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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尔夫印象主义叙述手法的现象学研究

作者:陈惠良 杨毅华




  关键词:伍尔夫 印象主义 现象学 飞蛾 一部未完成的小说
  摘 要:在现代主义文学创作中,印象是介于感官与思想之间的一种感觉。现象学是一种透过现象来呈现本质的哲学思想。伍尔夫的印象主义的写作手法具有明显的现象学特质,她的短篇小说《蛾之死》透过飞蛾的生死历程戏剧化地演绎了生命的本质,她的另一个短篇《一部未完成的小说》则表现了印象主义现象学思想中的开放性特质。
  
  印象派或印象主义这个词来自于出现在十九世纪法国的印象派绘画。印象派一改传统的现实主义绘画风格,采用鲜明而纯净的原色,连续的、跳跃的小笔触来捕捉瞬息万变的光色气氛,表现细腻感觉、瞬间印象和整体观察,让自然景物在阳光、空气中的灿烂辉煌得到真实、生动的呈现,从而使画面景色呈现一种全新的面貌。而当现当代作家在运用印象主义手段来表现生活时,他们将这种印象定位于作品人物“有一个印象”的时刻,它既不是感官的,也不是思想的,而是介于感官与思想之间的一种感觉;它既不存在于人物正在经历中的那一时刻,也不取决于对事实所做出结论的那个时候。也就是说它既不是感官的,也不是思想的,而是这两者在相互对立中的调解。“在抓住表面与零碎时又不失深度和整体,通过表面展现深度,借助零碎提示整体。致力于将这两者合二为一。”①亨利•詹姆斯说:小说就是印象。在二十世纪现代主义文学运动中,从哈代、伍尔夫、帕特、康拉德到普罗斯特,许多作家都在他们的作品中不约而同地致力于印象主义手法的实验,这是与现代主义文学运动中对内在感受、个人心理的关注密切相关的。
  伍尔夫将贝内特、威尔斯和高尔斯华绥称之为“物质主义者”,他们是二十世纪初期,所谓爱德华时期的著名现实主义作家。在她看来,他们过分地沉醉于对物质生活的描写,一味地夸大环境与事实对人的影响而使人的精神内容、生命的本质被蒙蔽在大量琐碎的、外在现实的描摹之中而无法展现真正的生活。伍尔夫在她的《现代小说》中是这样描述真实生活的:“它好像变化无常、捉摸不住;它忽而存在于尘土飞扬的道路上,忽而存在于路旁的一张报纸上,忽而存在于阳光下的一朵水仙里。它能使屋里的一群人欣然喜悦,又能使人记住很随便的一句话。一个人在星光下步行回家时感到它的压力,它使静默的世界比说话的世界似乎更真实些———可是它又存在于皮卡底里大街人声嘈杂的公共汽车里。有时它又在离我们太远的形体中,使我们不能把握其性质。可是,不论它接触到什么,它都使之固定化、永恒化。”②
  从中可以看出,伍尔夫对真实生活的理解具有强烈的印象主义特色,她还说生活的真实是由“那些琐屑的、奇异的、倏忽即逝的或者用锋利的钢刀深深地铭刻在心头的印象”③所组成,“就在一天里,千万个念头闪过你的脑中;千万种感情在惊人的混乱中交叉,冲突又消失”④。但伍尔夫叙事中的印象并不是一种杂乱无章、随意性的,而是与生活本质相关联的,因为她的作品中的印象具有强烈的与客观事实的紧密关联的主观意向性。她将个人印象与对整个人生的关注结合起来,创造出一种既是感性的、又有哲理内涵的新型小说。她《在自己的房间》一书中提出:“若能和诗歌、哲学亲密相处,小说的状况将会好得多。”⑤她的小说借鉴诗人和哲学家反映、处理生活的方式,“像一只蜘蛛网,也许只是轻微地粘附着,然而它还是四只脚都粘附于生活之上”⑥。这样的小说“有能力拔地而起、向上飞升,但它不是一飞冲天、直上霄汉的,而是像扫过的旋风一般,螺旋形地上升,同时又与生活中人的各种兴趣和癖好保持着联系”⑦。伍尔夫的小说不仅表现物质生活,同时也展现生活本质;它既是具体的,又是抽象的;在展现生活表象的同时,生活的本质也得到了深刻的揭示;是一种寓本质于现象之内的具有现象主义特色的诗意化小说。
  现象主义理论是在二十世纪初期发展起来的一个重要文论流派,这个文论的创始人是胡塞尔,主要代表人物还有海德格尔、英加登、马尔库塞等。现象学并不纯粹是研究客体的科学,也不纯粹是研究主体的科学,而是集中探讨物体与意识相互映衬的那个交接点。现象学所谓的意识指的是意识的意向性活动,是意识向客体的投射,意识通过意向性活动构成整个世界。意向性是现象学美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所谓意向性就是一切意识都是对某物的意识。张首映认为意向性就是意识活动与意向对象之间的指向关系。意向主要探讨的是意向内容,而意向内容又包括意向对象、意向性质、意向质料和意向本质四个方面。其中意向对象既可以是虚构的又可以是真实的,意向性质指意向指向对象的方式,意向质料表现意向活动的具体内容,意向本质是意向性质与意向质料的统一。在现象学中,本质就是现象,现象就是本质,它们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合二为一的。⑧胡塞尔把直观分为个体直观和观点直观两类,本质观点不同于感性直观,它将个体直观与观念直观结合起来,将个别与一般结合起来,显示一般。海德格尔主张“面对实事本身”,强调的是“本身”,而不是回到原始的经验中去,“只有观念的运动,即方法,才是事情本身”,现象学就是这样的一种在实事中求“实事之是”的“实事求是”的显现现象的科学。⑨不同于感性直观,伍尔夫的印象主义叙述所追求的就是这样一种现象与本质的统一。透过对个体事物的直观来把握本质,借助观念直观从个别走向一般,伍尔夫的叙述也是这样一种通过现象来表现真实的印象主义叙述,她曾经通过一棵树的形象来表达她透过印象来追求本质的现象主义写作目标。“我喜欢想到树本身:首先是作为树的那种干的感觉,然后是风暴的碾磨,随后是树液缓缓地、甜甜地汩汩流动。我也喜欢想到它在冬夜里站在空空的田野里,所有的树叶都卷曲着,硬硬地面对冷冷的月光。一个光光的杆子整夜在大地上翻滚。在六月里鸟的歌声听起来一定是奇怪而又响亮。当昆虫慢慢地、费力地爬上树干时,他们的脚肯定会觉得非常寒冷。”⑩
  伍尔夫的真实既是外在的,又是本质的,是外在现实在人物心中所产生的能够体现事物本质特征的印象。所以,这种印象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是一种现象学的真实,它具有现象学所主张的寓本质于现象之中的二重性。从现象来源的角度来说,人的感受对象来自于人之外的客观自在之物,从现象构成的角度来说,客观自在之物只有经过人的感知和知觉才能转化为自为之物。形象学中的本质是一种与意识的意图性活动相关联的本质,通过对印象的综合达到事物“本身”,印象主义达到它的现象学的层面,在这里意识构成了它的本质,而物质也没有降格为非现实,对物质的体验也是对本质的体验。由于有着对本质的体验,对材料的描写便有了动态的、具体的活力,透过对物质的体验,理念便有了一个扎实的基础。
  《蛾之死》是伍尔夫的一篇著名散文短篇,也是作者透过现象表现生活本质的这样一个理念的生动体现。作品中,叙事者“我”坐在一个窗明几净的书桌旁看书,窗外是初秋早晨的山野景色。叙述者在室内看书,从事着一个读书人的智性活动,而窗外则是一幅充满生活激情的大自然景色:“乌鸦们也在举行某种一年一度的盛大庆典,它们绕着树梢不断盘旋,到后来,看去像是朝天空抛上去了一张有成千上万个黑结的网……”[11]这样一种充满生机的生活吸引着叙述者的目光使她不能专心致志地读书,此时,一只在窗框的四角活动的飞蛾吸引了叙事者的目光,这是一种在白天活动的蛾子。 “白天的蛾子是杂交物,既不像蝴蝶那么明快,也不像自己的同族那么阴郁。”[12]这样就使得这个蛾子在叙事者也在读者眼中显得既熟悉又陌生,而这个蛾子是如此可怜,外面的世界是如此广阔,一群群乌鸦将整个天空作为自己举行一年一度“庆典”的舞台。相比之下,小小飞蛾的活动空间只是一个窗框的四个角落,“它是生命,除此之外,几乎什么也不是。”[13]尽管如此,它还是那么热切地尽可能地利用那有限的一点点的机会来享受生活。也正是因为飞蛾的渺小,作为生命能量的最简单的形式,生命的本质才能得以最充分的展现。窗外的生命因为太沉浸于自己繁忙与壮观的生活之中反而无法看清生命的真谛,书本知识也只能让人理解生活而无法让人真切地感知生活。窗外的生活好比是物质生活,书本知识则是精神生活的象征,而小小的飞蛾构成了联结这两种生活方式的一个媒介。飞蛾的生命太纤弱了,它的生死只在朝夕之间,也正是由于飞蛾生命的纤弱,生命的本质在它的身上得到了最好的显现,在短短的半天时间内小小飞蛾戏剧化地演绎了生命从兴旺到终结的全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飞蛾的生命既是现象的,也是本质的,在残酷的自然规律面前,像飞蛾这样的小生命显得如此不堪,“躯体松弛下来了,而且立刻变僵硬了。挣扎已经结束,那微不足道的小生物此时已经体验到了死亡。”[14]其实大自然中的一切生命又何尝不是如此,只是在飞蛾这样的弱小的生命现象上,生命的本质才突现得如此残酷而又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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