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浊世红尘中的纯真世界
作者:刘云汉
“痴”之一字,其义符从“疒”。“疒”是“人卧床上”的象形。可见,“痴”是一种病态。王筠的《说文解字句读》解释为“痴为心疾”。通俗地讲,“痴人”即“傻子”或“呆子”的文言表达形式。
蒲翁何以对“痴人”情有所钟呢?请看他自己的解释:“性痴则其志凝,故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世之落拓而无成者,皆自谓不痴者也。且如粉花荡产,卢雉倾家,顾痴人事哉!以是知慧黠而过,乃是真痴……”(《阿宝》)由此看来,蒲翁所津津乐道之痴,并非一般从字面理解之“痴”,实在是有所寓意、有所寄托的。蒲翁所欣赏之“痴”,应该是人的一种性格、一种品质,具体而言,是一种性情的纯真、一种志向的单一、一种追求的执着。将其抽象出来,则是人性的真、纯、诚、美的外化。他对人性的“痴”与“慧”、“巧”与“拙”有着独到的见解。他曾提出“巧近伪而拙近诚”①的观点,并说:“世尽慧黠……则世俗之坎癰何日可平?”②这种对“痴”与“慧”的深刻认识,就是形成他在《聊斋志异》中塑造了多个痴人形象的创作冲动吧!
一
有学者论及《聊斋志异》中的人物性格时说:“《聊斋志异》的人物形象,不仅在主导性格上各有差异,而且在次要性格的各个侧面也同样存在着差异。”③《聊斋志异》中的“痴人”也可分为多种类型,而且他们“痴”的表象下反映出的精神境界同样存在着差异。
一种类型是痴于物者。这是相对表层的一种“痴”,也是第一种境界的“痴”。其典型当推那个穷困潦倒叫做郎玉柱的年轻书痴。书痴所痴迷的对象当然是书:“昼夜研读,无间寒暑”,“见宾亲,不知温凉,三数语后,则诵声大作”;笃信“书中自有千锺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有女颜如玉”。然而如果仅止于此的话,这种形象还算不上痴人,因为在我国历史的很长一个时段中,利禄与功名紧密相连,而功名又主要靠读书博取。一旦出仕,什么千锺粟、黄金屋、颜如玉自然接踵而至。因此,只要条件允许,人们对读书自是趋之若鹜:划粥而食的范仲淹、靠借书而读以成名的袁枚是人们比较熟悉的历史上苦读的代表;《儒林外史》中的范进、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则是文学作品中死读书人的典型,甚至包括《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老先生,也是执着于文场、几乎终其一生追求一第的读书人。然而他们应当说都还不够资格列入书痴的行列。
说郎玉柱“痴”,是因为他的嗜书“非为干禄,实信书中真有金粟”。宋真宗《劝学篇》所谓书中之金粟美女本来是用以借代荣华富贵,用荣华富贵为诱饵,激励天下士子苦读以博取功名,从而步入仕途为国效力。可见,读书与金粟美女之间还有好几层质的转换。可郎玉柱却把这几句绕了一个大弯子的话做了简单的表层直解,坚定不移地孜孜以求着书中的“千锺粟”、“黄金屋”和“颜如玉”。这种“痴人”的“痴”其实已经接近了“痴”的本义。笔者认为,单单是这样的痴人形象并不是蒲翁所要展示给读者的,写到这里的郎玉柱只是蒲翁所要描摹的一个痴人的画稿、毛坯,那个尚需经过进一步勾勒点染而丰满起来的郎玉柱才是蒲翁所要展示给世人的真正的痴人形象。
蒲翁真正要展示的那种痴人的“痴”其实是个“真”,这个“真”就是本真,天真,纯真。让人们从“痴”的表面形式之下领略到一种“真趣”。
当郎玉柱真的在书中得到了美女颜如玉以后,“遂与寝处,亲爱备至,而不知为人”。过了很长时间后竟然问道:“凡人男女同居则生子,今与卿居久,何不然也?”一个精神正常的已到而立之年的男人竟然未能了悟夫妻之道,已经痴得出人意表了,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当他一旦领略了“不可言传”的“夫妇之乐”以后便“逢人辄道”。这不但让听到的人“无不掩口”,读到这里的人又有谁能忍得住不为之展颜胡卢?冯镇峦是这样评论的:“天壤之间乃有王郎,可入笑林。”假如蒲翁单单要为大家展示一个地地道道的痴人的话,写到这里,应该说也已经很丰满很传神了。然而这样的痴人仍然只是一个有趣的“傻小子”。如果说对这个人物的刻画仅止于此的话,蒲松龄也只能算是一位技艺熟练的文字“匠人”而不可能成就名传后世的文学大师了。所以,作者绘人绘形的境界当然不止于此。
为文近似于绘画,东坡先生诗云:“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蒲翁应该说是个深谙此道的“绘形”圣手,他不仅要把笔下的人物描摹得“肖”,还要描摹得“妙”,不但要描摹出形质,还要赋予他神韵。于是,就在人们的笑意未敛之际,又出人意表地加上了点睛的一笔:当美女颜如玉听到他的孟浪举动而“责之”的时候,他却理直气壮、振振有辞地说:“钻(逾隙者,始不可以告人;天伦之乐,人所皆有,何讳焉?”——偷偷摸摸的事才怕被人知道呢,正正当当、人人都做的事有什么可遮遮掩掩的呢?真是石破天惊的一笔!只此一笔,这位书痴形象马上灵动起来。这就是蒲翁所要展示给人的痴人真相——本色而纯真,用但名伦的话说就是“(是)天真烂漫,机械不存于胸中”。吴九成说这种“痴”是“不懂得或不愿意为自己披上哪怕是一点点伪饰的赤诚”④。在物欲横流的世界上,人们都把自己的真面目用厚厚的盔甲遮盖起来的时候,忽然一个坦荡荡无遮无盖的人出现在大众眼前,会给人们什么样的视觉和心灵的冲击?如果静下心来细细地咀嚼品味的话,我们会隐隐约约感觉到一点什么,直觉让我们不愿苟同,但个中道理却又如此的无懈可击,使我们不由得怀疑起自己的直觉。对此人此行是肯定?众人都不如此,自己也无法做到如此!是否定?从内心深处又不愿违心地欺骗自己。所以,人们就只好含含混混把这样的人用一个不褒不贬、亦褒亦贬的“痴”字概括了之。
蒲翁塑造的这个书痴形象可分三个层面来审视。首先,这是个死读书而食古不化的形象,此时给人的感觉是迂腐而古板;其次,这是个不谙世事而胸无宿物的“呆瓜”,让人觉得可笑而又有趣;再次,则是个天真而单纯的“真痴”,“痴”得发人深思,痴得让自认聪明的人自惭形秽。
郭沫若为蒲松龄故居题过一副对联,其中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之句,其实,《聊斋志异》中的痴人形象又何尝不是被蒲翁刻画得入骨三分呢?通读《书痴》之后会发现,蒲翁对书痴的着意刻画,实则也是为了刺贪刺虐。试想,连如此“非为干禄”的痴人都难逃贪官酷吏的毒手,以至于被“梏械”“垂死”,弄得家破人亡,可见官吏酷虐之烈,世道不公之甚!蒲翁用残酷的现实论证了这样一个“真理”,即何以在现实社会上以纯真面目示人反倒被世人看作痴人。这也是到后来了悟了社会“为人”的郎玉柱由书痴转变成快意恩仇的“黠人”的催化剂;这也是为什么世人都不愿以本真面目示人而竞相“慧黠”起来的社会原因。其实蒲翁从理智上未必欣赏这种类型的痴人,就连但名伦也说:“痴于书则可,痴于他事则不可。”蒲翁所以把这个痴人塑造得如此活灵活现,其本意实在于为最终揭示“祖龙之虐”做映衬。极写书痴之痴而显示其于人无害,于人无害尚遭荼毒,可见世道之不堪。换一个角度考虑,蒲翁潜意识里也未必不欣赏这种胸无城府的痴人,因其本人就是另一种类型的“痴人”:满腹才学却只能以秀才终其身,虽白头皓首仍科考不辍。难道洞明世事的蒲松龄在对功名的追求上终不能彻悟?命乎?人乎?平步青云靠的不一定是学富五车!——蒲翁真的不能勘破此关?不!其实他内心早已了悟,只因他在性格和追求方面就是一个如痴如狂的“痴人”。在他的《聊斋自志》中曾明确地表示:“遄飞逸兴,狂固难辞;永托旷怀,痴且不讳。”这也正是他能够冷静地极尽夸张之能事地描画他笔下的痴人,并以其作为自己刺贪刺虐的道具的原因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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