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魏)·曹丕《典論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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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平之元,董卓殺主鴆後,蕩覆王室。是時四海既困中平之政,兼惡卓之凶逆。家家思亂,人人自危。山東牧守,鹹以《春秋》之義,衛人討州籲於濮,言人人皆得討賊,於是大興義兵。名豪大俠,富室強族,飄揚雲會,萬里相赴。兗豫之師,戰于滎陽。河內之甲,軍于孟津,卓遂遷大駕,西都長安。而山東大者連郡國,中者嬰城邑,小者聚阡陌,以還相吞併。會黃巾盛于海嶽,山寇暴于並冀。乘勝轉攻,席捲而南。鄉邑望煙而奔,城郭睹塵而潰。百姓死亡,暴骨如莽。余時年五歲。上以四方擾亂,教餘學射,六歲而知射。又教餘騎馬,八歲而知騎射矣。以時之多難,故每征,余常從。建安初,上南征荊州,至宛,張繡降,旬日而反。亡兄孝廉子修、從兄安民遇害。時餘年十歲,乘馬得脫。夫文武之道,各隨時而用。生於中平之季,長於戎旅之間,是以少好弓馬,於今不衰,逐禽輒十裏,馳射常百步。日多體健,心每不厭。建安十年,始定冀州,(氵歲)貊貢良弓,燕代獻名馬。時歲之暮春,句芒司節,和風扇物,弓燥手柔,草淺獸肥,與族兄子丹,獵於鄴西終日,手獲獐鹿九,雉兔三十。後軍南征,次曲蠡,尚書令苟彧奉使犒軍,見餘,談論之末,彧言:“聞君善左右射,此實難能。”余言執事未睹夫項發口縱,俯馬蹄而仰月支也。彧喜笑曰:“乃爾。”餘曰:“將有常徑,的有常所,雖每發輒中,非至妙也。若夫馳平原,赴豐草,要狡獸,截輕禽,使弓不虛彎,所中必洞,斯則妙矣。”時軍祭酒張京在坐,顧彧拊手曰:“善。”予又學擊劍,閱師多矣。四方之法各異,唯京師為善。桓靈之間,有虎賁王越,善斯術,稱于京師。河南史阿,言昔與越遊具得其法。余從阿學之,精熟。嘗與平虜將軍劉勳、奮威將軍鄧展等共飲。宿聞展善有手臂,曉五兵;又稱其能空手入白刃。餘與論劍良久,謂言將軍法非也,余顧嘗好之,又得善術。固求與餘對。時酒酣耳熱.方食芋蔗,便以為杖,下殿數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求更為之。餘言吾法急屬,難相中面,故齊臂耳。展言願複一交。餘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因偽深進,展果尋前,餘卻腳剿,正截其顙。坐中驚視。餘還坐,笑曰:“昔陽慶使淳於意去其故方,更授以秘術。今余亦願鄧將軍捐棄故伎,更受要道也,一坐盡歡。夫事不可自謂己長。餘少曉持複,自謂無對。俗名雙戟為坐鐵室,鑲楯為蔽木戶。後從陳國袁敏學,以單攻複,每為若神。對家不知所出。先日,若逢敏于狹路,直決耳。余於他戲弄之事少所喜,唯彈棋略盡其巧,少為之賦。昔京師先工有馬合鄉侯、東方安世、張公子,常恨不得與彼數子者對。上雅好詩書文籍,雖在軍旅,手不釋卷。每定省從容,常言:“人少好學則思專,長則善忘。長大而能勤學者,難吾與袁伯業耳。餘是以少湧詩論。及長而備曆五經四部、史漢、諸子百家之言,靡不畢覽。所著書論詩賦,凡六十篇。至若智而能愚,勇而能怯,仁以接物,恕以及下,以付後之良史。
◎作者簡註:
曹丕,公元一八七年至公元二二六年,字子桓,沛國譙(今亳州)人。曹操的第二個兒子。建安十六年(公元二一一年)為五官中郎將,兼副丞相。建安二十二年(公元二一七年)被曹操立為魏太子。建安二十五年(公元二二零年)正月,曹操死,他繼承曹操的官職和爵位,為丞相、魏王。這年冬天,他廢掉漢獻帝,自立為大魏皇帝。歷史上稱魏文帝。
曹丕是三國時魏國的建立者,又是文學家。曹丕即位後,頒佈了“九品官人法”,這是對過去曹操選拔官吏辦法的一種改變。這種方法的內容是:各州郡由有聲望的士族出任“中正”。“中正”將當地的士人按才能分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朝廷對官吏的選用就根據“中正”的評定來決定。實行“九品官人法”本來是為了更好地為朝廷選拔官吏,但是,由於“中正”都是各地士族大地主,他們互相聯絡、包庇,選人並不看才能,而看重門第、出身。從此,官吏的升降,不是憑才能,看政績,而單純以家世高低為准。出身微賤的人不能入品,低級士族只能列在下品,這就確立和鞏固了士族門閥的政治上的特權。這在歷史上是一種倒退。
曹丕在位時實行的某些政治措施,在當時還是有一定進步作用的。如對宦官、對外戚在政治上實行限制,規定“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後族之家不得當輔政之任”。他主張輕刑罰、薄賦稅,反對厚葬和墓祭,比較重視興修水利和發展農業生產等等。
曹丕愛好文學,在文學創作和理論研究上都有成就。現存詩歌四十首,形式多樣。其中《燕歌行》二首是代表作,也是我國現存最早的完整七言詩,對七言詩的形成有貢獻。他的《典論·論文》是我國最早的文藝理論批評專著。他闡明了文學的價值和作用,強調了作家的氣質才性和作品的關係,對我國文學批評的發展有較大的貢獻。著作現存《魏文帝集》和《魏文帝詩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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