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2期
从“言志”说看中国诗学的产生
作者:黄 萍
关键词:志 诗言志 赋诗言志 作诗言志 中国诗学
“诗言志”自先秦产生以来,经两汉、六朝、唐宋、元明清、近现当代,经诸多学者阐释,内涵不断丰富,体系不断完善。纵观其历程,“诗言志”一直是中国诗学理论中的重要命题,与另一重要的诗学命题“诗缘情”共同架构起中国诗学的整体形态,因而在中国诗学研究中占据极为重要的位置。
一、对“志”的阐释
学界对“志"的内涵阐释可以简单分为两大派:无情派和有情派。闻一多在《歌与诗》中说:“志有三个意义:一,记忆;二,记录;三,怀抱。”“怀抱”之意,即“诗言志”之“志”,引申为“情”。按:孔颖达《正义》:“此六志《礼记》谓之六情。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①当代学者杨乃乔在归纳“志”的含义第二条时也持此论,并用汉代人的观点作依据②。须知,汉代人的“志”含情表达的是汉代人的观念,并非先秦人的观念,闻一多说“志”有怀抱之意是后来的发展。叶朗对“志"的内涵作了仔细分析,认为在先秦,“诗言志”主要指用诗歌表现作者或赋诗者的思想、志向、抱负。这种思想、志向、抱负是和政治、教化密切联系着的,并指出后来汉代的史学家和经学家把“志”解释为“意”是符合原意的③。笔者同意这一分析,在先秦,“志”就是思想、志向和抱负,和政治教化结合在一起,是儒家礼仪的组成部分,合乎儒家功利诗学观,是排斥个人情感存在的,“诗言志”是先秦诗学的核心。从而,诗言志和诗缘情是相并行的两大诗学命题,此消彼长,共同构建了中国诗学体系。
“志”在先秦典籍中已经广泛使用。《左传》中“志”出现了约六十余次,大量的意思是名词“志向、抱负”,多用于政治场合,为官方话语,如“匹夫逞志于君而无讨”、“吾人必得志于郑”、“尔死我必得志”等等。《论语》中“志”也出现多次,多与“志向”有关,与感情无关。如:
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里仁》)
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
——(《学而》)
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
——(《述而》)
综观孔子之“志”,均与人的志向抱负有关,包含儒家关于人生社会政治伦理的种种观念和趋向,是儒家政教礼仪的组成部分。《老子》:“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庄子》:“古之所谓得志者,非轩冕之谓也……今之所谓得志者,轩冕之谓也。”道家所反之“志”就是政治教化之“志”,在庄子的时代,“志”作为“轩冕之志”是普遍的。再看屈原所言之“志”:
固烦言不可结而诒兮,愿陈志而无路。
——(《惜诵》)
欲横奔而失路兮,盖志坚而不忍。
——(《惜诵》)
抚情效志兮,冤屈而自抑。
——(《怀沙》)
介眇志之所惑兮,窃赋诗之所明。
——《悲回风》)
屈原“发愤而抒情”,所扬之“志”不可避免地带有情感因素,但笔者认为,屈原是“情”“志”并举,“情”“志”虽有关联但各有所指:“情”指忧愤之情,志向不得实现的幽怨;“志”指志向抱负、治国主张和政治理想。当然,屈原没有严格地区分“情”“志”,少数混用,但不妨碍二者并立。《荀子•正名》:“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荀子把“欲”与“道”对立起来就是把“志”与“情”对立起来,其目的在于突出“志”的圣道之质,强化儒家理性色彩和政治教化功能。
先秦典籍中把“志”和“诗”联系在一起的提法有:《尚书•尧典》“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对《尚书•尧典》所言“诗言志”语,学界早作否定。陈良运说:“《尧典》中历来被认为中国最早的诗论这段话,是战国中期某位无名氏整理史书时的拟作”④,此说虽是推论,但“诗言志”说在战国被广泛使用是没有问题的。
诗指文献《诗》,“志”指个人或团体以及被赋予在《诗》中的政治思想、志向和抱负,一步一步地被孔子等从官方用语纳入儒家话语体系,释为圣道。
二、赋诗言志——中国诗学的萌芽
先秦诗学史是对《诗》的阐释和接受史,“诗言志”这一诗学命题的产生与《诗》关系极大,从纵向历史看,“诗言志”的产生是从赋《诗》言志到作诗言志,从文献《诗》到文体诗逐步独立的一个过程,所以,有必要先看看《诗》的创作。《诗》中谈到的早期的创作观念大约有十六处,《风》三处,《小雅》七处,《大雅》六处。如:
心之忧矣,我歌且谣。(《魏风•园有桃》)
夫也不良,歌以讯之。(《陈风•墓门》)
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凡白君子,敬而听之。
——(《小雅•巷伯》)
君子作歌,维以告哀。
——(《小雅•四月》)
王欲玉女,是用大谏。
——(《大雅•民劳》)
吉甫作诵,其诗孔硕,其风肆好,以赠申伯。
——(《大雅•崧高》)
结合《诗经》中三百零五篇分析,《风》和《小雅》大都是抒情诗,尤以抒发怨情为主,而《大雅》与《颂》则主要是美谏诗,关乎政治礼仪。从《诗经》的创作观念看,实际上已经包蕴了两种创作意识:言情和言志。这两种创作意识是隐性的,非自觉的,诗与志与情都没有发生直接的联系,更不可能形成独立的诗学理论,然而,这两种创作意识作为早期萌芽,召唤着中国诗学理论的产生。
但是,先秦对《诗经》的阐释长久以来都是用于政治,赋《诗》言志而非言情。先秦对《诗经》的阐释接受表现为赋《诗》言志,《左传》共记载赋诗约有六十余条都在燕享中,《国语》记载约六条,分别在两次燕享中。燕享礼仪是诸侯国君之间、士大夫之间的交往礼仪,参加者都是负有特殊政治使命或外交任务的政治人物或者说客。早期赋《诗》重仪,所赋《诗》与礼仪乐章相适应,对赋《诗》有严格的规定,遵循“歌诗必类”准则。春秋时期天子势弱,诸侯争斗,“与诗歌相伴随的不再是庄严的乐舞,其所面对的不再是至高无上的天地之主宰与先祖的神明,而是政治层面的朋友或对手。于是诗歌就从高高在上的仪式跌落为实用性的委婉的言说。”⑤所以重在表达赋诗者的政治目的,赋《诗》言志产生了。“赋《诗》断章,余取所求”(《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记卢蒲癸语),人们接受《诗》取合己意的部分,所赋《诗》是为了表达己志。《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记载: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曰: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
……
卒享。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幸而后亡。
赵孟观志,是为了从七子所赋《诗》中窥见郑国君臣对他及晋君的态度;七子赋《诗》言志,诵经典文献《诗》表达自己对赵孟和晋君的尊敬友好之意。赵孟对每人赋《诗》做了回复,私下里说“伯有将为戮”是因为伯有没有“歌诗必类”,表达出对郑君的不满。观志与言志都是基于对经典文献《诗》中不同篇章的理解,虽也与《诗》本意相关,目的却是表达己意,赋《诗》者将《诗》作为己志之寄托诵出,听《诗》者据己志作出相应判断。
“诗以言志”是从功用立场出发对《诗》的接受观,“诗以言志”用于政治外交场合,合于政治礼仪教化,所言之志指志向、抱负、政治理想等与政治有关的思想意识话语,带有儒家色彩。所言之志主要是赋《诗》者之志,表达赋《诗》者之意。此处虽然还是指文献《诗》不是文体诗,其提出是从接受角度不是创作角度,但《诗》与志发生了直接联系,这是标志性的,为作诗言志的出现作了直接的铺垫,开启了从文献《诗》走向文体诗这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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