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注视着注视

作者:王立杰




  关键词:注视 看 深描 《断章》
  摘 要:本文将卞之琳的《断章》定位为一首哲理诗,但另辟蹊径——用人类学的方法对“看”进行“深描”,笔者在对本诗提供一个新的解读视角的基础上,力图引领读者达成对作为在世之人存在的“注视着注视”的深切体悟,同时强调指出“注视”在文学、艺术作品中得以彰显。
  
  以“平淡中出奇,晦涩中见巧”著称的现代著名诗人卞之琳,在1935年创作了一首精简而含蕴悠长的短诗名作——《断章》:“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迄今为止,对这首诗的解析,从主旨界说的角度,有“装饰悲哀说”、“相互关联说”、“相思说”、“单恋说”、“热爱生活说”、“人际扬善说”、“参禅悟义说”、“寻求隐逸说”、“距离生美说”等多种说法;在关键词的选择上,评释者多从“风景”、“装饰”、“梦”等着眼;同时,研究者多采用印象式、评点式、文本细读式、社会历史式、作家溯源式等批评方法。有鉴于此,笔者在将本诗定位为一首哲理诗的基础上,选取“看”作为关键词,以“深描”的人类学方法展开读解,在对《断章》的解析提供一个新视角的同时,力图达成对作为在世之人存在的“注视着注视”的深切体悟。
  
  一、“深描”(thick description)的人类学方法
  
  人类学家格尔茨(Clifford Geertz)在吉尔伯特·赖尔的心理学研究的基础上发展出了“深描”的显微研究法。格氏指出,对文化事相进行“分别甄别意指结构”(sorting out the structures of signification)的努力,就如同赖尔把张合眼睑的行为在文化上区分为眨眼、挤眼、假挤眼、模仿之练习的意义结构分层一样,文化分析就是要对大量相互层叠、交织、无规则、陌生、含糊不清的复杂概念结构进行分层解析。①这种以“文化持有者的内部眼界”(from the native’s point of view)“就什么说点什么”(say something of something)的“深描”使得被研究者的观念世界、研究者自身的观念世界、阅读者的观念世界在此间达成一种“视界融合”,生成一种“不同理解”(Andersverstehen)②,创造性地抵达被解释事物的本质深处③。
  
  二、深描“看”
  
  从格尔茨的“深描”理论方法与意旨出发,笔者尝试对《断章》中的“看”进行层层剥离的显微分析:
  只有短短四句、三十四个字的《断章》一诗中共出现了三个“看”,表面上看,这三个“看”均意指人的动作行为,从其指向性出发,可以区分为“看风景的‘看’”和“看人的‘看’”。而从意义深层入手进行把捉,这些作为人的动作行为的“看”的本质深处潜藏着一种跨文化的“看”;同时,它还与“看本身”构成一种相互关联的关系:只有理解了“看”本身,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作为动作行为的“看”,而与之相应的,也只有通过对“看”的行为的探问,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看”本身。
  (一)作为动作行为的“看”
  1.看风景的“看”
  诗中第一句“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牵引出一个“看风景的‘看’”、一个“站”与“看”的动作发出者——作为人的“你”,一个“你”所置身其上、并成为视线原点的“桥上”。这里的“桥上”召唤出桥下的那不息的河水的奔流,同时,它还召唤出桥周围那永恒的自然美景。由此,桥成了一种沟通人与风景、人与自然、人与永恒的通道。而这里需要追问的是:是什么使得这种沟通成为可能?诗中为我们提供的答案是:“看”。那么,这个“看”又是何种意义上的“看”呢?笔者认为这是一种“物我两忘”、“交感呼应”、闲然心斋的“看”:李白那“相看两不厌,独坐敬亭山”的“看”、王维那“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看”均属此列。这种“看”使得人与自然不是相对、而是相融,使人自身不再孤立、独绝,而是相忘、恬淡、释然。而且,也只有这样的“看”才可能导引出第三句中装饰着明月的窗子,在此,通透彻亮的窗子和明朗清新的月光交互映衬、混融一体。
  总之,“看风景的‘看’”使得人“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④成为可能;这种“看”以一种“无所看,无所不看”的超然态度,使得人在自然而然地去蔽状态中在世存在,并以一种“无所知,无所不知”的态度,在“真理”(Ereingnis)的自行澄亮中达成一种诗意的栖居。
  2.看人的“看”
  诗中第二句“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引领出另一种形式的“看”——人看人的“看”。此句诗中的两个主体分别是“看风景的人”和被看的“你”,而“看风景的人”处身于楼上,并以此为出发点发出“看”的动作。这里的“楼上”与第一句的“桥上”遥遥相对,前者是纵向的挺拔,而后者是横向的沟通。作为挺拔的巴别塔式的楼本来具有沟通天人的可能,但语言的混乱与表述的困境使这种可能幻为虚形,这样,这里矗立的高楼就只能是如莫里斯在《人类动物园》中所描述的那样,是现代化工业文明制造的、钢筋混凝土构筑的动物园似的人类牢笼。而置身于这种人为囚笼中的人本打算看风景,但他的视线却最终落脚于另一个人——“你”的身上。⑤事实上,正是“看”使得在楼上看风景的人与“你”——即人与他人——之间建立了某种关联。
  西方现代哲学对这种人与他人之间的“看”(萨特称为“注视”)做了认识论和存在论等意义上的把握。胡塞尔在认识论的意义上,通过现象学悬搁将“他人”理解为是与先验自我一样的别一个先验自我。胡氏认为由于唯一实在的就是我的意向性实在,所以,归根到底,“他人”是由“我”的自我意识构建而成的,因而是虚空的意向对象。⑥出于对此种认识论的不满,萨特在海德格尔提出的“我”与“他人”是“共在”(“共同在世”)⑦的基础之上,在存在论的意义上,将“他人”理解为在注视中的到场。在萨特看来,“我”与“他人”的基本关系首先是“我”与作为主体的“他人”的关系,而不是“我”与作为对象的“他人”的关系:作为知觉主体的“我”本是作为一个世界的中心,体验着“万物皆备于我”的自豪,但也作为一个世界中心的“他人”的到场与注视使得“我”在体认“我与他人”的关系中,在“他人”的注视中重新认识“我”自己,同时,在这个对自我进行识知了的“我”的注视中认识“他人”。即是说,“我”被注视比“我”注视更本源。“我”首先体验到“我”作为一个对象被注视,“我”只能针对一个主体而言才能作为对象,因此,萨特说:“正是在揭示我是为他的对象时并通过这揭示,我才应该能把握他作为主体存在的在场。”⑧因此,“我被他人看见”才是“我”与“他人”的源初关系。萨特指出:“总之,我把世界上的他人理解为或然地是一个人,所参照的东西,就属于我被他人看见的恒常可能性,就是说对一个看见我的对象来说取代被我看见的对象的恒常可能性。”⑨萨特正是从这种“只有通过被注视才能把握注视”的理论基点出发,指出正是在“我”被注视的体验中、在被物化、被自在化、在不再自由的体验中,“他人”的超越性、自由得以敞显。由此,注视是不同的自为之间的斗争,注视是对自由的异化。萨特那句“他人即地狱”就是由此生发出来的论断。
  但自我与他人在看与被看中难道就只能是一种萨特意义上的对自由的异化的关系吗?理论界对此还莫衷一是。抛开这些价值判断不论,总体上说,“看人的‘看’”使得自我与他人之间建立了一种关联,在这种相互往返的主体间性的关系中,自我得以确证,他人得以识知,由此,“你装饰了别人的梦”:自我与他者之间在“看”的行为之中通达自身与对方,在符号化的幻象的梦中遭遇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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