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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版序言①
(1836)
①本序言首次发表在一八三五年十一月的《巴黎杂志》上,置于《幽谷百合》卷首。一八三六年六月,在威尔代书屋出版的单行本中,再次发表。
本书作者在其作品的若干片断里,均创造过自叙的人物。
为了达到真实,作家使用在他们看来足以使笔下人物尽可能栩栩如生的文学手法。上一个世纪最著名的作家,希望他们的创作充满生气,于是便产生了大量的书信体小说。这是唯一能使一个虚构故事确象真有其事的体系。“我”开掘人的内心与书信体一样深,又没有书信体冗长的缺点。每一部作品有适合于它的形式。小说家的艺术在于将自己的思想物质化。
克拉丽莎·哈洛①喜欢那浩瀚的书信体,吉尔·布拉斯②喜欢用“我”的形式。但是,对于作者来说,使用“我”并非没有危险。现在,读者大众的队伍虽然壮大了,公众的智力水准并未随之按比例提高。评论作品虽有权威,但可笑的是,很多人至今仍然将作家通过他笔下的人物表达出来的情感归之于作家本人与之同谋。所以,如果作家使用“我”,那么,几乎所有的人都会将作家与叙事者混为一谈。
①克拉丽莎·哈洛,英国作家理查逊一七四九年发表的同名书信体小说中的女主人公。
②吉尔·布拉斯,法国作家勒萨日于一七一五至一七三五年发表的同名小说中的主人公。
《幽谷百合》是作者采用“我”的形式写成的最重要的作品,用以穿过一个或多或少有些真实的故事的跌宕起伏,作者认为必须在此声明:在任何地方,他本人都没有直接登场。
对于书中个人情感与虚构情感之相混合,他持有严格的见解与确定不移的原则。在他看来,张贴广告出售从未完全属于我们个人的某些激情,要比丢人的卖淫勾当更无耻一千倍。心灵为之激动的感情,无论是高尚还是低下,都用无法得知的津液点染心灵,使心灵散发出独具思想特色的芬芳。当然,痛苦的人或突然受到打击如被雷电击倒的人,他们的风格与在无灾无难中度过一生的人风格绝对不相象。但是,在这种忧郁的或动人的、世俗的或宗教的、欢快的或严肃的景象与糟蹋心中最宝贵的财富之间,有一条鸿沟,只有思想肮脏的人才会跨过。如果哪位诗人这样谈论自己的双重生活,即使是出于偶然而不是象冉-雅克·卢梭那样打定了主意要那么干,本书作者对于《忏悔录》的作者赞赏备至,对此人的为人则厌恶之极。这位冉-雅克,那样为自己的情感而感到骄傲,又那样善于为自己辩护,怎能竟然斗胆拟出对华伦夫人的判决呢?即使你把大地上所有的王冠都戴在他头上,天使也要永远诅咒这个词藻华丽的作家,他竟然能够将对他来说集母亲的心、情妇的魂、美妙初恋的恩惠于一身的一位女子宰杀,作为祭品献到信息女神的祭坛①上!
①显然,巴尔扎克谈华伦夫人时,心中想的是德·贝尔尼夫人。但他对卢梭的态度未免有些偏激。卢梭在去世前不久写的《漫步遐想录》中,对他半个世纪以前与之相遇的“妈妈”,为我们留下了动人的回忆。
作者
一八三五年七月于巴黎
一八三六年威尔代版序言附记
没有料到,就私人生活的神圣我写了上述几行文字十个月之后,我不得不将自己生活中一段痛苦经历叙述出来,并在公众面前出庭受审,就象在基本属于《幽谷百合》的下列故事中我的情形一般。我下定决心,只要这部作品存在一天,我就要将这几行文字留在作品之首,除非有法院的判决或我自己的意愿将它撤下。①
①一八三九年,巴尔扎克出于“自己的意愿”将《始末》及初版的两个序言撤掉了。
德·巴尔扎克
一八三六年六月二日于巴黎
《幽谷百合》诉讼始末①
(1836)
①由《幽谷百合》诉讼而起的这个长篇自我辩护,收入威尔代书屋版之前,曾于六月二日在《巴黎纪事》上发表。
开始叙述这个充满“我”的故事,我不禁感到一阵悲哀。这个故事必然将至今小心翼翼加以遮掩的生活中那些令人讨厌的事情、种种烦恼以及所受的迫害呈献在公众面前。象病人有其羞耻心一样,痛苦的心灵也有自己的羞耻之心。第一次将自己的伤口给人看的时候,没有哪个人不浑身战栗。而我在这里,就要展露自己的精神创伤。不正当的激情使艺术家饱受内心折磨之苦,这痛苦的折磨又造成外界与人的冲突,与内心思想同样严重。不论揭示这些痛苦会使他的性格焕发出什么光彩,这种展示总会令人产生怜悯之情。可是我必须承认,我对怜悯是极为厌恶的。即使会得到冉-雅克那样的荣光,我也不愿意用此种代价去唤起那般热心肠的人给予他的同情那样的同情。
在那么多与我作对的卑鄙利害关系之中,在那么多的谬论、谎言、嫉妒、仇恨、庸俗之中,在我再忍受几个月的折磨就会平静下来的时候,我遇上了一个对手。这个对手个人没有任何本事,却拥有两家杂志以及他自诩已经将他们治得俯首帖耳的一群作家。他已经把这些作家变成了自己的附庸,在巴黎报界赢得了相当大的影响,足以左右其舆论。这个人激烈攻击我。我本来已经下定决心,在这最近一场争斗中保持沉默,永远不为文学或个人得失利用一家报纸或一本书。一个作家在书报中,就象一位演说家在讲坛上一样,可以向接到通知前来的听众讲话,无人与你作对。于是,从法律上说我本来有权申辩时,我保持了沉默。我阻止了我的诉讼代理人拉布瓦先生在巴黎的十七家报纸上提出抗议,而报纸却从我的对手那里接受了“无事实根据声明”,对我极尽诬蔑之能事,而他们所说的审判根本就不存在,既非缺席审判,亦非对席审判;而在《巴黎杂志》对我的传讯到期之前,就以侮辱性的捕风捉影将一纸所谓声明登在了杂志上。在我看来,这些事情均属诉讼程序范围,应该由法官来管。在这种情况下,我保持沉默已经雄辩地说明了问题。这种沉默以十分高尚的方式为我报了仇,雪了恨,而用不着我到报界的各处界石角角上,在我有权蔑视他们的对手面前去进行自卫了。
一个受文学界蔑视的人,对于文坛争斗中可以预料的各种灾难,大概早就打定了主意。会有那么一天,伤口结痂,从背后捅你一刀的那些人的卑鄙勾当被忘却。为了国家的荣誉,也必须将这些遗忘:辱骂性的文章是过眼云烟,而著作永存。
伟大的作品给渺小的敌手以应得的惩罚。或早或晚,或未来或目前,人们会感激你默默地忍受痛苦。有一位伟人,他预见到自己会出人头地,便想了一个办法,使自己免受这样的痛苦。这个人就是瓦尔特·司各特:他在三十年中对自己的真实姓名严格保密,因此得以未受任何苦楚地享受自己的盛名。拜伦爵士算盘打得没有他那么精,将胸膛和前额与那些低他一头的人相对,而这些人自认为可以与他平起平坐。结果是崭露头角十年之后,他永远离开了英国。阅读我的作品的诸位,请你们注意:我这并不是发牢骚,我尤其不想在这里拿自己与任何人相比。我举名人为例,并不是我的过错:可以与我的斗争相比的那些暗斗,我们并不知晓;必须寻找类似事例以说明落到凡夫俗子头上的倒霉事时,就只在名人生活中才能遇到了。所以,可能会责备我在这里违反了我行为的秘密准则的诸位,务请你们对我多加包涵:我在比这更叫人恼火的场合下,亦遵循了我的行为准则。批评界常常对我的思想大肆诽谤。当批评家就著作的性质欺骗公众,将本来是雪白的一页硬说成漆黑的时候,最卓越的天才也不能不怒火满腔。但是,人家谴责他们拿颅骨当酒杯喝酒时,他们则会哈哈大笑。一个正直人以自己的生活为自己辩解,对付辱骂,可是思想以什么来对付诽谤呢?这真叫人火冒三丈,母亲看到自己的亲生骨肉受虐持,也会这样火冒三丈的。
请诸位不要搞错了!伏尔泰指控弗雷隆蹲过监狱,是想狠狠教训教训那些诽谤思想的人。在这一点上,我丝毫不赞成他那种作法。“你们给我的思想泼脏水,我若向你们的人品泼脏水,你们当作何感想呢?”这就是《苏格兰女郎》的意义。
本人从不对自己同时代的人发表任何评论,而是日日夜夜埋头工作,对于我可以艳羡其才华的作者的作品,我从未写过一个责难的字,从未说过一句责难的话,而事实上是可以允许我说这些话的。我的人格被人恣意丑化,嘲笑,我根本没去维护。我的人品,我的朋友们深知;公众如何想,我完全无所谓。虽然有席勒写二十三封信为《唐·卡洛斯》说理的先例,虽然有伏尔泰的先例,虽然有每一部作品都要引起侮辱性的论战这种古代学派的惯例,但我永远不会维护自己的作品。当《法意》为十八世纪最有智慧的学者所否认,孟德斯鸠不得不写好几本书来维护那耗费了他半生精力的一部著作时,难道不应该忍辱负重么?我发现,如果说太阳产生一团团小飞虫的话,任何光辉灿烂的诗篇都是如此:每一种花都有其特有的昆虫;每一项成就,合情合理的也好,出人意料的也好,都会有人与它为敌。
我的对手指望我保持沉默,以为我永远不会开口,他们就可以任意胡说不受惩处了。我不相信《巴黎杂志》在法院公开审理时对着窗口大喊大叫够了,还会在内部继续干那种对听众干过的丑恶勾当。可是,五月二十九日,上个星期日,在《巴黎杂志》上发表了一个诉讼概要,所有的事实仍然被大肆删砍。此汇编由于售价昂贵,面向社会最高层。这篇文字是用来向我的真正审判官施加影响的。它提出了一些事实,公布了一些与听众毫无关系的文件。它是律师辩护的继续,虽然它作出了不偏不倚的诺言,我的辩护词却没有写进去。唯一描述了勃万维利埃先生即席发言的报纸是《法律报》,只有这家报纸对我的辩护词进行了分析。于是,我的朋友们惊惶失措,他们告诉我,那些漫不经心的读者会相信报纸经常钓公众上钩的胡言乱语。他们极力向我证明,我必须发言,并且提醒我最近有一个机会。我深深感受到一份小报的诽谤会怎样影响生活和各种利害关系。
去年七月,我外出六个星期以后回到巴黎。与我的朋友们见面时,他们已被我的对手说服,说我因为欠债而进了监狱。他们给我送来数篇塞进小报的文章,具体数目我已记不清。其中第一篇,题目似乎是《一个堕落的伟人》。这些勇猛无畏的骚人墨客将此等攻击视为笑谈,自然这种玩笑毫无文学意趣。但是对我这个从德国偏僻角落返回、自然身无分文的穷作家来说,这可不是一个玩笑。在报纸的舆论准备下,我一到家,便看到债主的传唤通知。惯于在巴黎赊账的每一家商号已惯于发传唤通知。我的各种事情都井井有条,账目符合手续。低等文学没有什么备忘录好发表,便将一定数量的备忘录堆在我的桌子上以自娱。在这种困境中,我和某些人办交涉时,他们全都象见了麻风病人一般逃之夭夭。如果我拿出承印我著作的书商老板的期票,那我就会损害他们的声誉。我只好不使用这些经济来源。因为我第一次试图这样做时,一位公正的高利贷者告诉我说,那是为了将我救出危难而签发的通融票据。过了一个星期,我平息了这次小小的动乱,没有怨天尤人。这段时间里,通过小报开的玩笑,每个人都得知我从维也纳归来了。于是,我变得比过去富有多了。
小报又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一个虽善于安排但又容易泄气、生性易烦躁而又感情容易激动的人,就象许多艺术家那样,看到自己不在家时门上堆集了一万五千法郎的债务,朋友们又都出门去了,真要支持不住了呢!很可能,他会灰心丧气。但是,莫名其妙的争斗将我的生活变成了持续不断的战争,我对这些已经司空见惯,这一切早已把我锻炼得十分坚强。我不但没有去写什么毫无用处的哀歌,反而匆匆写完了《幽谷百合》。
我用这小小一笔叙述文坛风气和制约文人共和国的处世之道,并不是无意的。我的朋友们叫我看明白了,那次针对我的信誉所发动的攻击没有成功,如今攻击又重新开始,这次是针对我的人品了。如果说公众中有一部分人简单幼稚,他们却占了公众的大多数,从前他们根据卡博-弗意德签名的一封信中的某一提法——上周谢·德斯特-昂日先生在法庭上宣读了这封信——就相信了我“到克利希旅行去了①”的话,这一次这天真幼稚的一部分人又要相信谢·德斯特-昂日先生的辩护词了。何况我的律师的辩护词哪儿也没有,他的辩护词则随处可见!何况我当时也在场,而我保持沉默!这些头脑简单的人,他们不想:诉讼还在进行,咱们再等等吧!而是反复地说:无言即是默认。②总而言之,人家告诉我,有得罪公众这一条罪名。当公众屈尊关照你时,你一点不照应他们,他们决不会原谅你。他们现在坐在竞技场的看台上,等待着斗士出场。如果斗士不出场,他们就要吹口哨。一言以蔽之,一月十日以来,我遇到多少人对我说:“你被判刑了还是你与《巴黎杂志》打官司打输了?”或者说:“你为什么离开了《巴黎杂志》?”这种人太多了,以致有好几次,如果不是有我那些叫人心烦意乱的创作,我真想向最痛苦的需要让步,那就是将被剥夺了以自己名义讲话权利的人引上舞台,而不是从未滥用以自己名义讲话这种权利的作者。诸位一定知道,眼看人家在你还活着的时候开列你的财产清单,这是十分痛苦的事情。这种事情,如果你结了婚,只在夫妻分居和财产分有时才会发生,或者在破产时才会发生——破产是一种民事死亡。然而,必须把内心的某些事交出来,必须把受苦、爱别人、被人爱的温柔之乡交出来。必须当众袒露胸脯,大喊大叫:“你们看,庸人们让成功的杰作忍受这样的痛苦!你们看,这是我的笔在手上磨出的老茧,这是把我钉在十字架上留下的伤痕!”我由于懒惰而后退了,因为每天有每天的工作,我宁愿为人类的精华反复修改一页书稿,而不愿为蠢人的利益叫人撕走一页。
①克利希监狱是债务人监狱,“到克利希旅行去了”意谓因欠债被关进监狱。
②这是法文的一句成语。
我仍然犹豫不决,我信任法官,而且认为在这个案子中,最好的答复便是判决。我的律师兼朋友勃万维利埃先生,在认为街上的污泥浊水和人群的聒噪只配受到深深蔑视这一点上,完全赞同我的意见。大革命时期,摩里神甫听到公共广场上所有的人都在叫喊:“把他吊在灯柱上!”时,他说了一句话,然后继续走自己的路。最后,我考虑到这与我的文学生涯不无利害关系,才终于战胜我的厌恶之情,决心将这一“始末”附在本书序言之后。
虽然我的敌手不配享受此等殊荣,但是他们的攻击在文学史上构成十分稀奇的一页,充分证明他们如何与人类思想的进步相对立,赤裸裸暴露了自古以来包围艺术家的卑劣激情,这不能不使我衷心期望这本书十分美妙,以成为永恒的报复。我的各部《研究》作品,已经包括六十多个处理完毕的题目。在如此大量的作品中,虽然也有长度不超过五、六个印张的,但许多都是两卷本。在我所有作品的创作中,有两部,即《乡村医生》和《幽谷百合》,除了要求创作一部作品所必需的一切条件之外,可能还要求生活十分平静,心情十分宁静,精力十分集中,周围十分肃静。总之,是各种“静”,惟有头脑不安静,忙于将组成这两块费时良久的镶嵌画的数千块小石头组合起来。我梦寐以求的,是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将两个形象磨光:无可指摘的美德和将赎罪用于有益人类而不是在修道院中终老的悔过。我尤其希望既研究法兰西语言,也研究人心最纤细的纤维,并触及文学中景色描写这一重大问题。这些作品的每一部,都会成为漫长而耗资巨大的一场诉讼的题目,需要四处奔波,活动,谈话。每一场叫人伤心的辩论都会激起诽谤、谎言、无益的争斗。无论如何,在这些诽谤、谎言和争斗中,人都要为伤口损失皮肉,为法院中央大厅耗去精力。作者非但不能留在智慧的草原上采拾我们的前辈留给我们的珍宝,反而必须将心思用于满城奔波,听从诉讼代理人、律师的调遣上,必须处理官司问题,忍受随便什么人的拷问,必须住在战场上而不能在夜晚灯光的照耀下勤奋地待在书斋里。
这是什么命运啊!是什么力量搞出这样的阴谋诡计并且抓住我们不放,一心要与想干些伟大事业的雄心壮志作对呢?
使画笔在已经开始的油画上停顿下来的那些手,是什么手?是什么强大力量令凿子尚未凿完时胶泥就干裂了呢?难道这是那些指望报复的庸人们的本能?在艺术中难道有什么东西有害?说不定我这个个人生活的故事,其道德说教就在圣诗作者“思想贫乏的人很幸福”这一感叹之中呢!
在我认为即使艺术上不是完美无缺,至少思想很美的一部作品之首,难道我不应该让十九世纪下半叶知道,继那么多光辉的范例之后,世界上一直还有随时准备遭受各种贝壳放逐①的贝壳么?在一个城市里,一百一十四个公证人,一百零九个诉讼代理人,一千二百个律师,一千个喜剧演员,他们相互为敌,却全都聚在一个个团体里,相互支持。而艺术家却是孤立的。一个艺术家受到诽谤时,其余的艺术家也来参加,手执铁锨,给那个人掘下坟墓,希望他送掉性命。而那些诉讼代理人、律师之类,如果有人触动了他们之中哪一个,整个团体就要起来。神职人员也是如此。但是说到思想界的神职人员,所有的人都对他们说:“笨蛋!”人们将作家与文人混为一谈,似乎法官就是法学家。为了解释作家越来越不受重视,证明一下文学界说自己是“笨蛋”,难道不是很有益处的吗?所以,在当前这场争斗中,我保卫被剥削者的利益,反对剥削者,保卫作家的利益,反对商人。
①古希腊公民投票判决将某人放逐十年,投票时将被放逐者的名字写在贝壳上。
我是单枪匹马,孤军作战。那些应该象《尼赫尔》中城邦的学徒工一样高喊“拿起棍棒来!”的人,没有一个动一动。对,没有一个表同情的!我甚至应该为报界说句公平话,他们倒是全体一致地对付我,令人肃然起敬。不过,在《法兰西新闻》上,最近有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一个严肃的批评家,毫不掩饰他对我的作品的想法,恣意谴责或者赞同。他倒维护我,斥责那些懦夫。那些懦夫从前从未进过我的家门,现在却大言不惭声称在我家里,先把我的小物件弄个乱七八糟,然后讲述我家发生了什么事,这里正在干什么,钉上所谓的壁毯,放上想象的沙发,给我配上仆役,给我的马车刷上油漆。评论作家的家具,以免谈论他的作品,这是文坛论争面面观的一面。请A…N…先生①在这里接受我的感激之情,感谢他那么彬彬有礼,要把遵守小团体的规则当成壮举,这对时风是怎样的挖苦!
①指该文作者阿尔弗莱德·奈特芒先生。
如果文人共和国满足于让我单枪匹马也罢了。更有甚者,昨天几位真正的文人也参与其事,却是维护我的对手的!他们竭尽全力给他帮忙。“你先把他打倒在地,然后我们把他结果了!”不久之前一位记者曾这样说过,他承认用辱骂追击我已达三年之久。孤身一人对付所有的人,我接受了挑战,我开始了战斗。如果人们刚刚控告我盗走了巴黎圣母院的钟楼,我丝毫不会象德·阿尔莱院长那样,我不会逃跑,我会对法官说:“咱们一起到圣母院去看看吧!”这里,我的自我辩护就是“咱们一起到圣母院去看看吧”的发挥。
在文学生涯中,对每一个写作的人来说,有两个支点必不可少,这两个支点是他的天然保护人:一个是出版商,另一个是报纸。这两个支点从来只是要克服的障碍。说到第一点,出版商一会儿破产了,一会儿他又要一天有五十个小时,一会儿他又对一个三年当中发表十六部作品的人满腹怨气,说他不干活,不按期交稿。他若是提前向我支付了账目,那抱怨就更其变本加厉。预付这种事在经纪人之间是常有的,我在这里说的完全是商业问题。于是我连利息带赔偿一起偿还给他。凡是与我谈过生意的人,没有哪一个能说我叫他损失过一个生丁,甚至对我根本没写的作品,他们都把盈利多少算上去了。跟每一个出版商,我都有完全符合规定的quitus①。
我与他们毁约时,所付赔偿费的数目都是由他们独自或通过第三者来裁定的。这样的正直叫我花了一万六千法郎,这些钱我都有收据。我与之终结了关系的最后一个人,以每本四法郎和五法郎的价格将我自己的作品卖给了我。在出版界中,没有一家书局有权向我要一个苏,要一页书稿,惟有贝歇夫人除外。我还欠她两部八开本的书,是一八三四年开始出版的十二卷本中的最后两卷②,一八三六年出齐。我只打过一次官司,那是根据我的上诉,就《乡村医生》宣布了一项仲裁判决,交给事主。判决中对于我的对手之行为,进行了严厉谴责。这一判决解决了我们的协议问题,并规定了作为待创作作品先期赢利我应该偿付的赔偿费。出于许多正确的理由,我本来拒绝对此负责的。但我付清了赔偿费,收据在公证人乌特邦手里。
①账目交卸清楚证明书。
②指《欧也妮·葛朗台》,于一八三四年一月出版。——作者原注。
由于我卖给出版商的所有书籍都已告罄,通过法律手续或者协商我已和他们两讫,对于我不愿交给他们的书稿我已付清了赔偿费,手中有他们开的收据,我不知道他们当中有谁能向我提出什么要求。书吗?他们得到我的书以后,一直把最后一本售光。对于那些我答应了他们而又不愿意交给他们的书,怎么样?赔偿费!他们确定了数目而且拿到了钱。他们还能奢望得到我的好感,我的友情?由于毫无疑问站得住脚的理由我与他们分道扬镳的时候,他们还希望我对他们顶礼膜拜?书商是文坛上的佃农,想要他就要他,想离开他就离开他。拉马丁先生将其著作经营权以某一个数目出租十年,夏多布里昂先生把自己著作的经营权彻底售出。我呢,我只为一版订协议。如此而已。既然我从前的佃农没有一个可以抱怨受到损失,那我似乎就可以认为,他与我之间一切都完结了。我之所以离开他,乃事出有因,但这是我与他之间的事,我只要自己心里明白就行了。
对于双方可能相互不满,我现在感到非常腻味。常有这种情形:可能书商受不了一个作者,作者也忍受不了书商。在各种场合均表现得非常高尚正直的贝歇夫人已离开商业,现在我又挑选了唯一的书商威尔代先生。他集活动能力强、聪慧、正直于一身,这是我期望于一个出版商的各种品质。应该在作者与其出版商之间建立起来的友好关系,很可能永远不会破裂。因为除了上述优秀品质以外,正如许多文人可以证明的那样,威尔代先生情感亦十分丰富高尚。一切都向我预示着,在这一点上完全可以放心。我在这里无意批评任何人,但在这种场合中,性情相投确实至关重要。
我之所以将这些琐事告知诸位一二,是因为在法庭上他们把我说成是一个无法无天的人,是介乎文坛上的贝督因人①与一个工业家之间的家伙——这个贝督因人专靠借债过日子,卖书,拿了钱,又不写书了;这个工业家正象我的对手一样,出售不属于他的东西和他明明知道不属于他的东西。这是因为有一天,在大庭广众之下,当着一些很严肃的人的面,一位先生说我将同一部作品卖给了两个书商。我的一位朋友追问他,逼他说出是哪部作品,哪两家书商。他说不出来,羞惭地告退了。这是因为世界上有不少人专门传播这些无聊的话以自娱,而我的朋友的数目远比这些蠢人少。最后,这是因为将近四年来,我的朋友们一直求我对千百种无稽之谈进行辟谣,而我只是一笑置之。我听说过德·维莱勒先生怎么进的内阁又怎么出的内阁,他在交易所赚了四万。关于德·佩罗内先生说了什么,对于所有的头面人物又说了什么什么。总之,毫无尊严的报界将法兰西变成了一个流言蜚语满街飞的是非小城。今日的国家要人们,报界如今对待你们,就象你们从前对待复辟时期的那些人一样。如不信,请你们向梯也尔先生和基佐先生提问,问问他们对于自己曾为之导向的报界持何等想法,好么?
①贝督因人是北非和西亚的土人。
在公共事务上层圈子里发生的事情,也同样在文学圈子里发生。你打算揭穿一家报纸的谎言,简直等于仿效跟在驿站快车后面狂吠的一条狗。待你提出申诉时,害死你或者叫人相信你到“克利希旅行”去了来中伤你的名誉的那一期早就过去了。已经读到攻击的人,不一定都能看到对攻击的答复。我对这一点知道得清清楚楚,所以我耐心地忍受着痛苦。
最近,报界的毒舌又朝着一位有欧洲人姓氏的少妇那纯洁的额头伸过去。事情是这样:一位迷人的公主体弱多病,要去呼吸呼吸那不勒斯的空气。可是德国报纸宣布她正在与一个情人在剧场看戏,在包厢中被丈夫撞见,为丈夫所杀。杀死了!……你们听见了吗?但是她既没有被杀死,也没有被撞见。我甚至相信,她那时根本尚未抵达那不勒斯。半个月以后,所有的报纸都辟了谣!可是,请诸位设想一下,如果偶尔有一个她并不知晓的维特呢?在德国,这是可能的。请诸位设想一下,这个倒霉鬼得知这个错误的消息时会怎么样!
这双重的诽谤,既危害了女子,也危害了声誉,我自忖这会不会引起自杀?面对这样令人眩目的事例,就人家栽赃到我头上的可笑事情所发表的那些卑劣的报刊文章,我还能说什么呢?
说不定有关于我的几篇文章,也有关于别人的,他们也会看到。所谓我们干下的荒唐事,成了我们牢不可破的朋友。
不过,简而言之,我有这些也就够了,不希望再有别的。对于人家强加在一个在自己的斗室里与笔杆搏斗的可怜艺术家头上的那些小小的谎言与诬蔑,我怎么能叫当代公众的嘲笑对这些感兴趣呢?让当唐①把路易十八那堂堂的仪表赋予我好了!让人把豪华阔绰的名声赋予我的小客厅好了(如此谈论的人当中,没有哪一位曾经进过我的小客厅)!让人对我的财富进行攻击,然后又说我欠债将我投进监狱好了!而我不仅付清了自己的债务,有时还代别人还债(从商业上说,这事是有的)。让人把一根镶了镂空苹果包头的白藤手杖吹得神乎其神好了!其实有三十个人拄着比这更贵重的手杖,其中就有V伯爵。他的手杖上有一颗价值六千法郎的钻石。我应该为他说句公道话,他还把他的手杖介绍给我的手杖(至少这个玩笑趣味高尚)。让这个如此伟大的世纪变得那么无聊好了!让我们这个出人才的国家嘲笑这些人才、追着他们大喊大叫自娱,任报界那些顽童急急忙忙地在所有新建的高楼大厦上都写上“克雷德维尔”的名字好了!请问,这岂不令人耸肩膀,令人发出怜悯的微笑,抑或如看到小丑表演滑稽可笑时与捧腹者一同大笑吗?弗雷德里希看到一张攻击他的招贴画贴得太高,便叫人将它贴低些。可他是国王。我呢,我可没有五万人去为我活动,叫人佩服我的毛病和我的美德。大部分时候,忙碌的人对于别人怎样议论他是全然不知的,只有从自己的友人处才会得悉这些诽谤。友人呢,有的为此忧心如焚,有的则为此兴高采烈。
①当唐(1800—1869),法国漫画家。
虽然有人上了那些漫画、假肖像、小报和谎言的当,把巨大的财富、宫殿,特别是那样频繁的艳遇算到我的头上——如果这都是真话,那我就会住在尼斯,得痨病而死了,但我要在这里向他们声明,我是一个可怜的艺术家,一心扑在艺术上,致力于创作长篇社会史。这部史话也可能好,也可能坏。但我欲罢不能,且问心无愧,正如罗西尼创作歌剧或者杜·里埃尔从前搞翻译和写大部头著作一样。我孤独地生活着。有几位忠实的朋友,已有十五年的友情。我的姓氏写在我的出生证上,正如德·费茨-詹姆斯的姓氏写在他的出生证上一样。如果我的姓氏是一个古老高卢家族的姓氏的话,这并不是我的过错。我的德·巴尔扎克这个姓氏取自父系祖先的名字。许多贵族家庭没有这个优越性,他们姓沙蒂翁之前姓奥代,姓卡拉芒之前姓里凯,姓黎塞留之前姓迪普莱西,那些姓氏也是大家族。没有哪一个贵族没有原始姓氏,法兰克士兵的姓氏。古老的童话通过丹麦人奥热尔、雷诺·德·蒙多邦和埃蒙家四个儿子的故事将这些历史上的事情告诉孩子。一七九三年,人们谴责蒙摩朗西家族的原始姓氏,真是愚不可及,其实它与波旁家族姓氏为同一来源。到了十九世纪,什么都翻了个儿,正如自从罗马人入侵和北方人入侵以来一切都翻了两次个儿一样。一七八九年,贵族作为特权阶层完蛋了。如今,在一个古老的姓氏中,只剩下建立个人功绩以便通过贵族成员去重整贵族阶级的义务。德·夏多布里昂先生,德·拉马丁先生是在文学上,塔莱朗先生在议会上,许多资深的将官和校官在战场上,都已经向我们表明,必须通过什么道路才能重建起倒塌的大厦。虽然我的姓氏在某些人的耳边过于响亮,叫他们不好受,虽然对他们当中不满意自己姓氏的人来说,我的姓氏又令人羡慕,可我不能放弃它。
虽然人们故作姿态叫我德·昂特拉格①,但这个头衔不会属于我。我清清楚楚地知道,最后一个昂特拉格侯爵是路易十五治下训练猎隼或猎鹰的,他只留下一个女儿,嫁给了德·圣普里埃先生②。
我不得不把这些事情说出来,以便将人们希望我接受的那些无稽之谈压下去。我的父亲在这方面很有办法,他得到了查阅《契据宝典》的权利。从贵族这个词的历史和贵族谱系的意义上来说,我根本不是贵族,而这个词对于征服者种族的各家来说,具有那样深刻的含义。我这样说,是以傲对傲。因为我父亲为他属于被征服的种族而感到光荣。他属于在奥弗涅地区抵抗了入侵的一个家族,德·昂特拉格家族便是这个家族的后代。我父亲在《契据宝典》中找到了五世纪时巴尔扎克家族给予的土地使用特许证,为的是在巴尔扎克山城附近建立一所寺院。他告诉我,他已经精心地将这一文件的复制件在巴黎法院备了案。
①法国历史上有巴尔扎克·德·昂特拉格家族。
②即德·圣普里埃(1735—1821)伯爵。
其实这些都完全是题外话,只要知道我——感谢上帝——没有玷污我的姓氏,我希望自己为这个姓氏增辉并且继续我父亲开创的事业就行了。在路易十五治下,我父亲是枢密院的文书,他为枢密院起草各种法令。德·罗昂红衣主教和德·卡洛纳先生对他非常关心。后来他与自己的朋友德·贝尔特朗·莫勒维尔共事。如果没有大革命,他在旧王朝治下会飞黄腾达,而他看到的却是旧王朝的崩溃。他那原本很有前途的一生,之所以无声无阒地了结了,乃因他受到大革命的打击,处于远离重大事件且职位低下的地位上。最后到了一八一四年,他已经年迈,又与向路易十八建议不要接受宪章①的德·莫勒维尔先生一起受到冲击。我那时十六岁。德·波利尼亚克和德·维莱勒先生拒绝承认宪章时,由父亲与莫勒维尔先生口述,我正在执笔起草一篇长长的陈情表。我听到身材高大、在大革命年代白了头的老人德·贝尔特朗先生大喊大叫:“宪法葬送了路易十六,宪章将要葬送波旁王朝!就算今日可以不赐予宪章,以后要撤销宪章也不会毫无危险。靠不住了!亲爱的朋友,咱们安安稳稳地死了吧!咱们已经看到怎么开场了,咱们的子女会看到怎么收场!”我一面听他讲话,一面摆弄他的大臣公文包。
①指一八一四年宪章。
路易十六的这位忠臣说这些话时,富歇正要路易十八躺在拿破仑的被单里睡觉呢①!所以,老九三年派和路易十六的老臣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我父亲逝世于一八二八年。诸位已经看到,他年轻轻就开始供职,在路易十五治下的大枢密院当文书。
有几位好心的爱开玩笑的人问,为何我到了一八二六年才成为德·巴尔扎克②?我对自己的生平加以解释,也就等于解释了一切。一个复辟时期能言善辩的议员在报纸上印出自己的名字,靠印刷将自己判了死刑的法令去赚三个法郎的时候,他是不会供认出自己高贵的姓氏的。在特里斯特,一个法兰西元老院议员当了商人时,名字便叫拉博鲁斯先生。特鲁韦男爵先生开的印刷所,就光秃秃地叫特鲁韦印刷所。一个人境遇有了改变,心里就得时刻想着这个境遇。现在我也认识几个显赫家族的子弟,他们签署商业信件时,并不署上自己的贵族头衔。过去,我也是如此行事。这正是《磨坊主人、他的儿子和驴子》的寓言③。
①意为原封不动地照搬拿破仑的统治方法。
②指为何到了一八二六年巴尔扎克才在自己的姓氏上加上表示贵族出身的“德”字。
③这是拉封丹的一则寓言:磨坊主人和他的儿子到集市上去卖驴。为了卖个好价钱,两人担着驴子,受人嘲笑,说他们是傻瓜。孩子骑上去,又受人嘲笑,说他不孝敬老人。老人骑上去,又受到嘲笑,说他不心疼孩子。父子二人骑上去,又受到嘲笑,说他们对驴子太残酷。父子二人全下地,又受到嘲笑,说他们是供奉驴子,委屈自己。
我准备今后对任何问题都不再回答,所以不得不在这里一直说到最细微末节的事。为了结束这个问题,我还要说一句,那就是不论有没有这个标志贵族出身的“德”字,我的姓氏价值都相同。为了叫评论家们放心,我还要补充一句:在文坛上与我同名的那个鼎鼎大名的巴尔扎克,《书信》的作者,本姓盖尔,采用了昂古莱姆附近一小块封地的地名作自己的第二个名字,正象阿鲁埃先生又叫德·伏尔泰先生一样。我还要更进一步说明:如果我姓芒硕①,或者芒戈,我不喜欢这个姓氏,或者这个姓氏读起来又费劲,又不响亮,就象从前所有的名门望族的姓那样,我也会效仿盖尔、伏尔泰、莫里哀以及许多聪明人的榜样。阿鲁埃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伏尔泰时,想的是领百年风骚。这种预见使任何胆大妄为都合法化了。
①意为“独臂”。
我希望说到这里已足以使诸位看到,对于针对我的作品、我倒欠人家的钱财、我的人品和我的姓氏所进行的攻击,我是多么有权不放在心上。
现在让我们来叙述一下我与《杂志》打官司的有关事实。
这家杂志召集了善于诽谤的全部人马,五个月来,再次挑起诽谤的热潮,这就逼得我不得不写出这个自传性的前言,其长处是可给写注释的人减少麻烦。好,我现在就来说说比洛兹先生和博奈尔先生的事。
事关一部文学作品时,作者与出版商一起定协议,想怎么定,就怎么定。我与登载我的一些文章的报纸定的协议是这样的:我给予报纸发表这些文字的权利,但只限于在报纸上登载,只插进报纸中;只有必须重印以补全合订本时才可以重印,例如,如果一八三六年的订户数目多于一八三三年,而预订一八三六年报纸的订户想要一八三三年的报纸。总之,规定的期限一过,所有权重新归我。我可以任意处置我的作品,就象作品不曾发表过一样。
《巴黎杂志》在三年时间里每周对盗版大肆泛滥提出控诉,给利奥波德起了盗版一世的绰号,并常常诅咒比利时。我计算了一下,为此共发表了六十篇文章。可是,在上述协议约束下,《巴黎杂志》将《幽谷百合》卖给了彼得堡。这部作品应该出八开两卷,那时正在富尼埃印刷所为该杂志排版。
《幽谷百合》于一八三五年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在圣彼得堡出版。《幽谷百合》的第一篇文章于十一月二十三日在巴黎该杂志上发表。
《百合》到了十一月二十三日才在巴黎出版,要叫该书十月在圣彼得堡出版,考虑到两个国家之间的距离,比洛兹先生必定是九月份在巴黎背着我交出了书稿。这是明明白白的。
由于我们有协议在先,现在我请正直的人们去评论此事的短长。协议并没有被否认。又怎么能加以否认呢?这是比洛兹先生首肯了的。就在此刻我写下这几行文字时,这个协议就在法官手里。
这还不算什么。任何艺术都有其难处,斗牛士尽自己可能向牛进攻,每个艺术家都有自己的工作方式。德·夏多布里昂先生在手稿与人们所谓付印样之间大量改动。更有甚者,我读了《阿达拉》第十一版前言,他说此书与以前各版毫不相象。布丰亦如此行事。在绘画上,安格尔亦如此进行创作,据说他的《圣桑福里安》①重画过十次。对迈耶贝尔,我可以大胆地说同样的话。这个毛病首先落到艺术家身上。至于投机家,他就随机应变了。我就这样创作,这个毛病迫使我二十四小时中只睡六个小时,几乎用十六小时去不断润色我自己仍不满意的那可怜的文稿。这个毛病有其好的一面,那就是可使公众免受无止无休的多产的折磨。但这又是尽人皆知的毛病,在排字工人中尤其臭名昭着。在埃沃拉先生的车间里,我听到一个人大喊大叫:“啊呀,我这一班巴尔扎克可算干完了,谁接他的稿子?”这真叫我又惊又喜,因为工人们将这当作苦差事。这些改动常常十六页(一印张)要花四十法郎之巨,而《巴黎杂志》一印张付给我的数目是二百五十法郎。有一天,比洛兹先生对我如此改动叫苦不迭,说我要叫《杂志》倾家荡产了。我很不耐烦,任何一位艺术家遇到这种情形,大概也会如此。我对他说:“为了能有行动自由,我放弃五十法郎,再不要跟我提这个了!”此后一切顺利。跟我打交道(谁都知道!),金钱问题是很快就能解决的。
①指《圣桑福里安的殉道者》。
我要申明,当我就文学产权这一重大问题写《致现代作家书》时,我是为所有的人说话,并没有想得到什么。《巴黎杂志》大概很不好意思将《三十岁的女人》和《菲尔米亚尼夫人》的收据给我看。人家告诉我,一位国王逝世了,他欠的债务对法兰西现在戴王冠的人没有约束力,一项指示对另一项指示没有约束力。而这些关于修改的协议正是对《幽谷百合》和《塞拉菲塔》的结尾制订的。这两部作品篇幅很长,人们希望不间断地发表。比洛兹先生反正每印张稳拿五十法郎,二十张就是一千法郎。为了不使用大量铅字,他叫人用老西塞罗字①——排字上叫钉头的——排全部《幽谷百合》手稿。这等于作品的三分之二,居然排成了一百零四张,而手稿只有一百三十六张。从这次排版中(在印刷业中,所说排版,是指排成行、排成栏的所有字母,既未编页码,也未分章节),只应该印一份校样,给我。我在校样上进行一切改动。这个校样也就是第二稿,据此再排成《杂志》的铅字,为小罗马体铅字。这才是高级管理人员之所为。而比洛兹先生干了些什么呢?
①法国活字12点的标准尺度。
他要求印了第二份校样,给他,他就将这第二份校样卖给了圣彼得堡。
就这样,他明明知道在初次排版的十六页,到打成清样时常常一个字都剩不下,他交给圣彼得堡的,是为我当草图和初稿的尚未成形的思想。他不仅卖掉了不属于他的东西,而且在国外背叛了文学事业。他最大限度地伤害了作家。
这样,德·莫尔索夫人给费利克斯·德·旺德奈斯的信,在《巴黎杂志》中占十六页,而在圣彼得堡的杂志上根本没有;所有的句子都有所删改;在我的原稿中,有些小注,是向我自己解释我打算怎么写,就象在剧本上写着这里,王后责备皮洛斯不忠一样。
嘿嘿,这些小注,这些没头没尾的句子,都印到了圣彼得堡的杂志上!有一处,那是全书最精彩的地方,诸位看到粗体字印着“对比”二字。那正是诸位看到费利克斯·德·旺德奈斯第一次离开安德尔河谷,带走了德·莫尔索夫人那封信的时候。我写上那两个字,是为了让自己记得把那封信安排在这个地方,有助于突出法兰西女性与其他女性的区别。
诸位也确实看到,当费利克斯·德·旺德奈斯舍弃德·莫尔索夫人而就杜德莱夫人时,这封信使他产生了什么想法。俄国出版商不知拿这两个字怎么办好,就把它弄成了一个标题。
背叛和悲喜剧的顶点还在下面!作者序,旺德奈斯向一位女子叙述自己生平的寄件,说穿了,就是作品本身的叙述,在俄国,这一切都连成了一片,不分章,不分段,于是,画框进到了画幅里。确实,在印刷所中,工人一行一行地排,既不问怎么分节分段,也不问怎么分章。作者把一切有关事项向一个头头,叫拼版工,作出交待。拼版工将各章分开,将排好的材料加上必要的题目排列停当。但是,在交给我任我解剖、修改的不成形的排字版上,这道工序不存在。俄国工人照这不成形的排字版照排不误,其忠实程度犹如中国的瓷器制作商:他接到的样品是一个有豁的碟子,于是把向他订购的整套瓷器都同样打个豁。他从中国人酷爱莫名其妙东西的想象力出发,以为欧洲人已经放弃了理想美的理论。结果是,在圣彼得堡是第四十五页上的文字,在巴黎是在第十九页上!作家匆匆忙忙勾成底图,然后绘制其壁画时从墨水里涌现的语言上的不确切之处及思想上的浮渣,在俄国,全都发表了出去!对这种野蛮行为,我向贝利扎尔先生的一位友人发牢骚时,他回答我说:“唉!俄国人不会看得这么仔细的!”
可怜的俄国人,你们看我们的书比巴黎人专注多了。你们看,也必须诽谤你们一番!
面对这样的欺诈和滥用别人的信任,比洛兹先生在昨天一期的《巴黎杂志》上,为了给他的背信弃义行为中最可恶、最丑恶的事情辩护,诸位可知道他是怎么说的?“圣彼得堡的出版商不得不将自己报纸上印的一切交警察局审查。俄国审查部门经常强迫他改动。他不得已而为之。”
混帐!对傻瓜笨蛋,对于不加咀嚼生吞活剥各种文章的读者,说这个还可以。我要在这里申明的一切,我认为都十分确凿。圣彼得堡的杂志现在就在法官手里,我用不着提出证据了。但是友谊的需要使我保留了一些不容置疑的证据。
第一次“钉头”排的校样,只应该有一份,在我手里,已由斯帕什曼装订成漂漂亮亮的一册,二百三十八页。我把这个握在手里,分成二百三十八页,按栏剪开,再将每一栏贴在34×44厘米的纸上,以便写上我改动、增加的文字。将它与法官手里拿着的那本圣彼得堡出版物加以对照,很容易看到:并无一处取消,亦未有一处改动。置字错误的词,在圣彼得堡版本中照样错排。这一切都那样准确,真叫人毫无办法!我已经告诉法院院长先生,我有这个珍本。我已经将“钉头”排的第一版给他看过,并且让他看到一页常常变成十六页,有的则整页被划掉。然后我又给他看了另一本,其中是连续七、八次的校样,每一次的校样上都写满了补充和修改。这是我向用小罗马字体为《杂志》排的第二版提出要求而作出的补充和修改,证明在这第二次排版与付印样之间我又付出了大量的劳动。然后,付印样上,又满是修改之处。我将此付印样订成了第三本,以此向纳卡尔医生表示敬意,这本书就是题献给他的。
人就是这样,干了一件缺德事,总想说出个道理来。于是他谎言一大串。然后,为了叫人相信他自己是真诚的,就必须叫人怀疑自己对手的正直。于是就产生了诽谤、诬蔑。我的职业便是观察,对于欲望在人心中暗暗织成的这块布的松散纬线,我辨认得出。是的,这一切都站得住脚,在我看来似乎十分符合逻辑,设想得天衣无缝。但是,扪心自问,一个三岁的孩子也能判断出此事谁是谁非。当然,为了证明我的话,我无法把这几本东西给读者看,但法官已经看到了。
就这样,不仅仅证实了其弄虚作假已背弃了与我的协议,而且更不容置疑的是对作品本身的伤害(在艺术家看来比这一罪行更严重,且令一个热爱艺术的人心惊肉跳的)。正如我已经指出的,第一次排版以后加上去的、在《杂志》上占十六页的德·莫尔索夫人的信,在外国杂志上根本没有,而俄国审查机关并未从该杂志上删节任何文字。
如此诈取我的思想和产权,我很晚才得悉。这一点,诸位一定会明白。我当时正在专心致志创作《百合》,到了十二月二十三日前后我才知道这些损失。为了打官司,必须往俄国写信,将证据弄到手。有些不法行为,我一直认为是应该判刑的。我被传唤到普通法官面前时,我并不寻求报复,我相信他们的公道。但我没有料到公众会知道这个案子。
一个作家在忙碌的生活中,日夜与语言搏斗,即使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官司,他也不会心甘情愿地踏上这条路。这一点,诸位一定会明白。我真不喜欢攻击比洛兹先生。约定见一次面,不是在我家,而是在儒尔·桑多先生家,我再也不愿在自己家里接待他。比洛兹先生来了。我事先安排了见证人:德·贝卢瓦伯爵先生,儒尔·桑多先生和艾米尔·勒尼奥先生。这后两位是比洛兹先生的朋友。最后,比洛兹先生的合伙人博奈尔先生陪同比洛兹先生前来。我强烈地谴责他们背信弃义,更多地强调文学方面而不是银钱方面。我向他们提出以下建议:结清《百合》收尾我们之间的一切账目;作为赔偿,让我立即出版《百合》单行本。博奈尔先生认为这是敲诈勒索。我给他们二十四小时的考虑时间。针对他们拒绝任何和解的态度,我向他们申明,中断在《杂志》的一切工作。惟独勒尼奥先生和儒尔·桑多先生在这次谈话之后成了我的朋友。
比洛兹先生和博奈尔先生是机灵人,会算计。他们在这种事情上很机灵,他们算计好了:没有证据,我无法向他们发起攻击,而证据一个月之内到不了。于是他们传讯我。就这样,我本来应是主动出击的人,反倒受到了攻击。
他们的要求依赖什么呢?
一个作家每年交给一份杂志二十或三十印张时(自《杂志》存在以来,很少有作家能交给他们这么多),因为这合四千或六千法郎,自然就建立起一个来往账目。有时我欠《杂志》,有时《杂志》欠我。我应该说,我欠《杂志》的时候多,《杂志》欠我的时候少,因为生活变化无常,总有一些偶然因素,劳动并不可能总与需求相符。在各点上对我进行攻击的文人,在这一点上会同意我的话。总而言之,我们的账是两清的。如果说《杂志》或书商损失了一些利息,我则损失了彻夜不眠的劳作。我祝愿每个人账目都能象我一样清楚,良心都能象我一样干净。不过,一八三五年十二月,我欠《杂志》二千一百法郎;《杂志》排了我十个印张(《百合》的结尾,约合二千法郎)。虽然我们在银钱上头尾接不上,但有我的劳动,还是平衡的。现在我拒绝与他们合作,我就欠他们的钱了。
这钱是怎么欠的呢?
比洛兹先生是个学识渊博的人,他全知道,至少他全都看了,因为很长一段时间内他是印厂校对。我这样说并不是要侮辱他,我自己为了只雇一个印刷工人,自己就当过排字工人。而且由于这件事,我赔了一大笔钱,直到现在才用我的笔头产品偿清,足有数千法郎。这场灾难迫使我更多劳作以修补我的家产。这就是我孜孜不倦、刻苦工作的原因。比洛兹先生是科学泰斗,两家杂志的社长,由于在一些纯属文学的问题上与居斯塔夫·布朗什先生和维克多·雨果先生意见分歧而与他们闹翻。我这样说,是因为他在五月二十九日(星期日)的小结中斩钉截铁地说,他与任何人相处中,都从未出现过难题。《塞拉菲塔》的第一部分已于一八三四年发表,我有二十封比洛兹先生的信,向我要这部作品。但在我连续干了九个月,写好了《塞拉菲塔》的结尾时,比洛兹先生突然改变主意,认为这部作品很糟糕,混乱不堪,不可理解,会有损《杂志》的威望……“那么,一个艺术家怎么办呢?”比洛兹先生的律师问道,“在这种情况下,”他自问自答,“他完全有权利撤回自己的作品。”我回答比洛兹先生的律师说,我不能撤回,我欠着人家的钱。但是一个很有勇气的艺术家会说:“我拿走我的作品。”
比洛兹先生欠我什么呢?一笔赔偿费。诸位知道我怎么办的吗?我对他说:“我付清九个月以来在排版上的三百法郎费用,把我的作品拿走。你不要没关系,没有学问的威尔代先生会捡这个破烂。”
威尔代先生付了钱,在《杂志》就《塞拉菲塔》排版的费用三百法郎开具收据以后一星期,出版了《神秘之书》。
请诸位注意,在开庭审理时,比洛兹先生的律师对我的律师说我欺骗了他,他们从未从我手中拿走《塞拉菲塔》的结尾。而勃万维利埃先生手中拿着《巴黎杂志》的收据,上面写着《塞拉菲塔》的全部排版费用各项。此收据是开给威尔代先生的,并有罗莱先生代表比洛兹先生的签名。这一收据的日期是十一月二十一日,《神秘之书》出版日期是十二月二日,即交出《塞拉菲塔》付印样的十一天以后。这说明我对印刷没有设置什么障碍,当时《塞拉菲塔》的结尾已经为《杂志》准备就绪。这一切使比洛兹先生拼凑起来的日期不能自圆其说。他在五月二十九日那批货中,对我持续进行了九个月的劳作开了一个令人愉快的庸俗的玩笑,而在事情发生的当时他是欣赏的,即使不是从文学角度,至少作为韧性和勇气的表现。这至少证明,我从一八三五年三月直至十一月,一直在写《塞拉菲塔》。至于这本书的开头与结尾之间的间隔,是用在分析、整理我赖以为生的书籍上了。此外,这个间隔还有《高老头》来填充。
最后,对于我的对手的律师在大庭广众之下、因此也在报纸上大胆否认的这一点,为了叫它更确凿无疑,我还要讲一件很能确定日期的小事:威尔代先生是喜欢书评的有心计的书店老板,他对比洛兹先生说:“虽然我买了一部无法理解的作品,要将它售出,还必须有你来帮忙。请你答应我,在《杂志》上就《神秘之书》发表一篇文章,而且要作肯定评价。”
他笑着说:“我把它作为出售的条款之一。”
比洛兹先生许诺道:“不过,由于这是神秘主义内容,《杂志》没有一个人能就此写出文章,”他接着说,“我给你找一个听我吆喝的小伙子,给他一些指示,他会叫你满意的。”
为了肯定确实在十一月二十一日订了这一交售条款,下面有比洛兹先生的一封信。此信为比洛兹先生所写,注明了日期,并有其签字,时间为一八三五年十二月一日。信中有的地方谈到我当时正在修改就《幽谷百合》写的第三篇文章,而那时《幽谷百合》在圣彼得堡出版已两个月。由于两书的内容不相谐,我一直不愿一面写《百合》的一个片断,一面就《神秘之书》写文章。
下面是比洛兹先生的函件:
先生:
我们尚未收到您的书①,所以很难在星期六以前就《塞拉菲塔》写一篇有理有据的文章。如果您确实无法为这一期交出《百合》的第三篇文章,我可以用另一篇文章来代替。所以请您自便,(校样)请您随看随寄来,以便使印厂有充分时间照您的修改进行更动。
您忠诚的比洛兹
①此书于二日出版,但威尔代夫人曾答应给比洛兹先生清样。
评论文章出来了。《杂志》在其订户面前表现得相当愚蠢,本来已经郑重其事地向订户许诺要登载即将在《神秘之书》中发表的《塞拉菲塔》,现在又决定逐点讲述这个故事,又加上冷静的思考,却不承认比洛兹先生认为作者一向拥有的优美文笔。我提出这一批评,仅仅是出于本文作者对比洛兹先生的一片忠心。在星期日的《杂志》上就《塞拉菲塔》继续开的恶意玩笑,却足以说明那篇关于《神秘之书》的文章何以那样尖刻了。
这些都是明明白白、毫不含糊的,与我刚才就《塞拉菲塔》所言一切完全符合,却与博奈尔先生与比洛兹先生借律师之口道出的谎言截然相反。这些证据拆穿了昨天《杂志》上发表的那篇文章的谎言以及提出的日期,那篇文章说他们未能得到《塞拉菲塔》的结尾。
一个人,从十一月二十一日到十二月四日,在博杜安印刷所印《神秘之书》,在《杂志》上发表《百合》,又在贝歇夫人书屋发表《豌豆花》(十月底),请诸位设想一下,他有几只手,几个脑袋?你们把我说成是什么都写个开头、没有一样写完的艺术家,请你们告诉我,这些坚持按期出版的作品,难道是一个东游西逛的人写出来的?我记得十一月和十二月,我还在复校《乡村医生》的第三版。
这样的辛勤劳动,得到的是什么报答?在法庭面前受辱!
《神秘之书》在博杜安印刷所印刷,十天之内便告罄。第十一天又在勃艮第印刷所重印。第一版出版一个月以后,出版了第二版。对于无法理解的书,这真是幸运。我开始怀疑比洛兹先生并未读过这本书。果然如此。有德·贝卢瓦先生和艾米尔·勒尼奥先生在场的那次会谈中,他在我们面前承认了这一点。我为作家的骨气付出了以每个印张二百法郎计算的八个印张,这就从我和《杂志》的来往账目上扣掉了我一千六百法郎。这样,我就一直欠《杂志》的钱。
所以,这几位先生手里握着结欠,向我发动了攻击,同时向我索要:1.《百合》的结尾;2.《新嫁娘的回忆》。而且依据我欠的数目,索要很大数目的利息损失。他们将这个数目分到这两部作品上,虽然这一部作品显然可以代替另一部,因为作者与杂志社长之间,计划每天都在改变。证据就是他们拒绝接受《塞拉菲塔》。在这一点上,还有更清楚明白、更有决定意义的东西,那就是比洛兹先生寄给我的一封信,附有我的账目。而在这个账目上,比洛兹先生将《高老头》、《塞拉菲塔》和《幽谷合》笼而统之放在一起,另一边是从前各时期交给我的钱款数目。这个账目跨越两年时间,稳操胜券地证明了我的律师对此所言完全属实。此件现在法官手中。
我并未因此沦落到信口开河的地步。我不会乱开玩笑去证明一些谎言确实有理。我说“有这么一回事”,我就老老实实地、不开玩笑地将我的对手签名或他们亲手写的证件交出来。
至于要结欠的那两千一百法郎,我通过执达员送给他们了。这些先生拒绝收取这个尾数,我便将钱存入了偿还公债基金会,收据现在在法官手里。
这里披露了一些事实,旨在证实我为解释对手们的逻辑所说的一切。这两个人均以召唤报界的恶犬咬我、攻击我作要挟。“我叫报纸抓住你不放!”在巴黎这意味着什么,谁都知道。这意思就是:“我要对你进行诽谤,我要说你配不上你的姓氏,你欠我的钱,你无法无天。”对司法的尊重,我不知道法院如何理解。对于不忠实地反映开庭情况,他们惩治严厉。好啦!比洛兹先生就是从这里开始诉讼的。我于一月十二日(星期五)被传讯(大概如此)。这之前的那个星期二,三家报纸便宣布了这个消息,加上了什么评论,真是天知道!
说我被判刑了。这么一宣布,各种文章便洪水般涌来。
我没有任何证据说明这些文章来自《杂志》和比洛兹先生。但是,文章的作者既不是我,也不是我的诉讼代理人,这是清清楚楚的。想必是比洛兹先生自觉在这个问题上十分理亏,昨天,五月二十九日(星期日),他在《巴黎杂志》上的一个按语中说,他听说那是一次缺席判决。
我今天不能去对第一审判室的法官们大喊大叫:“各位先生,这是诉讼程序,你们有文书,从未有过缺席判决。我十二日被传讯到庭,而在这个日期之前,我被判刑的消息已在全法国不胫而走。”此刻,我们不再站在法官面前。你们在公众面前诬蔑我,我要向公众高声呼唤。比洛兹先生,我把《新嫁娘的回忆》交给你。我还要做出一件很漂亮的事,那就是送你一件一定会对你有用的礼物:如果你能在这场卑鄙龌龊的官司里制造出一个缺席判决,我就把这部作品无偿赠送给你!
现在我是怀着几分骄傲来叙述这个始末的。这是一个富有教育意义的故事。它向一切阅读我这篇文字的人证明,我们这可悲的文坛名气,别人是以多么昂贵的代价卖给我们的,我们暗中有多少烦恼。脑力劳动总是伴随着可怕的迫害,那些牟取暴利的人、掮客们都是残忍的刽子手。即使出于他们自己的利害,在这些人孜孜不倦地工作时,他们也应该让这些人得到安宁,而他们却残酷地折磨这些人。诸位看到了,这些先生们为我们到场的地方准备了他们自己的角色。
对于比洛兹先生和博奈尔先生委以重任,要他控制那位腼腆的德·莫尔索夫人肩膀的律师,我只有表示感谢。他非常聪明地嘲笑了我的作品。而我们生活的国度,正是一个玩笑偶尔能为对国家进行抵制的作品加冕的国度。《百合》若不是让这机敏而尖刻的讽刺给刺了一刀,我的作品可能要受到相当猛烈的炮火轰击,足以在任何专栏评论面前低头的。何况专栏评论已经赶不上形势,与律师相比,专栏评论会苍白无力。若不是我当时不在场,若是我那时也在司法大厦,对于将这场官司变成了消遣娱乐,我自己也会开怀大笑。从我的律师那庄重严肃的话语中,看出这是一场十分严肃的诉讼,实际上却成了法官们已经开始嘲笑的下流案子。我的感谢之情还不止于此。我们都知道,比洛兹先生和博奈尔先生的律师是司法界的一位名流。他自己是否知道,对他的猎手才华,我欠了他多少恩情?他的主顾给他带来了一些信件,在大庭广众之中,这些信件又叫两个猎物站了起来。比洛兹先生的律师去找皮肖先生,并宣读了皮肖先生的信件。他这样做的时候,是否知道这是给我的笔下送来了一位弄不死我的医生,正象D.M.P.三年来一直想在文坛上置我于死地一样。我们现在该说说我患的一种病了。我由于皮肖先生而身体不适,就象人们肺部有病一样。我的肩膀上站着瓦尔特·司各特的《鹦鹉》。
这里我要解释一下“个人尊严”这个词的用法,我曾使用这个词来说明我两次拒绝与《巴黎杂志》合作。皮肖先生正好给我当过渡。
韦隆先生和拉布先生曾先后领导《巴黎杂志》,我一直受到他们善持。他们彬彬有礼,从未叫我失望,我一直觉得他们热忱友好。这有两个原因:首先,他们二人均能写出好书来。他们并不为此而忧心忡忡,所以作为一个人,对于能使社长心花怒放的成功,他们丝毫不会妒忌。其次,出于有道理也好无道理也好的自尊心,我认为在一个发表许多文章的集子中叫人评论自己的作品不大合适。公众知道,在谁家里是不能说这家主人坏话的。经常为之写作的一家杂志,就象是自己的家。大部分文人意见与此不同,我也不怪他们。出于信念,我的情感不同。报纸上的文章,对于一本好书什么作用也起不了,只会有助于保护坏书。我从来没有向任何人要求为我写过任何文章。我对这个毫不在乎。我什么要求也没有,也从未向杂志的撰稿人及社长提过任何要求,与这样一个极其勤奋、为杂志的炉灶送来粗大柴捆、拿了钱就回家的文学匠人,要处不好是不大容易的。
皮肖先生更多地是个文人,而不是医生,可是让咱们说句老实话,他身上总是留着一些医生味道。果然,当皮肖先生来领导《巴黎杂志》时,他觉得给我开些极苦的药片治一治我过高的自信,十分好玩。他在城里病人不多,于是决定医治落到他手下的人的虚荣痒痒病。一个人独自前行而又无依无靠,只有炮弹朝他的小舟袭来时,他需要相信自己才能继续前进,这是很自然的。可能他常常夸大了自己的力量,自己的本事;用脑太多也会产生这种现象。何况,要拿起笔来,就必须想象自己能写出好东西;如果认为自己只有令人讨厌的思想要表达,只有平平淡淡的风流韵事要叙述,那最好还是当医生去把人治死也不要叫人厌倦,因为死人不发牢骚,而烦恼的活人会喋喋不休且会叫你臭名远扬。为了防止病人旧病复发,必须叫他避开病因。而执意要治好作家虚荣心太强这种毛病的皮肖先生,却想出了夺去他们写作机会的药方。这是普鲁东先生式的逻辑:“叫人脱离社会,你就把人隔离开了。”皮肖先生用皮克赫尔、谢立丹·朱尼奥尔和好象是H.-C.德·圣米歇尔这三个笔名干着不利于《杂志》编辑的事。
皮肖先生离开《杂志》以后,除了阿梅代先生以外,皮肖先生,A.先生,P.先生和A.P.先生这些编辑再也没有露过面。我如果将他用这些名字以“占统治地位的皮肖”身分塞进《杂志》多少页的统计数字公布出来,他是不会高兴的。我就饶了他吧!他自己亲自撰写《留言簿》一栏。在我不断收到《杂志》社长的赞扬信件时,皮克赫尔,谢立丹,特别是那个凶恶的H.德·圣米歇尔一直咬住我不放,《留言簿》不断打我的板子。我成了二流文学的英雄,等等等等,不一而足。总之,我每周收到二升半讽刺挖苦话,来自苏格兰、伦敦、巴黎。有人认为我是洞察一切的观察家,嘿嘿!虽然谢立丹·朱尼奥尔言语笨拙,我还是相信确有其人;我相信了皮克赫尔,我相信了圣米歇尔,我也相信了P.等等均确有其人。直到有一天,我到印厂去改校样,才发现原来皮肖先生是这一帮子批评家的大老板,打我那可怜的文学珠宝铺子的主意。
我的朋友们对我的声誉看得很重,这些马屁精,他们尤其希望一个人不要在自己家里被人取笑,因为这样他会失去尊严。他们发现,我的出版商也有点发现:虽然《巴黎杂志》对我的文章给钱不少,这家杂志对我以单行本发表的作品却极为敌视。他们对我说:“《杂志》向你宣称他们没有你不行(人们算在我账上的“杂志的上帝”这句话,估计就是这个时期说出来的),你肯定很需要钱,才会忍受《杂志》的鞭打。”我感到这种情形是多么不适宜,在我写作《行会头子费拉居斯》的过程中,《杂志》对我这位作家越来越敌视,于是我离开了这家杂志而就《欧洲文学》。我甚至感到那么令人作呕的不快,因为在社长的面孔下面总是露出点医学来。结果我在写完《费拉居斯》这个完整的故事之前就结束了自己的义务,对他们说,以后再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发表。我很简短地表示了我的意愿。
下面是皮肖先生就此致比洛兹先生的函件:
先生:
承蒙询问,兹答复如下:我必须申明,德·巴尔扎克先生将标题为《十三人故事》的文章第一部分在我领导的《巴黎杂志》上刊登之后,将下面部分卖给了另一文集。那以后,德·巴尔扎克先生声称,他之所以中断合作,只是出于个人尊严原因。但是在他看来,他的尊严极少受到损害。我不会无视这样的事实:他自谦地说对《巴黎杂志》感恩不尽,《杂志》一直享有优先权,别处给他所加之价码,《杂志》均可付给他。我承认,如果我不是认为《杂志》的尊严也与德·巴尔扎克先生的尊严一样与问题息息相关的话,那我就可能是被他的才华这一条迷住了,而促进了抬价。
敬请等等
阿梅代·皮肖
一八三六年三月十六日,巴黎
皮肖先生写这封信时,忘记了一八三三年三月交出的一份理由陈述书。该陈述书如下:
本件签字人、《巴黎杂志》社长承认,按照德·巴尔扎克先生与我所签订之协议,德·巴尔扎克先生应向《巴黎杂志》提供的二百四十页,到《巴黎杂志》第四十八卷三百一十三页结束:从这批稿件起,按照协议的条款,德·巴尔扎克先生解除其允诺;德·巴尔扎克先生承认《十三人故事》应按每印张二百法郎价格结算。《十三人故事》第一个故事最后一段以后,德·巴尔扎克先生提供的文章将作为新协议之内容。
阿梅代·皮肖
其次,那个时期阿梅代·皮肖先生给我写过许多信件,极尽赞扬之能事。我从这些信件里选出一封来公布如下。看了我刚才的解释,读者对这封信一定会完全理解。
先生:
《欧洲》在我们续签合同时针对我们发了一个广告,《巴黎杂志》对这个广告给了一个冷嘲热讽的答复。有人告诉我,你认为在这个答复中直接受到攻击。这个答复是我写的,我一个人写的,矛头只指向《欧洲》。但我声明,我完全可以理解,这同时也是对那些利用自己的权利抛弃我们的人的一个答复。并不是你一个人。也有点是你,但与其他一些人相比,你还不错。在那个场合下,我怪罪的主要是我的朋友们,而你比他们当中某些人为《杂志》做的事情还更多些,因为你为《杂志》作了储备。在《杂志》,我从未以朋友身分为你帮过什么忙①,对你来说,我只是社长而已。是社长一个人为我们不够富有、不能象《欧洲》那样付给你高稿酬而感到伤心。既然文学是一种商业②,为什么在文学中不可以有抬价呢?哪一天,《巴黎杂志》也会抬价的③。不过在这之前,《杂志》不得不从商业角度来回答商业广告。不让别人象宰杀阿涅莱绵羊那样宰杀自己,这是容许的。并没有证明我们患羊痘呀!
①谢立丹·朱尼奥尔,圣米歇尔,A.和P.使他悔恨不已。——原作者注。
②皮肖先生是巴黎唯一由于热爱艺术而工作的人,他从来没有编辑室来整理回忆录,而在伦敦是有雕刻室的。——原作者注。
③比洛兹先生已经比皮肖先生走得更远,但只是在诉讼上而已。——原作者注。
先生,实不相瞒,由于《欧洲》对你更加偏爱,大概也由于我表示遗憾,因为我并不是最后才赞扬你的杰出才能的(我早就这样说,也这样登载在文章之中了,我希望今后还能长期这样说),对你自尊心的攻击正在酝酿之中。先生,这些攻击丝毫不是来自《巴黎杂志》,相反,它会为此而恼火。它一直希望对你能失而复得,甚至希望现在也不要失去你。我与你谈到这个问题,仅仅是因为你似乎认为上星期日那攻击矛头纯粹指向你。先生,作为一般规律,我的所作所为及所写,我都是承认的。对于并非我应负的责任,我甚至偶尔也能承担。遇到这种情形,你直接找我好了。需要解释清楚的事,我是从来不回避的。
在这里,我要向你提一个意见。我想起你把《十三人》的下文给了别人。我不知道你可以叫《费拉居斯》结尾处的那个按语一直存在到何时,因为我们为我们没有的两篇文字作广告是不合情理的。为这个《十三人故事》,我已经很坦诚地向你表示过谢意。
请你注意,为了它,《巴黎杂志》花了一千多法郎的额外费用。所以我随时准备接受下文或至少下文的一部分。不管《步态论》有什么长处,拿这篇文章作为我们的唯一资本去与《十三人故事》那么强有力而又独特的风格相抗衡,是不公平的。此外,我仅仅对你给文章定的题目持反对意见,那只是一部分,而不是文章全部。
先生,我随时准备满足你的要求,甚至希望一个月以后就能得到允诺,我已与你谈过这件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失去你的文章会叫我们的股东产生什么情感,我这个社长也只好兜着走了。
顺致敬意
阿梅代·皮肖
(一八三三年)四月十日,星期三,巴黎
写给比洛兹先生的信,已在法庭上加以宣读,并且印在报纸上以完成盖上印章的投标单所从事的贬低我的大业。比洛兹先生出于需要,不得不透露出我的习惯和我受到的教育。要把寄给比洛兹先生的信与我带来的收据和信件调和起来,评论家们可能会非常为难。我不知道皮肖先生为何刊登瓦尔特·司各特的《鹦鹉》,他实在记忆力太差。他甚至忘记了,就在我将自己的文章送给《欧洲文学》时,我也象他说的那样,为《杂志》留了储备,而他的朋友们则完全抛弃了他。《十三人故事》的第二个片断《切莫触摸刀斧》,是在皮肖先生眼皮底下写成的,就在我结束《费拉居斯》的同时,在同一印刷所中,埃沃拉先生那里。我在那里修改这两家报纸的校样。陈述书的日期是一八三三年三月,而《切莫触摸刀斧》发表在我与《欧洲文学》订协议之前。皮肖先生在其四月十日的信中谈到这一协议。这封信从其结构上就暗含着我似乎对《杂志》干下了什么可耻的事情,我开始了某一创作,我又半途而废了。比洛兹先生的律师成功地炮制出如下的论调:“诸位先生,德·巴尔扎克先生就是这号人!他从来就是这么干的。他动笔写几部有趣的作品,但是从来没有写完过。”
是的,我的冤家对头们唆使一位聪明透顶的律师对一位作家说出诸如此类的话来,而这位作家在七年中写了八开大小的三十七本书,其中包括一百篇各不相同的作品。我写这封信的时候,他只有《古物陈列室》和《布瓦鲁热继承人》还在手上了。
皮肖先生提议写的陈述书产生了什么后果呢?后果便是到了一八三三年三月,我履行了我的协议,我可以走了,将《费拉居斯》留在了《杂志》第四十八期第三百一十三页。而且我可以向这个给我帮了倒忙(见其函件)的人要大价了。但我为报纸着想,仍同意按原价将作品写完。对于一个惯于坐上邮车到国外去——对于被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专门作学问的人来说,这是相当自然的消遣——的人来说,我似乎觉得,在这种情况下,我的行为乃是一个已经做得超出了自己诺言的人之所为。我在陈述书上签了字,也就等于彻底告辞。
我要求退出的目的,只是为了能有权利发表《切莫触摸刀斧》,因为皮肖先生原来强迫我必须只为《杂志》一家干活。
对于我为什么离开《杂志》,我进行了解释。这时皮肖先生主动提出给我超出我要求的报酬。正如他在信中告诉我的那样,他想召集股东开会以便授权与他,给我高于《欧洲文学》的报酬。但是,当一个人满怀蔑视鸣金收兵时,我看他是根本想不到提出任何要求的。所以,皮肖先生的信(一八三三年的信)并不象一八三六年的信那样,指出我对《杂志》负有什么义务。
我没有在《青年法兰西回声报》上将《切莫触摸刀斧》登完,理由如下:这家报纸的社长,未经我签发付印单,便发表了整整一章《百合》。在法国出版的这一章文字,正是在俄国出版的那种状态。因此发生了一场言辞尖刻的激烈争论,社长抱怨不迭。一个人自己没道理的时候,总是埋怨有道理的人的。以前他一向十分有求于我,我也象女人一样,不喜欢别人如愿以偿以后道出生硬的话语和冷嘲热讽的言辞来。我希望与他一刀两断,而且我也这样做了。下面的文件可以证明,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我也能做出我喜欢做的事来:
本件签署人、《青年法兰西回声报》社长承认收到德·巴尔扎克先生二百法郎。这是我为《切莫触摸刀斧》等两篇文章预付给他的稿费、将交出的页数和预付的费用加以结算后,他欠我这个余数。我承认,上述款项交回后,德·巴尔扎克先生对《青年法兰西回声报》已不欠分文。上述两篇文章在《青年法兰西回声报》上发表四个月以后,其版权即完全归其本人所有。按照原来的口头协议,他只是为该报登载此二文才将版权出让。
此据并一切银钱结清。
一八三三年十月十五日于巴黎
我赞成与德·巴尔扎克先生重修旧好。
福尔费利耶
这清楚不清楚?按照我的惯例,没有它我不和任何人打交道的那个条文,诸位看到了吗?这是《乡村医生》出版时人家跟我打的那场官司给我的教训。我这个急匆匆的劳工,急于在田里撒种的农夫,从那天开始,就不得不把一切都写成书面文字,把任何事情都记录下来。因此现在我能够用证据和文件将我的对手压倒。
我相信,我对手的律师看到这些货真价实、无可辩驳的文件后,会感到些许遗憾。正如勃万维利埃先生对他所说的那样,他听凭自己主顾的狂热仇恨情绪去办事了。他的主顾们以为会作出判决,以为叫二十家报纸同声攻击单枪匹马的一个人,就可以将他的声音压下去。但是这个人就要大声疾呼,将他们的不仁不义,盗卖我的版权,伪造一本书的襁褓的丑行都宣扬出去;他就要揭露他们出售一部尚未成形的作品、一个文学胚胎的丑行。对此,瓦尔特·司各特会称之为将羊羔淹死在母羊的乳汁里。他们明明知道这部作品还要经过六个月的艰苦劳动才能结束,而这种劳动是为了《杂志》和作者的共同利益。
现在该把比洛兹先生要求卡博-弗意德先生写的那封信公布出来了。对手的律师曾经说过,“正如你们知道的,”这位弗意德先生,是“一位杰出人士”。我从弗意德先生一个人身上看出好几个人来:政客,文人,报社经理。作为政客,他要比作为文人杰出得多;作为文人,我一般没有品评的习惯;作为报社经理,我拥有他的一封信。但是我会还给他,而不予以公布:这是基督徒的作法。但是,我要声明,从这场争论中,人们会得出结论说,我与之打交道的,完全不是上述几个不同人物中的哪一个。下面便是比洛兹先生受之于宽宏大度的弗意德先生的那封信:
你问我,在我担任《欧洲文学》主编及老板时,根据什么条文,德·巴尔扎克先生给了我们《欧也妮·葛朗台》第一段以后,没有交出下文。我可以满足你的要求,尤其是因为在这个问题上,《欧洲文学》只是证明了那以前以及那以后其他一些文集所证明的事。德·巴尔扎克先生先是预支了一大笔钱(我想是一千二百法郎……对,一千二百法郎),然后先交给我们一篇《步态论》。但是这个《步态论》距离作者与我们结清相距甚远。
《欧也妮·葛朗台》登了预告,刊出了第一章。这一章刚刚登出,德·巴尔扎克先生便不知到哪里旅行去了:例如……象他常有的情形那样,到克利希或萨瓦旅行去了。有一天,他的一个亲戚或是朋友到我们这里来,告诉我们,巴尔扎克要交给我们《欧也妮·葛朗台》的下文,我们必须在未见到这下文的一行一字之前给他两千法郎这个极大的数目。不论《欧也妮·葛朗台》的主题变得多么美妙,我们总觉得这未免代价太高。特别是如果考虑到润色的费用,在印厂进行的改动,德·巴尔扎克先生的这部中篇的价钱实际上比这还要高,至少合四千法郎。
此外,不应忘记,按照我们与德·巴尔扎克先生口头议定的他的作品的价格,这两千法郎相当于我们应付给他的价格的两倍。如此索要金钱令我们不快。
所以,我们刊登了《欧也妮·葛朗台》的第一章……而且,天知道,报酬很高,但是我们没有得到下文。
此信所言全足真情,你打算给这封信派什么用场,悉听尊便。
顺致敬意与友情
弗意德(签字)
要问我为什么把《欧也妮·葛朗台》的开头交给了《欧洲文学》,而没有把这部作品的下文交给《欧洲文学》的主编和老板弗意德先生,我可以满足公众的这一要求。弗意德先生向公众泄露了这一秘密,并不是因为他们是公众,而更主要的是为了一棍子将德·巴尔扎克先生打死。我根本没有将我的作品交给弗意德先生的《欧洲文学》,因为我断然拒绝在任何事情上与这家报纸合作。弗意德先生的《欧洲文学》并不是勒费弗尔先生的《欧洲文学》,勒费弗尔先生的《欧洲文学》也并非博安先生的《欧洲文学》。这说明有过三家《欧洲文学》报社:一、博安先生的报社,这家报社对纸商、印刷商和文人,总之,一家报纸可能有的仅有的债主,该付的全部照付。后来这家报社被博安先生解散并由他进行了清理!这家巨大而不为人理解的公司之所以停业,是因为股东们只投入了他们社会投资的三分之二,而博安先生作为主管人,自己吃了亏,全部结清了。
然后,他把《欧洲》作为报纸转让给了一家新公司,其主管人是勒费弗尔先生。我在博安先生的《欧洲》上,除了《乡村医生》中的一个片断拿破仑的故事以外,没有发表过任何作品,而为勒费弗尔先生主办的第二家《欧洲文学》则卖了很多力气。一家公司的主办人是唯一合法的行政首脑,我们一定要清楚这一点。但是这家公司要投入大量资金,就不得不召集大家开会商量筹措资本问题。结果是决定放弃《欧洲》。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欧也妮·葛朗台》发表了。由于公司即将解散,我们不知道报纸将落到谁的手里,我便向一个人发表了声明,说如果他离开报社的话,我就不继续交《欧也妮·葛朗台》了。此人是法律咨询界最杰出的一个人,如今在巴黎市政机构中身居高位,当时是第二家《欧洲》公司的资金出租者。他这个富人如果不向报纸提供资金,我这个穷人也就不向报社提供散文,因为六千法郎再加上损失的六千法郎之于他,并不如两千法郎之于我那么重要。恕我不道出这位法官的名姓。他与这一切都毫无关系,可能他视报界为毒蛇,可能他不喜欢自己的名字出现在一场官司里,哪怕是为了扮演一个美妙的角色。但是,即使在壁炉台下,他也不会说我撒谎!写这一段之前,我曾经请他在自己的记忆中搜寻。
“两千法郎,《欧也妮·葛朗台》!”他当时带着商业性的直截了当——这是他性格的一面——说,“那是什么玩意儿?”
“是一部现成的作品,如今这样的作品已经很罕见。”
由于我在那段时间里已经为《乡村医生》打过一场官司,有人已开始诽谤我,这位法官将我拉到一边,对我说:
“我坦率地对你说吧,一件东西,如果还要等,我是不会给两千法郎的。我是商人,我付钱的时候,就希望给我现货。”
我请他来看我。他来了,将《欧也妮·葛朗台》的整部手稿浏览一遍。他请我再等六天,因为他还不知道他是否决定资助《欧洲》。后来他决定不予资助,决定得很对。第二天,他写信告诉我,他就要离开《欧洲》了。从这时起,便开始了第三个《欧洲文学》,即弗意德先生的《欧洲文学》。为了说明法官们应该怎样考虑德·弗意德先生的信件,我只要将第二个《欧洲》的主管人勒费弗尔先生亲笔书写、交给我的声明告知诸位就可以了。我已将该声明送交法官。
本人向德·巴尔扎克先生声明,在发表题为《欧也妮·葛朗台》这部作品问题上,放弃对他的任何要求。因此,德·巴尔扎克先生有权在他认为合适的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发表上述作品,也包括已在《欧洲文学》上发表的那一部分,这是因为考虑到结尾不能与开头分开。
报纸主办人勒费弗尔
一八三三年十月一日于巴黎
我想,这个文件是有决定性意义的。诸位也看到,它与我的叙述完全相符。弗意德先生扬言我欠了《欧洲文学》一大笔钱。如果有谁能够知道这件事,那当然是勒费弗尔先生。
从一项赔本生意中退出时,一般来说,主办人要对生意进行清理。清理就是欠别人的要付清,别人欠的,也要他们还清。
如果我欠了钱,很明白,勒费弗尔先生不会容许我将他已经付了钱的东西卖给贝歇夫人而不向我索要我欠他的款项。相反,他放弃了自己的权利,为我售出此书稿提供方便。在我看来这是极其清楚的,而且有文件,足以揭穿弗意德先生信中的谎言。我从未在这位先生的报纸上发表过任何东西。弗意德先生安排买下《欧洲》时,正是我印刷(十一月到十二月)《欧也妮·葛朗台》之时。当报纸以另一种排版形式出版时,我在瑞士,我在那里待了三个月,我不能用我的笔给他帮什么忙。此外,他针对我的撰稿提出了一个条款,觉得我的稿子太贵。正如我不得不向他指出的那样,我靠笔杆过活,要尽不少义务。对贝歇夫人高价收买的东西,我自然不能免费赠送给他。
刘弗意德先生来说,《欧洲文学》是怎样了结的,我就不说了。我尊重别人的不幸。但我仍然可以说,弗意德先生写如此这般诽谤我的信,是滥用了自己的地位和我的地位。他有了比洛兹先生的敬重和友情,可以不要德·巴尔扎克先生了。
这些只在道理上说得通。我更喜欢事实。
勒费弗尔先生的《欧洲》给了我一千二百法郎。好。我应该付多少呢?六十栏,因为一栏给我二十法郎。我相信,如果能证明我交了六十栏,这算法就对了。
《步态论》,从《巴黎杂志》撤回交给了《欧洲》,我手里有,算三十六栏或四十栏。
《锲而不舍的爱》,故事,占二十栏。我手头没有栏数,因为拿去给我的《都兰趣话》第三部分当原稿去了。在原稿中,这个故事合八十页。不过,原件不在眼前,我可能说错。
《欧也妮·葛朗台》的前两章,等于二十到三十栏。
如此算来,清清楚楚,是八十到八十五栏之间。共计,一千六百法郎。
现在,诸位明白勒费弗尔先生的收据了吗?二十法郎一栏这个价目是一个特别契约规定的,契约上盖着克洛斯事务所的印章。此规定仅仅为我而立,不同于与其他撰稿人所订的惯例。
我们现在干的事,可用一句成语给它起个名,那就是“家丑外扬”。这些解释只会透露我的辛劳和贫困,让这些解释所造成的丢丑,落到逼人进行这些解释的人头上去吧!当我在街上行走偶尔身上溅上泥时,回家以后我总是心平气和地刷干净,并不认为我的声誉会因此受到损害。
这也有好处,那就是我跟比洛兹先生和博奈尔先生打的这场官司,现在倒把他们给这个案子加上的一切莫须有的东西都清除干净了。现在只剩下简单明了的事实。如果我禀性中稍有恶意,我满可以对这事实来个尖酸刻薄得多的叙述。如果说我全靠自己观念中的实事求是而得到成功,我想,在法庭面前,也绝不应该背离事实。这些解释很冗长,也可能枯燥无味。但是,诽谤用一句多少有点俏皮的话就可以干下坏事,却必须写上数页才能还许多小事的整体以本来面貌。日常生活就由这些小事组成,诽谤或辱骂就针对这日常生活而来。不幸使我变得对人总要加以提防,这是偶然巧合所造成。
但是,一位艺术家,如果必须考虑自己每一件最微小的行为,如果必须每天晚上象记流水账一样把自己的生活都写下来,还要附上能证明的文件,正在阅读我这些文字的诸位,请你们告诉我,这日子不是没法过了吗?你们承认不承认这一点呢?
现在,你们大概明白了,就在比洛兹先生、博奈尔先生、布兰多先生和德·圣约瑟先生(我想,他属于我受审的塞纳省一审法庭)买下《巴黎杂志》的时候,我就有十分合情合理的理由提防比洛兹先生。
事实如下:
比洛兹先生是一位很有勇气也十分坚韧不拔的人,而且我首先认为他很了解人。但是,他的一些缺点影响了他的优点。我不想谈论他的缺点:在这里,任何指责在我看来都是靠不住的。我只是叙述,而不进行评断。我希望在叙述这件事的过程中,从头至尾我都作为一个受到侮辱的正直人那样行事,只解释事实;而不是作为一个怀恨在心的作家那样行事。如果《杂志》昨天什么话都没说,如果这两个人让官司该怎么样就怎么样留在法官面前,如果他们不制造丑闻,而是让事情自然发展,我向诸位发誓,我是会将沉默施舍给他们的。这一篇辩护词之所以问世,那是他们自找的,是他们挑起的。
比洛兹先生当校对当腻了,在《两世界杂志》垮台、再没有订户的时候,雄心勃勃(在每个男人身上,这都是值得称赞的)地将这家杂志买下。那时,我想是一八三一年,比洛兹先生拖着病体,在整个巴黎城跑来跑去,为的是将逃走的订户拉回来。他从星形广场的凯旋门到圣安东尼城关,在每一层楼上硬着头皮听每一个铁了心的订户提出的各种理由。他到了天文台,我家,来到寒舍,向我讲述了他的苦难,要求我给他帮忙。
我对这样疯狂的拚搏实在钦佩至极!因为这是创建一份新报纸,而又不将老报纸浸到埃宋的脸盆里。我本人,我也早已开始了一场疯狂的拚搏,用自己的笔向贫困开战!我希望还清对我来说数目硕大无比的债务并且体面地生活。我打算用一支鹅毛笔、一瓶墨水和几刀纸,在一个文学没有影响的城市里实现这一伟大创举。在这个城市里,不仅需要才具,而且需要运气,还要能日以继夜地苦干,一年才能赚上六千法郎。我借了钱作资本,每年光利息就要付八千法郎!这难道不是鬼迷心窍了吗?我开始这一拚搏时,正值我的一位朋友把自己脑袋打开了花,其自杀新闻轰动一时的时候。不知道是一股什么兄弟般的情谊将我推向比洛兹先生,他从前是校对,我从前是印刷商。我从未间断准备粗茶淡饭,由我们一起来分亨。虽然《两世界杂志》每行的字数多得要命,一页便可堆积致人于死命的四十行和每行五十六个可恶的字母,这足以吞噬我的手稿;虽然那时候对于我与之搏斗的语言,我还远远不熟悉;当经过他的努力,订户又回到羊圈的时候,我仍然以一百和一百二十法郎的价钱将我的一页页文稿优先交给比洛兹先生。对我最后的文稿,他付我一百五十法郎一页。我创作了大量作品:《被诅咒的孩子》,《信使》,《约会》等等。当时《巴黎杂志》的主编是拉布先生,他不相信比洛兹先生会成功,心甘情愿地让我给比洛兹先生帮忙。我的文稿送给《两世界杂志》,价钱是一百法郎,而《巴黎杂志》付给我一百六十法郎。
请读者诸君注意,我对比洛兹先生毫无要求,既不要求他向我称臣,也不要求他赞扬我。如今他却大谈什么我的自尊心太强!我从未把自己的作品强加给任何一家报纸;也从未为自己或为自己的朋友向他要求过一行一字。自然,要看我这篇反驳词,对他会是一种酷刑:请他揭穿我的谎言吧!请他列出我叫人塞进去的东西来!他的律师指控我与广告串通!
事实是我经常应比洛兹先生的请求,借用从我书中引用的字句,写人们称之为题头话的东西,而关于我自己,我从来未能写上一行。我也曾经试过。要么我自我赞扬得过分,显得可笑;要么自己批评自己,这也很危险,因为只有我自己深深了解我的缺欠。所以,我的出版商很生气,认为别人为自己干得很好的事,我竟然不会!这样,两年以后,我发表了《都兰趣话》。我很勇敢地说,当然这种勇气并未得到赞赏,我说这部作品是那个时代构思最新颖的作品。这本书并非如人们所说,是什么仿造,因为这些所谓抄袭他人作品拼凑而成的东西已经集成三大本,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用从拉伯雷作品中采撷来的材料拼凑而成的作品。完全不是这样。我的故事是根据时代精神currentecalamo①写成的。为了避开任何异议,我给这部作品打上文学创新的印记。如果我将它当作麦克菲森式笑话来对待,我哪里会有一丝一毫的名声!如果说一家报纸不得不支持一部作品,难道不是这部作品站住了脚?比洛兹先生干的事,诸位可知道?他印了四行令人震骇的文字,恕我这里不再重复。其内容是指责我诲淫。我如果敢当此罪名,那么普拉迪埃的维纳斯雕像、乌东的维纳斯雕像以及所有的雕像也都敢当此罪名了。他扼杀了这本书,这过程中,他又将我的另一本题为《赦罪》的八开本书的校样给弄丢了。而我没有抱怨。
①拉丁文:就地取材。
我承认,他干出这等勾当,使我产生极度的反感,我逃离了《两世界杂志》,因为这家杂志对我一直抱有敌意。在五月二十九日(星期日)的文章中,比洛兹先生声称,我时至今日仍在不满,觉得《杂志》待我不恭。我倒觉得,对一位只要求沉默的作者,要叫他心满意足是很容易的!
安东尼·德·圣约瑟、博奈尔和布兰多各位先生买下《巴黎杂志》时,曾盛传这与《两世界杂志》大有关系。我向布兰多先生声明,我永远不与比洛兹先生洽谈任何问题。布兰多先生向我保证,说他自己是唯一的主编。我后来是和他接洽,而且主要是在与他订立的合同内,对于有关我在多长时间内对我的文章可以恢复所有权的条款进行了解释,明确规定,《杂志》对我的文章只能在为其订户服务上加以使用。
没有具体条款规定,我再也不与任何报纸商谈问题。比洛兹先生所说我那时怎样对《杂志》穷追不舍,全是一派胡言。布兰多先生到我家来过数次,发现我对定期出集很厌恶,便向我保证说,他根本不是象皮肖先生那样的文人,也丝毫无意成为那样的文人,他一定注意,不致使我感到任何不快。后来布兰多先生离开了《杂志》,因为他说不可能有两个太阳,他让比洛兹先生这颗星球在那里自由统治去了。正当《巴黎杂志》在布兰多先生主持下重新出版时,皮肖先生与我之间爆发了一场论战。我一谈起皮克赫尔、谢立丹·朱尼奥尔和圣米歇尔,说他们的文章使读者十分厌倦时,虽然皮肖先生对我使用“个人尊严”这样的字眼很觉伤心,要求作出解释,但论战还是停止了。皮肖先生现在又在大庭广众面前对我进行攻击。对他在最近这次遭遇战中所表现出的仗义,诸位可以作出评价了:我的律师对于前一日交给我的对手们的信件一无所知,所以他根本无法进行批驳。
比洛兹先生又在我家出现了,他通过一些第三者向我提出请求,他作出的许诺,他的赔礼道歉,我都有证人的。他虽然没有象芒迪扎巴尔先生那样痛哭流涕,但是话说得那么明显,以致我的一位朋友对我说:“这以后,若是他再背弃你,那他可真是个……”
就在那时,通过一封他签署同意的信件——该信件也是此次诉讼的证件——,确定了以下的条件:
《杂志》使用我的文章,只限为其订户所用;发表三个月后,我恢复自己的一切权利;从布兰多先生与我说定的二百五十法郎的价钱上,我放弃五十法郎,也不再负责校对,他们再也不该跟我提什么校对的话。
我同意以此为基础写完《高老头》,写完《塞拉菲塔》。我还许诺了《一个新嫁娘的回忆》,这个题目很吊人胃口,比洛兹先生迫不及待地宣布了出去。但是,属于《杂志》的一位撰稿人的项链,我可以不戴在自己的脖子上,我可以对每一篇文字提出条件,而且为别的地方干活。
可是,虽然表面上看是客客气气了,从银钱方面倒也比较诚恳,但是比洛兹先生却继续干着皮肖先生跟我干的那一套。《杂志》对我是那样充满敌意,到我得知向彼得堡出卖我的文稿时,我的出版商竟拒绝将我的作品寄给这家或那家杂志,因为这些作品受到这些杂志那么不公正的对待。我对比洛兹先生又提过什么要求呢?对我本人和我的作品绝对保持沉默,仅此而已。比洛兹先生通过某些撰稿人的文章任凭其发表的那些蠢话,恕我在这里不一一列举了。自然我在《杂志》所处的地位,便是一个人在一家客厅中没有一个人向他打招呼,东道主并不叫人尊敬他的那种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看重自己名誉的人自然拿起帽子扬长而去。《百合》发表以后,当我得知他们滥用我的信任使我成为受害者时,我就想这样做。
为了减轻他这些不法行为的严重性,比洛兹先生昨日声称,贝歇夫人出版的著作《豌豆花》也在彼得堡出版过,而我丝毫没有攻击贝歇夫人。由于贝歇夫人只有权出版限定册数的一种版本,她是违反了规定的。我提出了申诉,她给我写了一封信,告诉我,彼得堡的贝利扎尔先生曾经要求调阅前几个印张,为的是看看那部作品在俄国是否会遭禁,以便得知他是否要购买平时买的册数。她于是给了前九个印张,而俄国书商便把这几个印张塞进了他的《杂志》。我被贝歇夫人的好意说服了,她也保证不再调阅任何文字。但是她不知道这些印张已经出版,而且那是完好无缺的印张,也就是说,是已经印好、只待装订的印张。甚至不是付印样,因为我的付印样上还满是错误呢!
我现在要提出异议的,是某几位文人应比洛兹先生的请求昨日在《巴黎杂志》上发表的声明。在这几位文人之中,苏①先生的名字真没叫我吃一小惊,因为他在《巴黎杂志》上不曾发表过两篇文章。仲马先生也同样。但我接受这些先生的名字,因为上述两家杂志在这场官司中合而为一是很自然的事,这两份杂志都属于比洛兹先生和博奈尔先生。这份声明写得那样充满仇恨,也足以证明,我在这份记事中关于这两家杂志对我的恶劣态度之所言一点不假。这篇文字在我看来,沾满了香槟酒的污迹,那样荒谬,对此,我没有什么话好回答!雅南先生在其中声称,为了防止盗版,除了象比洛兹先生提供我的手稿那样将手稿提供给国外以外,就没有更好的办法。这与格里布耶的那句谚语:“为了免得被雨淋湿,就要跳进水里”何其相似乃耳!如果我有时间,我一定用雅南先生就盗版问题进行的论战而在《杂志》上发表文章还治其人之身。不过,我还是请他将这些文章重读一遍,他会承认,我在自己的诉讼中,可不会象他对那些在当时取最短的途径以达到他称之为“捷径”的恶棍们那样雄辩。对比利时人讲话的雅南先生与向比洛兹先生讲话的雅南先生自相矛盾,如果我此刻能从他那里得到什么好处,我也就不想谈他了。但愿他发现我也这样自相矛盾时,对我也能象我现在对他这样宽容。
①即欧仁·苏。
声明的签署者只有七人(我们可以将雅南先生排除在战场之外),这个声明对比洛兹先生极其有害。《杂志》有六十位撰稿人,而签名者并不代表多数人的意见,因为他们刚刚构成十分之一,如果我们将苏先生和仲马先生每人算是半个撰稿人的话,既然他们在《杂志》上不曾发表过什么象样的文字。名单上,我既没有看到尼萨尔先生,也没有看到诺迪耶先生,圣勃夫先生,雨果先生,拉布先生,韦隆先生,梅里美先生,斯克里布先生,皮肖先生的名字。这位皮肖先生,作为撰稿人,一个就顶五个;作为社长,其重要性就又当别论了。但是,关于我的事,皮肖先生从前在一些内容与此完全相反的协议上签过字,作为看重声誉而且正直的人(他在文学方面的仇恨除外),难道他会在这样的声明上签名吗?要承认如此违背良知的权利,必须有吕沃-魏玛斯先生以外的人签名不可。这位吕沃-魏玛斯先生的译作比原文作品多,自然会有人仿造,既然霍夫曼的作品在《杂志》上用法文发表以前是在柏林用德文发表的。这就非得有雅南先生这种抱怨仿造的人不可。
无论如何,法官们一定会高度评价五月二十九日炮制出来的声明!这是在勃万维利埃先生具有决定性意义而又十分高尚的辩护之后十天,这些辩护词肯定叫比洛兹先生胆战心惊,而且是在发出传讯的五个月之后!怎么?你自己在摘要中供认,你从一八三五年十二月三十日起便知道一份诉状的内容,那份诉状威胁你要经过特别法官。你不但不把所有的撰稿人集合起来解决如此严重的问题,反倒把你的精力用于挖报界的污水沟,以便找几块石头向我身上掷来。你唤醒了已经沉睡的激情,要求一位获得荣誉军团骑士勋章的医生开一张与他自己相矛盾的药方。照方配药,好毒死我?少考虑别人无可指摘的生活,多考虑考虑你如何自卫,岂不更好?
这个声明不可理解。要么这是毫无意义的讨好行为,要么是真诚的。如果是真诚的,我们能否将它归之于长篇连载对成本著作的反应呢?但是我不相信,我根本不是他们的敌手,也不与他们平起平坐,这些先生们会把这种反应变成对我个人的仇恨,他们能责备我的错处,无非是他们过去自己常常说、常常写的那些而已。
下面便是这篇奇文,据《杂志》说,“很有证明性”:
《巴黎杂志》各位主管先生向我们询问,在我们中间将我们文章现成的印张调阅给圣彼得堡的《外国评论》,以便与比利时①和德国的赝品作斗争,是否一直是惯例。我们有义务声明:我们从未想到过拒绝这样的调阅,既然这对《杂志》有好处,又不损害我们的利益。
亚历山大·仲马 莱翁·戈兹朗
罗歇·德·博伏瓦 弗雷德里希·苏利
欧仁·苏梅里
一八三六年五月二十六日于巴黎
①如果圣彼得堡能先于巴黎两个月发表我们的作品,布鲁塞尔拥有我们的作品会更要快得多,而且比利时会在巴黎尚未出版这些作品之前在我们的边境上传播这些作品。这诸位先生们大概把他们的逻辑和智慧都花在自己的作品上了,所以对于这项条款,他们再也找不到任何逻辑和智慧。可能吕沃先生在彼得堡为梯也尔先生办事会比他在这里为比洛兹先生办事办得更好一些。我要指出,苏利、罗歇·德·博伏瓦和梅里先生最近两年才为《杂志》撰稿。与《杂志》一起诞生的编委,这里面只有莱翁·戈兹朗、雅南和吕沃-魏玛斯先生。他们违背自己的利益,在一份哪位主管人都不会赞同的声明上签了名,这就叫“害人先害己”。——原作者注。
我再补充一句:这完全是《杂志》的权利。盗版,这是现代文学的祸根,可惜人们有权这样做。还有什么比自盗更正确的呢?《杂志》可以这么做的时候,也是这么做的。
儒尔·雅南
能够将我们的印张调给外国杂志,我不仅将此视为我们让给《巴黎杂志》的一项权利,该杂志在韦隆先生、皮肖先生先后主持下以及在现领导下,为文人们帮了多少忙!而且我认为这是反击比利时盗版的最强有力的办法。比利时盗版是那样损害了法国文人的利益。只有明摆着存心不良①才会在这个问题上挑起争端。
阿·吕沃-魏玛斯
①仇恨能达到这种地步时,人们只能庆幸自己有此等敌手了。存心不良在哪里?是在售出他无权售出之物而他为了损害物主仍然出售的人心里,还是在对双重背信弃义——滥用权利和滥用物品本身——提出指责的物主心里?——原作者注。
啊,我的大人先生们!你们对比利时盗版怀着多大的仇恨,而对俄国盗版又怀着多大的温情啊!我相信,如果我这件事是发生在布鲁塞尔,那你们一定会站在比利时一边而反对俄国了。在布鲁塞尔其丑无比的事,到了圣彼得堡,就变得可爱了!如此说来,有两种盗版:一种是可憎可恶的,一种是有利可图的,也就是说,一种是损害我而你们却加以保护的盗版,另一种则是你们为你们自己的利益而憎恨的盗版,是吗?如此说来,盗版并不是在每一个地方都算盗版的了?为了博奈尔先生和比洛兹先生的利益,就应该将我的手稿跪献给贝利扎尔先生了。对于这一声明和要求别人写这一声明的人,我不禁嗤之以鼻;对于在这个声明上签名的人,我则可怜他们。
为了以声明对声明,我要宣布:我曾听人说过,比洛兹先生通过某一契约,在原来商定的价钱之外,每印张再给乔治·桑一百法郎,这样就取得了将已经印好的书页“调给”俄国人的权利,只要文章在巴黎发表之前半个月将它交出即可。
由于乔治·桑是与比洛兹先生有约在先的作者,我只能提供进行此项商定的那个人提供的见证。对居斯塔夫·普朗什先生在《两世界杂志》上发表的一篇关于梅里美的文章,比洛兹先生曾付给他高出一倍的价钱,为的是可以把这篇文章卖给彼得堡。对此,普朗什先生在必要的时候大概会加以证实。
对于以菲林爵士自称的封塔内先生,我想情形也是如此。
这与比洛兹先生企图叫人相信这是两份《杂志》的惯例可有些相悖。就算这种惯例是存在的,在制约着我们可怜的文学作品著作权的无固定规则的裁判惯例中,这也毫无意义。
每个人想怎么订合同就怎么订合同,有多少书,多少文章,就有多少种卖法和多少种不同的条件。如果可能的话,有人甚至可以将自己的文章白送给你。可是,这样的文章没有人肯要:没有什么手稿比不付钱的手稿更值钱。雅南先生可以坐上邮车,亲自将自己的手稿送到布鲁塞尔去;苏先生可以坐上轮船,到希腊去兜售自己的文稿;吕沃-魏玛斯先生可以强迫他的出版商——如果他们最终同意的话——对他未来的作品,欧洲有多少种语言,就搞多少种盗版。这都很好。我们自己确定自己的权利,《杂志》就象一个书商。不过,与我的协议早已达成,而且写成了文字。这些协议现在就放在法官面前,任何人无法否从。协议明文规定:我的文章交给《巴黎杂志》仅仅是为了在《杂志》上发表,而不是在别处发表。如果别人可以滥用我的文学艺术作品产权,那么,三个月后版权重新归我所有这条规定,又有何用?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对此也会作出正确的评断。如此滥用别人的信任,难道不是极为可耻的吗?不论你怎么干,制约事情全局的,有一条确切无疑的规定。这条规定便是:只有在作品全部完成,作者在其作品上写上了“可付印”这几个有重要意义的字以后,它才属于报纸。然而,你们将未成形的作品卖掉,也就是窃取了我的权利将作品卖掉。作品在巴黎出版之前两个月,便在圣彼得堡出版了。这是随时会落到你们脖子上的一把刀斧,因为圣彼得堡的杂志已经到了巴黎,叫你们这些削尖了脑袋到处钻的校样商人丢人现眼。
你们感到自己干了坏事,便捏造出并不存在的判决;你们在舆论面前给我抹黑;你们走出家门,四处活动,叫你们雇用的文人写谎话连篇的文章;你们到一个怀恨在心的书店老板家里去找他,因为他手里有一张对他不利的仲裁法庭的判决,法官可以将判决的各条宣读出来;你们到《瓦尔特·司各特的鹦鹉》的作者、一个丧失了记忆力的医生那里去找他;你们到弗意德先生家里去寻找信件,多亏我在自己十分忙碌的生活的暴风雨中保留了一些文件,可以批驳这些信件;你们在法庭那大庭广众之下,嘲笑《幽谷百合》,可你们还向我索要这部作品。你们干着这种种勾当的时候,我干什么了呢?我手中握有文件、信件、备忘录,但是在你们往十七份报纸里塞进长篇累牍的文章、各种评论,掀起狂风巨浪的过程中,我一言未发,我等待着判决那一天的到来。我必须看《法庭纪事》上那些不忠实的叙述;直到《巴黎杂志》最后挑衅才终于将我惊醒。一些与案件无关的信件,叫我那位雄辩的朋友兼律师勃万维利埃先生措手不及,他大概对此没有思想准备,因此未能作出即席发言。本篇叙述虽然不能代替他的发言,但是至少可以将事实解释清楚,而且可对某些当代人的传记有用。这将会结束我们之间的争论。星期五法庭判决时见吧!
由于时间仓促,只有一天时间,这篇记叙可能在准确性、遣词造句上均有不当之处。但是,每个人都会明白,在这场笔墨官司中,文学应该退居第二位,而让位于应该还给法庭与公众的真相,让位于一位作家高尚的愤慨,诽谤给了他多大的压力!你们每个人都给了我几击,在公众和皮肖先生将这一切忘个一干二净之后,这种打击可能仍会使几位亲爱的人心中流血,仍会叫我的朋友们心中难过。至于我本人,我宽恕你们。博马舍在他与人奋斗、与事抗争之中,找到了他的两颗宝石:《理发师》和《婚礼》①,这整个案子,也颇具喜剧味道。
五月三十日,星期一
我曾经说过②:“星期五法庭判决时见吧!”
①指《塞维勒的理发师》和《费加罗的婚姻》。
②下面这部分可视为本文的“又及”。这部分首先于一八三六年六月五日发表在《巴黎纪事》上,后来收入威尔代版。
现在,判决已作出,全文如下:
本庭……
鉴于德·巴尔扎克先生曾应允交给《巴黎杂志》一部题为《一个新嫁娘的回忆》的作品,而当时尚未写就,后来德·巴尔扎克又放弃写作这部作品,提出以《幽谷百合》代替,交给《杂志》的主办人;
鉴于在作出上述许诺时,《一个新嫁娘的回忆》尚未写就,显然,《杂志》的主办人重视的只是作者的姓名而非作品本身;
显然,他们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向他们提交的新作品,事实上他们也接受了这部作品,并开始刊载;
显然,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证明德·巴尔扎克先生应允同时提交上述两部作品,而得到证明的恰巧与此相反,因为《杂志》开始发表《幽谷百合》时,中止了对《一个新嫁娘的回忆》所作的预告。这表明,确有以此作品代替彼作品之事;
鉴于德·巴尔扎克先生之所以没有将《幽谷百合》的结尾交给《巴黎杂志》,实具有合情合理之理由拒绝履行其诺言;
即《杂志》主办人不正当地处理了《百合》的校样,将其交付给圣彼得堡的贝利扎尔书店等人;
鉴于《巴黎杂志》主办人即使从一般惯例出发,真正认为自己有权处理校样,将其交付给彼得堡的《外国杂志》,他们将这些不成形、并不具有“可付印”形式的校样提交给他人,亦应引咎自责;
发表这样的文字,其结果必然是使德·巴尔扎克先生蒙受精神损失,而此种精神损失是无法用金钱来估算的;
当然,《巴黎杂志》根据作者最后审定的文稿在该《杂志》上发表了该作品,使上述损失得以减轻;
另一方面,鉴于在某些报纸上发出了对德·巴尔扎克先生作了缺席判决的消息,而这缺席判决并无其事。但是,既然无法证明这些消息的制造便是《巴黎杂志》的主办人,因此上述消息无法构成让《巴黎杂志》主办人赔偿损失之理由;
最后,鉴于德·巴尔扎克先生确实向《巴黎杂志》主办人提出了二千一百法郎这个数目作为预支德·巴尔扎克先生应向他们提交的文学作品的费用;
也承认此数目相当足够;
本法庭宣布这确实提出的数目及随之而来的预付款项均为合理、有效;
因此也宣布德·巴尔扎克先生账务清讫;
允许《巴黎杂志》主办人收回预付的数目;
宣布对双方其他一切要求及结论的要点均不予受理而且无充足根据;
遣责各种损害他人的赔偿损失要求,允许德·巴尔扎克先生扣除预支的数目。
我认为判决与我的辩护完全相符。虽然感谢法官伸张正义不大合适,但是,法庭宣布金钱赔偿无法补偿给文学创作带来的损失,是对文学创作的尊重,是伟大之举。笔者向公众指出这一点,总是允许的吧?
如果不是事关文学事业的共同利害,我是不会允许自己对如此完整的判决作出任何评论的。法庭已对它需要判决的一切作出了判决。其余的事便是由公众来判断了。
最后,诸位会发现:《幽谷百合》已经就绪,因为在判决那天与发售日之间,出版商只用了必要的时间作广告和妥为安排。
这部著作终于出版了。在这部书写作过程中,我经受了多少辛酸忧伤、无耻攻击和卑鄙迫害!书中如有错误之处,还请诸位将其归之于我的头脑一直不得清闲。
德·巴尔扎克
(一八三六年)六月二日①
①原文如此,实为三日。
通告①
(1839)
①一八三九年夏庞蒂埃版出版时,以此通告代替了一八三六年的《附记》及《始末》。
原来作品的前言乃为无耻的攻击所迫而写成,笔者认为那是一个污点。但也必须指出:笔者今日将该前言取消,既非出于恐惧,亦非出于慷慨义气。
这一点声明同样出自作者的尊严和作者所激起的仇恨的尊严。当然,与亚历山大·仲马、皮肖、莱翁·戈兹朗、弗雷德里希·苏利、罗歇·德·博伏瓦、欧仁·苏、梅里、儒尔·雅南、品沃-魏玛尔①以及在那项声明上署名的其他各位先生应得的感激之情相比,这一点声明不会存在得同样长久。上述各位先生通过那项声明支持了本书作者的对手,允许盗版,很可能叫他打输了一场确实卑鄙的官司。
①原文如此,应为魏玛斯。
至于从前与此有关的其他人,将他们的名字再次与上述这些著名人士列在一起,他们就会太得意了。本书作者似乎已与上述著名人士和解,或者说,似乎是他们要求将原来的序言删除的。
一八三九年六月于雅尔迪
《EcceHomo》前言①
(1836)
①EcceHome,拉丁文:人就是这样。本前言发表在一八三六年六月九日的《巴黎纪事》上,一八三七年《不知名的殉道者》发表时,无此前言,同时有些文字改动。
我听到人们将那些高于芸芸众生的人称之为“宿命论者”的时候,从来不曾大惊小怪。有许多字眼,人们将其投入概念流通由来已久,能力一般的人们也能运用,“宿命论者”这个字眼便是其中之一。我年幼时,家中添了个小妹妹,女佣象对孩子们说话那样对我说:“你妹妹是夜里从一棵白菜底下捡来的。”我怀着童年时期的那种坚韧不拔,每天早晨到白菜底下去看,可是除了杂草以外,我什么也没找到。待我长大了第一次领圣体时,我问那位给我们上教理问答的好好先生,上帝是从什么地方把世界拿来的。他没有准确地告诉我是“从一棵白菜底下”,而是对我说了圣约翰那句妙不可言的话:“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在我那种小小年纪,恐怕没有一个人会听懂这句话的意思①。一切哲学均以此为基础,说不定这种话也概括了一切哲学。象所有不信神的人一样,我希望讲求实际,不是概念,而是事实。于是我问他,这个“道”是从哪儿来的。“从上帝那里,”他对我说。“既然一切均来自上帝,”我对他说,“那么世界上怎么能有恶呢?”那位好好先生本事不大,他把宗教作为情感来理解,他接受宗教的教条而不能解释教义。他不是一位圣徒。他再也找不出词来对付我,便大光其火,叫人关了我两天禁闭,理由是我在他教授教理问答时打断了他的话。对了,“宿命”这个词就象那些随和的白菜一样,白菜底下可以容纳无限的事物。大孩子们要求作出解释时,就把他们支到白菜那儿去。
①在法文中,“道”与“动词”为一个字,孩子们很容易把这句话理解为“太初有动词,动词与上帝同在”而感到莫名其妙。
“路易,听从上帝安排吧,”也是一棵这样的白菜。某些印第安神秘主义者声称,世界由一头大象支撑着。自然,这头大象是我们欧洲白菜的近亲。当欧洲传教士胆大包天敢于对抗印第安祭司,就象我小时胆大包天敢于对抗旺多姆中学小教堂的教士、那位可怜的阿培先生那样,问他们这头大象又靠什么支撑时,他们倒没有把欧洲传教士关进监狱,而是对这些人说:“你们是否有什么更好的东西呢?”这时,耶稣会会士便对他们说:“太初有圣子”等等。于是,印第安人就不再承认他们的大象了。
所以,在我看来,“宿命”,“宿命论”或“宿命论者”这些词,是我们的语言中最没有意义的词。按照一般的见解,宿命论者大概就是这样一个人:他错误地相信一切都是命中注定;一切事情的发生都是不可避免的;他的命运不由自主,一连串相互关联的境况必然把他引向早已规定好的道路。宿命论是一种信念,这种信念建筑在对一种颠扑不破的真理的思考上,那就是一切果皆有因。许多这样的宿命论者从因中依稀望见尚处萌芽状态的后果。所以他们之中有些人,不论出现在精神世界的哪一领域,都是些了不起的人。这场讨论便足以解释为什么我不大相信人们所谓的“生活中的偶然”。人们将人生道路的方向归之于某种强大力量,对此,我更不想在这里表示赞同与否。没有我的信念,可能我就会愚蠢地以下面这几句话开始我的作品了:“一八二二年我在布卢瓦与路易·朗贝尔重逢以后几天,我亲眼目睹了一些事实,补充了我这位童年伙伴的生平。我应该将这些事情置于我作品中的这个地方,以服从使这两幅图画相继出现的超自然的逻辑。在我心中,这些事情使某些定见、有关人的天性的某些成语更加定型,所以这一故事对于那些以思考为乐趣或义务的人来说,会提供一个思考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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