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魏)·曹丕書




  ◎《與鐘繇五熟釜書》
  繇為相國,以五熟鼎范因太子鑄之,釜成,太子與繇書。
  昔有黃三鼎,周之九寶,鹹以一體使調一味,豈若斯釜五味時芳?蓋鼎之烹飪,以饗上帝,以養聖賢,昭德祈福,莫斯之美。故非大人,莫之能造;故非斯器,莫宜盛德。今之嘉釜,有逾茲美。夫周之屍臣,宋之考父,衛之孔悝,晉之魏顆,彼四臣者,並以功德勒名鐘鼎。今執事寅亮大魏,以隆盛化,堂堂之德,于斯為盛。誠太常之所宜銘,彝器之所宜勒。故作斯銘,勒之釜口,庶可讚揚洪美,垂之不朽。

  ◎《與吳質書》
  質為朝歌長,遷元城令,太祖西征,太子南在孟津小城,與質書。
  五月二十八日,丕白。季重無恙!途路雖局,官守有限,願言之懷,良不可任。足下所治僻左,書問致簡,益用增勞。每念昔日南皮之遊,誠不可忘。既妙思六經,逍遙百氏,彈棋間設,終以博奕,高談娛心,哀箏順耳。弛騖北場,旅食南館,浮甘瓜于清泉,沈朱李于寒水。白日既匿,繼以朗月,同乘並載,以遊後園。輿輪徐動,賓從無聲,清風夜起,悲笳微吟,樂往哀來,愴然傷懷,余顧而言,斯樂難常,足下之徒,鹹以為然。今果分別,各在一方。元瑜長逝,化為異物,每一念至,何時可言?方今蕤賓紀時,景風扇物,天意和暖,眾果具繁。時駕而遊,北遵河曲,從者鳴笳以啟路,文學托乘于後車,節同時異,物是人非,我勞如何!今遣騎到鄴,故使枉道相過。行矣自愛,丕白。

  ◎《又與吳質書》
  魏志雲:阮瑀以十七歲卒,徐幹、陳琳、應瑒、劉楨以二十二年卒,質時為元城令,太子與書。
  二月三日,丕白。歲月易得,別來行複四年。三年不見,《東山》猶歎其遠,況又過之,思何可支?雖書疏往返,未足解其勞結。昔年疾疫,親故多離其災,徐、陳、應、劉,一時俱逝,痛可言邪!昔日游處,行則連輿,止則接席,何曾須臾相失!每至觴酌流行,絲竹並奏,酒酣耳熱,仰而賦詩,當此之時,忽然不自知樂也。謂百年已分,長共相保,何圖數年之間,零落略盡,言之傷心。傾撰其遺文,都為一集。觀其姓名,已鬼為錄。追思昔遊,猶在心目,而此諸子,北為糞壤,可複道哉!觀古今文人,類不護細行,鮮皆能以名節自立。而偉長獨懷文抱質,恬淡寡欲,有箕山之志,可謂彬彬君子矣。著《中論》二十餘篇,成一家之業,辭義典雅,足傳於後,此子為不朽矣。德璉常斐然有述作意,其才學足以著書,美志不遂,良可痛息。間者曆覽諸子之文,對之抆淚,既痛逝者,行自念也。孔璋章表殊健,微為繁富。公幹有逸氣,但未遒耳。至其五言詩,妙絕當時。元瑜書記翩翩,致足樂也。仲宣獨自善於辭賦,惜其體弱,不足起其文。至於所善,古人無以遠過也。昔伯牙絕弦于鐘期,仲尼覆醢于子路,湣知音之難遇,傷門人之莫逮也。諸子但為末及古人,自一時之雋也。今之存者,已不逮矣!
  後生可畏,來者難誣,然吾與足下不及見也。行年已長大,所懷萬端,時有所慮,至乃通夕不瞑,何時複類昔日。已成老翁,但未白頭耳。光武言:“年已三十,在軍十年,所更非一。”吾德雖不及,年與之齊。以犬羊之質,服虎豹之文,無眾星之明,假日月之光,動見瞻觀,何時易邪?恐永不復得為昔日遊也。少壯真當努力,年一過往,何可攀援?古人思秉燭夜遊,良有以也。頃何以自娛?頗複有所造述否?東望於邑,裁書敘心。丕白。

  ◎《又與吳質書》
  初,曹真、曹休與質等俱在渤海遊處,及太子即王位,休、真以宗親,並受封爵,出為列將。而質故為長史,王顧質有望,故稱二人以慰之。
  南皮之遊,存者三人,烈祖龍飛,或將或侯。今惟吾子,棲遲下仕,從我遊處,獨不及門,瓶磬罍恥。能無懷愧。路不雲遠,今複相聞。

  《與朝歌令吳質書》
  五月二十八日,丕白。季重無恙!途路雖局,官守有限,願言之懷,良不可任。足下所治僻左,書問致簡,益用增勞。每念昔日南皮之遊,誠不可忘。既妙思六經,逍遙百氏,彈棋間設,終以博奕,高談娛心,哀箏順耳。弛騖北場,旅食南館,浮甘瓜于清泉,沈朱李于寒水。白日既匿,繼以朗月,同乘並載,以遊後園。輿輪徐動,賓從無聲,清風夜起,悲笳微吟,樂往哀來,愴然傷懷,余顧而言,斯樂難常,足下之徒,鹹以為然。今果分別,各在一方。元瑜長逝,化為異物,每一念至,何時可言?方今蕤賓紀時,景風扇物,天意和暖,眾果具繁。時駕而遊,北遵河曲,從者鳴笳以啟路,文學托乘于後車,節同時異,物是人非,我勞如何!今遣騎到鄴,故使枉道相過。行矣自愛,丕白。

  ◎作者簡註:
  曹丕,公元一八七年至公元二二六年,字子桓,沛國譙(今亳州)人。曹操的第二個兒子。建安十六年(公元二一一年)為五官中郎將,兼副丞相。建安二十二年(公元二一七年)被曹操立為魏太子。建安二十五年(公元二二零年)正月,曹操死,他繼承曹操的官職和爵位,為丞相、魏王。這年冬天,他廢掉漢獻帝,自立為大魏皇帝。歷史上稱魏文帝。

  曹丕是三國時魏國的建立者,又是文學家。曹丕即位後,頒佈了“九品官人法”,這是對過去曹操選拔官吏辦法的一種改變。這種方法的內容是:各州郡由有聲望的士族出任“中正”。“中正”將當地的士人按才能分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朝廷對官吏的選用就根據“中正”的評定來決定。實行“九品官人法”本來是為了更好地為朝廷選拔官吏,但是,由於“中正”都是各地士族大地主,他們互相聯絡、包庇,選人並不看才能,而看重門第、出身。從此,官吏的升降,不是憑才能,看政績,而單純以家世高低為准。出身微賤的人不能入品,低級士族只能列在下品,這就確立和鞏固了士族門閥的政治上的特權。這在歷史上是一種倒退。

  曹丕在位時實行的某些政治措施,在當時還是有一定進步作用的。如對宦官、對外戚在政治上實行限制,規定“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後族之家不得當輔政之任”。他主張輕刑罰、薄賦稅,反對厚葬和墓祭,比較重視興修水利和發展農業生產等等。

  曹丕愛好文學,在文學創作和理論研究上都有成就。現存詩歌四十首,形式多樣。其中《燕歌行》二首是代表作,也是我國現存最早的完整七言詩,對七言詩的形成有貢獻。他的《典論·論文》是我國最早的文藝理論批評專著。他闡明了文學的價值和作用,強調了作家的氣質才性和作品的關係,對我國文學批評的發展有較大的貢獻。著作現存《魏文帝集》和《魏文帝詩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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