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2期
困境与悲剧
作者:刘 丽
“女儿性”话语的背后是“绝对服从封建家长”的传统理念,“妻性”则是男女平等的标志。《离婚》中的老李想改造太太的旧观念,带她出入市场、走上社会、给她念小说、让她独立拿主意,培养她的自我意识,可是太太无动于衷。她认命于包办的婚姻,与丈夫在情感上欠缺沟通,在丈夫眼里,“她似乎只是孩子的妈”,“只是父母的儿媳妇”。
在封建婚姻的过程中,女性既受外力的压抑,同时也自我压抑,所以处处低三下四。已婚女性存在的意义就在儿子身上,这就严重地缩小了她作为“人”存在的意义;母性实际上是异化了,爱儿子就是保自己,有了儿子才能“天月相终始”。从这个意义上说,女性本来是有妻性的,是高度重视两性关系的,只是为了保住这一关系,她才不得不强化她的母性,一直强化到高于妻性的地步。看来,手段的重要性超过了目的。
2.隐性存在的精神困境。最先觉醒的人往往是最痛苦的人。新女性放了足,受过教育,开始反思自己生命意义的价值何在,追求美好的爱情与生活。可是她们面临更多的精神危机。首先,在社会上工作,必须得到男性的认同与接纳。社会规范、纲常伦理与法律,是男权社会约定俗成或制定并为男权社会服务的,女性即使能在社会上工作,仍难避免受到歧视。新女性读书识字的终极目的仍被视为将来更好地“相夫教子”,或是作为找到一个“上等”丈夫的筹码。如对于读高中的张秀真,作为一家之长的张大哥认为:“女儿十八了,该定亲了。出了高中入大学,一点用处没有。只是费钱。还有二年毕业,二十;四年大学,二十四;再作二年事——大学毕业不作二年事对不起那些学费——二十六。二十六!姑娘就别过二十五!过了二十五,天好,没人要,除非给续弦!赶紧选个小人儿,高中一毕业,去她的,别耍玄虚!”张大哥是社会的中坚分子,他的话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男子读书为了光宗耀祖,女子求学纯是为了选婿多份“陪嫁”。新女性为了争取“人”的权利,往往是一路败北,丢盔弃甲。无论她们怎样努力,也颠覆不了几千年的男性中心地位。“中国的封建体制是一种有性别的体制,即是一种父权体制(patriarchy),男人无论在家庭还是在社会上,都比妇女拥有大得多的权力”。新女性为了爱情离家出走,却往往陷入另一个组织——丈夫的家庭,但是真爱难寻,新生的家庭并不容易稳固。封建残余思想把犀利的矛头对准了女性一个人,她们的道路走得更其艰难。出走后的女性为寻找不到理想的精神家园与归宿而左右失据,她们对理想世界如何重构充满了迷茫、困惑与焦虑。
三、女性不可避免的人生悲剧
以上分析了两类女性惨烈的生存本相,在二十世纪初叶这种新旧交替的时代,她们都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个人的人生悲剧。《离婚》里,旧女性不能参与到公共领域,没有言说权、独立的经济权;身上充满了奴性。她们把存在的都当成是合理的,安于现状,逆来顺受。“无论这些女性人生阶段有什么变化,身份角色有什么不同,她们都在一生完成着一个生命被扼杀的故事,这是一种从欲望到情感到意志到思想的全面扼杀,而且这种扼杀不是明显的令人震惊的伤害事件,而是在日复一日的日常生活里进行的。……在丈夫所给予的生活范围内,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地走着自己的悲剧人生。”
男权压迫女性肆无忌惮,是对于不觉醒的旧女性而言;而生命意识觉醒后的女性的悲剧却在于:她们发现了自我,认识到自己被压迫、被奴役的命运与不公正的社会制度有关,极力寻找自我,企图得到自我认同,却无法找到出路。她们的悲剧主要源于:第一,她们自身的认识:只局限于个体生命的奋斗。任何个体都必须在群体中生活,才可能生存下来,发展起来。以她们的身份、经历而言,还没有能力认识到个体力量是有限的,而对抗男权、反抗不平等社会制度的力量在广大民众中间。个人思想上的局限性构成她们悲剧的必然性。第二,女性没有独立的经济权。只要女性在经济上一日不独立,她们在社会上就一日得不到与男性平起平坐的地位。而要求得经济上的独立,女性就必须走出家门,在社会上工作。但是女性要想“抛头露面”在社会上行事,必须在得到社会认可的前提下才行得通。自古以来的伦理道德,是男权社会建立起来并为男权统治服务的,所以女性工作的性质,多限于花瓶之类。第三,在新女性身上,还渗透着一种深刻的多重悲哀:她们没有自由,是一种老大民族滞钝的文化心理使然。除了政治与经济上的改革外,还必须来一场文化心理革命,彻底革除几千年来的民族痼疾,而且要使它在每个中国人的心中完成。老舍有一句名言:“人生在某种文化下,不是被它——文化——管辖死,便是因反抗它而死。在人类的任何文化下,也没有多少‘自由’。”文化不但可以压死一个人,也可以压死一个民族。
中国维持社会秩序的是礼俗而不是政治。旧的伦理观念尚未完全抛却,而新的价值标准又未建立。摆脱了物质依附的女性在精神上却没有完全独立,她们的出路在于:放下狭隘的爱情而融入广阔的现实生活,因为人民的力量是强大的。即使如此,新女性的反抗使人们对于“人的发现”与“女性的发现”的认识,加快了历史进程,由此引发的思考与意义是意味深长的。
几千年封建体制造成的男尊女卑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影响着妇女解放的进程。毛泽东在一九二六年撰写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提出“中国妇女深受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重压迫”的著名论断,进而指出实现阶级解放和社会发展是妇女解放的根本途径。只有通过革命运动,把阶级的大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与旧社会争夺做“人”的权利,进而争夺作为女性生存的权利,这样,女性的“人”性才会受到重视,“女性”作为独立个体的存在,才能赢得在公共空间言说的话语权利。在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下,女性最迫切、最敏感的要求是人性解放、恋爱自由、婚姻自主,使“人”的价值回到人本身,彻底废除落后的非人的伦理观,树立先进的合理的伦理观。显然,这是一项沉重而缓慢的工程。
(责任编辑:赵红玉 )
作者简介:刘丽,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现代文学2004级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 褚婷婷.从魏晋六朝女性诗歌看女性生命意识的复苏[A].湖州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J].1997(5 ).
[2] 老舍.离婚[A].老舍文集[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
[3] 金仲华.妇女问题的各方面[M].上海:开明书店,1934年版.
[4] 张艳梅,胡玉伟.爱与痛的歌哭——冰心、丁玲、萧红、张爱玲笔下的生命意识比较[A].长春师范学院学报[J].2001(6 ).
[5] 林树明.多维视野中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5月第一版.
[6] 鲁迅.而已集•小杂感[A].鲁迅全集(第三卷)[C].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
[7] 刘新华.论凌淑华的女性叙事[A].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J].2002(2 ).
[8] 吴小美,古世仓.《离婚》《懒得离婚》《中国式离婚》——一份现代中国文化启示录[A].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J].2005(4 ).
[9] 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A].毛泽东选集(第一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