黄昏的最后一抹光亮一样无情熄灭了,这对女主人公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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