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期
不在场的匿名存在
作者:张唯嘉
过是一家之言。我们评价一部作品,只能从文本而非任何一种说法、不管是多么权威的说法出发。而《嫉妒》的文本实际就是:我们能够感受到嫉妒者的存在,至于其身份,我们不仅在小说中找不到答案,而且找不到关于答案的任何一种暗示。既然如此,我们怎能接受嫉妒者就是史大这种说法呢?难道只有丈夫才能产生嫉妒之情吗?一个钟爱女儿的父亲、一个钟爱姐妹的兄弟或表兄弟、一个暗恋着女主人的男房客,甚至一个有恋母情结的儿子,或者有同性恋倾向的女友等不都可能产生嫉妒之情吗?
当代法国著名批评家莫里斯·布朗肖曾写信给午夜出版社,抗议《嫉妒》“封四”的文字歪曲了这部令人赞赏的作品。因为《嫉妒》的“全部技巧,就是禁止人们在任何时候都能够把‘叙述者’与‘丈夫’等同起来”。他十分精辟地概括道:“这个故事所讲的,是纯粹的匿名的存在。”面对布朗肖的质问,罗伯-格里耶当即就承认“封四”的文字完全是一种商业策略。在晚年,罗伯-格里耶援用布朗肖的观点,从为嫉妒者不是一个丈夫,而是一个“占据了《蛾妒》中小的受到威胁的虚无”。
小过,布朗肖并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先入为主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一时至今天,绝大多数言及《嫉妒》的论著仍坚持“丈夫说”。
为什么那么多训练有素的批评家那样执拗地认定嫉妒者为“丈夫”?笔者认为,把原本不确定的情节加以确定,从根本上来看,是受了传统人性论和传统批评思维方式的影响。传统人性论往往把人看成是一个受因果链支配的独特的个体,从而崇尚审果求因、推本溯源的思路。这种思路特别看重人的行为结果。即做r什么,以便根据结果来确定他的本质属性。然后再从其本质属性和行为结果出发,追溯其动机和相关的特质。英雄壮烈牺牲,必有牺牲的品格;罪犯走向犯罪,必有犯罪的因子。而如果没有牺牲或没有犯罪,谈论英雄品格或犯罪因子,似乎就缺乏起码的、令人信服的依据。而以人性沦为指导的传统文学批评,强调个性化的人物塑造,即老黑格尔所称赞的“这一个”。“这一个”“应该拥有一种‘性格’,一张反映出性格的脸,一段塑造了前者和后者的过去。他的性格决定了他的行为,使他在每一个事件中依照确定的方式行动。他的性格允许读者来判断他,爱他,或者恨他。令靠这一性格,有一天,他将把自己的姓名留给一种人物典型。”正是在这种传统人性论和传统批评思维方式的影响之下,不少评癈《窥视者》的文章首先确定马第雅思奸杀了雅克莲,然后再谈其“变态”和“凶残”。因为这样一来,就将情节——即人物发展的历史,纳入了我们熟悉的因果范畴,使一切都变得容易理解;又将人物纳入了“这一个”的队伍,使我们明白,正是“这一个”变态者符合逻辑地犯了“这一个”案子。同样,批评《嫉妒》也依从这种思维模式,先习惯性地确定好嫉妒者的丈夫身份,然后顺理成章地分析其他。而在罗伯一格里耶看来,与生活本身一样,人是一个不受因果链支配的、变化多端、充满矛盾和无法捉摸的谜。我们不能简单地从行为结果来推导其所谓本质属性。杀人者不一定有犯罪心理,如《橡皮》里的瓦拉斯;而整天沉溺于性暴力幻想的人不一定真的杀人,如《窥视者》里的马第雅思。同样,不能说唯有丈夫,才会嫉妒。同时,罗们一格里耶把典型化个性化的人物斥之为“木偶”。他认同萨洛特的脱点,主张描写“既没有鲜明的轮廓,又难以形容,无从捉摸,形迹隐蔽”的人物,主张探究人类意识尤其是潜意识中深隐的秘密。因此,并非“这一个”奸杀者才“窥淫”,没有犯奸杀罪的也可以有窥淫的癖好;并非“这一个”才嫉妒,那一个、那一群,由于别的模模糊糊、或者子虚乌有的理由也会妒火中烧。
塑造一个面孔不清、身份不明的主人公,这是罗伯-格里耶在《嫉妒》中进行的叙述实验。然而其意义并不仪在于探索了一种新的艺术方法。在这种探索里蕴涵着作家对现实世界的后现代主义的理解。在他看来,所谓永恒的“实体”只是西方由来已久和根深蒂固的幻觉,我们面临的世界是一个隐藏了无数事实.扑朔迷离、变化莫测、无法确定的世界。而《嫉妒》里这个无法确定其面孔和身份的嫉妒者不正是这个无法确定的世界的缩影吗?
(责任编辑:水 涓)
作者简介:张唯嘉,广东佛山大学文学与艺术学院中文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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