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0期


福音书“童女生子”故事重读

作者:王 鹏




  二、重视女性
  
  在福音书中,作者从多角度表现出了对女性尤其是下层被压迫女性的关心,无论是《马太福音》耶稣家谱中的四位女性还是陷入婚外妊娠苦恼中的马利亚,她们的出现无不体现了早期基督教对女性的重视。
  《马太福音》以冗长家谱开篇,有四位女性名列其中,这在传统的只记录男性族人的犹太家谱中实属罕见。他玛、喇合、路得、拔示巴都是普通的女性,但她们在以色列历史上却扮演了重要角色。他玛是犹大的儿媳,为给犹大家族留后而诱公公与之同寝,虽然当时摩西律法尚未制订,但其行为在后人看来却具有淫乱的性质而应受谴责。喇合是耶利哥城的妓女,曾救了约叔亚派出窥探该城的两个探子的命,后来她与撒门结婚,生下了大卫王的祖父波阿斯。喇合身为外邦人(迦南人),又是妓女,按犹太律法,她是不能嫁给以色列人的。路得也是外邦人——摩押人,摩押人是亚伯拉罕的侄子罗得与女儿乱伦所生,“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申命记》23:3),然而她却突破了民族界限并最终与波阿斯结合,成了民族融合的典范。拔示巴是赫人乌利亚的妻子,她与大卫私通,受到了上帝的谴责,但她在挫败亚多尼雅谋反一事上立了大功。以上四位女性,要么是外邦人(喇合、路德、拔示巴),要么是罪人(他玛乱伦,喇合为妓女,拔示巴与人私通,犯了“奸淫罪”),处于社会的底层并遭受世俗的贬斥,然而她们却因为一点微功(为家族留后等)而被列在耶稣的家谱中,并且位置显著,这鲜明体现出福音书作者对下层女性的重视。
  同样,马利亚未婚而孕,出于对犹太律法的熟知,她听了天使传报后“很惊慌”,因为她“还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路加福音》1:34)是遵守上帝的律法还是听从与律法相悖的上帝的命令?二者同出于上帝,又都必须遵从,违反前者,则将有失去生命的危险;违背后者,同样会受到上帝严厉的惩办。出于对她的两难处境的同情,路加用了“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路加福音》1:35)一语。“临到”指非人间所能支配的威力的降临,“荫庇”指神对陷入苦恼中的信徒的拯救行为。这两个动词并用,预示了圣灵对马利亚的大力协助及上帝对她的保护,从此,因蒙耻而苦恼的马利亚不再污秽,而成了受圣灵的威力荫庇的圣母,时人对她的诘难也在上帝的强烈护佑下得到了转移。
  在《马太福音》的记述中,约瑟原谅了马利亚,但事实上马利亚并未因此而免除俗世的指责。在一世纪的巴勒斯坦地区,对已订婚男女之间的性行为并没有一贯的法规。大体来说,在犹太地区是在订婚之前,而在加利利则是在结婚之前,不允许青年男女之间有性行为,但这只是一种道德要求,并没有严密的规约,因而对已订婚的女子的婚前妊娠的宽大处理是常有的。这种婚前妊娠、生育,对当事女性来说,是很自然的事,但所生的孩子却会受到歧视,他们成人后不许和以色列人举行正常婚礼。但这只是对订婚而未结婚的男女之间的婚内妊娠而言,而在马太的记述中,约瑟的行为十分低调,暗示出马利亚是与约瑟之外的男性私通而怀上耶稣的。按摩西律法,对通奸女性,有处死或休弃两种处置方法,约瑟是一个“义人”,于是倾向于较轻的处罚;在接受天使的告知后,他无言地执行了妻子肚子中的孩子的父亲的命令,然后悄然隐退,永不再现,说明马利亚的怀孕对他触伤至深,他的“原谅”只是出于“义”,而非社会生活现实,因而,马利亚实际上仍然身处于家庭、族人的嘲骂之中。
  总之,福音书作者马太用巧妙的人物安排和独到的细节刻画,不仅使各种矛盾得以微妙展露,又成功地将这些矛盾置于上帝的救赎计划之中,从而使受迫女性的地位在读者脑海中随着对上帝之道认知的加深而提高。
  
  三、女权觉醒
  
  童女生子故事的产生,是最初父权社会中女权觉醒、斗争的体现。苦苦挣扎于诸种重压下的女性,必然会从生活中寻求尊严的恢复。于是,一世纪时巴勒斯坦地区遭受世俗和外族双重歧压的犹太女性便从女性特有的孕育功能上找到了突破口,以对生育的神圣性的强调使自身形象得到提升。
  在古犹太社会,女性一直处于受歧视和屈从的地位。古犹太人认为,夏娃为男人的肋骨所造,因而女性只能是男性的附属物;而夏娃偷食禁果成了“女人祸水”的有力依据;同时,女性的月经、分娩等生理出血也犯了犹太人的圣洁禁忌,如此,女性在当时的社会地位可想而知。此外,在罗马帝国殖民统治之下,本为弱势群体的犹太女性更是饱受政治、经济、宗教及性方面的压迫。一世纪末罗马发行的一种称为“犹太属地”的硬币印证了这种情形:棕榈树下,一个叹气的女人坐着纺线,旁边站着一个耀武扬威的罗马士兵。这是比耶稣稍晚一些时候的物品,表现出殖民统治下犹太社会忍屈受辱的生活情状。
  在童女生子故事中,作者通过“圣婚”和“马利亚的赞歌”表现了女性对自身地位的呼求和对自由的渴望。“(你)所要生的,必称为圣,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路加把将要出生的孩子耶稣称为“圣者”“神的儿子”,而其母亲马利亚则被“至高者的能力”所“荫庇”,这是一种典型的“圣婚”模式,即以神人联姻来抬高人的神圣性,这种表现手法被广泛应用于各民族伟大人物的神话或传说中,例如在希腊、罗马的传记中,英雄人物的母亲在怀孕时往往有神的参与,而这种被称为“圣婚”的奇迹妊娠,则成了印证英雄人物之伟大的必要说明。然而,在其他民族的“圣婚”故事中,往往强调的是民女与神交合而生出英雄后代,女性只是充当了一个生育载体,并未因此而得以“圣化”;而在童女生子故事中,上帝借马利亚实施自己的创造(第二亚当)计划,突出了马利亚这个特定载体的重要性,而上帝又不以生殖者面目出现,更表现出了“圣婚”的纯洁性。
  路加在谈到耶稣降生时一个最大的特征是通过马利亚之口唱出了一曲对神的赞歌:“……他顾念他使女的卑微……他叫有权柄的失位,叫卑贱的升高,叫饥饿的得饱美食……”(《路加福音》1:46-55)体现出贫困受迫者对能改善其现状的社会正义的企盼,可以说是一曲民众解放之歌。这里的“使女”,指在性方面有瑕疵的女性,这样的女人不能拥有正常的婚姻,甚至在社会中无处容身,此语通过对《申命记》中的贞洁规约的暗示,突出了神对马利亚的苦恼的眷顾,掩饰了婚外妊娠的丑闻性,表现出马利亚对自由生活的追求。
  由此可以推知,童女生子故事起初可能只是一个关于婚外妊娠的口头传说,并不是为了宣扬奇迹,后来人们对它作了补充和修订,认为马利亚的婚外妊娠不应受到责怪,因为耶稣的降生是圣灵的安排。一世纪末,福音书作者马太和路加继承了“婚外妊娠”的提法,并扭转传统观点以模糊其丑闻性。此后,基督教界便慢慢开启了抹消传统提法的进程。到了二、三世纪时,教父们把福音书解释为“处女妊娠”这一奇迹故事。他们强调了马利亚的信仰、约瑟的决意、耶稣的降生、圣灵的帮助等具有神性的议题,从马利亚婚外妊娠的苦恼中阐发出了肯定的神学意义,即遭世人蔑视的是非婚生的孩子,而马利亚生的孩子是上帝的儿子,因而其母不再是遭唾骂的淫污女性,而是在苦难中被圣灵荫庇、指导的典型。马利亚地位的提高使她最终获得了“圣母”的名分,并以自己的信德征服了上帝的信众,以母性的慈悲怜悯调和了《旧约》中父性上帝的威严,从而使女性在神性世界中获得了应有的地位,这不能不说是当时该地区女权斗争的胜利。
  总之,所谓的“童女生子”并非仅为一个宣扬马利亚贞洁性的圣经故事,恰恰相反,它从马利亚的婚外妊娠入手,展示了一世纪巴勒斯坦地区下层女性争取自身权利的斗争过程。
  (责任编辑:水 涓)
  
  作者简介:王鹏(1980- ),天津师范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东方文学。
  
  ① 圣经(和合本)[Z].香港:香港圣经公会,2000,49.文中所引圣经文字皆出此本,不再另注.
  ② 天主教教理[Z].石家庄:河北天主教信德室,2000,118,121,399.
  ③④⑤ 邓辛格.天主教教会训导文献选集[C].施安堂译.台北:光启出版社,1981,427.
  ⑥ Margaret Y. MacDonald. Early Christian Women and Pagan Opinion: The Power of the Hysterical Woman[M].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p95.
  ⑦ Richard A. Horslay. The Liberation of Christmas: The Infancy Narratives in Social Context[M].New York: Crossroad,1989.p108.
  ⑧ Elisabeth Schussler Fiorenza. Jesus Miriam’s Child, Sophia’s Prophet: Critical Issues in Feminist Christology[M].New York: Continuum,1994.p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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