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真善美——文学艺术创造的审美价值追求
作者:范欣欣 石宏伟
摘 要:真、善、美是人们生活中所崇尚的道德品质。由于对生活真实性的遵循,对艺术形式美的追求,及抑“恶”扬“善”给读者所带来的积极向上的影响,使得真、善、美成为文学艺术创造的审美价值追求。同时,也是文艺理论批评的重要衡量尺度。本文就真、善、美在文学艺术创造中各自的作用、特征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予以具体阐述。
文学作为认识活动,其本质在于反映生活的真实。作为审美活动,文学创作的核心是尚“善”,表现“人文关怀”。而形象反映生活的特点,构成文艺作品的特殊品质,使之成为艺术文本,呈显出美的境界。真善美构成了文学艺术创造的审美价值追求,也构成了文艺理论批评的标准。文学艺术需要怎样的“真”?何为文学艺术的“美”?善与“真”、“美”的关系如何?本文就这几个方面的问题作以阐述。
一、真,文学艺术创造的客观标准
古今中外的文艺理论家、艺术家、美学家,在文艺实践中都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因而极力提倡文学艺术的真实性。刘勰在《文心雕龙》里提到“酌奇而不失其真,玩华而不坠其实”,他认为文词的华美,想象的奇特都不能有损于文艺的真实。法国十九世纪现实主义大师巴尔扎克曾基于创作经验断言:“获得全世界文明的不朽的成功秘密在于真实”,“艺术家的使命就是把生命灌注到他所塑造的这个人体里去,把描绘变成真实。”①俄国杰出的文学批评理论家别林斯基则从读者接受的角度强调,“真正的艺术作品永远以真实、自然、正确和切实去感染读者”,这样的作品越多,“你和它之间的内在情意和联系也就越深入,实切而不可分割”②。真实性对文学艺术创造有着如此重要的意义,其主要特征在于:
第一,对生活现象虚构的合理性。即艺术的真实。生活真实虽然为文学创造提供了原型启示,而且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然而,艺术真实在根本上受社会现实生活的决定和制约的同时,又是对生活真实的超越。这是因为艺术家的创作动机、心理意识归根到底都是主体心理对现实生活的反映的产物。人们在评价文学作品时,总要把作家虚构的世界去同社会生活相对照,寻找其间的联系,看其是否达到虚构世界与真实生活的“幻想的同一性”③,这并不是说作家必须正面、直接描写生活中实际存在的事物,而是指作家对现实生活的任何夸张、变形、抽象,都可以让读者在想象的世界中理解和相信。有许多作品所描绘的,是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发生和存在的。如《西游记》虽为神魔小说,但它“讲妖怪的喜、怒、哀、乐,都近于人情,所以人都喜欢看”④。小说中孙悟空七十二变时从身上拔下的毫毛,本来是实际生活中猴类身上的实有之物,只不过对它的功用作了审美的歪曲而已,但这样的歪曲、虚构却总是用真实情感,把人们带到一个与现实生活不即不离的艺术天地,让人反思、体味,从而体现出其虚构的合理性。
其次,真实性是具有客观性,而非主观决定的。我们所说的真实即指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客观事实。它不受某个人或某个阶级的主观意志所决定。应该说,客观真实是艺术真实的唯一源泉,一部文学艺术作品只有当它准确地反映了客观现实生活时才可以称之为具有真实性。因此,检验文学作品的真实性的标准不是人的主观意志,而是客观的现实生活。不可否认,在文学作品反映社会现实的过程当中,作家的世界观对作品的内容起着能动的作用,这是因为任何人类创造都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活动,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己,而且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⑤
上述可见,文学艺术创造的真实性是结合其特点来谈论的,它是艺术真实与客观真实的统一。这种真实性是文学作品所应具备的最高品质,也是我们衡量文学作品的客观标准。
二、美,文学艺术作品的形式创造
文学艺术不只是一般地反映生活而是以艺术形象来反映生活的。形象地反映生活的特点构成文艺的特殊品质。它决定我们评价文艺作品,不只是要考察这种反映是否真,还要考察它的形象是否美。美是文艺批评的一个重要标准,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形象的图画性和典型性。我们所说的艺术形象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它能够提供读者一幅幅具体可感的生活画面,使人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如临其境。苏轼曾经称赞王维:“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味摩诘之画,画中有诗。”说明了诗与画有着共同的特点。鲜明的图画性是不可缺少的。王国维以“不隔”作为诗歌的美,并说:“语语都在目前,便是不隔。”也说明形象的具体如画一向是作者追求的目标。我们所说的图画性,不只是直接作用于我们的视觉的图画,还包括通过文字、音响而在我们头脑中间接唤起的画面,它几乎是一切文艺必备的特征。但是,应该看到的是,我们所要求于文学艺术的,不只某一具体生活场景的图画,而是足以引起人们联想的典型画面。如温庭筠的“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不仅使我们看到天寒地冻、黎明早起的旅客的情景,也使我们联想到在各种情况下经历路途辛苦的行人。奥赛罗、唐·吉诃德、阿Q的形象,不只是在我们头脑里浮现出生动的“这一个”,还使我们联想到许多和他们同类而类似的人,因而被称为“熟悉的陌生人”的形象。文艺的图画性和典型性结合在一起,既使人感同身受,景如亲历,又引人比物连类,联想不穷,它是构成艺术美的一个重要条件。
第二,结构的完整性和连贯性。文学艺术作品需要把各种分散的生活现象,加以剪裁取舍,集中起来,构成一个完整的形象。这种的组织和安排,我们习惯称之为艺术结构。它的方法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好的结构总有一个共同点:前后连贯,互相呼应,浑然一体。如杜甫的《春夜喜雨》:“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作者通过闻、见、想,分别描写了春雨的形态、特质和环境,给人以“喜意都从下罅缝里逆透”的艺术感受。层次分明,中心突出。这种情景交融,结构紧密的特点,历来为文学艺术家所称道。可以看出,在美的艺术作品里,没有偶然的、游离的、可有可无的东西,各个部分都是紧密衔接,不可缺少,不可移动的。这种结构的完整性和连贯性是构成艺术美的另一个条件。
第三,手段的精炼性和准确性。以形象来反映生活是各类文学艺术创作的共同特点,然而,它们用以反映生活的手段又是各不相同的。如绘画的表现手段是色彩、线条,音乐的表现手段是声音,而文学的表现手段则是语言。创作者在运用这些手段时各具匠心,但仍然有共同的规律可寻,那就是追求艺术形象的精炼性和准确性。文学艺术,由于不可能纤芥无遗地再现生活而必须对生活做出概括的反映,它总是要用简练的手段来体现丰富的内容。因此,文学艺术家们总把“惜墨如金”、“缀字属篇,必须练择”当作自己努力的方向。然而,艺术上的精炼并不是艺术家主观静思默想的结果,而是凝练感情和掌握生活要点的产物。只有十分准确地把握生活里富有本质特点的现象才能“举一反三”、“以一当十”。所以他们又提出“立片言以居要”、“万取一收”、“锤字艰而难移”作为达到艺术精炼的必由之路。精炼与准确是相互联系互为表里的,它们也是各类优秀的文艺作品共有的标志。
优美的文学作品总是程度不同地具有上述特点,而评论者也总是根据作品在这些方面的成就如何而对它的艺术性进行评价的。因此可以说,上述几个方面是衡量艺术美的具体尺度。
三、善,文学艺术作品的人文关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