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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写填词:词体律化的催生者

作者:陈富志




  摘 要:词的早期的发展过程是词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试图讨论词如何由依曲填写而演变成格律化的文学体裁。笔者认为,早期的仿写填词是导致词发生律化的根本原因。仿写填词使原来长短、平仄等都不统一的早期词,变成了篇有定体、句有定数、字有定声的“律词”。仿写填词使依附于乐的歌词开始摆脱了音乐的束缚,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形式。
  关键词:仿写 词 律化
  词之起源,众说纷纭,莫能一是,现在依旧是词学研究一大问题。而紧接词起源问题之后的则是词之演变:它是如何成为一种稳定的、在两宋占主流的文学形式的?这是两个息息相关的问题。而欲探讨词的发展,首先就要确立什么样的作品才是稳定的词的形式。也就是说,我们必须为词之为词确定一个标准,这个标准是研究词起源和发展的“参照物”。洛地先生作“词之为词在其律”之论,提“律词”之说。这实是为何谓“词体”确定了比较具体的标准。他认为词之为词,在于它在“片”、“句逗”、“韵”和“句内平仄”四个方面具有稳定的“格律定则”①。他提出律词的概念,目的是析别“民间词”与“非民间词”,以探究词之渊源。
  但从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与现有的有关词的历史资料来看,“律词”已经是比较成熟的词的形式了,它并不是词的起源,而是词发展过程中的转折阶段,是词自身的“革命”。笔者认为,律词概念之提出,首先把词的起源演化期和后来的稳定发展期划分开来,为我们研究词的起源和发展确立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参照。同时也意味着,律词之前必有大量的“非律词”的存在。这些“非律词”并不遵守后来的严格地按“词律”编排出来的“词谱”,但我们不能因为它不合乎后来的“规范”就否认它是词。就像人类的发展史一样,奴隶社会的人虽不“遵守”我们现在的种种道德规范,但我们却不能因此而说他们不是人类。早期的不合律的词是如何变成律词的?这是本文要探讨的重点。
  
  词的早期形态
  
  清沈辰垣《历代诗余•序》中说:“诗余之作,盖自昔乐府之遗音,而后人之审声选调所以缘起也。而要比仿于诗,则其本末源流之故有可言者,古帝舜之命夔典乐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可见唐虞时即有诗,诗必谐于声,是近代倚声之词,其理固已寓焉。”②以词为诗余,溯源至乐府,不需多论。然其论中有可取者在于“是近代倚声之词,其理固已寓焉”一句。把“诗必谐于声”看作填词之“理”,实为恰当。推广至有关词起源的其他论述,亦能有所得也。长短句,就句式而言,虽古已有之,把它当做词之根源则偏,然而填词之“理”却已寓于其中;至于词之用乐,魏征《隋书•音乐志》说:“晋武帝泰始二年,遣傅玄等造行礼及寿食举歌诗。张华表曰:‘按汉魏所用,虽诗章词异,兴废随时,至其韵逗曲折,并系于旧,一皆因袭,不敢有所改也。’……故知乐名虽随代而改,声韵曲折,理应常同。”③张华所表,填词之“理”也已“寓”于其中了。欲考察词早期之形态,不能偏信于一说,因各说之中皆有词起源之“理”,综合起来便能窥词早期形态之一“斑”。
  早期词的形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字有平仄,但并不统一。谢桃坊《中国词学史》言,“唐代兴起的新体音乐文学,最初称为曲子,或称为曲子词,表明它是依乐曲而制的歌辞。”④“依曲填词”,词乐的感情色彩、节拍以及音高变化表现出一定的“声情”,会影响词的填写。但这并不是说所有的依曲而填的词一定要遵守统一的“平仄规律”。如洛地所说,词作根本不是“为配合音乐曲调的歌唱而创作的歌词”;词调、词作付诸“歌唱”无须“旋律确定的唱调”⑤。这就是说,一定的音乐旋律并不决定与它相配歌词的平仄,这和今天的流行音乐与歌词的关系相似。
  二、内容上与声情相谐,多言本事。《宋朝事实类苑》说:“然唐人填曲多咏其曲名,所以哀乐与声尚相谐会,今人则不复知有声矣,哀声而歌乐词,乐声而歌怨词,故语虽切而不能感动人情,由声与意不相谐故也。”⑥所谓“填曲多咏曲名”,是说唐代时候所填歌词之内容多能与词的本事相一致。敦煌曲子辞中考证最早的一首是斯4332卷的《酒泉子》“砂多泉头伴贼寇”,这是一首本事词,词中的“裴氏”是指裴行简⑦。又如《感皇恩》四首也都是直“咏曲名”,例如第一首说“四海天下及诸州。皆言今岁永无忧。长图欢宴在高楼。寰海内。束手愿归投。朱紫尽风流。殿前卿相对。列诸侯。叫呼万岁愿千秋。皆乐业。鼓腹满田畴。”然敦煌词中已有大量的律词存在,很多词已非是“咏其曲名”了,故“唐人填曲多咏其曲名”不如说“早期的填词多咏曲名,多用本事”。
  三、字数有多寡,句子长短不稳定。因早期的词是“依曲填写”,故字数多有不同,句式也常有变化,与后来律化的词不一样。以今日之音乐也可以类比。同样一个乐句,可以配上不同的歌词,可以一个字配一个音,也可以一个字配多个音,如三连音等。这样,对于同一个乐谱所配的词,字有多少则是必然的和常态的了。而一九零零年在敦煌发现的二百多首词作品,为我们提供了直接和可信的材料。在敦煌词中,既有许多已经律化的词作,也有尚处于“初期阶段”的词作。这些“初期阶段”的作品证实早期的词的字数并不稳定,常有出入。
  为了更直观地感受词的早期的特点,我们来比较敦煌词里的两首《倾杯乐》(在这里我们进行交叉对比,第二首用黑体):
  
  1.忆昔笄年。未省离合。生长深闺院。闲凭着绣床。时拈金针。拟貌舞凤飞鸾。
  2.窈窕逶迤。体貌超群。倾国应难比。浑身挂绮罗装束。未省从天得至。
  对妆台重整嬉恣面。自身儿算料。岂教人见。又被良媒。苦出言词相诱炫。
  脸如花自然多娇媚。翠柳画娥眉。横波如同秋水。裙上石榴。血染罗衫子。
  每道说水际鸳鸯。惟指梁间双燕。被父母将儿匹配。便认多生宿姻眷。
  观艳质语软言轻。玉钗坠素绾乌云髻。年二八久锁香闺。爱引儿鹦鹉戏。
  一旦娉得狂夫。攻书业抛妾求名宦。纵然选得。一时朝要。荣华争稳便。
  十指如玉如葱。凝酥体雪透罗裳里。堪娉与公子王孙。五陵年少风流婿。
  
  首先,这两首词内容上皆与词之题(词牌)一致,其次平仄上也有出入,更明显的是句中的字数多寡不同。而字数的多寡不同在敦煌曲子词中最为普遍。如《浣溪沙》有五十二字者,有四十八字者;《西江月》有五十字者,有五十一字者;《拜新月》则有八十三字者,有八十五字者。这些情况说明,词的写作并不是严格地按照“词律”来写的,而是真正的“依曲填词”。律化后的填词按照洛地的说法,大约在唐玄宗之前就已经开始了。“律词虽初见于玄宗朝——后世称(律)词祖李白(二词)并不完全没有道理;而事实上,唐教坊曲盛行之盛唐,律词并没有完成为一‘类’文学体裁;而到(中)晚唐、五代,教坊曲渐零落,律词渐成;到宋,宋燕乐与唐燕乐已大异,且对‘唐二十八调’已不知究竟,而律词则成为一大类,足与(律)诗相抗衡、且或更时行之文学体裁。”⑧吴梅《词学通论》认为“至玄肃之间,词体始定。”⑨出现了律词和“词体始定”并不是词律化的刚刚开始,而是到了律化已经“取得成就”的时期了。这就意味着,在唐玄宗之前,词已经开始走向了律化之路。当然词的律化是渐进的、不平衡的。不同的“词牌”进行律化的时间表是不一样的:有的很早就完成了律化,而有的则很晚,律化并不是所有词体在同时行为。律化的过程也可能会发生在南宋:当姜夔为新制的曲子填词的时候,他是“依曲填词”;而当只依照姜夔词的“词律”来填词的时候,我们就认为姜夔新创作的词发生了律化。
  词律化后,就出现了词律。许伯卿《论词律的演进与词体的诗化》中说:“所谓词律,有两重意义。一是指词的音律,一是指词的格律。前者乃是与词乐有关的乐律、宫调、曲调谱式、叶乐方式以至歌唱方法等音乐上的问题,后者则是来自作词所遵从的各种词调的字数、句式平仄等体式上和作法上的问题。”⑩我们在这里要强调的一点是,不是因为有了词律,才形成了律词,而是有了律词的出现才孕育出了词律;词律只是对大量的作词“规律”的概括和总结。当一个“词牌”完成了律化,当它可以像写律诗一样填写的时候,这对于词的发展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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