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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七个尖角顶的宅第》中的罪错观

作者:张珺华




  关键词:霍桑 《七个尖角顶的宅第》 罪错观
  摘 要:美国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七个尖角顶的宅第》中,以一个家族中罪的延续和果报的故事传达了作家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作为一个清教信徒以及家族历史上执掌生杀大权的权贵后代,霍桑既有个人的宗教内倾性思考,又深怀家族历史的负罪感。在此背景之下,他在这部小说中提出,罪错是具有历史性的,在家族的血脉间延续,这正如原罪会始终伴随人的历史一样,故人应该始终保持对上帝的谦卑,在自省中实现超越。
  
  著名作家霍桑虽然身处在文化变革剧烈的十九世纪中期的美国,但他个人秉承了清教传统,他的小说创作虽然有神秘、象征等丰富的文学色彩,但是不可忽视的是他始终借由作品为外在形式,传达着他的宗教内倾性的思考。在继《红字》之后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七个尖角顶的宅第》①中,他主要借此作品表达了自己的清教罪错观中对于原罪的历史性的观点,即罪的家族延续性,是带有强烈的宗教劝谕色彩的。
  在美国大陆广为流传的清教,是受到欧洲加尔文思想深刻影响的,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加尔文式的极为严谨的生活方式。更为深层的影响是,在这片新英格兰的土地初创时期,针对人们的行为、思想进行的检查、约束极为严格。一些今日看来极为普通的事情往往被视为罪错,要受到刑罚惩治,而一些提出不同思想的人则更被视为异端,需要严加处理,一些在历史上闻名的残酷刑罚被使用。霍桑在美的第一代祖先是“官至下议院长和塞勒姆民军少校”的威廉②,正是操生杀大权的人物;第二代祖先,审判“一六九二年塞勒姆行巫案的三位法官之一”③的约翰,则更是直接把异端送上刑架的决断者。这一桩桩以维护信仰之名犯下的罪行给霍桑的内心深处投下了浓重的阴影。因为信奉清教的霍桑,一方面注重在心灵的自省和感应中与上帝相遇,得到内心的平静,另一方面对任何打着信仰的招牌在世间使用残酷手段的做法很不满,这样,他的思想就明显地形成一种组合:高颂教义中的自省体验、美德等内倾性的宗教精神,同时痛批借上帝之名随意行事的卑劣做法。很多人在解读他的作品时往往认为他在很多方面是分裂的,认为他表达了对清教的质疑等,实际上这种误解是由于评论者没有站在一个信仰者的角度去理解他的作品。因为众所周知,信即不疑,霍桑不会以任何分析评论的角度去言说自己的信仰,他所不满的只是那些妄为之人的做法,是对这种忘神行径的不满和提醒。在常常自省的霍桑看来,手沾血腥的祖先仿佛神秘的诅咒,使得他内心深怀“罪”感,无法解脱。在《红字》引言“海关”中,他就曾为祖先艺术地画了像:“他是一名军人,一位议员,一位法官;他又是教会中的一个首领;他具备清教徒的一切品性,无论正邪。”一方面,那种难以斩断的亲情,那种在富有权力者身上集中体现的逼人气势,让霍桑面对先人时心情复杂,甚至有一丝敬意;而同时,他不能忽略,“他还是个残忍的迫害狂,教友派教徒将他记入他们的历史,叙述了亲眼目睹的他严惩他们教派一位妇女的事件;……他的儿子也承袭了这种迫害精神,在牺牲巫士的行径中十分惹人注目,以致人们说巫士的血会公道地在他身上留下污迹”。位高权重的祖先带给霍桑的记忆不是手握生杀大权的威风,也不是记入历史的光荣,而是一种强烈的罪感,他为有这样的祖先而痛苦到了极致:在自己的姓氏中增加了一个字母“W”,以区别于世代相传的姓氏,表示不愿意接受这样的血缘承袭。他痛苦地说:“我当前身为作家,作为他们的后人,特此代他们蒙受耻辱,并祈求从今以后洗刷掉他们招致的任何诅咒……”虽然自己并未犯下现实的罪,但由祖先的行径而招致的内心强烈罪感却成为霍桑无法回避的真正现实。可以说,他的创作源自这罪感沉重的灵魂,他总试图通过作品理清这个痛苦情结的脉络,或者说读者借由霍桑的小说所体会到的是一种罪感灵魂的文本解说。
  《七个尖角顶的宅第》中,霍桑把家族血脉间罪行的延续作为核心,对罪错的承袭,果报的显现等进行了言说。从这部小说可以清晰地看到霍桑家族经历的影子,虽然情节没有共同之处,但在他心中所经历的都是同一历史:罪,罪的延续,子孙受到果报。就这个主题而言,与亚当夏娃之原罪在后人身上的延续、果报这一基督教核心问题具有更大的贴近性,霍桑要用这个故事来完成对此宗教问题和家族历史问题的个人阐释,这也是在《红字》取得成功之后,他对罪感言说的兴趣和信心的集中体现。
  《七个尖角顶的宅第》叙述的是潘钦家的先祖利用冠冕堂皇的当地批文来侵占原本属于莫尔家的土地,更不堪的是,为达到目的,将莫尔以巫术罪处死。从此揭开了两个家族世代的罪与报的纠缠。莫尔死时留下诅咒般的话语:“上帝将令他饮血!”仿佛很快有了回音:潘钦在夺到手的地基上建起的七个尖角顶的宅第落成之日,猝死在房内。由于这猝死,原本将划归他的大片土地失之交臂,在其后世子孙中,这片土地成为他们想象中的一个“君主国”。在一个“头脑偏执又忧郁”的子孙那里,潘钦家终于得出结论,他们对莫尔家犯了重罪,应该以所有的财产来补偿莫尔的后人,但是这个唯一悔罪之人却被杀死,一些土地契约也失去了踪影。巧占他财产的杰弗瑞•潘钦成了日后地位显赫的潘钦法官,这位法官把表兄克里福德•潘钦送入监狱,说他就是凶犯。最终,果报显现:心怀恶念的潘钦法官以与祖先相同的方式猝死在巨宅内,唯一的继承人也暴死于车祸。家族中无辜的克里福德、海波吉巴,以及年轻无邪的菲比和爱人霍尔格雷渥继承了大笔遗产,离开巨宅开始新的生活,而与菲比结婚的这位霍尔格雷渥正是莫尔家的后裔。
  霍桑在小说的引言中强调“一条真理:一代人的恶行会延续到其后世,这种恶行尽管可以一时得逞,却会成为难以驾驭的真正的危害;而如果这本罗曼史可以卓有成效地说服人类,哪怕实际上只说服了一个人,认识到攫取不义之财的黄金或地产的罪恶的报应会落到不幸的后代的头上,将他们压垮致残,直到那聚敛起来的钱财会物归原主,笔者也就聊以自慰了”。同时,他也知道,“当罗曼史真正有所教谕,或者产生了效应之时,通常都是要经过一个远非直截了当的微妙过程。”这个过程才是小说潜在的意旨所在。在文中,作者对于罪行的残暴进行了痛斥,但更为重要的是,他对于罪行的延续性进行了剖析,这种延续的根本,一是血脉中不可避免的性格承袭,一则是对罪的漠视甚至否定,是那种拒不悔罪,内心全无罪感的作为,使家族的罪行变本加厉。贯穿始终的“上帝将令他饮血”是针对这种忘神者的审判。“笔者抱有一种信念:这栋房子一代又一代的业主中,如果不是大多数,也有许多人心怀疑虑,不知有无道德上的权利拥有这栋房产。他们法律上的所有权是不容置疑的;但是,令人心怀余悸的是,老马修•莫尔从他自己的年代一路走到遥远的后世,把沉重的步履踏到潘钦家一个个后人的良心上。果真如此,我们不禁要尴尬地问:这栋房产的每一个继承人虽然意识到了错误但未纠正,是否在他先人的深重罪孽上变本加厉并招致对最初的罪孽负责呢?假定如此,这样表达是否更为准确:潘钦家族继承了比财产还大的不幸?”能够引起罪的继承者良心上的负罪感并有所改过,在不断的自新中获得新生,这便是作家所指的那个“远非直截了当的微妙过程”。同时,作家也想要提出个人永远生活在历史之中,在自身之外,永远无法摆脱源自历史的原罪,原罪是人的必然,也是人的罪感的最深层的源泉,抛弃者必将受罚。这种果报的思想在基督教文化之外来看似乎是一种单调和落后的主题,远不及展现人性复杂、历史画面壮阔的文本所具有的价值,同时,对于一个优秀作家而言,如果选择这样的主题就往往被认为是一种文思退化的表现,实际上,基督教文化对霍桑这样的作家影响之深是外人无法来衡量的。作为他的信仰,这就是他思想中一种根基性的、完全性的东西,其他的均是此树之上的果实,而不是相反;其他均是工具、是技巧,这才是内核。因此,要深刻理解霍桑必须摘掉偏见的眼镜,在他的文本的真实呈现中去发现他,而不是从别处走来,在“无”中去理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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