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8期


“言俗而意雅”的美学追求

作者:周引莉




  《红楼梦》第三十七回,宝玉叫人给探春送鲜荔枝,一定要用白玛瑙碟子,当袭人埋怨:“家常送东西的家伙也多,巴巴的拿这个去。”晴雯回答:“我何尝不也这样说。他说这个碟子配上鲜荔枝才好看。我送去,三姑娘见了也说好看,叫连碟子放着,就没带来。”试看鲜红的荔枝,配上雪白的盘子,色彩是何等明艳。而同样对红白色彩的搭配,《香港的情与爱》中是这样的观点:“这天她穿一身白,就好像要表示她的认命和坚持到底的悲壮,可却配了鲜红欲滴的皮鞋。这是最不懂颜色又自以为最懂的人最会犯的错误。她们以为白色是可以和任何颜色协调的,其实最不然。所有能够协调的颜色都是休戚相关的颜色,而白色是一种孤孑不拔最无商量的颜色,要与它相配只有向它靠拢和屈服。如今她一身白之下的红,显得毫无关联,怎么也沾不上边,很没着落的样子。”王安忆认为穿衣服讲究的不是明艳,而是协调,这大概与她温婉的性格有关。
  色彩是相比较而存在的,原色、间色、补色相互之间形成对比、协调关系才能给人美感。《红楼梦》第三十五回“黄金莺巧结梅花络”,作者借宝钗的丫环莺儿之口,发表了一番色彩搭配的妙论:“大红的须是黑络子才好看的,或是石青的才压的颜色”。“松花配桃红”,“葱绿、柳黄是我最爱的。”这是莺儿谈为汗巾子打络子,至于给宝玉佩带的那块通灵宝玉打络子,宝钗自有她的高见:“若用杂色断然使不得,大红又犯了色,黄的又不起眼,黑的又过暗。等我想个法儿:把金线拿来,配着黑珠儿线,一根一根的拈,打成络子,这才好看。”几百年前宝钗主仆这一番议论完全经得起现代色彩学原理的验证,从这里也可以见出曹雪芹对色彩讲究的精妙。王安忆在《香港的情与爱》中也有一番理论:“她越是精心越是搞不好,就像南辕北辙的原理。她穿一件宝蓝色的羊绒衫,下身则是一条翠蓝的长裙,脚上是一双蟹青蓝的皮鞋,耳环是硕大的湖蓝的一对。她满身都是蓝,却都不是一个倾向的蓝,差之仅分毫,失之却千里,叫人眼花缭乱还又疲乏单调。她的妆也化得够呛,眼影粉是绿色的那种,胭脂是桃红的那种,唇膏是橙色的。她的脸盘又大,头发又浓,看上去便气势汹汹,有威慑之感。”“这天逢佳的服饰是黄色的拼盘,因为是浅色,那股凌乱劲要稍好一些,可又觉得压抑了,透不过气似的,还不如爆发出来。”看样子逢佳想追求协调一致,却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曹雪芹主要从肯定的角度写色彩搭配,王安忆则主要从否定的角度写。再看王安忆从肯定的角度写逢佳的装束:“这天她穿一件大红曳地长裙,外罩五色图案的大毛衣外套,耳环是翠绿的两轮,头发用一条宽宽的明黄缎带箍起,一双彩色嵌拼皮鞋,再加一方黑绿大丝围巾。这有一种满不在乎,什么都不放在眼里,凌驾于一切的美,还有一种大包大揽的美,叫人无法从小处着眼,不好意思计较细部,毫没商量地只得全盘接受。”这一身大开大阖的颜色是大冲突之后达到的大协调,是大手笔的。“好像循着物极必反的原理,顿时间变得丽绝艳绝华绝贵绝。”逢佳还有一次穿得最合适,“逢佳穿的是紫色。紫色是种奇怪的颜色,它是人一生只能穿一回的颜色,就像白色一样,只在结婚礼服上才是生动和饱满的。在平时无论怎么调配,全是苍白空洞,无声无色。紫色也是个难穿的颜色,甚至比白色更难处理,它是连结婚礼服这个归宿也没有的。它不知是亮丽还是暗淡,不知是鲜艳还是素净,不知是浮华还是老实,也不知是爆发还是压抑。它是那种犹豫不定,困窘不安的颜色。人人都去穿它,但人人都被它打败。而今天却是逢佳穿紫的日子。她穿的是紫色缎子的旗袍,头发也光亮得像缎子。她实在是鹤立鸡群的。”这一番对紫色的理论真像一个色彩专家,突出了逢佳之所以“鹤立鸡群”,是穿得高雅。
  王安忆的色彩美学还善于通过作品中的人物做代言人。《长恨歌》写竞选“上海小姐”时,“程先生认为把结婚礼服放在压轴的位置,是有真见识的。因为结婚礼服总是大同小异,照相馆橱窗里摆着的新娘照片,都像是一个人似的,是个大俗;而结婚礼服又是最圣洁高贵,是服装之最,是个大雅,就看谁能一领结婚礼服的精髓”。结婚礼服的颜色,程先生如是说:“第一,就是利用对比,让第一次和第二次出场给第三次开辟道路,做一个烘托,结婚礼服不是白吗?就先给个姹紫嫣红;结婚礼服不是纯吗?就先给个缤纷五彩;结婚礼服不是天上仙境吗?就先给个人间冷暖。把前边的文章做足,轰轰烈烈,然后却是个空谷回声;这就是第二点。”程先生无疑是作者审美理念的代言人。王琦瑶第一次穿粉红旗袍,第二次穿苹果绿洋装,第三次穿白色的婚礼服,是“最简单最普通的一种,是其他婚服的争奇斗艳中一个退让。别人都是婚礼的表演,婚服的模特儿,只有她是新娘。这一次出场,是满台的堆纱迭绉,只一个有血有肉的,那就是王琦瑶”。
  《红楼梦》善于从多方面衬托人物性格。孤高傲世、才高命薄的黛玉身居幽静的潇湘馆,这里以绿色为主调,象征她对生命的渴望,和木命人难耐风霜的脆弱。第四十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中,贾母对王夫人说:“这个院子里头,又没个桃杏树,这竹子已是绿的,再拿这绿纱糊上反不配”,吩咐凤姐找出银红色的软烟罗来给黛玉糊窗子。安分随和、藏慧守拙的薛宝钗所住的蘅芜苑则是:“一株花木也无。只见许多异草,或有牵藤的,或有引蔓的,或垂山巅,或穿石隙。”“及进了房屋,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无,案上只有一个土定瓶中供着数枝菊花,并两部书,茶奁茶杯而已”。贾母看后吩咐鸳鸯:“你把那石头盆景色和那架纱桌屏,还有个墨烟冻石鼎,这三样摆在这案上就够了。再把那水墨字画绫帐子拿来,把这帐子也换了。”这里贾母对潇、蘅两院稍作调整改动,既照顾两处整体色调的协调,又各随其宜颊上添毫,使两处景色陈设在清幽高雅的同时不致太偏执,体现了贾母的性格和审美倾向。王安忆也用居室衬托人物,但不是从色调的角度,而是从内在的格调、与外在的关系等,如《长恨歌》专节写的“闺阁”,使人不仅看到了闺阁,也看到了闺阁的主人。王安忆还从一个女孩的嫁妆,来表现她的头脑、心智、审美趣味和生活经验。如:《妹头》中妹头的嫁妆里有一床鸭绒被,是妹头自己用旧的改做的,“缎面和滚条都是重新配的色,橘色掺黄的软缎,滚条则一色维红压一色翠绿。是大开大阖的颜色,听起来相当冲,可放一起,铺陈开来,竟是富丽堂皇”。
  《红楼梦》大观园女子的美虽然多种多样,但最为动人的莫过于才貌双全的黛玉,试想,黛玉若没有超群的诗才,她的美便黯然失色,缺乏了生命力。可见,作为性情中人的曹雪芹比较欣赏文人的“雅”。王安忆的审美趣味也有这种倾向,她的乡镇小说,尤其是《姊妹们》《王汉芳》等对农村姑娘和媳妇的描写,就体现了知识所产生的文雅的美感。如小瑛子因读过几年书而具有了特殊的风度;大哥的媳妇长相虽一般,因有几分学生气便增强了美感;小马的美丽是“温和含蓄的,有着余地似的,不是要漫溢出来,膨胀开来的趋向,而是往里深入,不断有新感受”。这含蓄的美里便透着文雅。王汉芳的美也借助于读过书“显得比较文雅”,“做起活来有一种文艺式的好看”,“她割麦,抱草,肩锄,扛笆斗,都有一种银幕和舞台上的、美化了的风范”,当然,除了这些在农村略有文化的女子呈现的文雅美外,还有一些没有文化仍然美好的女子,她们组成了又一个“大观园”。她们之所以能呈现出令人喜爱的美好风貌,是与作者的审美能力与审美趣味分不开的。
  (责任编辑:吕晓东)
  
  作者介绍:周引莉,河南商丘师范学院中文系讲师,广西师范大学现当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① 王安忆:《在吉隆坡谈小说》,见散文集《茜纱窗下》,上海文艺出版社,2002,10。
  ② 薛海燕:《红楼梦:一个诗性的文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11。
  ③ 傅姗姗:《上海弄堂的精神缩影——试论<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形象》,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1999,3。
  ④ 祝晓风:《王安忆打捞大上海,长恨歌直逼张爱玲》,《中华读书报》,1995-11-1第一版。
  ⑤ 赵宇红:《人文精神的关怀——谈王安忆“庸常之辈”的写作精神》,见《扬州教育学院学报》,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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