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9期


老舍作品“京味”形成的主要因素

作者:董克林




  关键词:老舍 文学作品 “京味” 形成 因素
  摘 要:老舍生长在北京,他不但熟悉北京的“胡同文化”,而且还有一个“北京情结”——爱北京。他用北京平民语言,写北京平民的生活情趣,写北京的自然景观,写北京的历史风俗,写北京的“官样”文化,形成了老舍作品的“京味”。
  
  
  一、对北京城和北京人的熟悉与热爱
  
  1.洞达北京蕴“京味”
  老舍的生长经历,是他的文学作品“京味”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他自幼生活在北京的“贫民区”,对北京城和北京“胡同市民”的人和事了如指掌,在他的大脑里储存了无数个含有“京味”素材的文学语言细胞,为他日后的“京味”作品创作打下了独具特色的、丰厚坚实的思想基础。老舍出生于北京一个贫寒的旗人家庭。父亲是清皇城一名护军,牺牲于抵抗八国联军的战斗中。生活全靠母亲缝洗和当佣工的收入来维持。老舍“刚一懂点事,便知道了愁吃愁喝”,“自幼过惯了缺吃少穿的生活,一向是守着‘命该如此’的看法”。 母亲的含辛茹苦,经济上的羞涩拮据,生活上的巨大压力,给老舍幼小的心灵打上了深深的烙印。这些艰难的生活经历使他身不由己地处在北京底层市民的行列里,与贫穷阶层的市民朝夕相处,使得大杂院、小杂院、车行、小巷里居民的琐碎事充满于耳,灌满于心。这种生活经历和生活环境,埋下了老舍对“胡同市民”同情和对封建传统文化愤懑的种子。老舍在北京生活近三十年所“吮吸”的素材“营养”,加上他思想成熟后对“北京城”的琢磨、消化,欣赏、品味,成为老舍用北京口语描写北京市民生活的“京味”源泉,也是老舍成功创作的绿色源泉。老舍生在北京,长在北京,受教育在北京,处女作和压卷之作写北京,北京融在了他的生命之中。老舍对北京环境的熟悉,对北京“胡同居民”的熟悉,对北京传统文化的熟悉,对北京语言的熟悉,使得他的文学作品好似在“北京城”里发酵的美酒一样,“京味”浓浓飘香。正像老舍说的:“我生在北平,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和卖酸梅汤、杏儿茶的声音,我都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是完整的、像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胆描画它。它是条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条活泼泼的鱼儿来。”可见,老舍熟悉北京,北京造就了老舍文学作品的“京味”。
  
  2.爱屋及乌谱“京味”
  老舍爱北京,也爱北京的一切。他心中不仅像常人一样始终怀着深深的乡情,而且还深蕴着一个永恒的“北京情结”。正是这一情结,使他在创作文学作品的同时创造了京味十足的文学语言。也正是这一情结,开启了老舍作品“京味”的生命之源。老舍在二十七岁那年,才离开北京。虽然,他的青少年时代,生活很艰苦,但是,满城的北京文化还是让他深深地爱上了北京,爱上了北京的一切。在一个地方吃尽了苦头,受尽了磨难,结果还爱这个地方,这里面自然有“子不嫌母丑儿不嫌家贫”的缘故。他把北京城看成自己的“家”了。正像他在《想北平》一文中说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老舍爱北京就像爱自己的母亲一样说不出怎么个爱法,但能像爱母亲一样爱北京也就爱到家了,爱到位了,爱到了“孝敬”的分上了。北京除了“养育”了老舍,还给了老舍许多许多。给了老舍北京文化,给了老舍创作的素材和灵感。正像老舍自己所说:“……因为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可见,老舍爱北京已经是爱到骨头里了。他爱北京的古与今,爱北京的楼与院,爱北京的风景与名胜,爱北京的山与水、花与草、树与木,爱北京的菜与果,爱北京的街与巷,爱北京的文化与艺术,爱北京的戏曲与说唱,爱北京的方言与口语。有了这么多的爱,便有了老舍笔下的北京“风景”和北京城大街小巷、大小杂院里发生的故事,这些故事“记录”下了北京的山水景致和小街杂院贫民生活中的日常琐事,表现出了北京的雄伟美丽和北京人的传统与世俗、静穆与雍容、复杂与简单、温和与善良。
  老舍的“京味”文学主要是他使用京味十足的文学语言。这种语言是“京味”文学的外在特征,也是“京味”文学最鲜明的标志。北京方言中最形象、最生动、最传神、最具地域色彩的正是在北京人嘴边上的最通俗、最日常的口语,即北京话口语。由于口语一般来自民间,原汁原味儿,口语和平民的生活是零距离,因此,它最通俗,最鲜活,最生活化。老舍说:“我自己的笔也逐渐的、日深一日的,去沾那活的、自然的、北京话的血汁”,“我愿纸上写的与口中说的差不多”。北京话有着悠久的历史,由于交流融汇了少数民族语言的营养,加上口语吸收了文人语言、贵族语言、宫廷语言的诸多词汇,这就使之成为汉语方言中性质最优、成熟化程度最高,能为各汉语方言地区的人们普遍接受的一种方言口语。老舍把这种高度成熟、高度发达的语言巧妙地运用于文学创作之中,酿造出了其作品的北京地域风味,惟妙惟肖地赋予了“京味”以实实在在的可感性。丰富生动的口语语汇,情感色彩浓烈的人称代词,活脱脱的歇后语、惯用语,轻快和软的儿化韵,四声完备的声腔韵调——“京味”。老舍创造性地继承了北京先人的文学语言传统,善于语言的锤炼,建起了“化俗为雅”的京味文学语言体。正如老舍说的:“不要只在语言上打圈子,而忘了与语言血肉相关的东西——生活。”“京味”语言之所以成了老舍作品的生命之源,是因为老舍笔下的北京语言来自北京平民的生活,同时,老舍又将普普通通老百姓的生活和生活中的日常话语搬到了其文学作品的字里行间,形成了地地道道的文学语言上的“京味”。
  
  二、对北京地域文化的写作取材
  
  1.“胡同文化”酿“京味”
  老舍强调作家要写自己熟悉的题材,他说:“熟悉了题材,才能产生风格,作家总是选择与他的创作风格一致的题材来写。”正因为老舍生长在北京底层市民堆里,才与杂院和胡同里的贫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老舍写作取材的内容也都出自这块原生态的土壤里。老舍作品的“京味”是北京之味,这种味道是从北京的杂院、胡同里飘逸出来的。老舍在其文学作品中,注入了真实的北京地理环境,大街、小巷,大小杂院,店铺、茶馆,胡同、庙会、集市,山水景点,在老舍的笔下,错落有致,活灵活现。仿佛把读者领入了北京城,让人们尽情地欣赏北京的美丽风景,嚼味北京的风土人情。老舍在作品中提及最多的几十处地名,都是北京“胡同市民”经常活动的场所和北京的山水景点。题材的地域化,首先是北京,其次是北京的贫民生活居住活动的场所和自然景观,这是老舍“写北京”题材特征所显示出的地域色彩,也是老舍为“京味小说”浓墨重彩的基本底色。人物的地域化,他写的“小人物”都是地道的北京城里的老百姓。老舍说过:“我自幼便是个穷人”,他的出身让他更多地熟悉“小人物”,熟悉平民百姓,加上他对北京的爱恋,他手中的笔不但尽情地写北京,而且写北京的“胡同市民”。在谈《茶馆》的创作时,老舍说:“茶馆是三教九流会面之处,可以多容纳各色人物。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我只认识一些小人物,这些人物是经常来下茶馆的。”可以看出,老舍心中装满了老百姓,装满了老百姓中间发生的那些子事。这就是老舍的文学作品大多取材于北京的平民社会的原因。他笔下的平民社会包括三教九流、五行八作,其主体是城市小生产者,包括小业主、小房产主,小商人、小手工业者及教员、职员、学生等市民知识分子。此外,还有许多城市贫民,如车夫、轿夫、杠夫、店伙、小贩、工匠、佣人、艺人、苦力等。老舍不但熟悉这些平民百姓,而且对他们的行为心理、生活方式、风俗习尚有着切身的感受与深切的洞悉。老舍笔下的北京,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狭窄黯淡的小胡同,传统的四合院和破旧拥挤的大杂院,以及在这里生活的城市平民和贫民的自然画面。就是这种自然画面成为京味小说艺术风格的一种基调——“入俗之美”。平民和贫民的锅、碗、瓢、勺交响曲奏响了京味小说的主旋律,其油、盐、酱、醋的杂和味,酿香、酿甜、酿浓、酿醇了京味小说这绵甜于口的琼浆玉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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