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1期
论莎菲女士的形象兼及“五四”小说中的性爱主题
作者:张传敏
摘 要:丁玲《莎菲女士的日记》中莎菲女士对凌吉士的感情显示了“五四”新文化对欲望的解放。但是“五四”人性观、爱情观中“灵”的成分,又不可避免地要对欲望进行限制,对欲望的解放与压抑的倾向在“五四”描写男女性爱的小说中并存。《莎菲女士的日记》展示了这两种线索的相互扭结,这篇作品也构成了对“五四”“灵肉一致”人性观、爱情观的一种质疑与拷问。
在丁玲早期小说名作《莎菲女士的日记》中,主人公莎菲女士对凌吉士的感情是从身体欲望开始的。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凌吉士吸引莎菲的只是“那两个鲜红的,嫩腻的,深深凹进的嘴角”,莎菲是带着“小儿要糖果的心情在望着那惹人的两个小东西”①。莎菲女士的爱情(或说性爱)心理与观念不仅是小说的主要内容,也是理解这一人物形象的关键因素。然而自本篇问世之后的诸多评论者,少有专门从“五四”欲望解放的角度立论者。茅盾虽然曾对莎菲形象的论断堪称精辟——“‘五四’以后解放的青年女子在性爱上的矛盾心理的代表者”,但是在茅盾看来,丁玲的这篇小说没有充分体现茅盾作为一个左翼评论家所要求的社会意义,并不是一个值得看重的文本,因此也就没有对主人公性爱上的矛盾心理进行深入剖析。本文正是试图从茅盾结束的地方出发,通过对“五四”小说欲望主题的剖析,展示莎菲女士性爱心理的矛盾之处及其由来。
在“五四”时期,伴随着个性解放的浪潮,爱情、欲望话语也被逐渐解放出来。陈独秀就认为:“执行意志,满足欲望(自食色以至道德的名誉,都是欲望),是个人生存的根本理由,始终不变的(此处可以说‘天不变,道亦不变’)。”张崧年在《新青年》上发表的《男女问题》中认为,男女之间“爱情尽了,当然走开。这本没有什么奇怪、可羞耻、可惊骇。更用着发什么烦恼?爱情尽了原与天气是差不多一样的自然现象。天气不能天天一样,爱情自然也难免有时要有转变。”这很能代表当时那种从自然人性论出发来看待男女问题的观点。胡适、陈独秀、李大钊、鲁迅等新文化人对妇女问题的关注,对传统女性片面贞操观的批判,也从侧面对欲望,尤其是女性被禁锢的欲望之解放起了烘托作用。当时新文化阵营除了倡导男女平等之外,也肯定了妇女追求个人幸福的权利。他们认为,传统的贞操节烈是一种“不合人情,不合天理的罪恶”,是“男子自私心的产物,都不是理性的产物”。鲁迅在《我之节烈观》中号召人们去“享受人生”,“要除去于人生毫无意义的苦痛。要除去制造并赏玩别人苦痛的昏迷和强暴”,“要人类都受正当的幸福。”
在新文学阵营内,周作人对于传统禁欲主义的强烈批判立场更加引人关注。周作人虽然并不认同“性博士”张竞生“神交法”之类的性学理论,但是对张竞生打破中国人性禁忌的做法还是非常欣赏的:“张先生的著作(指张竞生著《美的人生观》)上所最可佩服的是他的大胆,在中国这病理的道学社会里高揭美的衣食住以至娱乐的旗帜,大声叱咤,这是何等痛快的事。”他甚至赞同《性与性格》的作者华宁格耳的观点,认为女人中有母妇、娼妇两类,“硬颂扬女人是圣母,这实在与老流氓之要求贞女同样的可恶”。
在周作人那里,性解放自然也是和人的解放、新文学的建设紧密相连的。他的《人的文学》就恰好表明了这一点:“我们承认人是一种生物,他的生活现象,与别的动物并无不同。所以我们相信人的一切生活本能,都是美的善的,应得完全满足。凡有违反人性不自然的习惯制度,都应排斥改正。”情欲自然也应该属于“人的生活本能”,是“美的善的”。正是基于这种观点,他才对猥亵的歌谣——“感情的体操”表现出一种宽容的态度,并盛赞汪静之“放情歌唱”的“情诗”是“诗坛解放的一种呼声”,应该“期望他精进成就”,否定了对郁达夫的《沉沦》等作品“不道德”的指责。
作为一部表现女性欲望内容的小说,《莎菲女士的日记》发表时,“五四”性启蒙话语早已确立,因此小说里的欲望描写在当时已经算不上惊世骇俗。在暴露年轻人的性苦闷、宣扬性解放方面,此前的创造社男性作家们远比丁玲大胆、彻底。创造社作家们的此类作品突出地表现了两性间情欲的力量、情欲与道德、无意识与意识的尖锐冲突,构成了“五四”时期青春文学的一道独特景观。有些作家的作品因为过多“肉的气息”,而被学界指为淫秽,名声不佳。鲁迅将《张资平全集》及其“小说学”的精华,概括为一个“△”;杨义谓张资平的作品“往往分不清爱情和淫欲的界限,情之所生,多是出自女性的樱唇酥胸,丰臀曲线;情之加深,也是由于两性之间的挑拨和层出不穷的性苦闷,男性美和女性美成了两性吸引的基础”。创造社的另一位作家陶晶孙虽然大多数作品文笔流畅、清丽婉转,少有粗俗不堪的描写,但是也有一些小说如《暑假》《两姑娘》等流露出耽色趋乐的倾向。在他的《毕竟是个小荒唐了》中,明显带有作者自况意味的主人公“晶孙”在舞女弥吉林和先前的情人雪才纳之间左右逢源。主人公对于女性解放的理解不过是把影戏巨片的艳丽,肉感,爱情,浪漫的精神吹进女性的脑膜里,抱她在舞厅的滑地板上扭了一扭,脸上拍了一拍白粉胭脂而已。
欲望解放的主题在“五四”一些小说中得到了或许是过度的表现。然而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纯粹的欲望,即使在当时的新文学家那里也并不被完全认可。狂飙社的高长虹激进地把杂交作为性解放的唯一途径,就被鲁迅视为“笑话”:“他说那利益,是可以没有家庭之累,竟想不到男人杂交后虽然毫无后患,而女人是要受孕的。”周作人也认为,恋爱“是两性间的官能的道德的兴味”,一面是性的牵引,一面是人格的牵引,“不单是性的冲动”。他还对斯妥布思女士(Marie Stopes)著的《结婚的爱》(Married Love)一书中的观点表示赞同:“欲是本能,爱不是本能,却是艺术,即本于本能而加以调节者。”很显然周作人认为单纯的欲望本身还不能被称为爱情。本文前面所列张崧年的《男女问题》一文中甚至认为传统的男女关系才是把“可贵的精神”除去了,只剩下“干枯的躯体”和肉欲。在张崧年看来,要保证男女关系的“郑重切实”,只有从爱情本身想办法,“想法在爱情上求纯净真洁,想法把本能之爱养成精神之爱”。
这说明“五四”新文化人并不是只讲欲望解放。他们在批判旧道德的同时,也要建设自己的新道德。周作人曾明确宣称,他虽然最讨厌的是道学家,岂知这正是因为自己是一个道德家的缘故;他想破坏他们的伪道德不道德的道德,其实却同时非意识地想建设起自己所信仰的新道德来。他甚至认为自己的文章“里边都含着道德的色彩与光芒,虽然外面是说着流氓似的土匪似的话”。
“五四”新文化提倡者对道德、对“灵”的强调,肯定会对欲望解放产生某种程度的限制。在一些“五四”新女性那里,对于爱情非欲望性的强调甚至到了不近人情的程度。上世纪二十年代,丁玲在湖南长沙周南女中、岳云男子中学读书,曾经有一个同学叫杨没累。一九二八年丁玲和胡也频住在西湖葛岭山上十四号,杨没累和她的恋人朱谦之住在山下十四号。不久杨没累患病去世,朱谦之曾对丁玲和胡也频说起,杨没累和朱谦之两人同居四五年,却从未有过夫妇关系。对此,丁玲说:“也许旁人不会相信这话的,可我相信,一点也不感到奇怪,因为那个时代的女性对爱情太理想了,太讲究精神恋爱。”②
对人性、爱情观念所包含的精神性内涵,也被另外一些小说家们所看重。擅长描写恋爱的庐隐就反对把恋爱和性欲、游戏等同起来。她认为,“恋爱的是有条件的——精神上的条件”,男女双方除了彼此要有深切的了解,互相崇拜对方的优点,彼此尊重人格之外,还要“性情合得来”,“有为了爱而牺牲个人利益的精神”。在她取材于石评梅与早期共产党人高君宇爱情悲剧的小说《象牙戒指》中,女大学生沁珠与革命者曹子卿真诚相爱,沁珠虽收下了对方的爱情信物——象牙戒指,却只肯与之保持“冰雪友谊”。冯沅君早期的小说虽然发表在上海创造社的刊物上,但和创造社男性作家们的作品相比,在男女问题上的价值取向绝不相同。她的系列小说《隔绝》《隔绝之后》《旅行》中的男女主人公在追求婚姻自主时坚贞纯洁,毫无“肉”的放纵行为。《旅行》中的主人公称:“我们的爱情在肉体方面的表现,也只是限于相偎依时的微笑,喁喁的细语,甜蜜热烈的接吻罢。”《隔绝》中的主人公甚至自豪地宣布:“试想以两个爱到生命可以为他们的爱情牺牲的男女青年,相处十几天而除了拥抱和接吻密谈外,没有丝毫其他的关系,算不算古今中外爱史中所仅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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