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魏)·曹丕《典論論文》




  『夫』文人相輕,自古而然。傅毅之于班固,伯仲之間耳,而固小之,與弟超書曰:“武仲以能屬文,為蘭台令史,下筆不能自休。”夫人善於自見,而文非一體,鮮能備善,是以各以所長,相輕所短。裏話曰:“家有弊帚,享之千金。”斯不自見之患也。
  今之文人,魯國孔融文舉,廣陵陳琳孔璋,山陽王架仲宣,北海徐幹偉長,陳留阮瑀元瑜,汝南應場德璉,東平劉楨公幹,斯七子者,於學無所遺,於辭無所假,鹹以自騁驥騄於千里,仰齊足而並馳。以此相服,亦良難矣。蓋君子審己以度人,放能免於斯累而作“論文”。
  王粲長於辭賦,徐幹時有齊氣,然察之匹也。如粲之《初征入《登樓》、《槐賦》、《征思》,于之《玄猿》、《漏卮》、《圓扇》、《橘賦》,雖張、蔡不過也。然于他文,未能稱是。琳、瑀之章表書記,今之俊也。應場和而不壯。劉楨壯而不密。孔融體氣高妙,有過人者,然不能持論,理不勝辭,至於(作“以至乎)”雜以嘲戲。及其『時有』所善,揚、班『之』儔也。
  常人貴遠賤近,向聲背實,又患暗於自見,謂己為賢。夫文,本同而末異。蓋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備其體。
  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強而致。譬諸音樂,曲度雖均,節奏同檢;至於引氣不齊,巧抽有素,雖在父兄,不能以遺子弟。
  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年壽有時而盡,樂榮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末若文章之無窮。是以古之作者、寄身於翰墨,見意於篇籍,不假良史之辭,不托飛馳之勢。而聲名自傳於後。故西伯幽而演《易》,周旦顯而制《禮》,不以隱約而不務,不以康樂而加思。夫然,則古人賤尺壁而重寸陰,懼乎時之過已。而人多不強力,貧賤則懼于饑寒,富貴流于逸樂,遂營目前之務,而遺千載之功。日月逝於上,體貌衰於下,忽然與萬物遷化,斯亦志士大痛也!融等已逝,唯幹著《論》,成一家言。
  『或問屈原相如之賦孰愈。曰:“優遊案衍,屈原之尚也;窮侈極妙,相如之長也。然原據托譬喻,其意周旋,綽有餘度。長卿子雲,意未能及已。
  餘觀賈誼《過秦論》,發周秦之得失,通古今之制義。洽以三代之風,潤以各人之化。斯可謂作者矣。
  李尤字伯宗,年少有文章,賈逵薦尤有相如揚雄之風,拜蘭台令史,與劉珍等共撰《漢記》。(點校按,此條與“建安諸序”重複)
  議郎馬融,以永興中帝獵廣成,融從。是時北州遭水潦蝗蟲。融撰《上林頌》以諷。』

  ◎作者簡註:
  曹丕,公元一八七年至公元二二六年,字子桓,沛國譙(今亳州)人。曹操的第二個兒子。建安十六年(公元二一一年)為五官中郎將,兼副丞相。建安二十二年(公元二一七年)被曹操立為魏太子。建安二十五年(公元二二零年)正月,曹操死,他繼承曹操的官職和爵位,為丞相、魏王。這年冬天,他廢掉漢獻帝,自立為大魏皇帝。歷史上稱魏文帝。

  曹丕是三國時魏國的建立者,又是文學家。曹丕即位後,頒佈了“九品官人法”,這是對過去曹操選拔官吏辦法的一種改變。這種方法的內容是:各州郡由有聲望的士族出任“中正”。“中正”將當地的士人按才能分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朝廷對官吏的選用就根據“中正”的評定來決定。實行“九品官人法”本來是為了更好地為朝廷選拔官吏,但是,由於“中正”都是各地士族大地主,他們互相聯絡、包庇,選人並不看才能,而看重門第、出身。從此,官吏的升降,不是憑才能,看政績,而單純以家世高低為准。出身微賤的人不能入品,低級士族只能列在下品,這就確立和鞏固了士族門閥的政治上的特權。這在歷史上是一種倒退。

  曹丕在位時實行的某些政治措施,在當時還是有一定進步作用的。如對宦官、對外戚在政治上實行限制,規定“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後族之家不得當輔政之任”。他主張輕刑罰、薄賦稅,反對厚葬和墓祭,比較重視興修水利和發展農業生產等等。

  曹丕愛好文學,在文學創作和理論研究上都有成就。現存詩歌四十首,形式多樣。其中《燕歌行》二首是代表作,也是我國現存最早的完整七言詩,對七言詩的形成有貢獻。他的《典論·論文》是我國最早的文藝理論批評專著。他闡明了文學的價值和作用,強調了作家的氣質才性和作品的關係,對我國文學批評的發展有較大的貢獻。著作現存《魏文帝集》和《魏文帝詩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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