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魏)·曹丕讓禪表叁篇




  ◎《讓禪表》
  皇帝陛下:奉被今月乙卯璽書,伏聽冊命,五內驚震,精爽散越,不知所處。臣前上還相位,退守藩國,聖恩聽許。臣雖無古人量德度身自定之志,保己存性,實其私願。不寤陛下猥損過謬之命,發不世之詔,以加無德之臣。且聞堯禪重華,舉其克諧之德,舜授文命,采其齊聖之美,猶下咨四嶽,上觀璿璣。今臣德非虞、夏,行非二君,而承歷數之諮,應選授之命,內自揆撫,無德以稱。且許由匹夫,猶拒帝位,善卷布衣,而逆虞詔。臣雖鄙蔽,敢忘守節以當大命,不勝至願。謹拜章陳情,使行相國永壽少府糞土臣毛宗奏,並上璽綬。

  ◎《讓禪第二表》
  奉今月戊戌璽書,重新聖命,伏聽冊告,肝膽戰悸,不知所措。天下神器,禪代重事,故堯將禪舜,納於大麓,舜之命禹,玄圭告功;烈風不迷,九州攸平,詢事考言,然後乃命,而猶執謙讓於德不嗣。況臣頑固,質非二聖,乃應天統,受終明詔;敢守微節,歸志箕山,不勝大願。謹拜表陳情,使並奉上璽綬。

  ◎《讓禪第三表》
  臣聞舜有賓於四門之勳,乃受禪于陶唐,禹有存國七百之功,乃承祿于有虞。臣以蒙蔽,德非二聖,猥當天統,不敢聞命。敢屢抗疏,略陳私願,庶章通紫庭,得全微節,情達宸極,永守本志。而音重複銜命,申制詔臣,臣實戰惕,不發璽書,而音迫于嚴詔,不敢複命。願陛下馳傳騁驛,召音還台。不勝至誠。『謹使宗奉書。』

  ◎作者簡註:
  曹丕,公元一八七年至公元二二六年,字子桓,沛國譙(今亳州)人。曹操的第二個兒子。建安十六年(公元二一一年)為五官中郎將,兼副丞相。建安二十二年(公元二一七年)被曹操立為魏太子。建安二十五年(公元二二零年)正月,曹操死,他繼承曹操的官職和爵位,為丞相、魏王。這年冬天,他廢掉漢獻帝,自立為大魏皇帝。歷史上稱魏文帝。

  曹丕是三國時魏國的建立者,又是文學家。曹丕即位後,頒佈了“九品官人法”,這是對過去曹操選拔官吏辦法的一種改變。這種方法的內容是:各州郡由有聲望的士族出任“中正”。“中正”將當地的士人按才能分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朝廷對官吏的選用就根據“中正”的評定來決定。實行“九品官人法”本來是為了更好地為朝廷選拔官吏,但是,由於“中正”都是各地士族大地主,他們互相聯絡、包庇,選人並不看才能,而看重門第、出身。從此,官吏的升降,不是憑才能,看政績,而單純以家世高低為准。出身微賤的人不能入品,低級士族只能列在下品,這就確立和鞏固了士族門閥的政治上的特權。這在歷史上是一種倒退。

  曹丕在位時實行的某些政治措施,在當時還是有一定進步作用的。如對宦官、對外戚在政治上實行限制,規定“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後族之家不得當輔政之任”。他主張輕刑罰、薄賦稅,反對厚葬和墓祭,比較重視興修水利和發展農業生產等等。

  曹丕愛好文學,在文學創作和理論研究上都有成就。現存詩歌四十首,形式多樣。其中《燕歌行》二首是代表作,也是我國現存最早的完整七言詩,對七言詩的形成有貢獻。他的《典論·論文》是我國最早的文藝理論批評專著。他闡明了文學的價值和作用,強調了作家的氣質才性和作品的關係,對我國文學批評的發展有較大的貢獻。著作現存《魏文帝集》和《魏文帝詩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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